中新网2月27日电 题:今时元宵为何“闹”不起来?
作者 任丽娜
岁月悠悠,今又元宵。与多年前的元宵节盛景相比,不少人感慨现在的节日气氛淡了许多。
据记者了解,元宵节不仅遇商家“冷脸”,而“闹”的氛围也渐行渐远。古时元宵夜“灯火阑珊”相当热闹,以“偷”为乐来过这一传统节日。
而今时元宵节的活动也可谓丰富多彩,但为何“闹”不起来?研究民俗的业内人士张炜称,元宵节要复兴,必须吸引最活跃的年轻人参与,为元宵节注入时尚、浪漫元素,并依靠商家的炒作,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
元宵节遇商场“冷脸”
再过一天,即2月28日便是2010年的元宵佳节,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元宵佳节遇商场“冷脸”,多数商场促销活动冷淡,而推出“元宵宴”的餐饮店更是寥寥无几。
27日,记者从山西省城太原市各大商场、超市了解到,与春节、情人节各种热闹的主题营销相比,元宵节的商家促销活动明显过于冷淡。
在太原市柳巷购物的高先生说,如今这里依然可见情侣巧克力、情侣手饰等礼品,但为元宵节特别推出的带有中国传统特色的礼品却很难找到。
位于太原市千峰北路的百岁鱼等饭店都没有为元宵节搞专门的促销,客人来了也就是正常的吃饭。而在春节、情人节那天,太原市不乏饭店相应推出“情侣套餐”。
业内人士认为,情人节从无人知晓到现在炒的火热,其实都是商家“唱热”的。如果商家肯在元宵节市场开拓和促销革新,有着深厚传统文化内涵的元宵节应该不会比“洋节”缺乏号召力。
古时雷人风俗“以偷为乐”
致力于近代史和民俗研究的80后专栏作家张炜称,古时过元宵“相当的隆重”,形式奇特多样,最雷人的民间风俗是“以偷为乐”。
张炜说,在中国古代,元宵节等同于放偷节,人们以“偷”为乐。据他考证,放偷节起源于辽金时,辽金两国是严禁偷盗的,但在元宵节前后几天,偷盗便成为正常的事,是允许的。
崇祯八年(1635)刊行的《帝京景物略》记载金元时期:元夕“三日放偷,偷至,笑遣之,虽窃至妻女不加罪”。而南北朝的契丹族于正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夜连续三天“放偷”。女真族则于十六日夜可互相随便偷窃。
清查嗣瑮的《燕京杂咏》中写道:“六街灯月影鳞鳞,踏遍长桥摸锁频,略遣金吾弛夜禁,九门犹有放偷人”。可见,以“偷”为乐的习俗在清朝时还存在。
张炜介绍,元宵节里,部分人“偷青”,即偷菜,还有人偷灯。台湾地区有“偷着葱,嫁好郎;偷着菜,嫁好婿”的俗语。 古时女人婚后三年还没有生育,等到元宵节,这些女人就上街去偷灯吃,以求怀孕。她们一般偷刘姓和戴姓人家的灯,取谐音,意为“留住孩子{”或“带来孩子”。
注意保护传统节日
日前,就元宵节太原市推出的活动也可谓丰富多彩,有摄影展、灯展、文艺演出、舞龙大赛、庙会等传统活动,但家住太原市兴华小区的张女士说,26日她去逛了庙会,发现来的都是老人,年轻人很少。
虽然元宵节是中国的狂欢节,但受访的10位年轻人告诉记者,“节味很淡,真没意思。”
张炜称,传统的社火、庙会等习俗活动有着无可比拟的魅力和吸引力,我们必须注意保护传统节日,但必须吸引最活跃的年轻人参与进来。
其实,元宵节天生具备吸引年轻人的特质,有诗词为证,“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因此,可以为元宵节注入时尚、浪漫元素,并依靠商家的炒作,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
业内人士认为,今时闹元宵,需要多给传统节日提供活动空间,多举办庙会等活动,并将灯笼、猜谜、舞龙等等活动与年轻人的娱乐方式结合起来,还可赋予元宵节朋友聚会、商业洽谈等含义。
此外,元宵节的市场空间比想象的要大,并非只有花灯和汤圆可以做文章,但需要在商业基础上多多挖掘,制造浓厚的元宵节日氛围。
如此这般,元宵节何愁“闹”不起来?!(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02-27 14:35:00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