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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代忠义的替天行道
元代水浒戏摒弃“忠义”,但创造了一个南“水浒”中没有的新词——“替天行道”,作为北“水浒”的主题词。现存水浒戏中有五出提到“替天行道”:“黑旋风拔刀相助,双献头号令山前。宋公明替天行道,到今日庆赏开筵。”(高文秀《双献头》)“杏黄旗上七个字,替天行道救生民。”(康进之《李逵负荆》)“俺梁山泊远近驰名,要替天行道公平”。(无名氏《还牢末》)“强夺了良人妇女,坏风俗不怕青天。虽落草替天行道,明罪犯斩首街前”。(无名氏《黄花峪》)“忠义堂高搠杏黄旗一面,上写着‘替天行道宋公明’”。(无名氏《三虎下山》)最早出现“替天行道”的当属高文秀的《双献头》。这是在李逵杀了奸夫淫妇之后,宋江表示庆祝的话。这个替天行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宋江在这之前所说的杀了“倚势挟权”的白衙内和与他通奸的“泼贱妇”,解救了深陷牢狱的孙孔目,替他伸了冤。《还牢末》的替天行道追求的是司法公平,梁山为老百姓惩治奸夫淫妇就是替天行道。《黄花峪》的替天行道与此同义。总的说来,水浒戏中的替天行道也很简单,就是替民众平反冤假错案。元初没有什么法律。大德间名臣郑介夫曾上《太平策》说:“今天下所奉以行者,有例可援,无法可守,官吏因得以并缘为欺。”当时的行政区划如路、府、州、县等各级地方政府虽然都设有长吏,如路的总管、府州县的令尹等,但在这些长吏之上还要设一个“达鲁花赤”(蒙语:镇守者),实权掌握在他手中,但他们大多没有文化、不识字、不懂汉语,可是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在这种制度下,可以想见会搞出什么样的政治和法治来。再加上执法者贪渎,在这种司法环境下,冤错假案还不是比比皆是?“双献头”“燕青扑鱼”“黄花峪”“还牢末”“争报恩”这五出戏中不仅都有冤案,而且其中官员都不能秉公执法。他们有的爱钱,有的官官相护,有的拖拉委蛇,共同的是昏聩。这五出戏的案子都缘于民事案中的婚姻问题,或是豪门子弟强霸他人的良家妇女,或是奸夫淫妇谋害亲夫,最后都闹出人命,而且即使出了人命官府也解决不了,还得梁山好汉以武力替天行道。
从上面简单叙述中可见,南北水浒题材和主旨有很大差别,这些在明代《水浒传》中分别有所弃取。这里既有成功、也有整合不太理想之处。如“遗事”所记的前六个故事情节除了“花石纲”外,都出现在《水浒传》前七十一回,并有所丰富和发展成为经典故事。又如吸取水浒戏中关于梁山泊根据地的创造,把它作为演绎江湖人“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纲上梁山”和寄托游民向往的“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理想之所,也是成功的,并为后世所接受。至于在整合宋元水浒故事基础上把突出“忠义”主题、处理招安情节以及塑造宋江艺术形象上都有背离生活逻辑之处。不过,这些是需要更多的文字来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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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汇报 2012-05-07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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