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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全观诗学”旨在突破既有民间文艺学理论的局限,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口头文学研究知识体系和理论基础。该理论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以艺术生产理论为纲目,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内核,强调口头文学并非孤立的文本或过去时代的遗存,而应被视为人类精神生产活动的历史形态。全观诗学倡导在宏大的社会历史图景中理解口头文学的存在样态与功能。该理论提出“演述—生境整一性”“言文互缘”“整序接受”等一系列核心概念,强调口头文学的超时间性、音声性与具身性特征,突破了传统文学研究“文本为王”的范式,将文学意义的生成理解为多主体参与、多渠道发生的过程。这些努力不仅深化了口头文学研究的理论深度,更引发了对文学本质、文学生产、文学史书写等基本问题的重新思考,为构建更具历史深度和理论高度的诗学体系提供了认识论框架。
关键词:全观诗学;口头诗学;艺术生产理论;自主知识体系
《“全观诗学”论纲》(下文简称《论纲》)倡导的“全观诗学”概念,是我2017年在学术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五年后写成文章发表,其理论框架经历了从朦胧到逐渐清晰的过程。推动这一想法成型的主要动因有两个:一是在从事民间文艺学研究的过程中,我经常感到既有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不敷使用,尤其感到那些影响深远的域外理论,如自德国格林兄弟开创民间文艺学以来产生的历史-地理学派、母题分类法、故事形态学、口头程式理论、民族志诗学等,虽然其工具性和操作性比较成熟,也有相当的阐释力,但在完整透彻地、高屋建瓴地把握民间文艺活动方面,则多有不足,盖因这些理论未能将口头文学理解为一种历史性的精神生产活动。在我看来,只有将其置于人类精神生产的历史结构中去理解和阐释,才可能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回答口头文学的内部规律和它与其他文艺领域的外部关系问题。进一步说,就是要在宏大的社会历史图景中理解口头文学的存在样态,在复杂多维的交互作用关系中定位口头文学的内涵、特征和功能,以及历史轨辙和未来道路。二是我一直有感于文艺学战线不尽如人意的知识生产和理论建设现状。在文学研究领域内部,从事书面文学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口头文学研究的学者早就形成了某种不应被鼓励的默契,即二者各自沿着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二元对立、互不打扰的惯制从事专业工作。作家纵使是运用书写符号的好手,但文字是从语言中生长出来的,书写的作品无法摆脱语言属性,这和口头文学是一致的。书面文学研究界若是不能正视这一点,并从口头文学的诗学法则中获得启迪,终究难称完备。至于抱持书面文学是文学发展进程中的“高级形式”,书面文学的诗学是更精巧的理论体系,完全可以向下兼容“低级形式”的口头文学理论的观念,今天看来,不仅是陈旧的,而且不符合人类文学历史的事实。至于从事口头文学研究的学者,若是不能从书面文学的立场反观口头文学,则口头文学的诸多特性就不能在这种映衬中得到清晰彰显,弊端同样明显。我长期从事口头文学研究,在具体个案分析和理论总结中,形成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承认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共享人类文学活动的诸多基本规律,只有将两者看作一个整体,才有可能建设更具历史深度和理论高度的诗学体系。
一、全观诗学认识论基础的三个层次
围绕全观诗学的学理框架,在过去几年中,本人发表的关联论文计有:《口头诗学的文本观》《论口头文学的接受》《口头文学之“口头性”论析——从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学概论〉出发》《口头文学之“集体性”与“个体性”发微》《本雅明〈讲故事的人〉之口头诗学发微》《论口头文学的生产者》《洛德〈故事的歌手〉:在古典学和人类学之间》《民间智慧的形式,口头诗学的精髓—弗里“自创谚语”申论》等。稍早发表的与全观诗学思考高度契合的,还有《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口头传统》《“回到声音”的口头诗学:以口传史诗的文本研究为起点》等论文。为了行文方便,姑且将这些论文统称为“口头诗学系列”。如果说《论纲》是勾勒口头诗学建设的框架,这个论文系列则从不同论域和维度为《论纲》的形成作了前期铺垫和后期细化。
从《论纲》中,读者可以看到,作者没有把马克思主义标签化,或是当作“立场的宣言”,而是作为问题的发生器来运用。那么,《论纲》所倡导的理论就不是既有中外相关理论的简单拼盘,而是申明一套方法论原则和认识论基础。该如何理解这一认识论基础呢?以我之见,至少应该包含三个层级的递进关系。
第一层,文学从来不是孤立的文本,口头文学尤其不是,而应被视作人类精神活动的历史形态。所以,不能将口头文学文本理解为封闭的符号系统,而应当视作开放性、实践性、过程性的,与人的活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观念和实践系统。因此,口头文学的形式设定是相对的、互相作用的、随着条件变化而变化的。不能简单将其理解为艺术的形式传统或文类传统,而应理解为人类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精神生产方式的外化和沉淀。
第二层,口头文学既然是社会化的精神生产机制的过程和结果,那么口头文学的表达也应被理解为一种生产活动。这里的形式-功能问题,是围绕社会生活需要形成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都有其社会文化功能,发挥多种作用,如确认社会秩序、强化内部认同、巩固信仰体系、维系人伦关系、传承生活智慧、建构审美体系等。口头文学在长期的反复操演中形成的稳定结构和传统形式,是在社会关系中被组织、被规训的精神活动的形态。这样,我们就在口头诗学的深层结构中,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穿透力和阐释力。
第三层,口头文学的生产和传播活动是人们意识形态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审美形式本身,比如史诗或抒情歌,都应被理解为社会关系的“历史沉淀”。比较而言,“口头文学有什么美学特征”,或者“口头文学的形式意志是怎样的”这类问题,是相对容易回答的。真正深刻的问题是:口头文学的诸特征为什么会以这样的形式存在?形式背后的意识形态内容究竟是什么?举例来说,在《论纲》和“口头诗学系列”中,一些讨论是基础性的,回答了口头文学中某些要素“是什么”一类的问题,譬如口头文学的集体性、口头文学生产者是“施受同体”的问题等;再深入一步的问题就来到诗学层面,即朝向解析口头文学的美学特征“怎么样”运作的问题,如读者如何通过“整序接受”来完成文学接受;更深入一步探索则进入存在论层面,如关于口头演述传统与环境的关系就通过讨论“演述—生境整一性”等问题而展开,这是文化哲学的探究了。
二、全观诗学的理论追求
在普遍联系中观照人类文学活动,这种认识首先来自我四十年学术生涯中对民间文学艺术活动的直观经验。我强烈、反复地被一个事实触动,这就是民间的文学艺术活动,按照不同学科的概念和分类,可以划分为许多类型和形式,视觉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综合艺术等,分别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员从事阐释和研究。但是这些纷繁复杂的样式背后,却存在着一整套生长自特定民族精神世界和生活实践的观念形态,特别是审美逻辑和诗学法则,它们全面发挥着形塑和规制民间艺术活动的作用。在实践中,遵循不同学科和领域的划分在各自的领地里展开研究的做法,常常会在进入局部问题时失却对社会生活的整体性观照。这在技术上似乎够专业,但在深入阐释对象的特质和规律时,却难免左支右绌。例如,在藏族民众中长期流传的格萨尔史诗,不仅是大型口头叙事艺术,而且还以藏戏、唐卡、雕塑等不同形式在民间流传。多种艺术形式都参与乃至强化了格萨尔史诗中艺术形象的定型化和程式化过程。史诗对主人公格萨尔的语言呈现,与唐卡绘制的画像之间,与雕塑的造像之间,都是深度契合的,它们之间形成了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的特殊“互文”。一位史诗受众在现场聆听歌手演述格萨尔的诗句时,脑海中浮现的格萨尔,可能就是藏戏中格萨尔扮相的样子,或者唐卡中格萨尔画像的样子。一句话,语词的艺术,在此刻就和绘画艺术、雕塑艺术、表演艺术等形式的形象合而为一了。仅从单一的艺术形式入手讨论人物形象,与综合运用不同艺术形式的呈现方式来讨论人物形象问题相比,境界和高度自是不同。全观诗学极力倡导打通不同艺术门类之间藩篱的执念,就与这些来自田野的触动有密切关系。
前面言及,国际上既有的民间文艺学理论和方法不敷使用,主要原因在于,这些理论和学说或者太拘泥于一端,如对“原始母题”的痴迷或是对“语言疾病”的过分强调(神话学派,格林兄弟、缪勒等),或者是对文本溯源和传播路径的沉迷(历史-地理学派,科隆父子),再或是热衷于对神奇故事“功能单元”的拆解(故事形态学,普罗普),抑或是解析语言符号的结构规则如何生成审美意义(符号学诗学,雅各布森),还可以加上断言口头文学中特定母题是人类潜意识投射或本能压抑的释放(心理分析学派,弗洛伊德和荣格),或者推演口头创编机制和表达单元的实验和理论(口头程式理论,帕里和洛德),倡导还原口头演述特征和民间诗歌音声特性的尝试(民族志诗学,海默斯等),以及将关注点从文本转向演述过程诸要素的学说(演述理论,鲍曼等),再往后还出现了女性主义视角和后结构主义的文化批判转向。总之,晚近出现的理论才渐次显露出对行动主体、环境要素、文化建构和权力关系的关注。一言以蔽之,对上述诸学派的认识论立场和方法论建设的粗线条勾勒,能够为我们展示过往的民间文艺学的演进轨辙:从立场到研究对象再到分析模型的焦点变迁,大致是从将文字记录的口头文学文本作为研究重心,逐渐过渡到开始关注活态的口头演述活动和民众的日常实践;从将文献考据和文本比较分析作为重心,逐渐发展到启用田野研究方法和确立参与观察机制;从热心追溯语词艺术的起源和传承线路,逐渐转移到关注口头文学的社会功能、心理机制和权力关系;研究视角也从欧洲中心和男性中心,逐渐延伸到女性主义和多元文化的立场上来。
客观地说,上述演进轨辙的指向和趋势包含了积极健康的因素,不过在我看来,还不能令人满意,所以需要创用新的学理框架。在我的理解中,全观诗学并不以拼装出一套综合性研究方法为目的,也就是不满足于提供一个“工具箱”以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全观诗学的设想,至少没有把为口头文学正名,呼吁人们重视其意义、了解其功能等作为主要目的。如果说这里包含了什么雄心的话,可以大致认为,其努力方向是重建中国口头文学研究的理论体系(以口头诗学为旗帜),进而以之搭建一个可以与一般文论对话的认识论脚手架。换句话说,零散的、技术性的(往往是偏于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论见固然也需要,但不是全观诗学的理论追求。
三、全观诗学的若干概念辨析
全观诗学强烈反对将口头文学视为过去时代化石般的遗存,而是认为口头文学作为历史现象是与人类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而且总是随着历史进程发展变化。换句话说,口头文学不是超越历史阶段的抽象形式,而是由特定的生产方式、交流方式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在这个基本原则指导下,“口头诗学系列”论文集中讨论了口头诗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等不同层面的多个环节的问题。这里仅介绍对个别概念的解析,以呈现相应的工作。《论纲》讨论了口头文学与书面文学的关系,将其概括为“互为补角”关系。不过,从共时维度看这种概括,当一方占据主导地位时,另一方就居于从属地位,并且这两者的关系实质是互为存在条件的。从历时维度上说,“互为补角”还表现为彼此之间的关系会随着社会文化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随着生产力水平提升,受教育人口激增,文学阅读的人口就占据主导地位了。这时的书面文学在规模和影响方面就后来居上地大大超过了口头文学。这种讨论就不局限于文学领域内部,而涉及媒介环境学的相关论域,此乃口头文学的解析时常需要其他学科介入的一个例子。再以“演述—生境整一性”观点来说,这里所强调的,是口头文学演述内容和演述事件与社会文化背景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而强调口头文学不是孤立的审美活动,而是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关系、技术条件和生产方式的产物。沿着这个方向,《论纲》进而提炼了个人、群体、社区、场域、生境、文化生态系统几个层级,就让以往多见的大而化之的社会背景有了更为细致的划分。
人类在长期进化中发展出众多语言,这些语言中的少部分发展出了书写技术。随着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一些文化传统渐次出现了作家的文学书写。在很长时间里,书写技术的掌握和使用常常与上层文化相联系。由于口头和书写的文学形成“二水分流”态势,导致研究这一流脉的就不关心那一流脉。“口头诗学系列”论文有意不走前人旧路,坚持在与书写文学对照的维度上讨论口头文学。该系列论文从始至终在与书面文学的并置比较中展开口头文学讨论,这是在文学整体关系中建立口头诗学追求的具体实践。口头文学以“言”为媒介,书面文学以“文”为媒介,无论“以文载言”(口头的荷马史诗被最终写定),“以文代言”(伦洛特以文字呈现口头诗歌卡勒瓦拉),还是“言文互缘”(从《三国志》到民间“说三分”,再到写定《三国演义》),都是中外文学史中常见的现象。再强调一句,口头和书面的两种文学,虽然生产者和所用媒介不同,但在本体论意义上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在同一精神生产体系中不同媒介条件下的不同社会形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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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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