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野中的人情交往
[标题为转帖所加]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11-5 第7版 来源链接:http://sspress.cass.cn/newspaper/
人情的公共性及功能
王德福
鄂东南农村,红白事仍然能够保持庄重不沉重、热闹不吵闹的理性氛围,根本上是因为公共性的“礼”的要求仍在发挥作用,不允许私人意志过度膨胀、主导这些公共事务。
在鄂东南农村调查,当地的人情交往让我们印象深刻。相比于其他地区农村近年来人情交往中的恶性竞争与怪异现象,比如红白事的大操大办、规模竞争、丧事上劲歌热舞等等,这里的人情交往显得要理性得多。一方面表现在村民之间的攀比不是很明显,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比较有规矩。这里说的规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红白事的仪式和程序传统性比较强,能够营造出应有的气氛。比如我们亲历的一次葬礼,主持仪式的老人仍然在用古文宣读祭文和操作各种程序,现场严肃而庄重,弥漫着哀悼逝者的气氛。
第二,人情往来中送礼按照关系远近进行。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送礼体现着关系的亲疏远近”。这里的“亲疏远近”指的是以血缘和姻缘建构起来的社会网络中的距离,关系远的不能比关系近的多送,即使双方的私人感情很好也不行,因为“疏的压倒了亲的,亲的不好看”。
第三,人情往来具有强制性,个人不能随意进入和退出。即使双方的矛盾很深,但是重大的人情事务仍要参加,而且是“非来不可”。
人情交往可能遵循伦理、情感或功利等不同的逻辑。伦理逻辑决定人情交往建立在固有差序格局的社会网络上,不具备进入和退出的自由;情感逻辑则使得人情交往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与某人的感情如何决定是否送以及送多少,个人意志体现得比较明显,而且感情本身也是靠私人之间的交往建立起来的;功利逻辑是指人们为了进行社会资本的积累而选择性地进行交往,其中又可分为“争取型”和“获取型”两种。前一种属于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人为了争取资源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平常所说的“拉关系找门路”;后一种则属于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的人为了获取面子等声望资本而进行的投资行为。实际情况中这三种逻辑往往是混杂在一起,但会以其中一种为主。鄂东南农村的人情交往大多遵循伦理逻辑。
伦理逻辑超越个人而具有公共性,人情交往被作为整个村庄的公共事务来运作,而不是每家每户的私事,也就是说人情交往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公共性指的是一种超越个人的规范与价值,具体来说,就是人情交往服从和服务于强化村庄共同体的整合,密切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社会关联,从而使得村庄仍能保持较强的一致行动能力。这种公共性就是古语所说的“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的“礼”。“礼”既是一种超越性的意义和价值,又是嵌入日常生活之中的规范性要求,是人们选择和解释个人行动的基本共识。作为超越性的意义和价值,它要求各种仪式不能脱离实质性的内涵,也即名实合一;作为生活规范,它要求个人按照自己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来决定参与人情往来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因为私利而破坏这种规则,否则就会让别人“不好看”,这样在社会层面上就表现为社会的理性,人情交往被约束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
因为具有公共性,所以当地的人情交往就承担着独特的功能。
首先,作为公共事务,一切都得按既定程序规则办,允许个人意志在其中发挥作用的空间比较小,这样可以遏制私人在操办时的过度攀比。目前在全国许多地方的农村,出现红白事激烈竞争的现象,比排场、比阔气、比热闹,可以把仪式搞得很怪异。比如很多地方在葬礼上出现了歌舞团跳脱衣舞、不闻哀乐低回却见白花花的大腿、婚礼上出现公公与儿媳表演“扒灰”的现象。反观鄂东南农村,红白事仍然能够保持庄重不沉重、热闹不吵闹的理性氛围,根本上是因为公共性的“礼”的要求仍在发挥作用,不允许私人意志过度膨胀、主导这些公共事务。
其次,既为公共事务,就具有对私人的强大压力,每个人都“不得不”参与。村里主持红白事的“知宾”老人说,即使有的人在父母生前不孝敬,天天盼着父母“早点死”,但是父母去世后葬礼还是要隆重办,“这个面子是要讲的”。这里的面子有竞争的意思,但更主要的是一种社会性压力。另外,许多村民也说,即使平常有矛盾,但是“大事仍要一起办”。私人恩怨在人情事务面前是被放在一边的,即是说这件事不是跟你有恩怨的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家族公事,恩怨是两个人之间的,不是整个家族的。这样,恩怨就可以被压制在私人层面上,不至于损害整个村庄秩序和家族共同体的团结。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具备公共性的人情事务,提供了生产地方性权威的土壤,同时也通过这种公共活动,不断进行着对家族成员共同体意识——“我们感”——的凝聚和强化。村里被认为有威信的老人,除了一部分是退休工人、老干部外,其余的都是在村庄公共事务中一直扮演非常重要角色的人物,尤其是红白事中的“知宾”,这些人中有的同时还是某个房的房长。他们在人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这种全族性的公共事务,提供了锻炼个人才能、树立个人权威的舞台。因为有大量的事情需要处理,尤其是需要安排人去处理,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谙熟一套复杂的礼仪规范,这些技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掌握,因此也就容易形成知识上的优势垄断。这些严格的锻炼,使得有的人从中脱颖而出,成为关键性人物,而他的这种权威也很自然地延伸到日常生活和其他村庄事务中去,因为他的权威来自“公事”。另一方面,这种公共事务是对传统礼仪的全面展演,从而强化了一代代宗族成员对历史的记忆。在人情场合,全族的人都要到场,亲疏远近不同的人的事务分工不同,人情的送法也不同,这些都是对宗族身份的一次体认,既可以不断凝聚“我们感”,还可以明确“差别感”。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