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俗蠡测·
十一
刘三姐乃歌圩风俗之“女儿”[1]
钟敬文
前代若干刘三姐传说之记述者,皆云刘三姐乃南方少数民族之喜爱唱歌及歌圩[2]之创始人,认为关于彼女之传说,乃一种真实之人物传记。解放前有些学者基本赞同此说。近年来部分研究者虽有较明达之见解,然缺乏详尽之论证,因此,问题尚未比较充分阐明。吾人今日实有给以稍加辩明之必要。
认刘三姐为广西一带地区唱歌风俗始祖之说法,其由来颇久。明末清初文人学者之著述中,曾经一再涉及。《广东新语》之著者云:“新兴女子有三妹者,相传为始造歌之人。”
又如《峒溪纤志》之著者云:“诸溪峒初不知歌,善歌自三妹始也。”此后,私人著作,地方志书,多有沿袭此说者。盖本为民间口头传述,并非记录者之臆造也。
当代著述,亦尚有记及此说者。如关于歌圩之起源,广西各地虽有各种不同说法,然谓其创始于刘三姐之善歌与倡导之说,仍占相当大势力,如蓝鸿恩《歌圩》中举述四种来源说法,其最后一种即云:“壮族古代有一歌仙刘三姐,发明山歌,众往学之,人多聚成圩市,因此,就有‘歌圩’。”[3]在若干地方,刘三姐被尊为歌唱之神,对彼举行祀典。有些地区如上节所提及之贵县,唱歌之初与唱毕,要举行迎三姐、送三姐之仪式。又某地区,传说当地某著名歌者之出众才能,乃歌仙刘三姐神灵所授予。此种种情形观之,刘三姐为唱歌及歌圩之倡导者之说,今日民间固仍甚流传也。
再观全国解放前学者对历史上果否真有刘三姐其人,歌圩风俗果否真为彼女所倡导等问题,究持何种看法?关于此点,吾人且先举《岭表纪蛮》著者刘锡蕃之意见以为例。彼于该书中称刘三姐为“蛮歌之鼻祖”,并引上文所述陆次云“蛮人之善歌始于此”之语。刘氏虽不赞同传说中之神话部分,却认为“刘三妹(姐)或许有其人”。彼申述其看法云:“与张(伟望)唱歌三日(知为敌手)相慕之甚,乃托言登山唱歌,因而相偕私奔。”又解释《浔州府志》所谓三姐化石后,其未婚夫往视之,亦化为石之情节云:“大约其未婚夫寻其未婚妻,以致失踪,所谓化为顽石,乃当时戏言嘲笑,久而讹为事实耳。”[4]此在神话、传说学上,乃一种《论衡》式之合理主义之解释,非近代科学神话学之理论也。又如《粤江流域人民史》著者徐松石,亦在其著作中,称“刘三姐乃两粤山歌之祖”[5]在引用古代文献及现代口头传说之后,感叹三姐以一女子而为两广民谣、粤讴、木鱼歌、龙舟歌、采茶歌之远祖,然其历史竟如此不明实为可惜。
如上文所提及,近年来,对刘三姐是否实有其人及歌圩是否为彼所创始等问题,在理论上有所进展。如蓝鸿恩认为:歌圩归功于刘三姐,乃后人对赛歌之作用发生兴趣,因考其根源,于头脑中出现歌仙形象,从而产生刘三姐之传说[6]。最近农学冠在《壮族歌圩之源流》一文中,对刘三姐倡始唱歌(又曰“传歌”)之传说,采取否定态度。彼认为一种社会流行之风俗,决不出于某人所组织或倡导,实乃由其深刻社会原因所产生者。彼又认为壮族歌圩发展到唐代,己臻完善,并已造就众多“刘三姐式”之民间歌手。刘三姐传歌之传说,其实,乃体现当日歌圩发展潮流之情形[7]。此种看法,大体可谓正确;惜论述未畅耳[8]。
记得20年代未(1928),我草写《歌仙刘三妹故事》小文时,已明确指出刘三姐传说之产生,乃后人根据当地流行之唱歌风俗,加以想象(如化石情节),所造成者。文中虽然略引证粤俗好歌之文献,但对自己所提论点,并未作深入之探索与陈述。近年重检阅此传说之古代文献及现代记录,对此等问题,有进一步之了解与看法。1978年冬,在兰州民族文学学术讨论会上,作关于刘三姐传说之讲演时,对此等问题曾予以适当论述。今在此重新提起,然限于种种条件,亦只能作大体之论述而已。兹将我之意见分三点言之。
㈠社会风俗为集体创造之产物 每一社会中所流行之风俗、习惯,乃至其大部分制度、文物,大抵由该社会之民众,迫于共同之需要,凭借现实所能提供之条件(物质的、精神的)而创成。在流行过程中又不断受到广大群众之补充或修订,一世代又一世代,一地域又一地域,流传与扩布,直到原来之社会需要及所凭借之各种条件已经变迁、消失,此种社会文化产物亦逐渐或迅速成为一种“残余物”,或终沦于消亡。此乃其一般社会文化现象发生、发展之规律。而对此规律之发见与阐明,主要却为近代社会科学之功绩。在科学尚未发达,或虽发达而未能被其光耀之广大群众对传统风俗、习惯等往往不免采取一种“前科学”之解释,并世代沿袭之。彼等因为一方面对于周围存在之事实,产生寻源问底之历史要求,另一方面实际智力等又不能与要求相副,于是,产生一种空想或半空想之解释。彼等凭借局限之经验、知识与较少之推理能力等以解释某事物之起源。在此种思想活动中,幻想起极大作用。其结果即为各民族大量存在之“推原论的”神话、传说。刘三姐及其传歌之传说,乃此种解释传说之一个显例。此种传说,作为人民文艺创作看,固不失为一种有价值之作品,作为社会史、文化史及民族心理学等之科学研究资料看,亦有其相当价值。但作为风俗、习惯起源之科学的解释,则不足取也。
论此种思想产物之一种特点,乃将集体创造之社会事象之起源,归功于一二杰出人物。此种人物,可能为见于历史文献之有名人物,亦可能为民间杜撰之人物。我国古代风俗、习惯中之起源神话、传说,如寒食节禁火之推源于介子推之被焚;端午竞渡与吃粽于推源于屈原之溺水及保证彼能安全获得祭品;全国各地优秀之建筑物,皆被谓为鲁班之巧艺,……此类事例,俯拾即是。此等解释性传说,充分说明过去群众对社会文化事象(风俗、习惯等)作解释时,其所遵循思想途径与表现形式之一种共有特点。
此种特点,不仅过去民众惯用,我国古代历史家亦常用之以推断远古历史人物及事物。大家熟悉之古史人物如伏羲、黄帝等,皆被说成许多社会文物、制度之创制者;而许多文化事物如弓箭、农具,以及渔猎、耕种、养蚕、织布等生活技术,皆莫不各有其有名有姓之创始人物。我国此种神话、传说式之古史观,流行两三千年,一直到近代历史科学之知识发达后,方使之根本改变。刘三姐被当作南方歌圩风俗之创始人,乃此种传统的历史、文化解释法在风俗问题上之一种表现。
我国地域广阔,民族繁多,以汉族为首,各民族皆有唱歌风俗存在及流传,因而亦各有其关于唱歌起源之传说,如河南罗山地区汉族民众,说始传歌者为秦始皇时代之一女子(或云太白金星所变之老人),彼女可怜辛苦筑造长城之工役,因唱歌以消除其疲乏。后人遂沿袭成风[9]。又吴地汉人认张良为山歌创始人[10]。甘肃地方流传关于花儿(当地汉、回、藏等民族所喜唱之民歌)起源之故事,谓河州昔有一牧童,歌唱从道士所传授之花儿,见悦于一女子,两人遂结成伴侣。此种歌曲被传唱至今[11]。广西地区,壮族民间流行之唱歌起源传说,约有数种,故事中之主人公有名有姓者,如邕宁所传陆葛姐、周哥美郎之类[12],多数虽无主人公姓名,但皆个人,并非集体。此正说明用刘三姐传歌以解释歌圩之起源,乃民众文化事物解释法之一种惯例。歌圩起源之科学的解释,不能以此为据也。然此种传说对歌圩起源问题之研究,亦并非全无用处,但看何运用之耳。
总之,从文化史之角度观之,广西等省少数民族喜欢唱歌及赛歌风俗,起初并非某个人所发起、创造;反之,乃居住其他地之民族,开始由为满足众人之生活需要,而集体创造之,又经过各时期民众之传袭、丰富及改变而成今日之状态者。此关于此种社会现象之科学的说明也。
㈡刘三姐为歌圩风俗之女儿 前人,乃至某些近人,谓刘三姐为至今尚广泛流行之壮族民族艺术节日歌坛之创始人,或“第一领袖”。其实恰好相反,彼女乃此艺术节日之女儿。彼之哀丽传说,乃此种民族风俗活动之倒影。歌圩产生之时代及其原因,前人与近人,已有种种说法(部分亦见上文所提及)。此种问题本身相当复杂,关联之处又颇多,须作比较深入之探索,方能充分阐明,此处暂不详论,仅拟简单一触及之。此种风俗之产生时代,恐当在较遥远之部落生活时期,并非如过去一般记录者所说,始于唐代或明代。至其产生原因,现在民间所说,除刘三姐故事外,尚有种种说法,如娱神说、择偶说、老歌手选女婿说、纪念殉情者说……此种种说法中,颇有值得注意研究者(如前两说)。总之,从一般社会学、文化史之观点看,社会风俗、习惯之形成,必由于特定社会生活之需要,其发展与衰颓,亦必与其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如歌圩此种源远流长、且广泛扩布之民族节日,其起源甚古,当时无疑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机能而存在者。在流播过程中当有增益、修改,产生一定之变化状态。不管如何,歌圩在产生与流传过程中,必然与当地群众生活、文化及集体思想有极其密切之关系,并不断起各种现实作用(实际的或心理的)。此种风俗具有一定强度之生命力,从远古到现代,仍兀立于其地民众社会生活之原野中,如一株常绿不调之大树。
此种具有坚强之生命力之民间风俗,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必然将产生许多杰出之民间诗人、歌手,彼等之诗才、歌艺及种种逸事,必然要广受群众注意,因而在民间流传。当流传过程中,不断被喜爱诗才歌艺之群众,尤其是民间艺人,当作创作素材,加以剪裁、熔铸,逐渐使之成为一种传说,一种民间散文艺术作品。此种过程,往往跨越时代,江河长流。同时作品亦不断受到增益、改变。一般说,愈至后来,情节愈丰富,当然亦可能有情节脱落,甚至性质改变者。传至今日,形态繁复、流布广阔之刘三姐传说,极可能依据此种文化条件与创造过程所产生与发展者。传说中若干显著之景况、情节,如男女对唱、唱歌时之背景(山野间)、对唱往往连亘数昼夜、观者之众多以及上层阶级之敌视等,皆明显从现实唱歌风俗中所取材者也。在现代中国南部流行之民间传说中,如刘三姐一类之女歌唱家并不少见。仅就以盛产山歌著名之广东东江一带,其所传之民间女诗人、女歌手,除刘三姐(妹)外尚有山歌仙子张六满、捷才歌手黄小妹等[13]。彼等大抵皆沿如此途径中所产生传说中之女诗人与歌手也。在刘三姐传说流行之主要地区广西,亦不少此种传说,现在试举流传该自治区南部横县之四仙女赛歌传说为例,其故事略云:
“横县陶圩一带壮人极喜唱歌,因而以此著名。一日,天公想授彼等以唱歌本领,因 使四仙女下凡。仙女至其地后,发见彼等之唱歌才能。四个壮族青年即与彼女等对唱于山上。经四昼夜仙女等渐感不支。天公知之,即令返回天上。奈彼女等不甘服输,仍继续对唱,唱至第五夜,其歌声遂断绝。盖已化为四块石头矣。其山,后称四仙岭,至今尚有四仙女所化之石头在焉。”[14]
此传说情节,有与刘三姐故事差异之处,如女歌手共四人且为天公所派来人间者,又化石者仅为女歌手(刘三姐传说中间亦有如此说者)等;但基本情节,却极相似。倘非同一传说之歧传,即同一社会文化土壤上所生长之花卉也。彼表明在同一唱歌风俗中,必然会产生此类歌手故事。
总之,歌圩风俗与刘三姐及传说之关系依据传统之说法,后者(刘三姐)为母亲,前者(歌圩风俗)为女儿。但事实正相反,后者乃女儿,而前者却为母亲也。然则,前代学者之记载及现代某些学者所肯定者,实为倒果为因之说法。而此种说法,乃一种“前科学”之理论也。
㈢传说与历史事实问题 从一般情况说,民间传说,大抵为一种群众之文艺创作,虽然彼不能不取材于社会事实(往往并涉及某种自然现象)。我国民间实有恒河沙数之传说,在形成上自然有种种不同情况,但大略可分为三种:(1)幻想或想象成分较多或简直占压倒优势之作;(2)现实成分较多,幻想只限于局部者;(3)基本上依据“真人真事”作成者。第一种不必说,乃一种道地的文艺创作,即主要乃取材各种资料,由创作者以高度之想象结构而成者。即第三种(此于数量上恐属少数),除彼本身具有之“传奇性”以外,在社会流传过程中,不能不受种种不同身份、经历、趣味之传述者,特别特殊之故事讲述家或民间艺人之剪裁、陶炼、藻饰、改动,因而必然具有一定之“创作性”,与原有故事中之人物、事件不能再完全相同,甚至可能有相当大之差异。此种情况,从现代口头流传之若干古代历史名人传说中,固可以探知其消息;而现在吾人所知悉之某些人物、事件,在社会流传中所起种种变异事实,亦大足供参证也。
刘三姐传说之形成,究属上述三种中之何种,一时不易判断。属于第一、二种,当然有颇大可能性。即使属于第三种,即其始有如传说中所云之杰出民间女诗人、女歌手及其与某男子对歌,结果两不相下之真人真事;而其终变为石头之情节(此乃故事形态上相当重要之部分),已属于虚构。至其后,故事不断丰富,乃至某些基本情节之改变(如对歌者变为三秀才,收梢已无化石之事等),更无须多说矣。由此观之,刘三姐传说,实与韩凭妻、孟姜女、山伯英台、白蛇娘子及望夫石等我国著名传说,同属于取材广泛社会生活而经过一定虚构之民间口头创作。其历史性,乃广义的,并非狭义的也。 过去学者信任民间相传之说法,固属非是。对此种民间创作,企图探本寻源,究明刘三姐之确为真人真实之想法,毋论不可能实现,即使真正成功,意义并非甚大也。
[1] 此为论文《刘三姐传说试论》中的一节,原载《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出版。另参见《刘三姐传说试论﹡绪言》,《新的驿程》,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10月。
[2] 歌圩,为群众定期对唱民歌之一种民族节日,为广西境内甚流行。前人记述云:“四月间,乡村男女,指地为场,赛歌为戏,名曰歌圩。”(《龙州县志》“风俗”条)约略等于日本古代之歌垣、tiao歌会之类。
[3] 《歌圩》,原刊于一九六二年二十四日《南宁晚报》,此据广西壮族自治州群众文化资料编辑室编印《广西歌圩资料》所述。
[4] 《岭表纪蛮》第十八章《歌谣》,商务印书馆,一九三四年。
[5] 《粤江流域人民史》第二十六章《杂论·刘三姐出处》,中华书局,一九三九年。
[6] 《歌圩》,原刊于一九六二年二十四日《南宁晚报》,此据广西壮族自治州群众文化资料编辑室编印《广西歌圩资料》所述。
[7] 《广西民间文学丛刊》,一九八一年第一期,广西民间文学研究会。
[8] 在抗日战争期间,《广西特种部族歌谣集》(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1942),编著者陈志良在该书上册《歌谣之研究》第三章已说出比较明达之见解,大约谓该地人民对民族流行之唱歌风俗,推源思本,要个善歌者作开始人。刘三姐故事,就在此种情况下产生者。然陈氏亦未作较多之论述。
[9] 尚钺《歌谣的原始传说》(通讯),《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七期。
[10] 《新刻姑苏花锦城赵盛兰山歌刻传》,此处据张亚雄编著《花儿集》第120页转引。
[11] 据《广西特种部族歌谣集》上册所述。
[12] 《多采的邕宁壮族歌圩》,《广西歌圩资料》,一九三六年。
[13] 《山歌故事》,《粤东客家山歌》,梅县民间文艺研究会(筹备),一九八一年。
[14] 《四仙女赛歌》,《壮族民间故事资料》第一集,壮族文学史编辑室,一九五九年。
(来源:钟敬文著:《谣俗蠡测──钟敬文民俗随笔》,
巴莫曲布嫫、康丽编选,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