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分制实行究竟意义何在?
近日获悉,我们学校从2005级学生开始正式实行学分制方案,这一批学生今年已经毕业,但是有些现象确实令人有些困惑。
比如学位课,学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获得学分,如果低于70分,则拿不到学分。有一个同学一门学位课得了68分,她自己以为过了,结果毕业却出现了这样一幕,她因为这门课程没有学分,学校通告她将永远拿不到学位证。也就是说,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如果她的成绩低于60分,尚可通过重修本门课程最终获得学位,但是她的介于60-70之间,这门课的成绩及格了,所以不能再重修获得学分。对此,我感到非常疑惑,如果不及格尚可重修,但及格了反倒不能获得重修的资格。、
但是我又听说,一个大学生只要在六年之中修够了学分,即可拿到两证。者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有许多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尚可在毕业以后通过重修拿到两证,而只有一门课程只因为没有达到70分以上,他就永远的与学位证告别了,实在是觉得匪夷所思。请大家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