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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事记

中国百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事记

20世纪初至20世纪40年代


☆1906年 周作人对神话、传说、童话发生兴趣,开始搜集民俗学方面的书籍。
☆1908年 鲁迅提出了由神话认识“民性”的思想;并于1913年主张建立“国民文术研究会”,拟定其任务是:“以理各地歌谣,俚谚,传说,童话等;详其意谊,辨其特性,又发挥而光大之,并以辅翼教育。”
☆1913~1915年 周作人相继发表《童话研究》《童话略论》《古童话释义》等文章,1913年12月写的《儿歌之研究》一文中,最早把“民俗学”一词:引入中国。
☆1918年2月 在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积极支持下,北京大学教授刘半农、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等人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设立“歌谣征集处”,发起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歌谣的活动。《简章》中规定征集歌谣的办法、范围、分工等,要求对采集的“歌辞文俗”要真实记录,并附记流传情况以及有关历史、地理和地方风物的注释,歌谣有音节者要附注音谱。《简章》计划从全国各地征集的歌谣中编印《中国近世歌谣汇编》和《中国近世歌谣选粹》两书。
☆1918年5月20日起 《北京大学日刊》开辟“歌谣选”栏目,每日刊登一首征集的歌谣,至1919年5月22日共发表了流行于15省市的148首民间歌谣。
☆1920年12月19日 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成立。
☆1922年12月17日 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的刊物《歌谣周刊》创刊。
☆1923年5月24日 北京大学风俗调查会成立。
☆1926年12月13日 厦门大学风俗调查会成立。
☆1927年1月5日 《厦门大学国学研究周刊》创刊。
☆20年代初 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妇女杂志》经常刊登民俗学研究文章,还开辟了“民间文学”和“风俗调查”专栏。
☆1929年5月30日 (推测)江绍原、钟敬文、娄子匡、钱南扬等发起成立杭州民俗学会。
☆1939年3月5日 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成立了“民歌研究会”。1941年2月改为“中国民间音乐研究会”,由吕骥担任会长。


20世纪50年代


☆50年代 国家组织文化工作者对部分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了研究和调查,出版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采取措施积极扶持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生产,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成立了“振兴京剧指导委员会”“振兴昆曲指导委员会”,使这些剧种从资料保存、剧目保留、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了加强。

20世纪70年代


☆1976年3月 WIPO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专家为发展中国家量身制定了《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突尼斯示范版权法》(简称《突尼斯示范法》),这是国际论坛第一次专门为民间文艺的保护制定条款。
☆1978年 夏由钟敬文教授起草,联合顾颉刚、白寿彝、容肇祖、杨堃、杨成志、罗致平等人,致函中国社会科学院,随后发表了《建立民俗学及有关研究机构的倡议书》,得到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广大民俗学工作者的积极响应。
☆1979年 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撰工作。该项目是对我国民族民间文艺进行的一次全面、深入的普查和抢救。
☆1979年4月20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联络局《情况和建议》第96期发表乌丙安、刘航舵的《重建中国民俗学的新课题》。
☆1979年12月 《民间文学》发表顾颉刚、白寿彝、容肇祖、杨堃、杨成志、罗致平、钟散文的《建立民俗学及有关研究机构的倡议书》。


20世纪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初 辽宁、吉林、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省陆续成立民俗学研究机构;许多高等院校,如辽宁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苏州大学、北京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等相继开设民俗学课程或成立民俗学社。
☆1980年7月 中国红楼梦学会成立。
☆1981年5月15日 王文宝邀叶大兵、我穆烜、蒋风举行座谈会,发出《为建立我国社会主义的新民俗学而努力》的倡议。
☆1981年11月 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研究部出《民间文学参考资料》第三辑,内容为王文宅编选《中国民俗学论文史料选编》。12月出第四辑,内容为王文宝编《中国民俗学目录选》。
☆1982年6月5日 杨成志邀钟敬文、杨堃、罗致平、马学良开会,杨堃提议立即成立中国民俗学会筹备组。
☆1982年6月12日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开会,宣布中国民俗学会筹备组正式成立。
☆1982年12月 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俗部编《民俗学译丛》第一辑。
☆1982年 叶大兵发起编纂的《中国风俗词典》开始进行工作。
☆1982年6月 中国民俗学会筹备会在京成立,钟敬文教授任主任委员。
☆1982年 WIPO与UNESCO共同颁布了意在指导各国国内关于民间文艺保护立法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它侵害行为的国内示范法》(简称《82年示范法》)。该示范法的制定背景是民间文艺的传播可能引起对文化遗产的不适当利用、甚至是滥用和歪曲,从而导致对民族文化和经济利益的损害。《82年示范法》的最大特点是将“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而不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从著作权法中独立出来,以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保护;同时,因为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是一种典型的精神领域内的智慧成果,其保护与著作权法的保护相类似,即表现为对非法复制行为的控制。
☆1983年5月21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推选周扬为名誉理事长,钟敬文为理事长,刘魁立为秘书长,通过了《中国民俗学会章程》。
☆1984年 中国俗文学学会、中国神话学会、中国歌谣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中国新故事会、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等相继成立。
☆20世纪80年代 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被誉为“文化长城”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抢救。
☆20世纪80年代初 辽宁、吉林、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省陆续成立民俗学研究机构。
☆1989年9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0年11月14日在巴黎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20世纪90年代


☆1994年6月13日 中央民族大学民俗文化研究中心成立。该中心是跨系科、跨学科,从事中国各国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田野调查,探索民俗文化基础理论和进行综合性应用研究以及咨询的学术机构。陶立璠任中心主任。该中心编辑发行不定期刊物《民俗与研究》。
☆1996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世界知识产权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公约第二条明确将表演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人员规定为具有“表演者”的身份,即有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收取报酬。
☆1997年5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7号颁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传统工艺美术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国家评定机构,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
☆1998年6月10日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施行。之所以提到科技部与卫生部,是对其转发了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11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
☆1998年 文化部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
☆1998年 成立了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全面承担中国民族民间文艺的搜集、整理、保护、研究、开发工作;继续负责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开展多方位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交流;利用文艺资源优势及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系统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宣传保护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传统。“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项目由全国30个省市(区)文化厅、文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约有10万人参与了资料搜集整理编写工作,跨度20多年。
☆1999年9月24日 由中央民族大学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和北京大道文化影业公司联合主办的《中国民俗网》,在北京电报大楼中国信息港举行开通仪式,在线与网民互动。这一网站从开通之日起,定位为学术性和公益性,是国内开通的首家专门的民俗学学术网站。


21世纪


2000年


☆2000年 始联合国教科文组之展开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报,每两年宣布一次“代表作”。
☆2000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应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简称IGC),明确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的“国家主权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利益分享原则”,以期充分考虑并保护这些重要资源提供国的利益。
☆2000年5月26日 云南省颁布全国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2000年6月26日 位于中美洲的巴拿马以第20号总统令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捍卫原住民的文化特性和传统知识的集体权利特别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及相关措施》(简称《巴拿马特别法》),这一特别法是世界上第一个被采纳的全面保护原住民创造的传统知识及其集体权利的生效国内法。

2001年


☆2001年5月18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下简称“代表作”)名单,共有19个申报项目入选,其中包括中国的昆曲艺术,中国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19个国家之一。
☆2001年11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2002年


☆2002年 文化部向九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报送了立法建议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成立起草小组,并于2003年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
☆2002年 文化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对具有重要价值且濒危的项目进行抢救性的保护。
☆2002年6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组织了“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保护研讨会”主要涉及知识产权方面当是特色,尤其会议主题中的“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并非在一个语境下出现的概念,存在UNESCO与WIPO两个体系的概念交叉。
☆2002年7月30日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2002年11月 “太平洋岛国论坛(PIF)”与“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局”(SPC)一起,在UNESCO的协作下通过了《太平洋地区保护传统知识和文化表达形式的框架协议》(简称《南太平洋示范法》)。目前南太平洋地区至少有22个岛国正在按照该示范法的模式制定各自的保护传统知识及传统文化表达的国内法,即制定《示范法区域性实施计划》。

2003年


☆2003年 云南省被文化部选定为首批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综合试点省份。
☆2003年 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项工程计划从2003年~2020年用17年的时间,创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实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2003年1月 《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正式实施。
☆2003年10月17日 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公约》制订工作的全部过程。
☆2003年11月7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在其巴黎总部宣布了世界第二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古琴艺术与世界其他27个文化艺术表现形式获此殊荣。
☆2003年11月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4年


☆2004年 云南省保山市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2004年4月8日 文化部、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同时制定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04年8月28日 中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成为第六个加入国。
☆2004年9月24日 下午,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闽常〔2004〕14号)。
☆2004年底 由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298部省卷全部完稿。

2005年


☆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05年 文化部在全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
☆2005年03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要求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名录,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同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作为该意见的附件颁发。国家版权局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中医药保护法》等也在起草中。
☆2005年6月 我国开始进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与评审工作。
☆2005年07月 文化部下发《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与《公约》一致,每两年申报一次国家级代表作,同时制定了申报代表作的项目条件。
☆2005年10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2005年11月25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宣布了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国申报的“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荣列榜中。“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中国第一次与外国联合,就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项目。
☆2005年11月 由文化部起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报送国务院法制办。☆2005年12月22日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
☆2005年12月31日 向社会公示定首批国家级名录501项初选项目。
☆2005年~2009年 文化部开展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2005年底 文化部发布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手册》由100多位民间文化领域的专家合作而成,第一次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16大类,即民族语言、民族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以及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等。

2006年


☆2006年 由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298部省卷全部出版完成。☆2006年 文化部在中国艺术剧院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06年2月12日 首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2006年5月20日 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包括518个项目,涉及758个保护单位。
☆2006年6月8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出台。标识是通过网上征集、群众投票和数轮专家评议,最终选出。
☆2006年6月10日 我国迎来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2006年7月2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四号)。
☆2006年7月31日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因为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宣布的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单,该立法也是国内针对某一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地方立法。
☆2006年9月14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挂牌成立。
☆2006年10月 财政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专项资金,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申报,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006年10月11日 党的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指出:要“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工作,绘制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谱系,制定传承人资助办法。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完成《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出版和相关资料的保护工作,出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非物质文化普查图集(分省图册)》、《昆曲大典》、《中国民间美术分类全集》。继续实施国家重点京剧院团、昆曲院团保护和扶持项目。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少数民族史诗等若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
☆2006年11月 文化部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39号),共28条,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2月 周和平主编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2006年12月~2007年2月 国家文化部委托中国民俗学会完成“民族传统节日与国家法定假日”课题。

2007年


☆2007年 初国家版权局提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草案。
☆2007年3月30日 中国文化部公布了建立以泉州、漳州、厦门为特定区域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决定。
☆2007年5月23~27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一届特别会议在成都举行。
☆2007年5月25日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6月5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确定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5大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226名。
☆2007年6月8日 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开幕。
☆2007年6月9日 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总理在2007年6月9日参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千古不绝,“就在于有灵魂,有精神。一脉文心传万代,千古不绝是真魂”。
☆中国文化部公布了建立以泉州、漳州、厦门为特定区域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决定。
☆2007年9月 国家版权局召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立法工作会议,讨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修改稿。
☆2007年12月7日 台湾“立法院”通过《原住民族传统智慧创作保护条例》。
☆2007年~2009年 相继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并从2008年起,每人每年按照8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2007年 商务部、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2007年 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08年


☆2008年1月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6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51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确定第二批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俗5大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1名。
☆2008年4月2日 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2008年5月 贵州省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成立起草组。
☆2008年5月12日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6月7日 国务院又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并正式向社会公布。
☆2008年 文化部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 国务院在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管理全国的保护工作,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我国开展了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级保护部门、科研机构参与了这项工作,至2009年年底,普查工作基本完成。

2009年


☆2009年3月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正式独立运行。(中国文化报数字报)
☆2009年5月26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11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确定第三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戏与杂技7大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771名。
☆2009年9月30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收到各国政府提交的列入“代表作名录”申报项目共111个。中国列入“急需保护名录”的项目共3个,分别是: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和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列入“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共22个,具体是: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南音、南京云锦织造技艺、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热贡艺术、藏戏、玛纳斯、花儿、西安鼓乐、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中国书法、中国篆刻、中国剪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中国雕版印刷技艺、呼麦。同时,羌年庆祝习俗、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亟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截至2009年底 ,我国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中,受中央财政补助的项目只有535项,占项目总数的52%,尚有近一半的国家级项目没有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有7109项代表作项目。

2010年


☆2010年2月 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年6月12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当天,北京市文化局与市财政局同时下发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0年9月20日~21日 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意见。
☆2010年10月15~18日 由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济南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文化厅共同承办的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2010年11月7日 “守望精神家园——第一届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在台湾开幕,“国风——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演出”先后在台北、台中举行。
☆2010年11月27日 “根与魂一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展”在台北展出,其间,还举办了“保护,传承•弘扬——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
☆2010年11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再次与台湾清华合作,在湖南省炎陵县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2010年12月21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0年11月16日 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国申报项目《中医针灸》和《京剧》,将其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麦西热甫、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中国活字印刷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亟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1年


☆2011年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011年5月23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
☆2011年6月1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
☆2011年6月10日 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9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164项。
☆2011年11月23日 联合国教科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间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巴里岛举行,中国皮影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3日,中国东北地区赫哲族独特说唱艺术伊玛堪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本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天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截至2011年底 ,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批准了教科文组织大会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只有缔约国方可申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中国于2004年8月加入公约,2006年公约正式生效。全世界共有213项代表作名录项目(中国有28个项目)、16项急需保护名录项目(中国有6个项目)和3项“优秀实践名册”项目。

2012年


☆2012年12月20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98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确定第四批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5大类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498名。
☆2012年 中国传统桑蚕织技艺、京剧、中国皮影等共29项被列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庆祝习俗等7项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被列入《最佳实践项目名册》。
☆2012年12月 福建木偶戏后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

2013年


☆2013年6月14日~16日 “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暨庆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10周年纪念大会”在成都召开。(文化部网站)
☆2013年6月17日~18日 ,“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举办。
☆2013年12月4日 中国珠算入选联合国教科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达到38项,名列世界第一位。
☆截至2013年底 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986名。财政部专门设立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资助每位国家级传承人每年1万元传习经费,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活动。

2014年


☆2014年1月20日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文化展览在北京西郊的石景山体育馆内举办。☆2014年5月21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夫人彭丽媛邀请来中国出席亚信上海峰会的多国国家领导与夫人共同观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文艺演出。
这是首次国际间政府活动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展示内容。
☆2014年6月14日 由文化部主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国家图书馆联合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成果展在北京开幕,展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1800余种、3000余册,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片100余部。
☆2014年6月14日 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主办,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活动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举行。同日,为响应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上海围绕“海派文化•弄堂风情”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
☆2014年7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与中国摄影家网协办的“非遗传承,人人参与”——201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活动对外征稿。
☆2014年11月11日 国务院批准了我国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各153项,并将按照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表述,将之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14年11月24日 上海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系列活动。
☆2014年12月3日 国务院共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53项,批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153项。
☆2014年12月29日 作为中国京剧史上历时最长、规模最大、培养人才最多的京剧科班。富连成社创办110周年座谈会今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


文章来源:海量智库报告 “皮书说”微信2015-12-04

[ 本帖最后由 大耳朵 于 2015-12-5 1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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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不错,读起来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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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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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都百年了
六六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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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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