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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240课堂第6小组讨论帖

董永资源价值分析

董永其人其事主要记载于一些辞书、类书以及湖北、山东地方志和文献资料中。如1979年版《辞海》记载:“董永,文学故事人物。传董永因无力葬父,卖身为奴,后与天上的织女结为夫妇。织女十日内织锦百匹,使得他偿债赎身;织毕,遂凌空而去。其事始见于曹植《灵芝篇》,《搜神记》卷一亦有记载,当为魏晋间流行故事。”[2] 
     自汉以后,董永一直是百姓的楷模,并备受历代统治者推崇。到元代,郭居业将古今孝子二十四人,辑于其编纂的《二十四孝》书中,董永排其中第六位[3]。从明代开始,广为传诵,对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经过千百年的锤炼和发展,董永的孝行已上升为一种文化现象,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种社会的共享资源。董永的故事也由“卖身葬父、因孝得仙”的神话传说演变为世人为之向往的终身追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董永资源的价值越来越凸显其综合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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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永资源的社会价值

综合地讲,董永资源的社会价值包含三层内容。 
   一是遵从孝德,突出反映了董永卖身葬父的至诚至真之孝。孝德有利于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尽孝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老人、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直至最后的送终礼节等。董永不只在父亲死后,“自卖为奴”,“以供丧事”。其父在世时,更能做到“佣耕以养”,“鹿车载父自随。”
   二是恪守诚信,充分肯定了董永如期履行卖身之约的感恩之举。诚信是人在社会上的立足之本,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董永之所以能取信于人,贷钱一万,正是因为裴氏“知其贤”。而当他“行三年丧毕”,便如期践约,到裴家“供其奴职”,并视裴氏“与钱”之举为恩,表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足见其知恩图报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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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追求真爱,热情讴歌了董永与七仙女忠贞不渝的天地情缘。真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真爱也是家庭和睦的前提和保障。董永因孝而得真爱,正好符合中国人“好人有好报”的传统道德观。虽说董永与七仙女只有百日姻缘,似乎太过短暂,但他们的百日恩爱决非常人百年厮守可与之相比。他们的爱情生活质量更为世人所羡慕。正如黄梅戏《天仙配》中所唱:“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园。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再者,如果按照天上一日,人间一年的说法,百日岂不正好百年?  
    董永的孝行还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自立的精神。他依靠佣耕养亲,直至卖身葬父履行和完善了孝行。按常理,即便董永借助乡亲安葬其父也不为过,但他没有这么做。 
    作为普通农民的代表,董永的经济地位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是低下的。所以,董永能做到的,其他农民也能做到,这就使其行为具有普遍意义。七仙女下凡为董永的孝行带来了完美结局,又为其孝行的传播提供了原动力。而这些正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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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永资源的文化价值

     董永故事流传至今已近两千年,而且范围几乎覆盖整个中国大地,甚至远渡重洋。这自然是董永资源的另一种价值,即文化价值使然。这种资源无疑为丰富文学和艺术的创作提供了理想的素材。从山东省吉祥县汉代武梁祠石刻画像中发现最早刻有董永孝亲的作品;至今,以董永与七仙女故事为题材的文学和艺术表现形式达十余种,作品更是数不胜数。如:地方志类、辞书类、史料类、戏曲类、曲艺类、歌舞类、专著类、影视类、民间歌谣类、民间工艺类、民间艺术类等等。此外,还有美术、摄影、书法、对联、邮册、画册等,表现形式多样,内容极其丰富。随着社会的发展,必将出现更多的文学艺术表现形式及其作品。 
      这些表现形式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又为历朝历代立德树风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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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永资源的经济价值 

长期以来,关于董永孝行的研究和利用基本上停留在精神层面,即它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上,而对其经济价值,尤其是旅游及休闲娱乐价值的开发和利用不够。董永资源的旅游及休闲娱乐价值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千百年来,受董永孝行影响积淀而成的独特的孝文化风俗和浓郁的孝文化风情;二是以董永与七仙女故事为主要题材的文艺表演曲目和剧目;三是由与董永和七仙女故事相关的遗址遗迹构成的景区景点。将这些内容转变为可消费的旅游产品,对于彰显地方特色,拉动地方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等都将产生深远影响,这些正是董永资源的主要经济价值所在。 
   应该说董永资源还具有其他一些价值,如历史价值等,但主要是以上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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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永传说

由于董永与七仙女的传说太过有名,多年来对于董永传说归属地的争论也此起彼伏,各地热衷争夺“归属权”。目前金坛竞争的主要对手,一是湖北孝感,一是江苏丹阳,后者的声势更大些。因为在《天仙配》里,剧中人董永登台亮相即唱出了一句“家住丹阳姓董名永”,这使得许多人认为董永是丹阳人。对董永传说研究多年、并专门为此发表文章的金坛文化界人士闻毅先认为,这实际上是宋代说书人遗留下来的误传,董永的属地应为金坛。他具体分析了金坛的建置、区划和历史沿革,及现今的环境地理位置,对此进行了论证。
  春秋战国时期,金坛属吴地。秦汉时期,金坛属曲阿县。至晋太康二年(公元281年),分曲阿县西南地区置延陵县,金坛地域属延陵县。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撤消延陵县,将其上元、孝德两乡划归金坛。至此,孝子董永居住的村庄———董里,由于隶属上元乡而正式进入了金坛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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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永传说

此外在古代,董永一直是个孝子的形象,这是中华数千年传统文明的典型形象。到新中国成立后,安徽安庆黄梅戏《天仙配》虽然在剧情的发展、层次、基调上仍与《董永遇仙记》一脉相承,但已使“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情节更加完善。特别是经过戏曲表演艺术家严凤英的精心塑造并被拍成电影,董永和七仙女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如今,“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夫妻双双把家还”这一曲优美动听的对唱,已流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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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永传说

看了大家的讨论内容,再结合我自己查阅的资料,我认为在董永传说被列入国家非遗名录之前,对它的研究基本停留在董永故里、董永事迹发生时间的探讨上,虽然论述比较丰富了,但都各持己见。之后学者们另辟蹊径开始从不同角度来解析董永传说,加入了对董永遗迹文献的考察和戏曲等作品方面来研究董永故事的文化意义,这也是现代研究在各学科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借鉴而来的不同视角研究。从现有研究成果知道,董永传说在时代的变迁中融合了时代的因素,在未来的发展中或许还会因为时代的变迁中根据政治或审美需要添加进其他的元素,而现代的爱情观念和经济欲望会否终结中国传统的孝道观念及传统价值还是个疑问。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经济的今天,如何做好董永传说这种口头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应该去深思并执行。
董永传说中所包涵的传统价值观念在今天还值得我们传承,它的文化价值核心是“孝”,孝是农业文明的产物,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但是我们不能盲从,而应当思虑孝文化在当代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孝”岁包含着“善事父母”的内涵,但是尽“孝”又不能绝对“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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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与七仙女”传说的变异性

一、主题和人物地位的演变:从道德叙事、董永为主到爱情叙事、七仙女为主
        从最早的故事梗概里我们可以看出:最初的故事里只有董永,七仙女的形象是非常模糊的。只有“天女”这样一个简单的称呼,并不确定是天界之仙女,还是天帝之女,其身份地位都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在后来的一个版本中,董永卖身葬父的情节只是故事的开始,七仙女下凡是故事的发展,二人的幸福生活和七仙女在天界的控诉则是故事的高潮。这一传说最吸引人的部分是董永与七仙女人仙相恋、生死不渝的爱情。最能激起人们共鸣的是对“有情人未能终成眷属”的伤感,对玉帝粗暴干涉蛮横无理的愤怒,对董永和七仙女爱情悲剧的同情,对二人幸福生活的向往。这就大大偏离了文人叙事中“天人感应”“孝感天地”的预设轨道,跳出了神仙道化故事的窠臼。原来的道德主题被置换成了爱情主题。这是民间叙事对文人叙事尤其是卫道者叙事的超越,是民间叙事热情和创造力的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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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缨倩)

流传至今的孝子董永卖身葬父/天仙女下凡婚配的传说,是中国古代脍炙人口。感人至深的汉族民间传说。在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情节大体是:董永年少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去世后,为葬父董永只好卖身为奴。在守孝三年去债主家为奴还债的路上,董永遇到一位女子说:“我愿意做你的妻子,不嫌弃你贫贱”于是董永带她到债主家,债主就要求他妻子织一百匹缣来偿还借给董永葬父的钱,董永妻只用十天就完成了,在回家的路上,那女子向董永辞别说:“我是天上的织女,看到你如此孝敬父母,天帝命我下凡来帮你偿还债务,现在你已还了债,我已不适合久住人间”说完便凌空飞走了。董永遇仙传说因流传广泛,还有多种异文,但对这个传说留存下来的文献却十分单薄,
自20 世纪初以来,对这个传说的研究还没引起学者的特别关注,所以在几大民间传说的研究中,董永传说的研究成果最少(根据钟敬文)苑利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一书附录“传说故事研究论文索引"的专题研究,收录白蛇传说研究论文索引20篇,梁祝传说31篇,孟姜女传说28篇,牛郎织女传说15篇,昭君传说10篇,董永传说只收了7篇,这个传说的主人公董永一角是历史人物还是传说人物,在现在的研究中还是不能确定。文献倾向于董永为历史人物,但是又
苦无依据。所以,关于董永的历史身份与传说的演变过程的研究,一直是众说纷纭,不能统一。
一.董永故里
董永”原生地“的考察一直是学术界不断争议的热门话题。对于董永故里有不同说法:认为在山西运城万荣县,有认为在山东
青州(千乘),有认为在江苏东台县,也有认为在湖北孝感县。
(一)故里在山西运城万荣县
孟繁仁在《董永故里》新探源"中认同此说法。他从”董“姓的起源和遗迹产生的时间上分析认为董永故里不可能发生在其他三
个地方,他说在今山东青州)江苏东台和湖北孝感等地的”董“姓都是从外地搬迁而来,有关”董永“所谓遗迹都是出现在东汉、魏晋南北朝甚至是宋、元、明、清以后,所以这几个地方说是董永故里都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接着他从自己对山西万荣县的实地调查出发论述了董永故里发生在山西万荣县小淮村的合理性,直到战争动乱人们才将”董永故事“传播到其他地方,然后被广泛流传。
扆晓红通过实地调查撰文证明山西万荣县是董永传说的发源地,其证据是:一,万荣县稷王山一带是中国董姓的发源地。二,在万荣县皇甫乡小淮村一带,现存”董氏家乘"、董永墓、董公祠、“董永故里”石匾等与董永传说相关的遗迹、遗物。
三,在万荣县皇甫乡小淮村一带的“小淮十八坡”,人们传承着朴实无华、原汁原味的董永故事,并由传说故事生成了代代相传的民间习俗,这是该地为董永故里的铁证。
(二)故里在山东千乘
认同这种说法的学者在大多数。程蔷在她的论文《从董永故事看民间叙事的复合性》中虽然只是以董永传说为例,来谈民间
叙事的复合性问题,但她也认为董永传说早已在东汉形成,是千乘(西汉所置县名,治所在今山东高青县)人(车锡伦也同意董永故里在山东高青县,并认为大致在北宋以后传入东台地区,并附会了当地两则故事丰富了董永传说的情节(但他认为董永传说绝不是历史,各地有关董永的遗迹和墓地都只是后人的附会和伪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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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赵志毅同车锡伦一样撰文对汪国璠的《董永传说起源东台说》发表质疑,但与车锡伦不同的是他认为董永传说起源于山东青州府,是从那里传向其他地方的。王玉德在《董永事迹献疑》一文中提到董永祖籍是西汉千乘县,据《汉书》记载,西汉时属青州,现为山东省博兴县,而《博兴县志》又详细记载了董永的故里,即该县陈户镇董家村,或者说在今山东高青县高苑镇北,或高宛县(王雪珂认为董永是历史中真实存在的人物,其故里是在山东千乘(今山东博兴县),并详细指出是在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她认为在东晋时期由于战乱才将董永的传说带到了南方,传播的路径是由北到南,由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而董永传说的流传是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利用董永之“孝”来推广的。马光俭和王金霞也认为董永是山东博兴人。纪永贵认为董永虽是千乘郡人,但不一定就是千乘县人,还认为董永遇仙故事是以两汉之间的历史人物高昌侯董永行孝封侯的史实为材料,杂糅东汉时期的神仙观念而形成的。后来又吸收了道家与佛家的因素,内容不断丰富,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影响较大,很多学者都比较赞同此观点。接着他谈到董永的籍贯也在唐以后从山东千乘,逐渐转移到了蔡州(唐)、丹阳(宋)、孝感
(明)等地。何昌林在《两千年来的董永故事》中也赞成董永祖籍是山东高青县人,到了唐代成了湖北人,宋代以后就成了江苏人。河北人、河南人了,并指出湖北立孝感县名,是宋朝时孝昌县为避讳武宗会昌才改为孝感县,实在与孝子董永无关。
(三)故里在江苏东台
持这一看法的有汪国璠,他先后写了两篇文章《东台县的董永祠墓及其传说》和《天仙配故事的产生演变和影响》来介绍江
苏东台县流传的董永传说及有关遗迹,并认为董永卖身葬父是确有其事,还认为东台县西溪镇是“董永生此葬此”的地方。
(四)故里在湖北孝感
持这一说法的有宋焕文,他在《关于江苏山东等地的董永故事传说》中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各地县志,认为东台县的董永传
说,基本上在清代流传起来的,还据《泰州志》的记载认定董永事迹在孝感,而不是在泰州(东台),这种看法是实事求是的。接着又分析说董永故里在广饶县是没根据的,这是把汉千乘和隋千乘搞混淆所致,而河南省的新蔡县的董永墓实是”仙女墓“,而真正的董永墓在孝感。同时他也承认董永流徙南来(吴崇恕,李守义也认为孝感是董永故里。)他们列举了与”董
永和七仙女“有关的故事传说、谚语、歌谣等,并从孝感是楚剧的发源地和剪纸之乡两方面论证认为在同一地域内,同时产生和流传这些文学艺术作品是”孝感是董永故里“的有力印证。
二.最早记载董永遇仙传说的可靠文献董永遇仙传说不仅在中国民间长期口头流传,还被镌刻在山东嘉祥县”武梁祠“的东汉时刻画像上面(对于这则传说,记载的文献还有东晋干宝的中国古代第一部志怪小说集《搜神记》,以佛教”变文“形式载入《敦煌变文集》,宋元年间又演变成小说《董永遇仙传》收入《清平山堂话本》,也被记入著名的《二十四孝图》,后面还被编为戏曲作品等。对于最早记录董永传说的文献,学术界还颇有争议。
(一)三国时期曹植《灵芝篇》
纪永贵在《董永遇仙故事的产生与演变》中认为,现存最早的关于董永遇仙故事的记载是出自曹植的笔下的《陈思王集》卷二《乐府》鼙舞歌《五首之二灵芝篇》(王雪珂也持同样意见,并认为董永是真有其人(程蔷在论文!从董永故事看民间叙事“复合性"也持同样看法。纪永贵认为这篇作品对于考察董永故事的渊源非常重要,它已经具备了后来董永遇仙故事的五个关键要素和基本叙事结构,即:(一)董永家贫,(二) 董永至孝,(三) 董永佣作,(四) 感动天灵,(五) 神女助
织。但是其中的核心因素还是”孝“。从此断定董永遇仙是汉代的产物,但是是在曹植之前就流行的、到了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中,董永遇仙故事才初具本末。在他的博士论文中,他说”董永遇仙传说发生在东汉中叶“,认为董永为汉代人。朱瑶认为董永故事最初见于汉代画像石,而文学文献的最早记录是汉代刘向的《孝子传》,但她认为《孝子传》可能为后人假托
所作,所以赞同董永故事最早的文献记载为三国时期魏国陈思王曹植的《灵芝篇》。
班友书以《天仙配》这部黄梅戏曲为基础分析了董永遇仙传说的演变,认为董永遇仙传说最早见于刘向《孝子传》,但不能算是最早和可靠的文字记载,可能是句道兴与李昉的改作,而干宝的《搜神记》也不能算是最早的文字资料。所以曹植的《灵芝篇》才是最早的可靠文字资料。
(二)晋干宝《搜神记》
而孟繁仁却说”在诸多记载中,以晋人干宝《搜神记》的记载时间最早、最为简洁,从文献记载中他认为“董永故事”发生的时
间是在汉代以前的战国时期,董永是战国时期魏国人,而并非是汉代时期。由于战国末期的动乱造成了百姓逃亡,这是造成董永故事向外地传播的重要原因。
(三)西汉刘向《孝子传(图)》
宋焕文在《董永故事发生想西汉晚期》认为董永故事发生在西汉晚期的汉成帝年间,他分析董永南来的时间在汉成帝鸿嘉四
年(公元17年)前后,根据是:1.刘向所撰的《孝子传》上载有董永的事迹,因为刘向为西汉晚期(公元前77一前6年)人,所以董永故事不会晚于刘向生活的时代,且晋代干宝所撰《搜神记》、唐高僧释道世所撰《法苑珠林》、宋李昉所撰的《太平御览》三书均引用了《孝子传》的文字,他以此证明刘向撰《孝子传》一书之可信。
2.他以山东武宅山发现武氏墓石室画像为依据,进一步证明董永不是东汉末年人。
3.董永南徙孝感的原因是水患,而不是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
韦民认为最早见于汉代的古文献,从《法苑珠林》卷四十九引刘向《孝子传》:”董永者,少偏孤。与父文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文随。父终,自卖身富公以供丧事。“他认为这是故事的雏形,现今流传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唐芳明则认为董永传说最早载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图)》。王金霞也赞同此说。王玉德在《董永事迹献疑》中也说
对董永的最早记载,见于西汉刘向的著述,认为董永是汉代人这一事实无从争议,他也同纪永贵一样赞同董永遇仙传说有可能是以高昌侯董永行孝封侯为原型的。何昌林也认为董永故事源出西汉刘向《孝子传(图)》。扆晓红经过在山西万荣实地
考察认为董永是生活在西汉晚期的真实人物,现在所见最早谈到董永传说的是三国时期曹植的《灵芝篇》。但是她认为刘向著有《孝子传》是可信的,所以董永传说最早是记载在《孝子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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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

(四)今存山东嘉祥县东汉武梁祠石刻画像
另外,车锡伦为反驳汪国璠在《东台地区董永传说考》中认为有关这一传说的最早记录见于今存的山东嘉祥县东汉武氏墓群中的武梁祠石刻画像,并认为这个故事起源在东汉初年。马光俭也认同最早记录在山东嘉祥的武梁祠石刻上,并认为董永真有其人,大约生活在西汉末年或东汉初年。黄震云从汉乐府和汉画像石方面考证董永与牛郎织女传说的关系,认为孝子董永传说产生在东汉,在汉末和牵牛织女神话融合。董永的神话传说在三国后期形成,一直到晋朝才完整,并认为”董永是生活中的人“。刘献忠在《牛郎织女与董永七仙女故事的流变分合探析》一文中分析了牛郎织女故事和董永七仙女故事在时间的长河中流变与影响,其中也提到董永的事迹最早见于西汉末刘向的《孝子传》,但对这书是否成书于西汉且出自刘向之手持怀疑态度,因此他认为对董永故事的可靠记载,最早应见于东汉嘉祥县的武梁祠石刻。
三.董永传说的流变
董永传说发生在汉代是学界一直公认的。最早在刘向的《孝子传》中所见,后代文献引用董永故事多称引自此。(但此书被人推断可能为后人假托刘向所撰。这时董永传说的情节平淡无味。汉代石刻画面是董永以鹿车载父供养的情节,并有羽衣女(仙女)凌空飞舞。汉末魏曹植《钟舞歌灵芝篇》诗中也记述了这一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则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织机。这时还尚无“卖身葬父”的情节。南北朝时期,晋干宝的《搜神记》改写了这个故事,其中有的增加了董永“卖身葬父”的情节,有的记录则删除了“鹿车载父”的情节,还加入董永路逢仙女,仙女自嫁为永妻的情节。故事中董永“孝行”的重点,已由“生养”发展为“死葬”。
唐代变文中,增加了很多细节描写《敦煌写本“董永变文"》中出现了天仙织女与董永生子董仲、董仲到阿褥池边”寻母“的母
题。众仙女到阿褥池边澡浴,董仲的母亲也在其中,孙宾善卜指示董永儿子其中穿紫衣的便是他生母,这一发展使故事情节更加生动曲折,神话色彩也愈加浓烈。
到了宋元话本中,董永故事的情节有了更多的丰富和发展。遇仙女的地方已变成了槐树底下,为后来演变为《槐荫记》作了
铺排,后面的寻母情节也由变文的三个仙女扩为七个,穿紫衣改为了穿黄衣,并将阿褥池也改为太白山,卜者也改成了道家的严君平。
明清以来董永故事的戏曲、曲艺广泛流传,个别情节有所丰富和发展,其基本情节沿袭宋元话本故事。
到了建国以后,删去了董仲寻母的情节,加强了夫妻二人生活的描写。戏曲高潮在《槐荫之别》,故事发展到此发生重大转
折,由孝子故事正式转变为了一个爱情悲剧。到此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董永传说的面貌。
唐芳明分析董永传说在两千多年的漫长流传过程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转变:一为从”孝感“模式到”情感“模式。从政治、道德、审美的需要出发,董永传说从一个平淡直白的传说变成了情深意长的爱情故事,其模式从”孝感’’’遇仙’’’分别“变成了”情
感(思凡)’’’遇仙’’’分别“的全新模式二是人物形象发生了改变。故事中的七仙女和傅员外的形象随着时代发生了变转,形象
也逐渐丰富起来。作者对两个改变的原因都作了分析。而纪永贵则在他的博士论文中认为有三个转变,即:1.从”孝感模式“到”情感模式“。2.从民间性到人民性。3.从民俗理想到艺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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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资料都收集地差不多了吧,这周去不去孝感实地考察,具体看大家的现代教育技术考试时间。所以这周末和下周末尽量不要安排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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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传说~

七仙女和董永的爱情故事流传甚广,相传最早源于江宁地区的丹阳镇。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丹阳境内开始流传七仙女和董永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传说中的董永家住董塘村,家境贫寒,自幼丧母,父子相依为命,以种菜为生。董父积劳成疾,不幸病亡,董永无钱葬父,只得卖身到傅员外家为奴三年,贷钱殡葬亡父。人间孝道感动天宫七仙女,遂下凡乔扮民女,在老槐树下与董永相遇。以老槐树为媒结为夫妻。七仙女为董永赎身,吃尽千辛万苦,傅员外万般刁难,天宫众仙女帮助,董永才获得自由,从此夫妻二人过着“你浇园来我织布”的幸福生活。
  清朝时期,丹阳人在七仙山修了一座七仙庙,正殿中间是七仙女塑像,董永的塑像放在北边,离七仙庙不远的大傅村外,建了两个牌坊“孝子坊”和“贞节坊”。据成运东(73岁)老人回忆,小时候常听家人谈起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并亲眼见过老槐树桩,还见过七仙女下凡坐过的石靠椅的脚印。
  后人为了缅怀七仙女和董永,便在丹阳镇中心立了一座汉白玉雕塑,七仙女送子给董永像,上题“人间天堂”四个大字,旁边栽了一棵老槐树,作为永久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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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传说~

董永和七仙女的传说广泛流传,经久不衰。该传说表达的爱情观念及传统道德,对研究当地民俗民风具有历史和现实的意义。现在它将作为一种民俗文化与地方旅游文化结合,产生巨大经济效益。横溪街道已对董永和七仙女传说原始资料的搜集整理,建立资料库,对董永家族宗谱予以重点保护,对七仙山及周围的一些公共设施加以冠名,以求其扩大社会影响力。
2007年董永传说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列入首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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