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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感言】参加学中国民俗学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后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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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对待异见 ——为杨树喆先生的声明赞一个!

今天早晨打开中国民俗学网,看到杨树喆先生的声明。
我为杨先生敢于投反对票并且公开发表声明的勇气赞一个!我没有参加今年的年会,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但我赞的是敢于投反对票和公开表达不同见解的做法本身,因此我还要向杨先生提到的“投了反对票”的那“四人”表达我的敬意!窃以为,杨先生完全没有必要“对学会说声对不起”,相反,从学会组织的进步和成长来看,倒是学会应该感谢杨树喆先生的胆识和此举的贡献。因为不同的看法能够敢于公开表达出来,恰恰也是中国民俗学会同仁能够懂得并且敢于公开使用理性(参见吕微在中国民俗学网上的两个帖子:“理性的‘公开运用’和‘私人运用’”和“如何公开且正确地使用我们的理性”,见网址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extra=page%3D1)的一个壮举。迈出这样的步伐在中国是如何艰难并且需要多少年的磨砺和等待,也许参加此次大会的代表们都会感同身受。
有许多人都在强调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以及中国人的特殊性,这些论调从理论上不值一驳,却能够俘获和安慰许多既得利益者,更能够迷惑许多已经被洗脑的人。有人说,中国就是这样,非如此不是中国。当知识分子不被允许自由发言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抱怨,好像压力完全来自知识分子外部。但是,就在知识分子自己的组织和活动中,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我们做得如何?我们是否在复制我们所遭受的不公做法?我们是否在延续同样的恶性循环而不是想办法一点一滴地改变这样的循环?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声音,我们是否敢于公开表达?我们能否容忍或允许公开表达?我们能否尊重表达不同意见的人,无论他或她是和我们同辈还是比我们年轻,更不要说比我们年长?我们能否学会尊重哪怕自己平素看不惯的人?
异见的公开表达和发声,不在于内容如何,而在于敢于并且允许表达和发声这个事实本身。是否敢于表达和能否允许公开表达不同的意见和声音,不仅是衡量一个社会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尺,而且是衡量一个社会的人性标准。亚里士多德把理性的言说看作人的本质。为什么?因为如若不能公开地、理性地、自由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甚至反对意见,尤其是不同的看法如若不能公开地相互辩难并且得到公开的理性讨论,人的理性就不能自己批判自己,理性也就不复存在,理性的人也就无从谈起。民主也好,理性也好,是我们作为人的基本需求,这和我们是中国人、美国人还是德国人无关,也同是西方还是东方先发现或觉识到这些东西无关。
记得2013年11月5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所听柏林洪堡大学的斯特芬氠尔图斯讲“格林兄弟的政治生活”。在提问环节有一个喜欢格林兄弟多年的中国男性提问说,格林兄弟既然对当时德国的法律有看法,为什么没有起来反对它?那位德国教授答得有些不得要领,我就替他回答说:因为尽管格林兄弟对法律的内容有看法,但他们认为,法律的形式必须得到遵守,也就是说,公民至少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法律的形式。这与我们要么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么非此即彼式的中国思维当然不同。
同样,我们可以不同意他人的观点,但应该尊重他人表达不同观点的权利,这是现代社会的伦理底线。也许有不少中国人看到这样的话又笑得满地找牙了。他们认为,即便你说得头头是道,在中国也根本行不通。中国人在现实中谁不是处于种种关系、利益的权衡之中?甚至经常是处于患得患失以及怕得罪人的“恐惧”之中?也许很多人都不屑于看我这样的“陈词滥调”。但愿我是自作多情——多情应笑我、不长头绪(须)。
但无论如何,我都要对杨树喆先生以及包括他在内的那“四人”敢于公开使用自己的理性再赞一个!

[ 本帖最后由 户晓辉 于 2014-10-15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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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讲理进行到底

我没参加今年中国民俗学会的年会,本来已不准备公开发表看法,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偶然又看到“京师园丁”在我的帖子后面跟了一个帖子(参见9#)。既然如此,我实在不得不对事情的道理再做一点回应。在此,我不想猜测当时有多少人真的“不明就里”(参见10#,杨树喆先生的帖子),又有多少人揣着明白装糊涂,也不想议论“在场”是幸也不幸,只想讲点道理。
        在我看来,如果“多次打断别人发言、不尊重发言者的情况确实发生了”,那确实应该加以善意的提醒甚至批评,无论打断者是年长还是年幼。但是,如果这种打断并没有采用粗暴的形式以及侮辱、谩骂或攻击之类的言辞,那就不能被随意扣上“为老不尊”这样的帽子。因为我们的提醒甚至批评应该是善意的,是对事不对人,而这句“为老不尊”往轻了说至少有侮辱、谩骂或攻击人格的嫌疑;既然“为老不尊”是“京师园丁”“在会议期间多次听到的四个字”,那就表明持这种态度和看法的不止一人。恰恰是这一点让我非常忧虑和担心——为我们不大的学术共同体、为我们健康的学术生态!但我认为,无论持这种态度的人数有多少,真理往往不一定掌握在多数人手里,也不由人数的多寡来决定。作为研究民俗的学者群体,我们坚决不能助长这样的不良风气和不利于学术的思维方式四处蔓延甚至代代相传,而应该真正弘扬传统民俗的正能量。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对事不对人是为了讲理而不是为了感情用事或义气之争。“为老不尊”的意思本来指的是用年龄压人、倚老卖老或者仅仅因为年龄大就蛮不讲理之类的做法。因此,即便年长者“多次打断别人发言、不尊重发言者的情况确实发生了”,我们在判断它们是否“为老不尊”时,至少应该首先考虑:他或她为什么要“打断别人发言”?在打断时说了什么,说的是否在理,是否有理据?也就是说,有没有可能发言者本来就应该被打断,这时候,年轻人或者“不明就里”或者只敢腹诽,只有有勇气、有资格的老者才敢于站出来打断?
        归根结底,我们是要讲理,而不能仅仅首先把自己或者某些人(哪怕是多数人)摆在已然正确或天然正确的“大局”位置上,一旦有人打断或表达异见就认为是“不顾大局”甚至是“搅局”。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中国特色,我不知道,但可以断定它根本不是学术的思维方式。如果有人把这种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式用于学术,悲乎幸乎?在我看来,学术的根本方式和根本目的就是——借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一句话——将讲理进行到底!没有这一点,真学术就无以存身,假大空学术就会像眼下这样泛滥成灾,从人治走向法治也就会成为一种看起来很美的空谈。
        所以,我想和有志于学术的年轻人共勉的是:我们对待学术问题以及身边的大事小事,不能只考虑立场和利弊,而是要首先考虑事情本身,要回到实事本身,学会对事情本身的真伪和对错有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评判。否则,倘若只会从立场和主观情绪来看问题,也许在中国的现实中可以“战无不胜”,可以带来种种实惠和好处,但真学术的大门永远不会向这种方式敞开。
        说起国人的这种弯弯绕“智慧”,许多人可能都知道网上那段著名的顺口溜: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
          你跟他谈政治,他跟你讲民意;
          你跟他讲民意,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讲法律;
          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
          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
          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
          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
          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
          你和他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诸位看官先莫笑。只要留心,我们就不难发现,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到处都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和处事方式。例如,当有人指责某位名人参加某作文大赛并且获奖造假时,这位名人的粉丝们就开始说指责者动机不纯、也有污点云云,就是避而不谈事实本身。其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加试没有经过公证和获奖者合影照片中没有这位名人,这两个事实就足以说明真假问题,但似乎很少有人在意和讨论这样的法理事实。再比如某个名人前些年被指抄袭,拥趸们为他的行为找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好像这样一来抄袭就不算抄袭了,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类瞒天过海的事情常常在中国畅行无阻甚至屡试不爽。我常常感叹这种“中国特色”真是世界文化中的“奇葩”。
        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这类原本有关事实判定的争论很少围绕并集中在事实本身的对错和真假问题上,而是往往演变为不同立场之间的口水战或宣泄对立情绪的闹剧。学术界尚且如此,我们还能期望中国社会好到哪里去?难道知识界的许多做派和思维方式不正是和上述顺口溜如出一辙吗?如果这种意识形态的方式充斥于社会和学术界,如果连学术界都不能将讲理进行到底,真不知道,中国之希望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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