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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讨论】“动物使用”:传统习俗还是现代文明?

“诉诸情感”与“诉诸传统”是双方论证的主要方式,但都是不完全论证。
这种讨论难以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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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虽然可以视为家畜,但从生产、蓄养到喂养,它们都不是收益最高的肉类。AAF特意做了一个详细的狗肉来源的调查,可以多看看再下结论。你看到的可能是合法,不代表全部合法,不代表没有非法的偷盗行为存在。在地方民众不接受放弃狗肉习俗的情况下,尽量不血腥宰杀、虐杀,做好肉狗的饲养管理,应该先考虑的措施。

我挺赞成印度教在处理神牛与其他民众的牛肉饮食的态度。毕竟,道德伦理是指向和规范个人的,宗教信仰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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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的帖子

这个现象很多地方也有,屠宰照片也都看得见,沛县怎么样不能说明人家玉林、越南吧,您说这概念偷换的是不是有点大啊?其次,个人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也只说明了某个地区某个人的问题,并不代表其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您都没看他人的报告就想当然的认为别人想必如何如何,这恐怕不是一个适合的讨论方式吧?不然,您又有何理据批驳其他人只相信文本,而且还是一个有调查有数据的文本,比相信您个人的经验想像来的更不靠谱呢?最后,既然您认为人家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不严谨甚至不准确,而又坚称自己有过一系列调查和访谈,那您就从数据上像人家报告那样定量说明之,如何?说不定您还能改变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功莫大焉~

还是那句话嘛,讨论是往共识上走,通过逻辑、通过实证,不是我认为、我觉得,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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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 的帖子

就目前国际上关于捕鲸方面的组织和协约而言,更为重要的可能还在于:
“被捕杀的长肢领航鲸并非濒危物种,而每年法罗人捕杀的数量仅为这一物种总量的约0.1%,捕杀行为不足以让这一海洋物种灭绝”

而对于动物组织而言,即便合法、合理捕杀动物,也希望做到“人道主义”,所以下面这一点也是丹麦方面所面临压力很小的另一重要原因:
宰杀鲸鱼的时间很短,鲸鱼会在几十秒或者最多几分钟之内死亡,并不会产生太多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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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 的帖子

类似的新闻报道很多,除了鳄鱼皮、狐皮以外,还有熊胆、鹅肝
甚至前几天还有一个抗议北京的某个萤火虫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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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女神节狂屠动物 尸横遍野太血腥终被禁止

参考消息网7月31日报道
  台媒称,尼泊尔南部每五年会有一次大规模的动物献祭,目的为了讨好女神来达到安居乐业,这个名为嘉蒂麦女神节(Gadhimai)的节庆已经持续了265年之久,现在当地的宗教领袖发出声明,是时候改变旧传统了,从现在开始全面禁止该活动。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7月31日报道,每一次的大规模献祭都要牺牲数以万计的水牛、山羊或是鸡,2009年与2014年两次的献祭活动,总计惨忍地杀害了超过50万头动物。在寺庙旁就有约200名持着锋利长刀的刽子手来进行献祭,高举着长刀,朝着动物的头部用力砍。
  这样大规模的血腥斩首献祭引起抗议,且动物保护意识抬头,Delhi寺决定结束这样血腥的传统,认为是时候改变了,应该以和平的庆祝活动来取代这些不必要的杀戮及暴力。
  据了解,该节庆为期两天,约有500万名信徒前来朝圣,其中有80%为印度人。该节庆起源于印度教神话,一个封建地主在狱中睡觉时梦见,只要他能够以血来献祭于嘉蒂麦的女神之力,那么他就可以脱离世俗的磨难,虽然女神向他要求人血,不过最后他成功地以动物的血来提供,由此开始,该节庆就这样一直流传至今。

以上文字来源:http://cul.sohu.com/20150801/n417981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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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女神节献祭活动画面曝光 宰杀数十万只动物

国际在线专稿:据英国《每日邮报》7月29日报道,为期两天的嘉蒂麦(Gadhimai)女神节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献祭活动,每五年在尼泊尔南部举行一次。每当庆祝该节日时,都会有数十万只动物被屠宰后献祭,数百万人观看。上一届嘉蒂麦女神节于2014年举行,有关此次庆典的照片日前曝光。

  在2014年,被屠宰献祭的动物有25万只。而在2009年,被屠宰的水牛、山羊、鸡以及其他动物数量达到50万只,有500多万人围观,约80%的人来自印度。

  嘉蒂麦女神节起源于265年前。据印度神话故事记载,当时一名封建地主梦见只要为权力女神嘉蒂麦密献上人祭,他就能摆脱世间所有苦难。但他选择了动物献祭,这种仪式从此流传下来。

  嘉蒂麦女神节从黎明开始,献祭的动物主要有5种,分别是老鼠、山羊、公鸡、猪以及鸽子。到当天结束时,数以千计的动物尸体和头颅堆满神庙前广阔的草地。

  尼泊尔宗教领袖决定结束这种长达数百年的古老仪式,2019年的庆典或许将不再流血。(杨柳)

以上文字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5-07/31/c_128078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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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尔举行全球最大动物祭祀 将屠宰数十万动物

环球网实习记者关翔报道,据《印度时报》11月24日报道,超过100万印度人从与尼泊尔接壤的比哈尔邦、北方邦等地涌入位于尼泊尔南部参加五年一次的嘉蒂麦(Gadhimai)女神节。在节日期间,印度教教徒们带着各种牲畜前往尼泊尔南部某小镇的嘉蒂麦庙进行大规模祭祀,在那里会有祭司挥刀屠杀这些牺牲祭神。嘉蒂麦是印度教中的力量女神。印度教徒这些印度教教徒坚信,用于祭祀的动物可以满足他们的心愿。

  尽管关于尼泊尔Gadhimai集市肆意屠杀动物的争论已经愈演愈烈,但仍然阻止不了狂热的印度人参加这场五年一次的集会,因为印度已经禁止类似的动物祭祀。在屠宰开始时,在场的每一个都在重复一个名字——拉曼塔库尔(Raman Thakur),这位来自印度锡达默里的农民五年前曾求神灵赐予他一个儿子,这次他献上了105头水牛感谢神赐。

  无数男女以及儿童从印度比哈尔邦偷渡涌入尼泊尔,其中大多数牵着山羊带着小鸡。教徒Kalaiya指着因严重营养不良而枯瘦如柴的男孩儿说:“我儿子Vishnu卧病多年都不能走路,这次我会献上一只鸽子,如果神灵能让他重新站起来,下次我会带一头水牛来还愿。”

  面对指责,当地官员Shiv Chandra Kushwaha说:“75%的祭祀者是印度人。我们不能阻止他们,因为这是一种宗教感情。为什么指责我们?做祭祀的又不是我们。”

  当地政府估计,仅24日一天,大约有15,000水牛被杀死,而被屠宰的山羊,鸡和鸽子的数量将达到几十万。当局已经花费500万卢比新建了一座屠宰场以及一座深坑用以掩埋被屠宰动物的头。这些兽皮也正在被印度和尼泊尔的皮革制造商收购。

  尽管动物保护者和动物学家指出这种屠杀可能造成类似于猪流感、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的传播,但尼泊尔政府仍然拒绝禁止这种大规模屠杀。 

以上文字来源: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09-11/643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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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宠物葬礼悄然兴起 社会观念两级分化


图说:身着白衬衫、戴白手套的工作人员将宠物遗体放入订制的棺材中。(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图说:装着宠物狗遗体的棺材被工作人员抬起,极具形式感地抬上灵车(A8L轿车)。(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图说:主人一走进追悼室,就哭了起来,十分伤心。(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花床、木棺、舒缓的音乐低回,在闵行区一处私密的悼念室内,一场小型追悼仪式正在举行。但特殊的是,约一米长的迷你棺材里躺着的是一只小狗。小狗擦身、主人追忆……仪式一丝不苟,这是一场专为宠物举行的“殡葬”仪式,操办仪式的年轻人名叫周近夏(化名),在五年时间内,他的宠物丧葬服务正逐渐走上正轨。
  探秘:宠物葬礼怎么办
  今天清晨6点,天蒙蒙亮,早些时日送达的宠物遗体已被整形化妆。周近夏期望,无论人或动物,最后一面都应安宁祥和。简单交代后,几名身着白衬衫、戴白手套的工作人员将宠物遗体放入订制的棺材中。据介绍,这只小棺材是根据需求订制的,在上海地区,可能属于独家。
  跟殡仪馆的殡葬服务一样,装着宠物狗遗体的棺材被工作人员抬起,极具形式感地抬上灵车,被选为灵车的是一辆A8L轿车,随即开往将举办追悼仪式的场所,并最终进行火化。进行火化后,骨灰甚至可以制作成钻石,并由主人永久保留。
  “不养了,以后肯定不养了,太难受了。”今天在现场追悼的小狗名叫“爱文”,主人一走进追悼室,就哭了起来,十分伤心。
  谈起爱犬,主人家的话匣子开了便停不住,“特别乖,周二发心脏病去世了,每天晚上听不到它动静很不习惯”。而考虑为爱犬举办一场告别仪式,也是曾经在周近夏处做过宠物丧事的小区邻居介绍,“我们倾注了很多感情,已经和家人一样了。”宠物火化结束,宠物主人将骨灰捧在手心,找周近夏多要了两张名片。
  周近夏说,在目前国人的概念中,对死去的宠物如何处理还没有共识,给宠物火化甚至举行追悼仪式,在很多人看来匪夷所思。“但在国外,宠物死后不火化,刨个坑埋了可能才匪夷所思。观念在改变,2006年我刚开始做这项业务时,一周只有一单活,但现在,可以说每天都有,甚至一天不止一次。最远的有从西安来咨询的。”话间,一位在上海居住的韩国客户打入电话,称家中的宠物狗去世,手足无措中从网上找到周近夏的店铺,周在电话中介绍处理方式,并派员工前往。
  困局:社会看法两级分化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的周近夏,之前在一家知名国企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在2006年前后,他的宠物狗因中毒身亡,死前极为难熬。周近夏回忆,当时他几乎是抱着宠物狗看着它死亡,心中久久难以平静,也萌生了为宠物送葬的念想。
  “其实网上做动物火化的不少。”周近夏认为,自己的服务理念卖的是火化之外的事情,追悼仪式就是其中之一。从2011年成立释友宠物殡葬至今,不少名人通过口口相传找到周近夏的店为自己的宠物处理后事。但大多数人,对这项业务抱有顾虑。
  周近夏坦言,此前他曾因明晃晃挂出“宠物殡仪馆”的招牌而不得不几次让公司搬家。之前他们接送遗体的车辆还贴有广告纸,后来有客户反映,虽然家里宠物去世很悲痛,但是并不想被别人知道自己花钱为宠物追悼火化。此后,周和员工前往工作,都低调行事。但也有顾客对追悼仪式有要求,周曾接过一个房地产商的单子,对方的要求就是为去世的宠物犬举办一场风光的葬礼,几百元的费用被认为太过便宜,后因满意服务,又追加了几千元的小费,远远高于明码标价的费用。
  周近夏的客户多数来自网络电商平台,并以一种口碑传播的方式带来新的客户,宠物葬礼的收费档次则从500元到9000元不等。周近夏表示,他正考虑将业务延展到高端——更考究的礼仪、更个性化的选择、更昂贵的收费。(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文章转载自:http://shanghai.xinmin.cn/msrx/2015/08/29/28487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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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53#

在针对玉林的抗议现场中,笔者观察到了三种抗议选择,简叙如下:一是到菜市场和狗肉餐馆的游行、拉横幅,横幅的文字内容从前两年的“我的狗狗去哪儿了?”等感情表达,转变到使用来自中央政策和领导人讲话中的食品安全内容,如“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等,在他们看来,狗肉未经检疫,将可能夹带狂犬病给人身带来危害;二是到市政府广场做演讲、拉横幅,抗议市政府在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不作为,包庇和纵容盗狗、未经检疫交易狗肉等违法行为;三是通过行政复议和立法来抗议和抵制狗肉产业链,他们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法》来论证该产业链的不合法性,对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对民众提出的举报不予处理的渎职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还在积极推动国家立法来保护小动物。

同欧美社会一样,中国的抗议者也呈现出中产阶级化、以女性为主的特征,从笔者的深度访谈中知晓,他们多是社会中具有稳定收入且有一定地位的中青年女性。他们是律师、大学教师或民办学校创始人等。但他们的这种阶级特征,如果回到多年来中国突出的贫富差距这一事实中来,就招来了较他们低的社会经济阶层的质问。就连中国网络红人“凤姐”也在嘲讽,这是富人才有闲情玩的东西。他们倡导的保护伴侣动物,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一个广泛的民众支持,被认为是激进的、有病的,还被污名为“拜狗教”、“狗奴”和“勾结境外反华势力”等。这意味着,在这种夹缝中,他们缺乏一个有着民众基础的话语框架,如果简单是“爱狗”这样的情感表达,很难得到认同。他们不得不转向那些建立在广泛民众基础中的话语框架,最终选择了食品安全这一公共议题。在众多关于中国民意调查中,食品安全是民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频繁产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更是增加了民众的忧虑和不信任,同时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有着《食品安全法》和中央领导人讲话等国家政策支持。他们认为,市场交易中的狗肉是未经检疫的,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人身将造成潜在的健康威胁。但事实上,笔者在专注于动物权利的Journal of Animal Ethics杂志一次专题讨论中看到,在动物权利运动繁荣的欧美那里,他们在2011年还在为抗议里是否可添加动物权利与人类健康这一议题而争议,但这在中国的“为狗抗议”中已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超前性,来自当下中国在变动中出现的众多问题,这样一来,即使动物权利本身缺乏一个有效的话语框架,丰富的现实问题仍然为它提供了话语资源。

同时,在这些行动中,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子随处可见,这又同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是一脉相承的。社会空间狭小,当社会中的一群人要抗议另一群人,这种市民社会本身的对抗没有空间、条件和经验来单独完成,强国家的传统最终在这里出场。如此一来,这一场原本是抗议市民社会本身的社会运动,不得已变成对地方政府的抗议。但反过来,这将带来同动物权利在西方特别不一样的意义。它同工人抗议、业主维权和城市抵制拆迁等行动一样,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生长点。他们抗议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渎职,逼迫落实依法治国,拓展言论、游行表达自由的空间。以“为狗抗议”为内容的动物权利运动,将可能重塑转型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成为“强国家”下生产出来的一支社会力量。

作者是中国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

文字来源: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world/story20150828-5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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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宣布将禁止国内象牙贸易,国际环保组织称“创造了历史”


2015年5月29日,北京,中国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在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联合举行了“中国执法查没象牙销毁活动”。 CFP 图



在中美两国承诺颁布禁令,将几乎全面禁止象牙进出口后,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IFAW)评论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创造了历史。”

据新华社报道,9月22日至2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与美国总统举行了深入、坦诚、建设性的会谈。据中国外交部官员介绍,双方达成了49项共识和成果,其中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内容如下:

双方认识到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承诺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中美承诺在各自国家颁布禁令几乎完全停止象牙进口和出口,包括明显且及时限制象牙狩猎纪念物进口,采取明显且及时步骤停止各自国内象牙商业性贸易。双方同意进一步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联合培训、技术交流、信息共享和公众宣传,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双方同意与其他国家合作,以全面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

野生救援协会(Wild Aid)就此评论称,这一协议是习近平主席首次公开承诺在中国停止象牙贸易,也表明中国政府兑现了在今年5月做出的逐步停止象牙商业性贸易的保证。

“习近平主席的这一宣告令我们欢欣鼓舞。它展现了中国政府在打击濒危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坚定的信心和实际的行动。中国是象牙消费第一大国,停止国内象牙商业贸易是推动减少盗猎非洲象的一大步,直接有益于保护和恢复非洲象种群数量。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野生救援协会中国首席代表子雯女士说。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zzedine Downes对此评论说:“今天,习近平主席让这场保护大象的战斗,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据估计,每年有35,000头大象因象牙而遭到猎杀,也就是说,每15分钟就有一头大象被猎杀。“今天,中国对以谋杀大象而获利的所有人关上了大门,”Downes说:“该禁令将拯救数以万计的大象。”

“中国颁布象牙贸易禁令,同时配合有效的执法,并对犯罪分子加强惩处,将给象牙消费打上耻辱的标签,帮助减少象牙消费需求。作为一名在美华人,我很骄傲的看到中国和美国——世界两大强国联手领导这场拯救大象的战斗。”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亚洲区总代表葛芮说。


以上内容转载自:澎湃新闻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7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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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全面禁止象牙贸易拯救非洲大象,中国能够做什么?

9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中美两国达成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承诺。双方一致决定:在各自国家颁布禁令,除少数特例外,全面停止象牙进出口贸易;同时,还将采取政策逐步停止本国的象牙贸易。但具体措施以及开始时间还未公布。

中国将全国禁止国内象牙贸易,这被一些环保组织称为“创造了历史”。

目前的现实是,非洲野生象群正面临灭顶之灾。1979年,非洲有大象130万头,现在仅剩约50万头。2013年,共有超过2万头非洲象被偷猎,2014年则有约3万头。

其实,早在1989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就禁止了全球象牙交易。但是,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管理的大象交易信息系统(ETIS)的监控数据显示,仅2013全球被查获的非法走私象牙约为41.5吨,而这可能只是象牙非法贸易的冰山一角。

原来,CITES公约在禁止了全球象牙交易之后,非洲部分国家囤积了大量象牙,其中也包含从自然死亡的大象而得。于是,2008年,南非、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得到了特别许可,允许出售108吨的象牙,中国获准进口了62吨象牙。

这种“合法”象牙,成为走私象牙的掩护,加剧了象牙走私和盗猎。就中国来说,因为监管疏漏,一些“象牙指定销售点”存在违反国际公约或国内象牙管理和经营利用等规定的行为。此外,“合法”象牙的存在,让一些消费者对象牙交易产生误解,反而助长了象牙消费需求。

事实上,以象牙为代表的网络非法野生物贸易,在中国正呈现独特的变化。近两年,通过网络和新媒体进行的象牙交易猛增,交易由公开的、交易类的电子商务网站,转向以更为私密的社交媒体平台交易,如微信和QQ群等。但是,在中国,任何通过网站和社交媒体进行象牙交易,都是违法的。

从宏观上说,2009年开始,全球象牙非法贸易激增,非法象牙主要从坦桑尼亚和肯尼亚开始,经过中转,到达泰国和最重要的象牙消费市场——中国大陆。2014年2月,在伦敦召开了专门针对非洲大象和犀牛盗猎问题的国际会议,此后又于2015年3月在博茨瓦纳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并定于明年在亚洲召开第三次会议。一时间,国际舆论都将矛头指向中国,中国被推上了象牙贸易的风口浪尖上。

客观地说,中国政府这些年一直在做出积极努力。比如,2014年,中国内地首次公开销毁查没的象牙及制品,共计6.1吨。2015年2月,国家林业局宣布,临时禁止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2015年5月,国家林业局原局长赵树丛表示:中国将在公约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严格控制象牙加工和贸易,直至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动。再到如今,中美两国达成结束各自国内象牙贸易的承诺。

如果说,今天世界上仅采取一项行动,就足以拯救非洲大象的事,那就是中美禁贸。中美两国,都是象牙消费大国,这项中美的共同承诺展现了两国在全球打击非法象牙贸易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必会引起剧烈的连锁效应。这也显示了中国领导人应对这一国际敏感和热点问题的自信。此举最大的受益者,将是非洲大象种群。

不过,在中国有效实施全面禁止象牙贸易绝非易事。政府需要提出一个时间表;国内象牙雕刻企业需要转型,合法商铺需要改变经营;继续提升公众意识,引导目标消费群减少对象牙制品的需求;最重要是修改国内法规,并封堵执法监管环节的漏洞。

(作者系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 中国项目主任)
以上信息转载自: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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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国际社会反对,日本将强行在12月重启南极捕鲸活动


日本水产厅宣布将于2015年度内重启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图为2001年至2002年的科研捕鲸活动中捕获的小须鲸,摄于南极海域。 东方IC 图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水产厅11月30日宣布,科研捕鲸船队将于12月1日从日本山口下关及广岛因岛的港口启程驶往南极海域。另有部分船只已于11月30日从宫城盐釜港出发。

捕鲸作为日本的传统文化之一,可追溯到1300年前。日本大规模的商业捕鲸也已有400年的历史。

1986年,国际捕鲸委员会通过了《全球禁止捕鲸公约》,明确提出禁止商业捕鲸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长年以“科学研究”的名义进行捕鲸行为。

去年3月,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曾作出裁定,勒令日本停止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自那之后,日本暂停了捕鲸活动。

但在本月27日,日本政府向国际捕鲸委员会(IWC)提交了有关重启捕鲸活动的新计划。

事实上,日本政府在去年9月斯洛文尼亚召开的国际捕鲸委员会(IWC)大会上就曾表态称,尽管国际法庭叫停了日本在南极海域开展所谓“科研捕鲸”活动,但日本仍将在“尽量不违背国际法庭判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科研捕鲸计划。

据BBC中文网报道,日本水产厅表示,将在明年3月之前按照修订后的捕鲸计划行事。依照新计划,日本将每年捕杀的小须鲸数量减少三分之二,至300头左右。自2005年以来,日本捕鲸项目已经捕杀了约3600头小须鲸。

日本当局确信,他们的新计划在科学上合理,但这很可能引发国际公愤。

共同社报道称,反捕鲸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已分别表态反对日本重启南极科研捕鲸。反捕鲸团体“海洋守护者协会”也发表了谴责声明,声称将对科研捕鲸船进行阻挠。(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原文刊载于:澎湃新闻
本文文字版转载自:http://news.163.com/15/1130/18/B9MIFCQ7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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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梁治平: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向何处去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将《草案》与旧法相对照,可以看到一些立法上,尤其是法律技术方面的改善,但是无论以当初人大代表提出的修法议案来衡量,还是以国家新的发展理念来观照,其不足都显而易见。甚至在表明立法基本理念的原则方面,《草案》不进反退。这一进一退,不但反映出立法过程中的观念冲突和利益纠葛,也彰显出《草案》本身无法克服的结构性矛盾。

关于立法上的改善,有《草案》公布者所做的说明在,不赘述。这里仅就其最主要的问题略加陈说。


修法未改“野生动物利用法”之实

旧法开宗明义,将立法主旨界定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范围欠广,“利用”却是无所不在。旧法实施20多年来野生动物保护不力,尤其是滥捕、滥杀、滥用、滥食野生动物的情形愈演愈烈,部分地与这种立场有关。
正因为看到这一点,人大代表修法议案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改写立法宗旨,明确禁止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然而,这一主张完全没有被采纳。《草案》第一条:“为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虽然增加了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诸端,但是旧有的视野生动物为资源、以所谓合理利用为原则的立场却无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利用”,不限于公益性的,如科学、教育、物种保护等,也包括(实际上更主要是)商业性的。《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证制度,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家允许利用和人工繁育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对利用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目的和范围均未设限。而在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和三十条里,我们看到,对野生动物的利用可以是经营性的,其范围包括公众展示(演)、药用和食用。

这些规定马上让我们想到近年来一些极具争议性的话题,比如屡屡传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正常死亡的狮虎养殖业,欢乐其表残酷其里的动物表演,各种滥用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尤其是以残忍闻名的“活熊取胆”。黑熊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却被规模化地豢养繁育,活体抽取胆汁以牟利,此一行业以其残酷无益而招致社会公众的强烈批评,却在过去30年间发展壮大,恰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这些,在许多人大代表和公众眼中,既是旧法失败的一个明证,也是它必须要修改的一个缘由。

尽管《草案》细化了保护条款,加强了保护机制,强化了法律责任,但它不仅没有放弃利用原则,反而不惮重复,比旧法更直接地更具体地再三申明这一原则。这意味着,新法的用途不是通过限制、引导,最终减少乃至取消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而是为这种利用提供新的合法性。

旧法因为保护对野生动物的利用,而被批评和嘲讥为“野生动物利用法”,《草案》无意改变这一点。问题是,一部为商业性利用野生动物大开方便之门的法律,真的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切实的保障吗?


对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必须遏制

一种为商业性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辩护的说辞是,这样做有利于野外野生动物的生存。但事实恰好相反,当所谓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公开合法地成为人们的赚钱工具时,它们那些生活在野外的同类就将面临更大的灾难。因为,它们是真正野生的,它们更具经济价值,更能满足捕猎者的贪欲和消费者的虚荣。当那些形态各异、血肉丰满的野生动物在人们眼中不过是一件炫富的皮草、一桌猎奇的菜肴、一群活的赚钱机器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过是为了利用的保护,而这种保护不可能真正奏效。今天的世界上有野生动(植物)物保护法的国家不在少数,但是把利用奉为其原则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却绝无仅有,原因就在于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野生动物究竟是我们应当怀抱敬畏之心对待的大自然的一部分,还是我们可以据为己有、予取予求的某种资源。要维护生物多样性,只能采取前一种立场,而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相标榜的《草案》采取的却是后一种立场。尤其是,它反复重申的“利用”原则,不但让现有各种商业性利用野生动物的活动都成为合法,还为进一步发掘野生动物的商业价值留下巨大空间。

《草案》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依法保护、繁育、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但《草案》通篇没有对可以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提出特别要求,没有对从事这类活动的目的做出限定,也没有对可供人工繁育和利用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范围加以分类和划定界线,更没有表现出对这类活动加以限制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之的意向。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草案》成为法律,很快就会有新一波开发、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业活动出现。

如何从需求方面减少和阻断对野生动物的杀戮,这是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一个挑战。如今,“没有消费,就没有杀戮”的理念已经妇孺皆知,但是如果没有政策和法律的介入,单纯的道德呼吁难以奏效。


修订草案整体上的正当性存疑

然而,针对国内巨大而畸形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包括大量公开或半公开的违法消费活动,以及各种虚荣、腐败和野蛮的消费习惯,《草案》没有作出任何有力应对,却规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第二十七条)。这种冠冕堂皇的说法,与其说是限制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不如说是通过把这种活动与人们日常最普通的活动视同一类而充分肯定了它们的正当性。

让我们看一下那些常见的法律表述:“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者,“公民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然而,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难道不是一种需要法律加以特别限制和规制的事项?一个健全、良善、文明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把尽量减少乃至最终不再利用野生动物奉为值得追求的目标?

《草案》紧接着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经营和利用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不说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经营和利用”视为当然在今天如何不当和危险,一部冠以野生动物保护之名的法律,不能对这类活动加以规制,难道食品和药品方面的法律能够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有效手段?

《草案》在重要问题上的无所作为不止于此。比如,在旧法支持下形成的人工繁育、养殖和利用的野生动物数量惊人,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公众只是经由诸如狮虎被饿死或因饥饿相残、老虎被电击致死分售一类新闻才间接知晓,政府方面则没有一套严密完整的制度和手段来加以监管,更不用说让整个过程向社会公开和透明。这些严重问题没有进入《草案》的视野,或者不如说,《草案》无意改变现状。

总之,在涉及野生动物这样一个同时关涉生命、生态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议题时,《草案》仍持旧时以发展为中心的立场,这种立场不但已经不合时宜,而且正变得越来越有害。因此,我们不但有理由怀疑《草案》提出的各种新举措能够取得多大预期的效果,而且有理由在总体上质疑它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文章转载自: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a/20160114/4707280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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