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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14-3-30 21:22 只看该作者
杨圣敏:当前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杨圣敏:当前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新时期以来,与全国各界的发展同步,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界在各个领域的研究中都取得了空前的进展,并已历史性地进入学科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在学界的进步中仍存在不少亟待大家努力克服的问题。以下就其中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一、学科界线与学科规范
1.学科界线模糊的现状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一直受到冷遇并被相继撤销,1978年以后开始重建。人类学民族学自重建以来,学科界线模糊的问题在研究规范、研究领域、机构设置和人员划分等方面造成长期的困扰。对于那些希望推进民族学研究的规范化和科学性的部分学人来说,更是一直耿耿于怀的、希望尽快解决的问题。因此,30年来,不断有相关的研讨会召开,相关专题的论文发表,在诸如广义民族学与狭义民族学、民族学与民族研究、马克思主义与民族学、民族理论与民族学的关系、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等问题上各抒己见,却至今难以达成比较统一的意见。这种讨论已引起国外关注中国民族学的多位著名学者发表文章给予评议。[1][2][3]其看法与国内学界又有较明显的差异。国外多数人的看法是从学理上分析,认为这不难辨清,没必要在此问题上过多纠缠。但中国民族学的学科界线问题却不仅是学理辨别的工作,它与历史的影响、资源的分配、机构的设置等诸多因素有关。
首先,我们根据作者本人的考察和亲身经历,以及李绍明先生在其论文中提供的相关材料,回顾一下60年来民族学在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中所划分的学科归属情况。[4]
1949年以前,民族学和人类学两个学科名称曾长期同时在中国使用。这种情况最初是由于译自西方不同的国家和语言造成的。国际学界的通识是,一般来说,欧洲大陆德、法、俄罗斯等国的民族学,就相当于美国的文化人类学和英国的社会人类学。在中国和其他东方国家,因为这个学科都是来自西方,所以往往有类似中国这种同时存在两种称呼的情况。
在20世纪50年代初,各高校中自称“人类学”的专业被定性为资产阶级学科而遭撤销。自称“民族学”的专业因与苏联学科名称相同而得以保存,受苏联学科分类框架的影响,被归入历史学一级学科之下,成为二级学科民族学。当时中国高校中唯一的民族学专业教研室(教研室主任为燕京大学民族学系原副主任陈永龄)就设在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系主任为历史学家翁独健,副主任为燕京大学民族学系原主任林耀华), 1964年该教研室被改称为民族志教研室,此后民族学在国内高校中就失去了独立学科的名称和位置。
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根据时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学系主任林耀华教授的提议,国家教委将民族学划归法学,属于法学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林先生提此建议的初衷是希望尽快与历史学科划清界线并参照了西方的一些划分方式。根据当时参与相关会议的王庆任教授回忆。今天看起来,这样的划分也未必完全合乎学理。
1990年,在国家教委核定的学科专业设置中,民族学仍为法学下的二级学科。
1993年7月1日,国家教委的文件再次将民族学本科专业归入历史学中。同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准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中,又将民族学上升为一级学科,其中包括民族问题理论、民族语言、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民族史、民族经济、世界民族等共六个二级学科。
1994年3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中关于学科划分的分类,将民族学列为一级学科,其中包括八个二级学科,即民族问题理论、民族史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学、藏学、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世界民族研究、民族学其他学科。
1995年,费孝通先生提议将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三科并立为一级学科,他说,如果大家同意这个意见,由他出面去与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交涉。但他的建议遭到部分民族学界人物的反对而未果。[5]
1996年,教育部文件中将人类学列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
2010年夏,在国务院学位办召集的高校专家会上,多位专家提出了将本科目录中的民族学脱离历史学的建议,当年教育部接受这个建议将民族学在本科目录中单独列为一级学科。
2011年6月,在教育部召集的资深专家会上专门研究了本科目录中的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问题。来自9所全国重点高校的9位专家中有7位赞成这样的意见:民族学与人类学是一个学科,今后在教育部公布的目录中不再同时出现这两个学科名称,目录中只用“民族学”一名,不再出现“人类学”称呼(但各高校如自称人类学,可自便)。笔者参与了此次会议。
2011年,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民族学组9位成员一致同意如下的目录修改意见:将原在社会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人类学划入民族学一级学科之下。目前这项建议能否实现还在讨论之中。
以上所介绍的历年来政府主管部门这些不同的划分法,显然既自相矛盾,又有多处不合学理。
如,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划分实际上是将民族学划分为由多个学科组合成的学科群,成为“少数民族学”。[4]将这些学科都统称为民族学,实际上反而没有了民族学的地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文件又将民族学所属范围称为“民族问题研究”,实际上是将不同范畴的学科和研究专题拼凑于一处,将民族学等同于“民族问题研究”,实际上就否定了民族学本身独立的学科性质。
国家管理部门对民族学这种学科划分上的混乱,实际上是民族学界内部学者和单位之间意见分歧的反映。如果想从学理上分清是非,其实并非难事,但至今没有这样做,说明了学理之外原因的存在。学科的划分不仅关系到学理,还关系到不同学术单位、学术团体甚至个人的学术资源、地位和前途。因此问题就比较复杂,也就更难解决。
民族学学科界线模糊,还与学科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有关。
2.同时创建于西方多国
在国际学术界,与传统学科如文学、历史和哲学等学科比较,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都是很年轻的学科。它们是在19世纪以后,在欧美多个国家几乎同时创建和发展起来的,受各国政治、文化和传统的影响,至今在欧美各国仍没有就学科名称、定义和研究范畴等方面达成完全的统一。
民族学在英国被称为“社会人类学”,在美国被称为“文化人类学”,一般来说,现在这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但美国和英国的学者仍没有就彼此对学科的解释完全互相认同,他们都认为各自对学科研究的领域和定义还有一定差别。美国的人类学传统上分为四支:文化人类学、考古学、语言学和体质人类学(或叫生物人类学)。但在其他多数国家,语言学是一门独立学科。在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家,考古学一直与历史学接近或直接合在一起。
在欧洲大陆,如德、法等国,对于英美的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的称呼在传统上叫做“民族学”。汉文的“民族学”一词,是蔡元培先生译自德文“V?lkerkunde”(德文写法为V?lkerkunde 或Ethnologie)。实际上,德国人传统上对于本民族文化的研究有一个独立的称呼:Volkskunde,有时候被翻译成“民俗学”,也有人将其翻译成“民族学”。因为“Volk”是“民族”或“人民”的意思,是民族的单数形式,而“V?lker”也是“民族”或“人民”的意思,是民族的复数形式。后缀“kunde”是“研究”的意思。这两个词如果直译都应该是“民族研究”或“民族学”。但单数的民族研究表示对本民族,也就是对德国日耳曼民族的研究,复数的民族研究指的是对国外民族、异民族的研究。德国的民族学与美英的人类学传统一样,都是研究异民族的学科,民俗学则研究本民族。 欧洲大陆的波兰和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之间,对这个学科的定义和学科领域都有类似的一些区别,至今仍是如此。在欧美以外,也有很多国家,这类研究都存在于社会学系或被称为“文化研究”。换句话说,民族学这个研究领域在国际学界的学术归类是不统一的,是有些混乱的。
一百年前,当分别去欧美各国留学的中国学子回国后,就各自带回了源自西方又互不相同的称呼和定义。在其他第三世界国家往往也有类似的情况。当时,自德国留学归国的蔡元培自然将其翻译为德国使用的“民族学”,而且他以中央研究院院长之尊,推行这个称呼于全国学界。而在美国人兴办的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从美国留学回国的吴文藻(燕京社会学系主任)和潘光旦(清华社会学系主任)等人则一直使用人类学一词。
3.学科的开放性特点
实际上,在各种学科中比较,民族学或人类学有这样的一个特点,它的研究方式和研究对象决定了它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学科。也就是说,它是在几乎所有方面都对其他学科的影响开放的学科。这是民族学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点。它的研究要求借用几乎其他所有学科的知识,既包括社会科学的,人文科学的,也包括自然科学的。它的研究越深入,这种借用的需求就越多。现在,随着这个学科的发展,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民族学分支学科陆续涌现,例如,与其他社会科学有关的心理民族学(心理人类学)、法民族学(法人类学)、教育民族学(教育人类学)、语言民族学(语言人类学)、政治民族学(政治人类学)、经济民族学(经济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有关的生态民族学(生态人类学)、生物民族学(生物人类学)、医学民族学(医学人类学)等,与技术有关的如计算机民族学(计算机人类学)、影视民族学(影视人类学)等,与人文科学有关的如文学民族学(文学人类学)等,不一而足,五花八门,而且还会不断增加。为什么民族学、人类学有这样一种开放的特点呢?因为它研究的是人、人群、人群的文化,所以与人有关的方方面面都要涉及和探究。人本身和人群的文化是一个太复杂的研究领域,不言而喻,对人的研究必须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探索、观察、分析,才可能有更准确深入的解释和判断。
所以实际上我们不能指望对此学科的领域有国际上完全的一致性定义。因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地区或学派往往在研究领域或研究角度上各有自己传统上的偏重。有的时候,当不同学派、国家、地区的学者要坐在一起召开学术会议的时候,特别是在召开国际性会议的时候,为了会议名称和编制会议议程的方便,就使用大家比较认可的同一个称呼。也有的时候,当实在难以完全统一名称时,就同时使用两个称呼,如“国际民族学与人类学联合会”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和称呼。所以不同称呼会长期保持下去,在国际上也是如此。
尽管西方各国对民族学人类学各有不尽相同的定义,在研究领域中各有侧重或不同,但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各国学者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上是相通的,是同一套理论;二是各国学者在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主要方面、基本方面也是相通的,是同一套方法。所以民族学的开放也是有其底线的,即只有那些能够遵循或承认这些基本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才是民族学人类学或民族学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因此,我们还是认为,前述中国教育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等主管部门对民族学人类学的学科分类还是存在混乱和不合学理之处,如将蒙古学、藏学等研究专题或综合研究领域与民族学这样的学科并列为二级学科;把民族问题理论研究和民族经济研究这种本来应分属于政治学和经济学之下的一个研究领域也列为一级民族学学科下与二级民族学并列的二级学科,都是不合适的。其后果是将使民族学失去其学科特点、学科规范和学科理论而成为一个综合研究领域“民族问题研究”,成为一个任意出入的研究领域而不是一个学科。所以,进一步调整国家有关学科分类的规定还是很有必要的。
4.学理之争还是资源之争
如上所述,在中国同时有民族学和人类学两个学科名称,最初是由于译自西方不同的国家和语言。例如,德国最著名的马普民族学研究所挂着英、德两种文字的牌子,德文写成“Institut für Ethnologie”即“民族学研究所”。同时,牌子上的英文写成“Institute for Social Anthropology”即“社会人类学研究所”。在欧美国家尽管称呼各异,但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名称的争议,因为每个国家在国内都沿用自己传统的一个称呼。但在中国和其他东方国家,因为这个学科都是来自西方,所以都往往有类似中国这种同时存在两种称呼的情况。如在日本国内,也是同时有这样两个名称。日本学界认为,日本民族学的研究比较重视个案和深描,人类学则更重视对案例的对比分析,也更国际化。与欧美国家不同,日本和中国国内都为民族学和人类学的关系争论不休。
1994年,日本民族学界有人提议将“日本民族学学会”的名称改为“日本文化人类学会”。主要的理由是,在大学和研究所里,用人类学的名称更好确定课程和研究课题的名称,也可以加强跨文化研究和比较研究,再者,用人类学名称会让更多人认同这个学会。这个提议是在日本民族学会接待了一个大型国际人类学会议以后,很多人希望日本的民族学更国际化,与国际接轨。[6]当时日本民族学会的会长说,民族学这个名称太陈旧,这个名称已不能代表这个学科实际的研究领域的性质,而且现在日本多数大学的课程和研究所的研究都已改用人类学这个名称。但支持和反对改学会名称的两派人争执不下,1994年10月学会召集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结果是反对改名的人以超过50%的微弱多数票获胜。反对者的理由其实并非是学理上的,他们主要的理由是,如果扔掉已经用了60年的民族学名称,就等于否定60年的学科历史,特别是,如果民族学改为文化人类学,它就成了人类学之下的一个分支学科,这就等于降低了学科的地位,民族学家们的个人名誉地位也会因此而受损失。同时,多数人也不愿意看到该学会分裂为两个学会,不希望分裂为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两支队伍,那样对每个人都有不利的一面,那时个人的研究范围可能会被限定在民族学或人类学里,也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失去在更大范围内从事研究的可能性。这样,日本民族学会更名的建议没有获得通过。[7]日本学界关于民族学与人类学两个名称和名称之间关系的争论,让我们看到,这主要不是一个学理的争论,而是出于不同学术团体、单位和个人的资源、利益和名誉等方面的考虑。到了2006年,日本学界再次召集针对这个问题的研讨会,终于通过了将名称统一更改为人类学会的决议。
中国学界在民族学与人类学到底是一个还是不同的两个学科的争论也持续了多年,与日本的情况类似,其实主要也不是学理的争论。有国外学者认为,这其实是“争位子”的辩论,是已“走入死胡同”的辩论,从学理上看是没有意义的。[8]
老一代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有明确的态度。如,费孝通先生说:
“在我身上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一直分不清,而这种身份不明并没有影响我的工作。这一点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学科名称的改变,而改变我研究的对象方法和理论。我的研究工作也明显地具有它的一贯性。也许这个具体例子可以说明学科名称是次要的,对一个人的学术成就的关键是在认清对象,改进方法,发展理论。别人称我作什么学家是没有多大关系的。”[9]
实际上,这几个学科在西方国家经过一百多年的独立发展,现在已逐渐走向互相的渗透与联合。如,在西方有的大学,将社会学和人类学合建为一个系,称为人类学与社会学系。而人类学与民族学的关系,国际学术界早已将其基本归为一类。
费孝通先生在1992年将北京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改名为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后说,这三个学科构成了一条江水,“我们都是同饮这条江水的人”,“这三个学科都是研究人文世界和人类的社会行为的,三科是一个集团,可以各有重点,又互相交叉”。[10]
一百多年来,这几个学科的理论、方法和研究领域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趋势是更多地转向对现代社会、主流社会的研究。而当代社会的复杂性又推动这种研究不断扩大地去借用其他学科的知识,不断互相交叉与联合来研究共同的问题。[8]这都提醒我们,民族学/人类学与社会学学科将日益走向联合而不是更清楚的分界。
5.研究规范问题
自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民族学专业一直以边疆和少数民族研究为主。特别是1960年以后的十几年,民族学专业实际上被“民族问题研究”、“民族工作”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所取代。换言之,民族学专业曾蛰伏于“民族问题研究”和“民族工作”名义之下十几年。当新时期来临,民族学恢复名誉和学科地位以后,过去十几年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和民族工作的队伍一变而为民族学研究队伍。这支队伍包括了各种学术和职业背景的成员。
1978年学科重建以后,民族学专业大多设于全国各所民族院校中,所以仍长期被视为“少数民族问题研究”的学科,学科界限仍模糊不清。这导致仍有部分学者在研究资料的搜集中缺乏专业方法,特别是缺乏田野调查的规范。
2000年以后,在中国民族学界部分学者的研究已走向国际前沿时,国内仍有不少作品在“广义民族学”名义之下发表。这类作品往往缺少专业理论的视角,造成泛泛而谈,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进行宏观分析的作品多,文献材料利用多,而有较深入的中观和微观理论分析及第一手实地调查材料支撑的作品少。任何一个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和学科理论。学界多数学者公认,中国的民族学就是文化人类学。因此,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规范民族学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学科规范,提高研究的科学性,是今后民族学研究走向规范化和提高研究队伍质量的必由之路。
二、客观性的问题
1.客观性与狭隘民族情绪
近年来中国民族学界在多项研究中都进入了比以往更深入的讨论,不同观点之间的辩论比较激烈,很多学者的研究更贴近当代社会实际问题,特别是比较重大的政策和理论问题。这是学术研究走向成熟的积极表现。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其中一些不够健康的倾向,即在辩论中有少数人缺少学术研究应有的客观、中性的态度,在辩论的文章中过多使用激烈夸张、情绪化的言词;也有学者在辩论中不能很好辨别自己所用证据的可靠性和客观性,使得讨论的问题更加复杂化而无助于问题之解决。
当前,在部分学者的观念中仍有过多的禁区,对有些民族方面的问题,自己不去研究,也反对其他人对传统观点的重新审视和探讨。我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应该提倡“学术无禁区”的原则,即便有些不宜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观点,还是可以内部讨论或开辟内部刊物和上报政府以供参考的渠道。
在国际学界中比较,中国的民族学界有较多的少数民族学者,这有利于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本土研究。近年来,在学术研究更加开放和自由的情势下,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也更多更深入地介入当代现实的边疆和民族问题。这本是一个好的趋势,但在国际国内某些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也有少数学者将较强的民族主义情绪、狭隘的民族观念带入学术研究之中,在研究与本民族有关的问题时,不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准绳的原则,甚至个别人排斥其他民族的学者研究本民族。这对学术研究和民族团结都是不利的。
2.学术研究的相对独立性
费孝通先生在论述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与政治的关系时说:
“我们这种社科研究工作虽然是为当时国家的政治服务的,但既不是从属于政治工作也不代替政治工作。我们的政治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政治,它必须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各个民族的具体情况办事。人类学固然是为政治服务的,但它只提供对客观事务的认识。对解决实际问题做出决定的则是实际的政治工作者。”[11]
在任何时代和社会中,科学本身是一定社会文化的构成部分,因此会受到社会中其他部分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政治对它有较大影响。但中国民族学的历史告诉我们,学科的健康发展和其对社会的贡献,还是需要有相对的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在这一点上,国际民族学界也有很多相关的总结。[12]
实际上,对于我们社会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学界从自己的专业角度开展独立的研究,提出基于此的独立看法或判断,虽然其中有些判断不一定完全准确,有的甚至是比较片面的,但我们的社会需要听到学界的声音。学界的独立研究也是我们的政府可以参考的另一个角度的意见。从专业的角度开展独立的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界存在的社会价值,是学界的社会使命。
三、汉民族研究问题
民族学和人类学在历史上曾经是以研究殖民地的“异民族”,研究所谓“初民社会”为主要对象的学科,但是殖民主义的时代早已成为历史。很多学者对全球人类学民族学的历史进行分期时,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称为“殖民主义时期的人类学”,甚至有人直接称之为“殖民主义的人类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类学、民族学已经全球性地逐渐转向研究本国、本地、本民族、复杂社会和发达社会。因为已经没有原来那种殖民主义的政治目标,所以被有些人称为“现代和纯学术的人类学”。又由于其研究对象大量转向本土,所以又被称为“地方性的”、“多样性的”人类学。有人预言,未来的人类学、民族学将是在地方多样性研究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全球性人类学、民族学。[12]可见,从研究领域上来看,研究本土、本民族、主体民族,研究城市、现代社会,已逐渐成为当代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主流。
任何一个学科都要有其主要扎根和生存的土壤,历史上殖民地曾经是民族学产生和生长的土壤,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这个土壤已经逐渐变成本土,这是谁也无法回避的事实。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著名人类学、民族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给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所写的序言中说:
“我认为那面向人类社会、人类行为和人类本性的真正有效的科学分析的人类学,它的进程是不可阻挡的。为达此目的,研究人的科学必须首先离开对所谓未开化状态的研究,而应该进入对世界上为数众多的、在经济和政治上占重要地位的民族较先进文化的研究。”[13]
当代也多有学者认为“在本土研究可能更容易接近真理”。[8]
1949年以前,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界的研究领域,曾经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并重。1949年以后,人类学作为“资产阶级学科”被撤销,民族学则完全转到以少数民族研究和教学为主的民族院校,加上民族学界的学者当时最主要的工作是参与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等民族工作,民族学逐渐被误认为是研究少数民族的学科,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批判“资产阶级民族学”和“修正主义民族学”的风潮使得民族学基本被民族问题研究所取代,也可以说,当时民族学只能蛰伏于民族问题研究之中。现在,当历史已经拨乱反正,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将民族学的研究领域局限于少数民族了。而且几千年来,中国的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历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关系密不可分,如今更是如此。所以,一个将占中国人口90%以上的汉族剥离出去的民族学,也很难对少数民族社会和文化有很全面和深入的理解。这对学科的发展和民族研究本身都是不利的。
四、后现代与学术创新
1.步西方后尘的现状
人类学、民族学是一百年前传自西方的学科,至今我们在这个学科的研究中所使用的理论和方法仍然基本沿袭西方学界,一百年来,我们亦步亦趋地步西方的后尘。但西方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并不足以准确深入地研究和阐释中国的社会。作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的社会科学学者,身处跨越式发展的社会,创建适应于研究解释中国社会的理论方法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达此目的,当前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界在开展创新性研究中还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
民族学的研究往往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资料的积累阶段,包括民族志和其他研究资料的积累,其成果以调研报告和民族志等描述性作品为主;第二阶段为理论归纳与解释、验证,是方法论和理论的创新阶段。新时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学学科在机构、人员和研究成果的规模上都有突飞猛进的扩展,但由于学科基础薄弱,加上学术研究不够规范和浮躁风气的影响,在民族学界的研究成果中,经验和资料积累性的作品较多,短期行为较多,理论归纳的作品较少。在资料的调查与搜集上,部分人又存在调查时间较短、实地调查比较粗糙的问题,造成所得资料的可靠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的分析上,在部分人中存在两方面的偏差,一是理论脱离实际,以比较空洞的理论讨论为主,缺乏足够的事实支撑甚至缺少实证的意识;二是对于所论述问题和事实仅在宏观上泛泛而论,缺少针对性的理论分析与归纳,也缺少与国际学界前沿研究的对话。这导致在较多研究中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在资料积累中以规范的实地调查为基础的调查报告较少,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原创性成果偏少,特别是较少有国际性影响的作品。
2.创建中国学派的时机
自马林诺夫斯基以后,我们在多数的学科史中都将人类学、民族学称为一种现代的社会科学,我们认为这个学科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实地调查的方法),以及一个半世纪以来学者们归纳出的各种理论已经建立起了一门科学,它可以描述出各种不同人群的社会、文化的真实特点,并且能够利用自己的理论对这些特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给予解释。我们踌躇满志地认为自己的研究能够为人们带来一种理性的、客观的、科学的认识。
可是,后现代思潮的出现,特别是后现代人类学、反思人类学对人类学传统理论和方法的批判,已经逐渐打破了传统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光环,让我们看到了它的局限性和明显的缺陷。人类学传统研究方法可信吗?它真的能够还原并揭露事实的真相吗?
20世纪60至80年代,后现代思潮曾被认为是一种离经叛道的思想,但现在它已经成了全球的一种流行思潮。为什么呢?
因为后现代思潮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很多批判确实是击中了要害。其举出大量事实,对人类学家所撰写的民族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提出质疑。例如:有些人类学家的政治的或其他角度的观点对其民族志的真实性客观性的妨碍;民族志中过多的修辞破坏了真实性;民族志往往是学者的一言堂;对异民族语言的不够充分理解,限制了民族志的可靠性;对事件背景的难以充分了解从而导致对人物和社会事实的曲解;等等。因此,传统的民族志调查和研究存在着很多非科学性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被调查者的真实情况,而是人类学家的主观臆断,主观创造。过去学者们通过实地调查的实例,论证成功的很多理论,被证明是过度解释,是“削足适履”的结果。
后现代主义人类学的思想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对中国人类学界产生实质的影响。当时正是这一思潮在西方得到急剧传播扩散的时期,并曾一度造成人类学认识论虚无主义的流行,使一部分学者堕入空谈。
所以,当时中国少数学者由于未能全面理解反思人类学、后现代人类学的本意,未能接受其积极的一面,反而受其负面的影响,轻易地放弃了实地调查的实践,也堕入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从事这样的研究或许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教书匠,在课堂上介绍西方的学科理论,却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有创建的学者。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面对后现代的批判,我们人类学界应该如何去改进我们的研究方法呢?很多学者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最著名者,也是最有成就者当属格尔茨。[14][15]他再次为过去很多学者曾反复强调的“深描”定义,认为过去所谓“深描”其实都还是“浅描”。如何深描呢?虽然他提出了一些办法,也做了一些探索和示范,但实际上并没有给出一个真正可行的办法,于是有人批评他的示范也是在“过度诠释”。[16][17]
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出路在哪里呢?这需要国际人类学界集体的探索。
后现代思潮对传统人类学民族学研究的有力批判,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清西方传统的人类学民族学理论方法之局限,继续步西方后尘的道路已经走不通了。在国际人类学界普遍开展的反思中,对我们来说这显然是一个时机,结合中国实际,探讨中国经验,总结中国学界的研究,创建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派的时机和时代已经到了。?
[参考文献]
[1]Stevan Harrell. The Anthropology of Reform and the Reform of Anthropology: Anthropological Narratives of Recovery and Progress in China[J].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2001,30.
[2]Maurice Freedman.The Study of Chinese Society[J].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1981,40(02).
[3]David Y.H.Wu. Chinese National Dance and the Discourse of Nativization in Chinese Anthropology[A].The Making of Anthropology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C].Edited by Shinji Yamashita,Berghahn Books,2004.
[4]李绍明.关于完善中国民族学学科体系问题[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6,(01).
[5]杨圣敏.费孝通先生:民族学发展的指路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7,(01).
[6]Aoki Tamotsu. Hangakumon no susume.Recommending semi-scholarship.in Bunkajinruigaku no susume[A]. Invitation to Culture Anthropology[C].ed,Funabiki Takeo.Tokyo:Chikuma Shobo,1998.
[7]Sidney C.H.Cheung. Japanese Anthropology and Depictions of the Ainu[A].The Making of Anthropology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C].Edited by Shinji Yamashita,Berghahn Books,2004.
[8]Xin Liu.Past and Present:Two Moments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Anthropology[A].The Making of Anthropology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C].Edited by Shinji Yamashita,Berghahn Books,2004.
[9]乔健.中国人类学发展的困境与前景[A].杨圣敏.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建设百年文选[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10]杨圣敏.费孝通先生对学科建设的指导[A]. 杨圣敏.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建设百年文选[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11]费孝通.民族与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12]Jan Van Bremen & Akitoshi Shimizu. Anthropology and Colonialism in Asia and Oceania[M].Curzon Press,1999.
[13]费孝通.江村经济·马林诺夫斯基序[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4]石奕龙.克利福德·格尔茨和他的解释人类学[J].世界民族,1996,(03).
[15]王铭铭.格尔茨的解释人类学[J].教学与研究,1999,(04).
[16]裴玉成.解释的可能:读格尔茨的深描观点[J].西北民族研究,2007,(01).
[17]徐榕.解释人类学述评[J].百色学院学报,2007,(04).
[作者简介]杨圣敏(1951~),回族,辽宁葫芦岛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民族史、民族学,中国西北及中亚民族。北京,邮编:100081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类学评论网
六六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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