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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从海上来,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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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tree 于 2013-7-24 09:17 发表
大夏大学的西南民族民俗研究,吴泽霖,陈国钧等人的研究具有开拓性的学术价值,这次暑期西南寻根,我们找到了很多的材料。
记得几年前,我们相遇时曾谈到华东师大前身之一的大夏大学在民俗学的研究上的巨大贡献,发掘和研究他们开创的传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职责。现在田老师范老师带头赴大西南寻根,收获多多,值得祝贺与敬佩。鄙人十年前写《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时,第四章第三节写大夏大学的《贵阳:吴泽霖与社会学家们》,不过是浅尝辄止地开了个头,华东师大的学者们深入系统地做下去,令人鼓舞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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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阳,有上海迁黔的大夏大学社会学部及吴泽霖(1898~1990)和他的同事、学生陈国钧、李植人、张少微等,以及他们在《贵州日报》办的副刊《社会研究》、在《贵州晨报》办的副刊《社会旬刊》等。原本在上海的谢六逸,也回到家乡贵阳,在大夏大学文学院任院长。他们以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深入贵州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族调查和民间文学采录,其成绩甚为可观。多年前,笔者在编纂《中国新文艺大系•民间文学集》(1937~1949)所撰序言中说过:“社会学家们不仅在搜集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歌谣方面作出了成绩,在考察神话、传说的社会文化背景方面迈出了扎实的一步,而且对神话、传说的母题的考察和社会文化功能进行了极为有益的探讨。继民族学家芮逸夫在《苗族的洪水故事与伏羲女娲的传说》(1938)中提出‘兄妹配偶型’洪水故事的地理分布大约北自中国北部,南至南洋群岛,西起印度中部,东迄台湾岛,并且进一步论证了所谓东南亚文化区,从地理上察看,其中心当在中国本部的西南,从而推论兄妹配偶型洪水故事或即起源于中国的西南,由此而传播到四方。吴泽霖和陈国钧进而就兄妹配偶型洪水故事提出了若干有价值的探讨性见解。如关于神话中透视出的苗民(生苗、花苗、鸦雀苗等他们曾亲自调查过的地区)对于血亲婚的观念,说明禁止血亲婚,优生的事实在他们的神话时代已被重视。”[16]与我国传统的国学和儒家思想不同,也与“五四”之后兴起的新文学理论不同,吴泽霖受博厄斯理论的影响,特别重视神话传说的社会文化功能的考察,他对八寨苗民神话的考察研究后,提出那些神话传说并非开天辟地之后的第一代始祖的故事,而是人类遇灾后“民族复兴的神话”;根据神话中关于火的起源,提出了苗族关于撞击生火的说法,打破了美国人类学家关于摩擦生火的单一见解,具有开拓性的意义。他们对神话、传说和歌谣的研究,显示出明显的社会学—民族学的色彩。在大夏大学社会学部里,当时还是学生的陈国钧在民间文学的调查和研究上成绩最为显著,他先后出版过《炉山黑苗的生活》(与吴泽霖合作)、《贵州苗夷歌谣》等书[17],而且还发表了不少文章(有时用赤子的笔名)。张小微在为《贵州苗夷歌谣》写的序里有一段话,可以看作是社会—民族学派民间文学研究的学术理念:“人类社会文化有了种族性和地方性的区别,学术上的研究便不能够一概而论,除非个别的加以分析之外,结果一定难望深刻彻底。个别研究的途径固然很多,但是利用歌谣来作分析的资料,实不失为犀利的工具之一,倘若所研究的社会文化是属于缺乏文献的落后民族,则这种工具尤擅重要。因歌谣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附产品,可以反映出来各种族和各区域的特有形态。不过歌谣的研究系客观研究的性质,必须首先从事于多量歌谣的汇集,否则便无法着手研究。是以汇集歌谣乃是以分析歌谣为研究人类社会文化的途径的初步工作。”[18] 这个申明,即把歌谣作为研究人类文化、尤其是缺乏文献的民族的文化的“工具”,与文学派、文学人类学派、俗文学派,甚至与民俗学派等的学术理念,存在着显然的差异,甚至恰恰是反过来,文学派的研究者是强调把与歌谣产生与流传相关的社会文化事象(如民俗、传统等)来作为解读歌谣的资料。
——拙作《中国民间文艺学是上的民族-社会学派》,云南大学《民族艺术研究》200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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