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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中县干部》是否有悖学术伦理?

【争鸣】《中县干部》是否有悖学术伦理?

  《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

  程海华

  新浪  2011年11月03日10:11  环球时报

  最近,北京大学一篇题为《中县干部》的博士论文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轰动,该论文作者借两年在中部某县挂职之机,调查了中国某地的政治生态,文章的水平如何笔者暂不予置评,或许确实发现了当下中国基层政治中的某些“真问题”,所以为大众媒体所青睐。

  然而笔者看完该新闻后不禁大吃一惊,因为这篇博士论文如果是由美国高校的博士生撰写,并且配合大众媒体报道,那么,不但作者本人要被取消学位并开除,作者的导师以及所在院系、甚至校长都要受到处罚,其原因就是美国高校和研究机构有一个权力相当大的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IRB)。

  科学研究虽然能造福人类,但违反伦理的科学研究却是杀人手段。与臭名昭著的日本731部队用中国人做实验一样,美国卫生部研究机构20世纪30年代为了治愈美军士兵的性病,以免费医疗为名,在阿拉巴马州很多黑人中间先种植性病病毒,再进行药物治疗以测试疗效,这项研究竟长达40年。

  上世纪70年代民权运动揭露了这一丑闻,引起社会各方对科学研究伦理问题的关注。在强大社会压力下,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于1974年出台法令,要求高校和研究所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一切关于人的医学药物等研究。

  并非所有美国高校都有伦理审查委员会,但有该委员会的高校都是研究型大学,没有该委员会的高校则没有任何资格做此类研究。

  一项完整的审查程序是这样的:首先要向委员会提交研究申请,由委员会进行审查,必要时与申请者面谈。各项审查极严,包括被研究人员是否了解该研究的危害、被研究对象的身份保密,甚至包括存放资料的电脑安全性等种种细节。

  伦理审查委员会要仔细研究该申请,如果发现任何违反伦理的细节,要么要求修改,要么就否决该研究。一旦被否决,就很难上诉,更不能一意孤行去实施。因为委员会权力非常大,违反规定的研究人员不但要被开除、取消学位和学术资格,并通报全国高校联盟,有时甚至会被移交司法机构,也就等于葬送了自己前程。相关机构如所在院系等管理者也要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这项法令迅速在美国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实施,并从自然科学研究向社会科学研究拓展。因为社会科学往往需要采访当事人,因此研究底线是该研究不能导致被采访者名誉损害,或者遭到逮捕、迫害甚至有生命危险。违反伦理的自然科学能杀人,社会科学亦然。

  美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逻辑认为,学者是研究人员,而不是新闻记者或执法者,并不肩负揭黑打黑的责任。“卧底式”研究是违反学术道德而绝对禁止的。社会科学伦理审查制度不仅保护了被采访研究对象,也防止研究者超越身份的研究遭受被采访者的报复。

  《中县干部》这篇论文受中国舆论追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人对学术伦理缺乏基本的价值认知。我们不能胡乱猜测这位博士的研究初衷,但学术研究不能违背伦理的底线,应成为社会共识。在美国,违反伦理审查制度的研究,是比剽窃更恶劣的学术道德丑闻。为了重建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与信任,建立中国高校伦理审查委员会制度刻不容缓。▲(作者是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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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说话了。
学术的归学术,传媒的归传媒。
学术应该是一个藏在深闺的良家妇女,传媒则是站街的婊子(话说,这里面不含价值判断,因为婊子也是社会需要的)。
学术如果自愿跟传媒混一块,那就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不过,眼下学术界,这种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双栖人物好像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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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蜜三刀 于 2011-11-6 16:57 发表
终于有人说话了。
学术的归学术,传媒的归传媒。
学术应该是一个藏在深闺的良家妇女,传媒则是站街的婊子(话说,这里面不含价值判断,因为婊子也是社会需要的)。
学术如果自愿跟传媒混一块,那就是既想当婊子又 ...
一语惊醒梦中人,看来以山间野人的姿态自居是对的,有些事情不是学者需要搀和的,而有些事情学者一旦搀和,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但反过来一想,网络不是传媒吗?民俗学论坛不属于网络吗?我们难道成了婊子?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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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说的是大众传媒。。。。
而且我说的是自愿跟传媒搅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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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句,俺没有侮辱性工作者的意思。
但立牌坊,还是当婊子,则是你自己的选择。
既然选择了,就得守住本分。
立牌坊没钱挣,当婊子来钱快。
求仁得仁,没必要怨天尤人。
立牌坊要耐得住寂寞,当婊子要任劳任怨。
岗位不同,都是革命的需要。
无耻的是那种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或者是立了牌坊还要像婊子那样满大街招摇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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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楼:反方观点──

鱼竹舟:美国方式,我们不应统统叫好  作者:鱼竹舟 媒体评论人   

  最近,北京大学一篇题为《中县干部》的博士论文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轰动。作者借在中部某县挂职两年之机,调查了中国的基层政治生态。有学者反对这种“卧底式”的研究,觉得这样的方式是有悖伦理的,因为研究人员不是执法人员或者是记者,只是个研究人员。该学者指出,在美国有个“伦理审查委员会”,违反规定的研究人员不但要被开除、取消学位和学术资格,并通报全国高校联盟,有时甚至会被移交司法机构,也就等于葬送了自己前程。如果你搞研究过程中违背伦理的底线比剽窃更加可耻。

  不过,这起事件发生在中国,并得到大众的连声叫好,却是正常的。毕竟,中国的国情与美国有着天壤之别,我们不能总拿美国人的一些处事方式来衡量我们自己是否完善,因为不同环境之下肯定会形成不同的方式。在健全的法制的社会中,什么样的行为都可以在良好的秩序下得到规范,可惜我们的法制还存在不健全的地方,我们的社会还欠缺秩序,在缺乏有效秩序的前提下,要求各领域都规范化,显然是行不通的,我们离美国的“伦理审查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成立所应具备的社会条件还很远。如果现阶段我国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那将是变相束缚研究人员。实际上,我们现阶段急需给研究人员“松绑”,特别是在社会公共关系等领域,需要让更多这样的人可以将研究进行到底。

  当然,我们肯定希望中国没有腐败,那样也就不会出现一篇卧底式论文突然间走红的情况,但是腐败偏偏成为了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需要的是敢于站出来揭露腐败的英雄,以错误的方式来做一件事固然不对,但若是这件事对社会起着积极因素,这样的错误方式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我们完全可以“将错就错”,更何况这样卧底式的研究并没有违反我国宪法,所以更加谈不上是真正的错误,只能说那是美国式的错误,不是中国式的错误。

  倘若我们谴责北大论文作者的行为方式,我们将失去更多。这就像那些“扶老人”的年轻人,被污蔑后还要承担赔偿。假如要我们像美国人那样追究,恐怕以后再也没有学者敢铤而走险,去研究这个社会出现的问题。而许多问题从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只有深入卧底式的研究,并在研究之后揭露出来,这样的报告才对我们社会有贡献。

  我知道美国人在研究方面的所谓“伦理的道德”,就是你的研究不能脱离你的本份,更加不能因为你的研究而做了错事,比如说,潜伏在别人中间揭露别人、曝光别人的隐私。但是中国的腐败问题跟美国有着天壤之别,中国的反腐更多的还是需要靠监督与曝光,这不仅仅需要执法人员与媒体,同时也需要大众的参与,不然怎么叫“欢迎群众监督与举报”呢,所以社会需要《中县干部》的作者这样的英雄。

来源:环球网评论 http://opinion.huanqiu.com/pk/2011-11/2143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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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野人与三刀继续。。。
看来此案有不止一个的关注点,一是“卧底式”学术调查,关乎田野伦理;一是学术与媒体之间的边界,关乎学者自律,三是学术伦理是否要在国界上做出划分,关乎学术与政治。。。
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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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插一楼:

《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吗?
Gordon1021 于 2011-11-5 12:51:42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程海华在2011年11月4日的《环球时报》上发表《中县干部》有悖学术伦理一文。据说程海华是旅美学者,不知道在美国是研究啥的?《中县干部》的作者冯军旗,因自己的同名博士论文而小有名气。他的这篇论文我正在读着,相关介绍已经认真看了。我的第一想法是,冯军旗的选题很好,有理论价值,对于充实中国的实证社会学研究有积极意义;此选题更有现实意义,对于了解中国社会、中国基层社会、中国基层社会的政治原生态,更是意义非凡!(因为经常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习惯性用语,但此处评价是真的。)

程先生认为《中县干部》这篇论文有悖学术伦理,似乎主要是认为冯军旗同学用的是所谓“卧底式”研究,因而犯了忌了。程先生的逻辑,给人的感觉是,你做研究要么是臆想的,编个事(假的)作研究是符合学术伦理的(因为学术,就是象牙塔里的事,不要关注现实);要么是只能说被研究者喜欢的事和喜欢的话,得出被研究者也中意的结论(即做被研究者的代言人,说些被研究者想说而不好意思自己说的话),才是符合学术伦理的。否则,对不起,你的研究就是有悖学术伦理。不知道,程先生能否将其所持的所谓学术伦理相应规范出处在何处,给大家明示明示?相信大陆很多人,至少是我,很想见识见识!

从其程先生的文章中看,程先生只是说了美国高校和研究机构有一个权力相当大的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IRB),但仅是说其权力相当大,有开除权、有取消学位权、有通报权、有移送司法机关权……,但总是没有说或没有说清楚,该权力那么大的机构,是如何认定有违学术伦理的、学术伦理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开除人、如何取消人家的学位?怎么给人的印象,象是我们国家的某个或某些机构行使的权力似的?似乎比新闻审查还要厉害?!

我们国家不乏调查性研究报告做得好的人,不知道这些研究报告用程先生或程先生所提到的学术伦理规则审查是否有问题?一是学者型的研究报告,193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拿了博士学位的论文,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因江村是以我的老家-----江苏吴江的某个村庄为典型的,所以我特别记往了,并引以为豪。费老是因身体健康原因在“江村”养病,也可说是“卧底”吧!费老在论文中也不上只唱赞歌,而是将他看到的现象,记录下来,存之世。一句话,论文说得是事实,至少是费老认为的事实。当然,该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结论也受到到学界及实务界的关注和认同,政界也没有表示异议)。我想“江村”应是江南农村、江苏农村,我个人认为是贴切的;后有于建嵘先生的《岳村政治》,套路应该是一样的,指湖南农村?而《中县干部》,“中县”也是中国某个县吧;二是政治家的研究报告,虽然没拿博士学位,但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更大,毛泽东先生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是毛先生也要深入到湖南的某些地方,不至于报告中的事情是自己想出来的吧,即是“卧底”(用词不一定准确);二是毛先生的论文也应该讲的是事实或毛先生认为的事实吧(这应该是认同的)。毛先生似乎也不是一味地唱赞歌,而是把他看到的、了解到的记录下来。我不知道按照程先生的所谓学术伦理规则,毛先生的论文是否有悖学术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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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Vs反方:

  一、为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学研究生,我觉得中国的社会现实确实有他的问题,需要有人来揭露,社会学也应该在其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和意义。我本人的研究方向是边缘群体的抗逆力培育,我也自认为是有价值取向的人。

  ——但是学术研究一定要有原则底线:

  第一,研究对象必须知情同意,不仅包括对论文本身的知情同意,也包括冯军旗对论文的后续使用如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的知情同意;

  ——每一个社会学的研究生都知道做研究需要对象填写知情同意书,请问冯军旗在访谈县乡干部的时候拿出知情同意书了吗?上面有没有写明:“本次研究结果仅供毕业论文使用”,有没有向研究对象说明可以拿到媒体上发表?

  第二,研究结果的发表必须以不影响研究对象的生活为原则。

  作为一篇单纯的博士论文,有郑也夫教授这样的大牛把关,冯军旗的论文没什么问题,但是拿出来在媒体上发布就有问题了。

  ——影响到中县干部们的生活那是必然的。有人说中县干部作恶多端,影响是应该的,这真的是警察和记者的职责,不是学术研究的职责,更是学术研究的大忌。

  第三,学术研究必须以不影响后来者的研究为原则。

  ——都像冯军旗这样,研究出结果之后找媒体发表,打假揭黑,以后官员怎么接待挂职的博士?哪个还敢讲真话?

  中国目前不是现代化国家,主要反映在由于生产力方式的落后,社会专业化程度和欧美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一般百姓往往会从各人好恶作为唯一的价值判断。比如从自身对社会腐败的厌恶就对任何反映腐败的新闻叫好。

  我觉得大众百姓,平日里受尽委屈,看到这样的文章出来,叫好完全可以理解。

  精英们没有受过专业的社会学训练,不懂得学术伦理,为以小恶制大恶叫好,也可以理解。

  但是冯军旗本人作为社会学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因此我在此重申支持他违反学术伦理的观点。

  再重申一次,他的论文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拿到媒体炒作的这一过程。

  二、回斯文汉——以下来自转帖:

  按照剑桥大学麦克法兰教授引用康德对伦理的定义,道德就是不能把别人当工具使用。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这个原则就是要允许被采访人了解采访的  目的,并同意采访。北大冯博士在研究中确实有在被采访人对采访目的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那些当地干部当成了实验品的嫌疑。这种做法可能是基于冯博士的远见卓识,也可能对社会了  解地方官场提供了其他方式难以获得的资料,但是这样做的巨大风险就是把学术界和政界摆在了互相猜疑的地位上。可以预见,将来任何学术界挂职人员将很难听到同事的真话了,他  们挂职的效果也会因此大打折扣。这种对信任的滥用是西方成熟社会“专业精神”所不容的。不幸的是,我们大多数人根本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斯文汉帖:

  但是他把论文拿到南方周末拿到中青报上发,对中县干部们影响会有多大?有人说他是揭黑打恶,那是记者的责任,不是学术研究的道理,学术研究能和新闻调查一样吗?

  学术研究不可以公开?其成果不可以拿到媒体发表?

  你当学术研究是搞鬼?

  而学术研究成果等于新闻调查是你的强加呀!

  《中县干部》曝光了真实,但你怕揭丑,就是伦理?

  三/读者们了解社会学研究的伦理吗?知道要知情同意吗?知道学术研究的底线是不影响访谈对象吗?冯军旗的论文本身问题不大,但是他把论文拿到南方周末拿到中青报上发,对中县干部们影响会有多大?有人说他是揭黑打恶,那是记者的责任,不是学术研究的道理,学术研究能和新闻调查一样吗?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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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内心地讲,俺从来木有看不起过性工作者,8过,俺却经常看不起很多媒体人。换一个语境来用那个短语,那么现在好多媒体人本来就是当婊子又立牌坊的典型。媒体人应该是文字工作者吧,阅读理解过关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吧。照俺理解,程文以美国的制度为例,介绍了学术伦理审查制度,普及了学术伦理常识。到了鱼竹舟这里,就成了,程海华说,因为美国有这个制度,所以这个制度是好的。但我鱼竹舟认为,中美国情不同,不能说美国的就是好的。把违反学术伦理的行为跟扶老人相提并论,并指出用错误的方式做(自认为)正确的事,也是值得提倡的。

这篇充满主观臆断和谬见的网兜文其他漏洞就不一一指出了,三刀兄后面转的文章里有很好的回应。

鱼竹舟完全意识不到伦理的意义与制度规则的区别,而且停留在极度片面的“只管自己揭黑一时爽,哪问他人日后火葬场”的角度考虑问题。

媒体行业是大众了解和思考新闻事件的主要途径,媒体业随处可见的这种阅读理解能力极度成问题、思路极度混乱还偏偏觉得老子很有道理的媒体人,贻害了多少小朋友,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我们知道,就热点事件发表意见,很容易吸引眼球,可以为自己谋取资本。有些人究竟是因为自己水平太臭吐不出象牙还是其实是为反对而反对、哗众取宠,大概只有他本人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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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费孝通老也躺着中枪了,不过,他老人家反正再也起不来了。
而且人家费老确实是躺在大会堂里中枪的,没资格进大会堂的温柔老师伤不起啊!!!
费的《江村调查》研究的是自己的家乡,乡亲们人人都认识他,乡亲们尽管不知道他写了文章拿去作什么,但是他们至少信任他不会在文章里把他们当成坏典型。
一个人在自己的家乡如何”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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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的帖子

“家乡民俗学”的前沿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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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卧底,确实是要先学学民俗学的,那样才能入地随俗,混进人堆,不至于被安全部一眼就认出来啊。
建议设立一门”卧槽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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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句:俺说学者不应该跟传媒搅在一起,并不意味着学者也不可以给传媒写文章,或者就一些公共话题跟在传媒上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很多很好的学者,同时也是很优秀的专栏作家。
学者和作者,不妨一身而兼任,但是,在对传媒说话时,要记住你的身份,要讲学术伦理,说话要有依据,要实事求是,要为你自己的话负责任,不能传媒喜欢什么就顺杆子上,哗众取宠,信口开河,或者被传媒当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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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蜜三刀 于 2011-11-6 18:50 发表
补充一句:俺说学者不应该跟传媒搅在一起,并不意味着学者也可以给传媒写文章
读不通,应该是“并不意味着学者不可以给媒体写文章吧”?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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