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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民俗与羌族传统生态文化

羌族民俗与羌族传统生态文化

  生态文化是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适应、利用和改造环境及其被环境所改造的过程中,在文化与自然互动关系的发展过程中所积累和形成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蕴含和表现在这个民族的宇宙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等之中”。在人类对与环境的生态适应过程中,人类创造了文化来适应自己的生存环境,发展文化以促进文化的进步来适应变化的环境。
  羌族,作为中国最为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具有极富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风俗礼仪等,而羌族的传统生态文化就蕴含于此,并具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和自身的演进逻辑,闪耀着羌族人民智慧的光芒。然而,经过5·12大地震的羌族,其生态文化损失惨重,生态环境也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对于一个只有语言而无文字传承文化的民族来说,羌族的传统文化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加快对羌族传统文化的研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鉴于此,笔者借以通过对羌族传统生态文化的探讨,抛砖引玉,推动社会各界对于羌族生态文化的关注和研究,并希冀为羌族地区的灾后重建有所裨益,为反思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事业改革提供参考。
  一、羌族传统生态文化的内容
  羌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从游牧到农耕,通过长期不断地总结积累经验,逐渐形成了本民族的生态文化观。
  (一)原始宗教信仰中蕴含的生态文化
  宗教是~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宗教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宗教具有心理功能、社会功能,同时也具有生态功能。
  一方面,原始宗教信仰使得羌族人有着朴实的保护自然的世界观。长期以来,羌族人居住在高山、高半山或者峡谷中,那里河谷深邃、气候恶劣。人们时常面临着生存的危险。因此,羌族人相信神灵的存在,并认为大自然是被一种神秘力量所主宰,而只有羌族所信仰的众神、“释比”可以控制这种神秘力量。因此,羌族人认为大自然的一切都是有意志的、有情欲的,需要人们用友善的态度对待。同时,还需要通过释比、神灵的仪式来与自然之神沟通,以此给族人带来好收成,让家畜肥壮,避免族人的疾患和遭到自然灾害的侵袭;另一方面,羌族原始宗教信仰中的“万物有灵”使得羌族人有着积极的生态意识。在羌族地区,人们普遍认为“山有山神,树有树神,石有石神,树林有护林神”,每一个羌寨都有自己的一片神林,神林中通常为柏、杉等树,它们被视为圣地,不能任意砍伐,严禁狩猎、放牧。为了更好的保护神林,羌寨要在神林举行祭山会”、“封山会”、“开山会”等仪式,这些活动中有大量涉及保护神树林的内容。当羌民们感到山林出现或有可能出现过度采伐或滥伐情形时,就会举行“吊狗封山”仪式。即时,由寨中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对着吊在树上的一只狗祷告,其大意是:“为了全寨的幸福安宁,必须保护好这一片树林,谁违反戒约砍了树木,将会受到惩罚,像这只吊在树上的狗一样没有好下场”。祷告完毕,参与仪式的人们依次走到狗面前并向着狗吐唾沫,并保证自家拥护封山,如有违反,愿受与此狗一样的惩罚。另外,羌族还有一种祈雨活动。如遇干旱,羌寨禁止上山打猎、砍柴和挖药等一切活动,以顺天意,若有违背则遭谴责或痛打。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羌族对自然环境的态度和行为,是羌族根据其生存的需要来认识并管理其拥有的自然资源。虽然,这些行为是出于对“神灵”的敬畏而产生的,具有盲目性,但它约束了人们破坏大自然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对羌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保护作用。
  (二)神话传说中潜含的生态文化
  神话产生于人类远古时代,是远古时代的人民所创造的反映自然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形态的具有高度幻想性的故事。长期以来,羌族是一个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口头传诵是其最重要的文化交流和传播途径。因此,羌族流传的神话传说故事多样、内容丰富。其中,很多神话和传说都反应了羌族的朴素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理念。
  在羌族地区流传着的不同的创世神话,无不与树木有着关联,从而使得羌族民众对树木和森林有着特殊的情感,也形成了不能乱砍、乱伐的有益于生态环境的生态意识。比如:在羌族神话《羊角花的来历》中讲道:天神“木比塔”和王母用羊角花树枝削成人形放入地洞,经过九天之后,这些羊角花树枝变成了人类。这则神话讲述了人的来历——由树生而生。在流传于四川茂县赤不苏、雅都羌区的神话《开天辟地》中讲道:很古的年代,天上有九个太阳,把大地都快烧焦了。有两兄妹由于躲到一颗敬神的大柏树上,才没有被烧死,随后兄妹成婚,继而开始有了人类;另一则流传于茂县沙坝羌区的神话《开天辟地》中则提到:太古的时候,岩上有两扇磨子,一扇磨眼里长了一株松树,这就是姐姐出身了,她是喂食松油长大的。过了五年,下面一扇磨眼里长了一株青杠树,出身了弟弟。俩姐弟长大了,成亲了,就有了人类。正是因为人类的起源与树木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羌民对树木存在着诸多的禁忌,视树木的生命如同自己的生命一样。
  另外,在羌族“释比”的“上坛经”《波》里面提到,为羌族人带来宁静的神仙“雪龙堡”就栖息,于大杉木林中。杉木林作为神仙的栖息地,自然也就成为了羌族人心目中的圣地,神圣而不可侵犯;在“上坛经”《默勒格》中,“释比”会专门提及禁止烧山、反对在他人土地、山林里采药、砍柴、放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上坛经”《不灰》中,有警告羌人不可进山乱砍神林,不能杀猎猛兽的语句。
  羌族从对自然界的直观体验中所得出的流传于世的神话传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羌族人民的朴素的生态理念,即自然是社会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三)生产生活方式中折射出的生态文化
  —个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在不断地适应其周围的环境中形成的。换句话说,不同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最能反映人们与自然的关系,最能体现民族之间不同的生态理念和生态意识。羌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反映了羌族民众的生态文化。
  羌族是一个山地农耕民族,农业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羌族有许多跟农业生产有关的禁忌。比如:在部分羌族地区,逢“戊”日不动土,不下地干重活。因为有此禁忌的羌区认为,戊日是天神“木比塔”造人的日子,如果动土,就会伤筋骨。另外,犏牛是羌族耕地的主要工具,因此,羌族也有不可杀耕牛的禁忌,羌族也还存在着“惊蛰不动土、春分不上山”等跟农业生产有关的禁忌。这些禁忌无疑对羌族人保护水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此外,羌族依山而居,很多羌寨建在高半山,林业也就成为了羌族人保护的重要资源。第一,羌族
  人通过祭祀等宗教活动定期对“神林”进行封山育林,禁止一切狩猎、伐木、采集和开垦种植的活动。第二,羌族地区还以碑刻规约的形式来保护林业资源。比如:如茂县南新镇现今尚存一块封山石碑,立于清朝光绪十六年,碑文内容为:“立写禁惜家林,以培林木,永不准(偷)伐,我村众姓人等公立。想我村地处边陲,九石一土,遵先人之德,体前人之道,禁惜家林,只准捞叶积肥,不准妄伐林株,其家林盘,上至长流水为界,下至河脚为界,左至四里白为界,右至大槽水井为界,四至分明,以遗后世子孙永远禁惜。不料今岁有本村杨洪顺父子起心不良,偷砍家林烧炭,被众拿获,罚钱壹仟贰佰文以作香资。众姓公议自禁之后,所惜林盘无论谁滋偷砍者,罚钱肆仟捌佰文,羊一只,酒十斤以作山神宫香资。看见者赏钱捌佰文,以作辛苦费,……大清光绪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绵簇众姓公立。”从规约碑刻我们可以看出,羌族人非常重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碑文字里行问充分反映了羌族人民热爱大自然,爱护山林,保护生态,造福后代的美德。第三,羌族地区也以书面文书的形式对森林进行保护。如茂县南新镇安乡村的《安乡村村村规民约》第三条规定:所有村民应积极植树造林,自觉爱护林木,保护生态平衡,严禁乱砍乱伐,私买私卖木材,乱捕乱猎珍稀动物。如有违反者,除按“森林法”和有关政策处理外,另给予下列处罚。1 凡乱砍乱伐木材者,村上处罚每立方米100元,没收全部木材,10年不批自用木材指标,罚栽500株树木,经验收合格为准。2 乱在村上的封山林里砍柴一背,罚款50元,罚栽树木100株,经村委会验收合格为准,乱砍一根者,罚款10元,罚栽树木10株。
  从这我们可以看出,羌族民众从对神林的崇拜到保护神林,形式从宗教教条到碑刻与书面形式,人们也从非理性的情感行为到理性的自觉行为,共同维护着羌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四)人生礼俗中体现出的生态文化
  人生礼俗反映出一个民族的心态,它从出生到死亡贯穿于人的一生。对于每一个羌族人来说,每遇人生的重大转折点都有着一套完整的礼俗。比如:出生礼仪、成年礼、婚嫁礼、丧葬礼,而这些人生礼俗都与树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传达和体现了羌族人对自然界的敬仰,这种敬仰使得羌族人一直都致力于维护生态环境的和谐与平衡。
  首先,出生礼俗中体现的生态意识。在茂县、理县、北川部分羌区,新生男孩出生之时,要为其新栽种“花树”,该树被视为此新生男孩子的守护神。每逢过年或过节,父母都要带小孩于树下礼拜,并系红色布条或红线于树枝上,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疾病、伤害发生时,本人还向“神树”许愿祈祷,以消灾去凶(病);当男孩长到成年时,要对其行“成年冠礼’。其次,冠礼中所蕴含的生态观。一般说来,“成年冠礼”要在神树中进行,由“释比”领着加冠少年向杉树或松树进行叩首跪拜仪式,然后将羊毛线或者彩色布条系在杉木或松树上,表示命有所系,并希望该少年与树同长,生命之树长青。从此,受礼者享有和负有了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婚礼习俗中所显示的生态文化。在羌族人看来,男女的婚配是“喀尔克别山”的守山女神掌管,女神让每一个将要出生的羌人去采摘属于自己的羊角花,而每一朵羊角花都有与之相匹配的另一朵羊角花,夫妻就是凭借着采摘的羊角花在凡间相认。因此,羌人在婚配前都要请示神的旨意,将男女的庚帖放置于男女保护神的香炉下,七天之内没有任何器皿破碎,表示这对男女可结成夫妻,否则不吉利。在婚礼过程中,主持婚礼的司仪通常会说到:“今天是吉祥的日子,天地开明,新娘进门。诸事如意,东边桃花盛开,西边杏花绽放,千树万花笑迎新郎进厅来”。第四,丧葬礼俗中映射出的生态观。《荀子·大略篇》中记载:“氐羌之虑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不焚也。”由此可看出,羌族的丧葬是以火葬为主。一个羌寨有一个共用的火坟,当人火化尽后,由“释比”将骨灰按照女左男右的方式投入火坟的小屋内。目前而言,火葬是比较卫生、比较科学的葬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也是明显的。
  羌族的人生礼俗是羌人传统文化的流传,必然良莠不齐,既有科学进步的一面,也有迷信落后的一面。“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达,人们文化程度的提高,一些迷信事象在流传中逐渐失去了原来的神异色彩,失去了神秘力量,人们在长期生产与生活的经验中找到了一些合理性,于是把这些事象从迷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形成了一种传统的习惯”。由此可以看出,羌族人对水土、森林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经过神化并作为传统信仰被巩固了下来,这已经成为了全体羌族人所认同和履行的一种秩序和规则。
  二、羌族传统生态文化的现实意义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羌族传统的生态文化是直观朴素的、经验性的,甚至带有虚幻迷信色彩,不可能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做出全面的、科学的解释,但它本质上是羌族生存智慧的集中体现,它来自于羌族人民生产生活实践,又通过各种形式付诸于实践,从而规范和约束着人们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态度和行为,对羌族地区的发展有着现实意义:
  第一,有利于羌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同的生态观会影响人们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尊重自然的观念会使人们更加注重对自然有节制的利用和保护,相反,藐视自然和疏离自然的观念会促使人们更加强调对自然的暴力改造和无节制的利用。羌族的传统生态观中包含着许多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比如,羌族万物有灵的观念就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平等性,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羌族是—个生活在高山峡谷中的山地农耕民族,其自然环境恶劣,如果不善加保护,人们的生存环境将继续恶化,更不用提及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特别是5·12地震之后,整个羌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羌族民众的生存条件受到威胁。因此,加强羌族民众生存条件的转化、加快羌族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迫在眉睫。而羌族传统的生态文化将有利于羌族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变,为进一步发展羌族地区经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有利于形成人类对自然负责的态度。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崇拜和敬畏自然的观念开始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对自然的敬畏是人类主体价值的沦丧。但从羌族传统的生态观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启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共为一体的,对自然的敬畏正是出于人类对自身命运的关切,尊重自然界其他生命形态和存在物,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类更具主观能动性,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必须是有限度的、适宜的,否则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因此,人类对自然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第三,有利于形成羌族族群的心理认同感。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同地区羌民的族群认同感不强,存在着一截骂一截的现象,即生活在不同区域的羌民会相互看不起。然而,不同地域的羌民,其生产和生活方式却有着相通之处,传统的生态文化也有类似。因此,这种类似有利于让不同地区羌民之间产生共鸣,进而加强族群的认同感。

来源:龙源期刊网
作者:彭军 蔡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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