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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梁]地方社会的建构与地方民俗文化的创造

[刘铁梁]地方社会的建构与地方民俗文化的创造

[刘铁梁]地方社会的建构与地方民俗文化的创造
——北京三个区民俗调查的视角


  作者:刘铁梁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08-20 | 点击数:1265


  


在做区县民俗志时,能否有学者的新创见?同样是写作区县的民俗志,从事民俗学专业的学者可能与当地的学者有所不同,他们会更多地将文化地理学和区域历史学的观念带入民俗志描述,不仅要在地域之间进行民俗的比较,而且要将这些县区看成在历史上互相关联和具有结构性社会空间关系的区县。否则,他们就很容易依循地方志写作的老路子,按照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岁时节日等章节模式,写成各地都十分类似或千篇一律的内容。
民俗学,主要是从“面”上,而不是“点”上对民俗事象进行比较研究,这的确仍然还有很多事情可做,也就是说,要把对于故事异文的比较,延伸到对于所有民俗地方多样性的比较。可问题在于,如果仅从 “面”来描述,我们的民俗志就只能是故事异文的辑录,而不可能真正写出民俗的地方特色。这是因为,民俗不都像故事那样可以由当地人来讲述,更多的是要由民俗学者来调查和描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原有的叙述框架不做改变,我们甚至根本就写不出所谓的“异文”。所以说,我们所要看到的能够展开比较研究的“面”,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
我们应该把不同地方的更多的“异文”找出来,从而展现一个地方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独特的民俗事象。可是那些民俗事象之所以独特,是因为与地方民众刻意地创造和传承其民俗事象的特殊动机有关,而且与他们对于自身生活状态的理解和他们表达的习惯有关。其实,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地方民众并非孤陋寡闻,他们知道自己在生活中都有哪些独特创造并以之自识。而我们的一些学者却千方百计地抹平了这些地方性知识,按照“大一统”的叙述框架来组织民俗事象,消弭民众对于自己文化独特性的珍重。所以我主张,民俗志,特别是地方民俗志要写出当地人所看重的特色文化。那么在调查和写作的时候,就要注意到为什么会形成特色的民俗,找出它形成的理由和作为地方知识的意义。这里包括刚才潘蛟教授所说的当地人对民俗的阐释和我们对于它的认知。潘蛟教授提到凉山彝族的火把节,在我看来,他其实也是在拿这个例子说明一个问题:如果在别的地方也有火把节,那么凉山火把节的地方特色是什么?火把节对于表达当地人的历史经验、生活经验是一种重要的解释工具,是他们所共认的一种话语,所以他们才共同参与这种文化的传承。我觉得,这样的民俗就可以叫做“标志性文化”,可以用它来统领我们对于地方民俗文化的整体描述。这样做,将“点”上的民俗写深了,在“面”上的比较研究也就容易深入。当然,我们还是请大家来批评这种关于“标志性文化”的提法。
如何结合地方社会建构的历史来理解地方民俗文化的特色,这其实是区县民俗志调查和写作过程中所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我现在想用几个事实说明这个问题。最近在北京几个区调查时,可能受到施坚雅的市场理论的影响,我们寻求标志性文化的一个重要视角,就是首先从各个区县所处的相对位置上来观察各个区县民众生活的相互依赖和相互间的差异。我们也认识到这不只是一种市场物资交换的关系,更是一种人际互动关系。一般而言,京畿地区的互动比它和远距离的互动要更加频繁,因此我们就设想京畿地区内各区县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联系。在门头沟、宣武区和朝阳区的调查中,我们感受到它们都有各自的对内的群体协作关系和对外的群体交往关系。例如宣武区,我们都知道它的街道区划是非常清晰的,它的历史文化脉络至今还没有大动,可是郊区却全都大动了。我们没办法避免历史创造的空间性,所以我们按照其街道区位的等级与功能的结构性关系来进行民俗的描述。我们发现这里面有个“人”的问题,也就是说,不能只注意街区职业分布的问题,还要注意到许多群体内所创造的文化,而不是一个单一的市民群体的文化。比方说京戏在宣武区的形成,是从徽班进京开始,成熟在宣武区。那么,宣武区戏园子的票友和听众,最早的应该是京城的“寓客”,即会馆里的人。先有这些人来请戏和“捧角儿”,然后才将京戏普及到市民。当市民阶层出现票友时,他们又反过来促进了京戏的进一步发展。可见,京城寓客与市民的互动就不是一个单一群体的关系,它表现出北京作为京城与全国各地文化的联系。
第二个例子,朝阳区通惠河是连接大运河的水道,所以此地集镇的发育与诸多靠水吃水村落的形成,都是与国家当年漕运的历史息息相关。反过来说,当人们靠大运河来生存(当地称“讨饭辙”)的时候,这里就有了更大的文化包容的空间性,甚至包容了很多边缘文化。所以,当我们看到今天高楼林立的朝阳区有那么多中外人士聚集,我们就仍然感受到这是一种当地历史的惯性。当我们将这种感受作为对标志性文化的一种书写的时候,我们实际上是在注意到,北京人是在什么意义上,与什么样的文化和什么样的人群在更多地相互接触。在这样的道理上,我们对于当地民俗文化的特色的认知,必然要与该地区社会生活的开放性联系起来,而不是简单地考察民俗文化事象在各地都有哪些异文的问题。
第三个例子。门头沟区虽然是一个远郊区,但它为京城供煤,若没有它就没有偌大的北京城,所以门头沟区的居民与城内居民的情感距离就十分靠近。在口头传统、庙会活动等方面,都表现出与城里人特有的紧密联系,也反映出他们特有的生活方式。例如,他们有所谓的“黑白两道”,就是下煤窑和烧石灰。这两条其实全离不开北京。借古老商道、永定河流域和长城关隘的关系,门头沟人还形成了“山前”、“山里”、“口外”(又分“大口外”和“小口外”)的阶梯性的地域等级观念,他们根据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而区分彼此。
这些例子都证明北京区县的民俗调查对于地域历史文化的理解是有益的,而在此种意义上的研究,民俗学是否已经与历史学融为一体了呢?我想还不至于。当然这个例子可能证明一点,文化在地化的研究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也就是说,一个民族的文化,人类的文化,这些普适性的文化,如果没有在一个地方,与人群互动的特殊生活内容相联系,它将失去地方意义,也不能“着陆”。民俗文化之所以是文化传承的基础,正表现于此。

本文原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C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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