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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心碎的论争:谁在给英雄抹黑?

引用:
我想如果真的要做,就采取“暗访”的方式吧
记者采访可以暗访,做民俗调查的话,暗访则违反学术伦理。即使是观察而非访谈,也应该取得被调查对象的同意,在被调查对象对调查者的动机有明确认识的基础上进行。
原则上,暗访得到的资料不能用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上。
以上意见经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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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李玉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立场,应该知道他的身份是代表什么,真的是长江大学么?以下是我从天涯看到的一个帖子,“作为长江大学的校友,我理解李玉泉为什么质疑“挟尸要价””,地址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967298.shtml

直接入正题:
第一,你首先要了解我们学校的背景。长江大学的前身是湖北农学院,江汉石油学院和荆州师范学院三所大学。长江大学的合并提案其实早在2000年就提出了,但是由于三所大学中,湖北农学院规格最高,江汉石油学院资力最雄厚,而荆州师范学院在当地名气最大所以谁也不服谁,都想当合并后的老大,一直为能成行。之所以能在03年最终达成,这其中当地政府也就是荆州市委政府从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最后合并后的长江大学的管理层除了有原三所大学的领导外,还包括有当地政府委派的官员。这也正常,合并后的长江大学成为了荆州的一个重要的地标性学府,荆州政府对于长江大学的发展扩建是要地给地,要钱给钱。可以说,长江大学不仅仅是一个高等的大学学府,也是当地政府的一个政绩工程。
  第二,你也要了解李玉泉的背景。我之前就说过,长江大学和荆州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其实这也没什么,毕竟长江大学是个教育单位并不是什么私人企业。据学弟介绍,李玉泉曾经是荆州师范学院的一名教授,03年长江大学合并后,就开始在当地政府兼职,当过政府的咨询员,也当过政府部门的培训讲师等等。学弟说,03年后基本就没在学校看到过李教授了,也没有听说过有他的课程。直到08年,李教授才回学校,不过已不再授课,而是直接担任学校的宣传部长。从这个背景来看,李部长也和当地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
  第三,我们再了解“挟尸要价”这个事件的背景。大家都知道的,本来长江大学学子舍己救人,对于学校是件非常光荣的事情。但是对于当地政府却可以说是个耻辱的事情。因为事件的主角张波本来就是当地政府下属的水务部门默认的那段堤坝边的打捞的承包人。张波之所以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要价,其实也带有某种官方认可的性质;张波从事收费打捞尸体不是一年两年,长江边游泳溺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张波和他的船以及船上的雇佣者就靠在长江边打捞为生,而相比之下,捞尸体是最赚钱的。新闻中提到的3.6万的打捞费据当地老百姓说也是行价,并没乱喊。这个丑闻传出来,老百姓除了指责张波等人的行为以外,同时也对当地水务部门默许张波等人打捞收费承包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后来也是政府开始大张旗鼓的表彰牺牲的学生以及广大媒体对于遇难学生家庭的关注报道等渐渐压制了那些质疑的声音,所以质疑才没能扩大。但是在当地,政府的公信力还是受到了质疑,政府背负了很大的压力。
  了解了这三个背景,再来理解李玉泉的质疑也就很简单了。我就不再说了,很多网友询问为什么当时的那些学生和老师不出来说话。其实我还是希望你们别去打搅他们的好,那些同学和老师都有来自学校的压力,毕竟他们还要在这个学校呆上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当时在现场的同学目睹了自己同学的离去,心情都是非常悲伤的,据一个学弟说,那些打捞的老人事后被打也是事实,其中还有一次就是他们的同学自己组织的。
  当然,我对于照片上站在船头比划价钱的老人是痛恨但也附带一点同情的,痛恨不用多说,同情是在于,其实他们当时打捞尸体的时候是并不知道死的是救人的英雄,而只是觉得和平时的工作一样,几个游泳不慎溺水的大学生而已。而且他们也是听命于岸上的那个承包商张波。你说他们铁石心肠我承认,但说他们猪狗不如就过了。后来在得知死的大学生是救人而落水的以后,几个老人都主动退还了所收的钱。
  所以说整个事件里,真正要去指责的应该是张波,而张波的出现也要拜当地水务部门所赐,张波打捞尸体赚钱在当地影响一直很坏,当地老百姓有投诉过他,但最后换来的却是当地政府部门的沉默,而大多数家属都以死者为大最后忍气吞声交了钱。“挟尸要价”事件以后,张波等人的饭碗算是彻底砸了,水务部门收的承包费也就泡了汤。
  现在这个事件质疑的声音好容易被压制了,政府的压力也算减轻了不少,但这个照片得奖的新闻一出来,又引来了多方的关注。和当时关注英雄不同的是,这次关注更多的则是张波和他的打捞队伍。至于再次牵出张波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到底是好还是坏呢?我就不予置评了,因为怕被帖子被隐藏。而对于李部长的质疑到底对他的结果来说是好是坏我却敢大胆的猜测:李部长的言行肯定会让我们这些长江大学的学子校友都非常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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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同学的带来的信息让事件有了更加清晰的一面:

那就是本来属于水务部门工作范围或者说义务的打捞工作被承包。承包无非是双方互利的行为。

在谴责承包商的同时就会顺藤摸瓜找到政府不作为的证据。。。。。。。。。。。。。。。。。。。。

我对事件阐述中出现的一个现象非常吃惊:那就是水务部门把打捞任务转包给个人,而且这些人长期靠此发财。。。。。。。。明码标价!!!


明知道是一个事故多发段,名知道这里常有落水者,救死扶伤本是一种政府有关部门的天职怎么就成了某些人专门赚钱的手段了呢。。。。。。。。。。。。。。我以为捕捞工作应该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当义务被转让为利益时,所谓的良心和道德必然沦丧。


事实上有些公益性的工作是不能“承包”的。即使是捕捞成为当地的职业,那么这种职业也是在救死扶伤的伦理规范中进行的义务活动,否则,挟尸要价的情况还会继续的。。。。。。。。。。。。。。。。。。。。。。。。。社会的公德败坏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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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捞公司老板挟尸要价被拘后仍做相同生意(图)

这几天,因为长江流域普降大雨,宝塔湾的水涨了许多。冬泳队员罗鸿飞和队友,依然每天横渡一次宝塔河,顺便救人。大学生救人浓缩成了岸边“人链”纪念碑,不需要他们来一一解说。但唯一让他们感到不解的是,陈波为何还能在这儿做生意?

10天前,两个14岁的孩子在河边玩,失足掉进了河里。三十分钟后,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陈波又来了,开始和岸边惊呆了的孩子亲人讨价还价,“捞上来8000元,捞不上来1200元。”最后,孩子亲人无法拿出这么多钱,陈波离去。

“这次连电话都没打就走了,打捞船根本没有过来。”在岸边开烟酒副食店的老板周大林告诉独家深读记者。

三天后,孩子尸体浮了上来。

之前,因“‘10·24’长江大学救人事件”中的所作所为,陈波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而这并不是事后陈波第一次在宝塔湾出现。据岸边的人说,今年春天,他就又开始在这里做生意。

为了第一时间打捞尸体,陈波还跟冬泳队有过冲突。“我们救人都很及时,大部分都能救活,这就与陈波只捞尸体有了冲突。”罗鸿飞说。

因为游泳队救助落水的人,还曾遭到了打捞公司的威胁,打捞公司的老板曾说他们“坏了别人的好事。”

详细文字报道:挟尸要价风波之后 老板仍雇渔民“等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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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之流如何这样猖獗,生命怎么能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和安全!???当地政府真是让全国人民为此蒙羞?!为中国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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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 称希望被政府"收编"
2010/08/29 07:42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本文导读:媒体报道称南京当地捞尸工作为当地渔民兼职,并无所谓专业公司。当地渔民称,希望政府能收编他们专门从事此类工作。据该渔民介绍,他们半夜经常被警察叫起询问是否愿意捞尸体,因为警察在面对沉入江中的尸体也束手无策。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相关新闻:

湖北捞尸公司继续"挟尸要价" 不给钱不打捞
湖北荆州长江沿岸捞尸成为产业(图)

  现代快报8月29日报道 每年老黄都要从水里打捞出两三具溺亡或自杀者的尸体。二十多年下来,共有六七十名死者在特殊的场合、特殊的情况下,和生前素不相识的老黄在长江或内湖的某个拐弯处“相遇”,而老黄因生存的缘故,送给死者家人一份终极的安慰。不过,老黄始终反感“捞尸人”这样的称谓,“我是个渔民,又不靠这个吃饭。”


  渔民“兼职”捞尸


  这几天,南京连日大雨,但老黄还是要去江边打鱼,对他来说,这正是个好天气,雨天水里面闷,鱼要透透气,就要游到水面呼吸,正是下手的好机会。


  夜里2:00准时下船,此刻,城市的人们正在酣睡。从三汊河的家里出发前往中山码头,渔船停在那里。老黄的这片水域挺长,从1号码头至5号码头都在他的捕捞范围内。今年水大,江里什么鱼都有,所以老黄的收成不错。


  老黄今年52岁,当过兵,转业到南京造漆厂工作,后来工厂改制,工人下岗,经历跟他这个年纪的很多人类似。从小长在江边、生在渔家的老黄,“再就业”后操起了祖辈的营生。都说世上三般苦,打铁行船磨豆腐。夜里2点下船,早上七八点收工,水上的生活跟上班族也差不多,只不过日夜颠倒,风里来雨里去。


  每次登船,老黄都会带着滚钩。这是自己制作的一种捕鱼工具,要经过磨钩、拴线、套浮头等多道工序。一般用于内河捕捞的滚钩不过四五十米。老黄自制的滚钩竟有400米长,结实的尼龙绳上,每隔10厘米拴一只拳头大小的钩子,整根绳子上拴的钩子达1000多只。尼龙绳子上还分段系上石头。打鱼时将其沉入江底,横贯整个江面。绳子上面还套有“浮头”,这样能使滚钩悬浮于江底。鱼,特别是大鱼,至底逆流而上,往往被滚钩缠绕,且越滚越多。长江上每天有成千上万道这样的滚钩组成“地雷阵”,鱼儿们插翅难逃。


  “这年头,江上打鱼的比江里的鱼还多。”老黄感慨这行越来越难做。肯吃苦的,一年能净赚个四五万,像老黄这样的,一年赚个两万就算不错了。


  1981年,老黄刚退伍回来那会儿,看到有渔民去捞尸体,他也会跟去看个热闹,当时能给个三四十块钱的酬劳,算是很不错了。后来自己也慢慢“兼职”做这个,“不知怎么就干上了这个”,他也觉得挺奇怪。毕竟对长期水上生活的人们来说,捞死人是件十分忌讳的事。在这行混了二十多年,雨花台、中山陵一带的民警没有不认识老黄的,那附近的紫霞湖、花神湖最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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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 称希望被政府"收编"
2010/08/29 07:42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本文导读:媒体报道称南京当地捞尸工作为当地渔民兼职,并无所谓专业公司。当地渔民称,希望政府能收编他们专门从事此类工作。据该渔民介绍,他们半夜经常被警察叫起询问是否愿意捞尸体,因为警察在面对沉入江中的尸体也束手无策。

  大多数“求助电话”都是夜里派出所打来的。夏夜游泳的人多,更容易出事。电话里的声音都很急促,让他带着工具赶快过去。老黄有时候表现得不太情愿,“给你5000块钱,你愿意下到冰冷的水里,找一具尸体吗?”他会找些借口推脱,正在打鱼呢,或是正在外地呢。跟他相熟的警察也都知道他这个习惯,会说“帮个忙,你不来我们睡不着觉啊”。老黄终究还是碍不过情面赶过去了,一般1个小时内就要赶到现场。


  4000块,你说贵不贵


  最近的一次是在7月20日。


  那天早上9点多,捕鱼回来刚准备睡觉的老黄接到民警的电话。一个40岁的男子从花神渡桥上跳湖了。消防和民警都下水搜救过,但始终没有找到落水者的影子。老黄到了后,看到一名黑衣女子瘫坐在地嚎啕大哭,那是落水者的姐姐。听女子介绍,男子家住景明佳园,从企业下岗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经常精神恍惚,唉声叹气,检查发现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情绪一直很低落。事发时,16岁的儿子正向他要学费,他的情绪一下子失了控。


  “水下的情况,谁都不知道。顺利的话,几分钟就能找到;遇到麻烦的,一整天连根头发丝都抓不到。”


  南京这么多湖泊,数花神湖打捞难度最大。湖底水草厚密,有一米多深,下了好几次滚钩,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找到男子的尸体。死人是不能上活人船的,忌讳,这也是世世代代留下的规矩。老黄的同伴用绳套绑住死者的手臂,将其带回岸边。“别看我干了这么多年,但我从不敢碰死人,心里犯憷。”老黄通常都是带着三四个年纪较大的过来,他们有经验、胆子也大。


  小船尚未靠岸,几名家属就跳进水中将死者抬上岸。家属一边痛哭,一边按压死者的胸部,希望能有奇迹发生。刚捞出来的尸体还是软绵绵的,跟睡着了似的,就少一口气。老黄想象他一个钟头之前的样子,心里一阵发紧。这也是他不太情愿干这个的原因。“说是压力大,钱可以(房贷)慢慢还嘛,人没了,你不呆嘛。”


  由于男子家庭比较困难,最后还是派出所协调有关部门掏了4000元打捞费。老黄算了一笔账:一个钩子5块钱,接触到尸体的钩子大概有200个,这200个钩子都要摔掉,1000块钱就没了。另外还有来回的交通费、人工费,每个人也就分到七八百块钱。“你说这个价钱高不高?”老黄反问记者。


  上世纪90年代,汤山那边有个老太太游泳淹死了。那家的女婿随手摔过来两包“九五至尊”,“开始还以为是两副扑克牌,后来才知道是天价香烟!”那家人心情迫切,又有钱,最后没等老黄开口,人家就给了2000块钱,“我们心里有数,不好随便乱要,但人家给多了,我们一般也不拒绝!”


  “有时候,捞尸体可以用滚钩,还比较方便;但有时候条件不允许,就得下水捞尸。”老黄没有下水捞过,但他见别的渔民干过。下水时一般不会带灯,一方面失事水域大多水浑,就算带了也看不清;另一方面,带着灯一旦突然看到了尸体,那情形相当恐怖。在漆黑的水下,完全凭借水性和触觉,感知尸体的方位。“在水下捞人可都是凭个人良心的,捞到捞不到,只有你自己知道,对尸体尊重不尊重,也只有你知道。”他说。


  “有时,打捞了好久,尸体也没有捞上来,家属就会拒绝给钱,但打捞者当然不同意,也引起过一些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纠纷,一般都是,“打捞工作开始前,家属先付一部分钱,捞出尸体后,再付另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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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 称希望被政府"收编"
2010/08/29 07:42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做这行的人越来越少


  在这行干了20多年,老黄一口咬定,“在南京,绝没有专门以捞尸为职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公司和团队。”


  “也许有一天,连我们都不知道去哪找人来捞尸了。”南京水上警方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少之又少。


  “尸体浮在水面上的,我们都自己打捞。”水上民警说,溺水而亡属于非正常死亡,一旦发现,必须尽快打捞上来排查,检验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但打捞尸体,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


  警方限于经费、人力等多方面的条件,目前暂不可能专门组织一个打捞队。如果遇到情况较为简单,水警们还能处理;但如果尸体沉入水中、无法判断具体方位,加上水域情况较为复杂的时候,警方只能求助于长期在水上生活的渔民们。


  “我们本地的捞尸人,大多是渔民兼职。他们水性娴熟,对水下情况也熟悉。他们下去捞,我们也放心。”警方表示,很多渔民在经济上并不富裕,平时主要以打鱼或做杂工维持生计,有部分人接触过一两次尸体;为了多赚点钱,就干起了这行。


  “我们经常会教育捞尸人,收费时要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家境和心情。但有时候,他们真的很辛苦。”一位水警对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他们帮助联系的民间打捞者,警方都会向捞尸人建议收费标准。有的时候收费较高,基本上都是家人的心情迫切,或失事水域深、水面广、水流急、作业难度的确太大等原因造成的。


  水警对记者说,他们见过有的渔家,下水之前都要用大红纸、红布包船,有时还要选定时辰、大放鞭炮;渔民下水打捞时“全副武装”,捞完之后还要用白酒洗手冲身。


  有水警告诉记者,打捞一般至少要带两三艘船来;每条船上下水的、开船的、拉滚钩的,加起来人员也要五六个。除去油费、工具费等,每个人能分到的真不算多。“捞尸人大多都是质朴的渔民,有时也就是想赚点外快,买点好烟抽抽。”


  另据记者了解,在长江、湖泊水域,情况复杂,捞尸就更为复杂、危险;相对内河来说,打捞费用要高得多。但对于死者家属和单位来说,再高的费用也愿意支付——毕竟,按照风俗,人死了要见尸,并且入土为安。


  捞尸人希望被政府“收编”


  荆州“挟尸要价”的新闻,老黄也知道。他肯定地说,他在长江边上生活这么多年,还没有听说过类似事情,“人都死了,怎么还能要挟人家呢”,如果能帮家属把尸体打捞出来,也算是积德行善。前几天又听到了浙江东阳发生女子因无力付打捞费,哭等溺水丈夫尸体出现的事情,老黄很气愤,“当地政府怎么也不出面管管呢”?


  “荆州事件”出来后,各界纷纷讨伐,站在尊重逝者的立场上,应该终结“捞尸费”,可记者的采访对象们普遍认为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人都死了,作为家人,心情都很难受,这个时候捞尸还得就价格问题争来争去,你想想看,是什么心情?”一位派出所的所长说,每次接到落水身亡的警情,他们就头疼,捞尸的人都是渔民,有成本支出,还有一个愿不愿意的“无形成本”,这样说来,人家收点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往往引来市民的反感。这位所长表示,但如果不让公司或者个人打捞收费,让捞尸回归公益,那社会上就得有公益性质的捞尸组织存在,来填补市场空白,否则只是句空话。但问题是,这个捞尸组织应该由谁来牵头成立?谁来规范管理,这个问题比较棘手,“公安来做这个事情肯定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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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渔民"兼职"捞尸体 称希望被政府"收编"
2010/08/29 07:42    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评论

  老黄说,“愿意做这个的本来就少,你也不做,他也不做,万一像湖北那样出个瞎搞的,不是把这行的名声全搞坏了吗?”老黄说,现在他们每次出去做这个事情,都很纠结。去还是不去?多收点还是少收点?每次都要斗争好长时间,大多时候,他们就是看对象是不是有钱,“有单位的,我们就多要点,因为那肯定是单位出钱。如果不是单位的,家里又很穷很可怜的,我们就象征性地拿一点。但不管多少,肯定不能低于成本!”老黄觉得,这些事情,完全靠着自己的良心来收钱,“反正不能靠这个发财,发死人财,早晚要倒霉的!”


  其实,老黄说,干了这么多年,他们也经常遭遇风言风语,也有困惑,“但如果政府能出面做这个事情,什么事情都解决了!”老黄说,如果政府成立专业的打捞队,他肯定第一个报名被“收编”,“这是个专业活,靠那些公务员来捞尸,铁定没戏。”


  在老黄看来,最好的方式,就是政府成立专业打捞队,将他们这些有专业活的捞尸人员收编在一起,每月发放固定工资,跟公安的110联动,接到警情就去现场打捞,不收取一分钱。但钩子、绳子以及交通费用等成本,全部实报实销,“就像救火的消防队员那样,所需的费用都是政府埋单,不收老百姓一分钱”。


  相关管理学专家则认为,捞尸收费市场也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这个市场‘做大’。但是市场不规范,早晚会有人要高价。捞尸毕竟与殡葬业务有相似之处,既然有需求,规范服务、合理定价是应该的。”


  延伸阅读 湖北捞尸公司继续“挟尸要价” 不给钱不打捞


  金镜头获奖照片《挟尸要价》真实性争议终于告一段落。但王守海老人仍在为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打工捞尸,挣一二百元,遇难者家属如果付不起钱仍会被拒绝捞尸;而事发地点荆州市宝塔湾仍在继续上演溺亡事故。


  在一片喧嚣中,当初“挟尸要价”背后的客观环境无一改变,更重要的是,以“维护荆州形象”为善良初衷的质疑也并未带来应有的反思。


  8月23日,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对《挟尸要价》照片的最终调查结论出炉。


  组委会认为:虽然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根据湖北省荆州市于2009年11月7日刊发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1024”大学生救人事件中“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情况的通报》及现场目击者的证词证言,王守海作为当事人,虽然不是事件的主使者,但他参与并执行了要价。因此,组委会认定《挟尸要价》不存在造假问题。


  至此,围绕《挟尸要价》照片的种种争论告一段落,但其背后所折射的社会现实仍在上演。


  付不起捞尸费,家属苦守三天


  8月23日下午,湖北省荆州市埠河镇三八村,王守海在自家的铁栅栏门内补网。


  面对远道而来的记者,72岁的王守海不想说什么,“刚走了两个记者,这两天来的人太多了。”


  王守海说,讲价的是老板,“我只是个打工的,总共才挣了530块钱。”《挟尸要价》的照片让王守海成了名人,但老人自己倒觉得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并没有多大变化。王守海说,捞尸的工作他照样在做,不过比以前要少了,今年他还去宝塔湾捞过两次尸体。一次是当地警方叫他,半小时就把人捞出来了。第二次是陈波的哥哥陈新叫他。王守海到了现场,但没捞,因为价钱没有谈妥。由于去现场了,陈波还是分给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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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长现在压力太大了”


  按说,长江大学是“挟尸要价”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作为该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的李玉泉,不可能对学生们在事发现场哭喊、下跪的无助场景一无所知。但是,在荆州市政府去年11月已作出调查结论,捞尸者受到法律制裁10个月后,李玉泉突然冒出来为捞尸者申冤,连学校内部的人都觉得意外。


  原来,8月18日,金镜头奖颁出,《挟尸要价》以全票获本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随即,李玉泉便在其博客上撰文称,该照片被误读。


  “李部长现在压力太大了,我曾经跟一家网站的编辑说,不要把他架在火上烤了。”8月22日,在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校报执行主编康群对《华商报》记者说。


  记者提出采访李玉泉,康群给李玉泉发短信,李很快回信说“好的”。但一个多小时后,仍未见李玉泉踪影。康群解释说,李部长应该不会来了。


  记者也给李玉泉发短信,“希望通过您了解更多新闻事实。”但至发稿时依然杳无回音。其间,多次拨打其手机,也一直转接在秘书台。


  李玉泉在其博客中这样介绍自己:“长江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传媒大学研究员;荆州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曾任博盈投资公司独立董事。”


  “打捞遗体时,李玉泉在现场没?”


  “打捞遗体时,李玉泉在现场没?”记者问。“李部长不在现场,他事后调查了一些老师和学生。有个老师说可以写东西,证明李玉泉讲的是对的,但文理学院不同意让这个老师出来作证。”康群所说的这个老师叫李启文,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基础学部副主任,他是事发后第一批赶到现场的老师。


  记者随即联系到康群所说的李启文。李在电话中说“自己在外地”,不能接受采访。


  8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党委书记袁先海,他在电话里爽快地答应,可以帮助记者联系几名老师。不过,半个小时之后,他突然来电话说,经过研究,涉及采访的事“还是要找学校宣传部”。


  “我们也搞不清李部长为什么这样做,对于李部长发这篇文章,我们感到很惊愕,很疑惑。”长江大学宣传部副部长朱行书拿起响个不停的座机,这样回应电话采访的记者。


  据介绍,这几天长江大学宣传部电话不断,有记者,也有网友,有的网友一开口就大骂,让朱行书很是无奈。


  朱行书说:“这个事情我们完全可以保持沉默,我个人认为这跟我们没有关系,这张照片应该是可以获奖的,它所反映的就是挟尸要价的事实,当事人曾经被罚款、拘留,有结论了。搞不清李部长为什么这样做,因为我们也见不到他。”

与李玉泉不同,朱行书本人认为,《挟尸要价》照片很好,这种丑恶现象是存在的,照片反映了社会道德的滑坡,得奖是应该的。


  至于照片影响荆州人形象的说法,他也认为难以成立。“哪个地方不是有好人也有坏人?”


  被英雄事迹掩盖的安全事故


  记者无法见到长江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不过,他的质疑还是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甚至有人开始追问去年大学生救人遇难事件中,长江大学有无责任。


  一位当地人告诉记者,宝塔湾就是一个吃人湾,每年都淹死不少人,而且多是不了解宝塔湾情况的外地人。每年开学,长江大学都应有一次培训,如果培训到位的话,去年的大学生救人溺水身亡事故也许是可以避免的。去年大学生救人溺亡后,在一片讴歌大学生舍己救人精神的赞扬声和沉痛哀悼声中,追问这起安全事故责任的程序被忽略不计了。


  通过长江大学网站可查实,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第六届运动会召开,学校规定“运动会期间全校除一年级工作部以外,其他各院系停课”。


  “这个文件的意思有两种可能,即一年级工作部可能不停课或一年级工作部的学生可能不参加运动会。此次救人的英雄群体应该都是属于一年级的大学生,那么,在长江大学第六届运动会期间,如果这些大学生没有课,又没有要求他们参加运动会,长江大学对他们是如何安排的呢?就让他们‘放羊’了吗?”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质疑“1024”事件中,学校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李玉泉质疑《挟尸要价》照片造假,重新唤起人们对“1024”事件的沉痛记忆之后,湖北省作协副主席陈应松也多次在自己的微博撰文。“那个长江大学的宣传部长还为这些无耻的挟尸要价人辩护,真想不通,长江大学出这么大的安全事故,后来弄成了英雄事迹,还到处演讲……”“当溺死者变成英雄的时候,一些人就撇清了关系,免除了责任,化险为夷了,并有可能升迁,由事故责任人变成了英雄的领导。可对于死者的母亲来说,她不需要一个永远不能再见的英雄,她只想要一个活生生的平凡的儿子。英雄去了,官员可以舒口气了。而对于‘英雄’的母亲,将在孤苦伶仃中度过她的余生……”


  政府救助缺位,捞尸市场畸形


  即便是现在,在宝塔湾,天价捞尸仍在上演。


  正如前文提到的8月13日发生的少年、少女溺水死亡事件,遇难者的家人先报警,得到的答复是只能找民间打捞队。由于付不起大额打捞费,遭受着丧子丧女之痛的遇难者家人只好含泪放弃打捞,3天后,尸体经过浸泡浮了起来。而为了等待孩子的尸体,遇难者的家人在江边守了三天两夜。“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宝塔湾,实在是让人痛心!”采访中,很多当时在场的冬泳队员这样说。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早就有人指出,正是因为水上救助缺位,才导致了打捞的唯利是图。


  据报道,北京市人大代表张风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北京市每年溺水死亡都高达数十人,在2004年北京警方不再负责打捞民事尸体后,此类事件主要交由社会性质打捞队具体实施。然而,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漫天要价、治安隐患、打捞队员权益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


  打捞漫天要价并非一地独有,而类似事件终于在去年10月24日的荆州宝塔湾发展为极致,救人大学生溺水身亡却遭遇挟尸要价。



  媒体的披露、社会的谴责、公众的愤怒,似乎也都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漫天要价、天价捞尸仍然在上演。


  一家网站的调查数据显示,对挟尸要价的看法,29.2%的人认为“地方政府难辞其咎”,34.9%认为“利欲熏心到如此地步,无语”,还有27.8%认为是“物欲横流、人性扭曲”的表现。


  “国家是公民的庇护所,公民发生溺水死亡,对于家庭而言,是天大的灾难,政府有义务给予救助,只有取消以营利为目的存在的捞尸,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挟尸要价这样有悖社会基本道德的事。”荆州市民赵先生说。


  在宝塔湾,记者还听到这样的建议:既然王守海们有捞尸的工具和本事,既然他每次捞尸只得到200元的报酬,再有溺亡事故时,能不能由政府出面雇用王守海们来捞尸,哪怕是打捞每名遇难者的遗体付给打捞者1000元,甚至2000元,哪怕是这个钱由遇难者的亲人出,也算是替遭逢大难的家庭解决了困难,同时也消解了部分社会矛盾。为什么非要让一个“打捞服务有限公司”在这里独门经营着打捞尸体的生意,想开什么价就开什么价?价格不满意还干脆就不捞了,任由遇难者的遗体在水底腐烂!


  更何况,这家打捞服务有限公司在工商注册时核准的经营范围仅仅是“沉船、沉物的打捞”,不知道尸体算沉船还是沉物?


  政府公共救助退出,才导致了唯利是图的捞尸市场。


  “吃人湾”何时才能不吃人?


  “今年入夏以来,在宝塔湾已经有5个人淹死了!”8月22日下午,在宝塔湾游泳俱乐部门前,众多的俱乐部成员告诉记者。有人感慨:这里还会出事的!众人苦笑。


  有人说,宝塔湾被很多人称为“吃人湾”是有原因的。以前很少有人在这里游泳,1998年大洪水后,宝塔湾修了河堤,来这里游泳的、玩耍的人就多了起来,发生在这里的悲剧也变多了。曾经在很长的时间内,宝塔湾每年淹死20人已经是很多人熟知的数据。


  从2007年开始,当地一家媒体关注到宝塔湾的安全问题,大力呼吁,据说2008年死亡人数有了明显下降。“长江水在宝塔湾形成回流,江水自然冲刷,把河底冲成一个很大很深的沙坑。”一位当地同行告诉记者,“每到冬天水位下降,这个大沙坑就会露出来,就是这个大沙坑夺走了那么多宝贵的生命,当地人称为‘死亡坑’。”


  8月22日,记者在宝塔湾采访时,尽管这里立着数块危险标志牌,下水游泳者仍然很多。当然,这里边有很多是熟悉水性的游泳俱乐部成员,也有来这里游玩的人。游泳俱乐部成员们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不了解宝塔湾情况的外地人在这里下水,危险非常大,而外地人也确实是遇难者的主体。


  据了解,就在8月12日下午,还曾有两名青年在宝塔湾遇险,被附近的游泳俱乐部成员杨天林、赵文华、陈立合力救了起来。


  而8月23日中午12时,宝塔湾水域再现惊险一幕,3名少年戏水,一个浪打过来,其中一名少年被江水推出20米开外。幸亏发现及时,两名游泳队员把他救了上来。


  活跃在宝塔湾的游泳俱乐部成员们,几乎所有人都有过救人的经历,但他们希望这里不要再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以后救人的机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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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行书公开与李玉泉叫板,估计李玉泉得换个位置了。
估计这个傻B不会降,也升不了,平级调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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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施爱东 于 2010-8-29 10:02 发表
李行书公开与李玉泉叫板,估计李玉泉得换个位置了。
估计这个傻B不会降,也升不了,平级调动吧。
李玉泉:媒体时代的新闻危机及应对策略
发布日期:10-12-17 16:58:00 点击次数: 730

(学生记者 李雪南 杜秋丹 熊玉) 12月 16日下午,东校区 12教 303教室坐无虚席,党委宣传部部长李玉泉教授为研究生学院学生作了一场题为“媒体时代的新闻危机及应对”的精彩讲座。研究生学院党总支书记蔡哲斌、副书记尹家经及 150多名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何为媒体时代,其标志是什么?李部长就其自己的认识对“媒体时代”作了详细的介绍。他说,传媒销售的迅速增长,传媒产业数量的迅速增加, 3G时代的来临都是媒体时代到来的显著标志。

在讲述中,他以“周正龙华南虎图片”、“日记门事件”、“汶川大地震”、“邓玉娇事件”、“ 10• 24英雄集体”、“天仙妹妹”等大量的热门事件,说明了当今时代媒体“威力强大、速度奇快、种类众多、信息庞杂、多项互动、个性突显等特点。”

他指出,面对“媒体时代”浪潮的冲击,新闻媒体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虚假新闻、新闻恶意炒作等不良现象不断涌现。对待新闻危机,他说,首先要弄清楚事件的缘起与结果,做好处理危机的周密策划,并做好后期的反思工作。以揭露“ 10• 24事件”中“挟尸要价”图片的虚假内幕,他向在座师生阐明观点:新闻要尊重事实,还原真相,坚持正义的重要性;新闻工作者更应坚持高扬人类科学理性精神,对公正负责,对社会负责。

讲座结束后,在校研究生赵芸颇有感触地说:“讲座很生动、很精彩,让我增强了正确分辩媒体信息的能力,认识到做人应有正义与责任感。”

(责任编辑 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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