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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整理与研究

解读清华简

《保训》十疑


姜广辉 

光明网-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 2009-05-04 07:51 




  2008年7月,清华大学入藏一批竹简文献,学者称之为“清华简”。近日“清华简”整理小组成员撰写了五篇关于“保训”篇的研究文章,分别在《光明日报》4月13日、4月20日、4月27日的“国学版”上发表。“保训”篇简文图版及释文不曾披露,李学勤先生的文章提及《保训》全篇共有11支简,每支22-24个字,根据几位学者的引文,我们辑出《保训》简文大致如下:

  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历),恐坠宝训。戊子,自靧。己丑,昧爽……王若曰:“发,昔前夗传宝,必受之以詷。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救(求)中,自诣(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迺易位迩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滋备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隆)之德。帝尧嘉之,用受厥绪。昔微矵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迺追(归?)中于河。传贻子孙,至於成汤。”曰:“不足,惟宿不羕。”

  虽然“清华简”整理小组成员已先后发表了五篇关于“保训”篇的研究文章,但整合起来看,我们仍不能对《保训》有一个通贯的了解。而其中有几篇文章对《保训》某些问题的解释和立论也颇有可商榷之处,笔者提出四点质疑;而对于《保训》篇内容本身则提出六点疑问,合称之为“《保训》十疑”。

一对《保训》篇释读的质疑

  (一)关于《保训》篇名。整理者为什么称此篇为《保训》,现有这五篇研究文章均未作交代。“保”固有“保而弗失”之意,但单看篇名容易被误解为“太保训王”之辞。李学勤先生文章中引文作“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历),恐坠宝训。”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文王即位五十年之时,病重不治。文王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就要走到尽头(日之多鬲),担心前人传下来的宝贵训诫会失传。原文写作“宝训”,“宝”是“宝贵”的意思,“训”在这里是“训诫”、“准则”的意思。“宝训”,就是“宝贵的准则”,联系下文是指关于“中”的原则。因此此篇以题为“宝训”为宜。似不应题为“保训”。不过,为了论述方便,下文姑且称之为“保训”。”

  (二)关于“惟王五十年”的解释。刘国忠教授文章提出,《保训》“证实了周文王在位期间曾自称为王”,而且“怀疑周文王在即位之初即已称王”,并引用《礼记·大传》称:“牧之野既事而退,遂柴于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实际上这条材料并不支持文王在位期间称王之说,它是说武王推翻商朝后,追封太王、王季、文王为“王”。《保训》篇竹书下葬年代定为战国中晚期。作为出土文献看,它的创作时间有两种可能:一是文王临终前的实录,二是后人的追述或假托。刘国忠教授显然将此篇看做了文王临终前的实录,所以作出了上述的判断。一代国君将崩,是极其重大的事情。国君要向臣子交代紧要之事,臣子肃穆以听,并做好一切必要的紧急安排。《尚书》中的《顾命》与《康王之诰》记周成王驾崩前后事情便是如此。而《保训》篇记文王将崩,竟似闲庭信步,讲那些久远的故事。还有此篇记年、记日,而不记月。以干支记日,文中有“戊子,自靧。己丑,昧爽”之句,“戊子”、“己丑”两个日子,己丑为戊子之后一日。一年中会有六个或七个戊子、己丑日。只记日,而不记月,且戊子一日,只记自己洗脸一事,无关轻重。史官记述必不如此粗略。所以在我看来,此篇必不是当时史官所记的实录,是后人追述或假托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后人的追述或假托,那便不能据此篇判定“周文王在位期间曾自称为王”或“即位之初即已称王”。

  (三)关于“昔前夗传宝,必受之以詷”的解释。此处“传宝”意谓最高统治者传“大宝之位”。赵平安教授将“前夗”二字视作通假字,解释为“轩辕”。按:如果将“前夗”解释为“轩辕”黄帝一个人,文理有些欠通。因为后面有一个“必”字,此处之“必”含有“皆”的意思,传“宝”者是多人,或一人传“宝”多次(轩辕黄帝似不可能多次传“大宝之位”),才用此“必”字。以笔者意见,“前夗”二字当释读为“前贤”。方以智《通雅》卷十八“扼腕”条讲到“腕”字可以写作“上夗下手”,也可写作“上臤下手”,说明“夗”与“臤”可以互代,所以“前夗”即“前臤”,亦即“前贤”。

  (四)关于救(求)中、得中;矵中、追(歸)中的解释。《保训》篇四次提到“中”字,“中”可以说是《保训》篇的一个核心观念,但问题是:“中”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李学勤先生将“中”理解为“一个思想观念”,“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并认为上甲微先向河伯借“中”,用它向有易氏复仇,取得胜利后,又将“中”归还给了河伯。一个“思想观念”或“中道”观念,并不是一件实物,怎么能借来还去呢?赵平安教授将“中”理解为“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并认为上甲微先将“中”寄放在河伯那里,随后他去向有易氏复仇,取得胜利后,又从河伯那里索回了“中”。同样,一个“治国安邦平天下的道理”又怎么能“寄放”在什么地方又“索回”呢?两种解释显然都是说不通的。李均明教授将“中”理解为“与诉讼相关的文书”,他在《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一文中说:“此‘中’指与诉讼相关的文书,史籍所见通常是最终的判决书,由于它是经过反复审议与衡量形成的,被认为是公正的,所以称做‘中’。”上甲微之时,尚是夏代,那时有这样的法律文书吗?即使有,有易氏未经审判,便被定罪,而有易氏见此判决书便俯首认罪,上古时代,会有这样的事吗?这种解释虽然较前两种解释稍胜一筹,但并不符合当时的时代特征。

  我以为,如果我们不是像宋明理学家那样将“中”做深奥玄妙的解释,而做一种朴素的理解,反而能将《保训》解释得更通顺。元代儒者王充耘(耕野)曾经批评宋代理学家的所谓“圣贤传授心法”,他说:中土呼事之当其可者谓之“中”,其不可者谓之“不中”,于物之好恶、人之贤不肖皆以“中”与“不中”目之。……其所谓“中”、“不中”,犹南方人言“可”与“不可”,“好”与“不好”耳。盖其常言俗语,虽小夫贱隶皆能言之,初无所谓深玄高妙也。传者不察其“中”为一方言,遂以为此圣贤传授心法也矣。

  那么,《保训》篇的“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我看来,“中”就是处理事情时要把握分寸,要将事情处理得恰到好处。

  《保训》篇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舜的故事,舜最初是一个普通的小民,但他生活在一个恶劣的家庭环境中,“父顽,母嚣,弟傲”,父亲冥顽不明事理,继母和异母弟费尽心机谋害他。所以舜“恐,求中”,就是在恐惧中思考如何将各种人际关系处理得最好。他反省自己的内心追求(“自稽厥志”),发现了一个道理:自己也同其他人一样,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和追求(“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这是说舜能“将心比心”地看问题。他把这种把握分寸处理事情的方法,即“中”的方法,用于处理“上下远迩”各种人际关系,并且作换位思考,近距离观察(“迺易位迩稽”),用以尝试解决各种矛盾对立的事物(“测阴阳之物”),结果是各种矛盾皆迎刃而解,“咸顺不扰”。这是舜“求中”、“得中”的过程。这样解释,第一个故事就基本解释通了。

  第二个是关于商汤之前六世祖上甲微的故事。上甲微之父王亥与有易氏争,被杀。上甲微为父报了仇。上甲微是位贤君,在为父复仇之前,去见了河伯,他不是向河伯借“中”,也不是将“中”寄放在河伯那里,而是去“矵中”,意思是与河伯切磋讨论“中”。“矵”,从石从刀,字书讲是“砌”的俗字。按一般古文字的通用原理,“矵”、“砌”、“切”都是可以通用的。古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语,切磋琢磨是古代玉石加工的方法,引申而为反复讨论问题。所以“昔微矵中于河”,意思是上甲微曾向河伯讨教,并同他反复商讨最佳的复仇方案。结果怎样呢?“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故事的后半段是:“迺追中于河,传贻子孙,至于成汤。”这里“追”不应理解为“索回”,也不应释读为“归”,理解为“归还”,而应理解为“慎终追远”的“追”,即“追溯”。殷人的把握分寸的“中”的方法,可以追溯于河伯,而由上甲微首先掌握之后,“传贻子孙,至於成汤”。这样解释,第二个故事也基本解释通了。

二对《保训》篇内容的疑问

  这里我想谈谈对《保训》内容的疑问。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更重要的。李学勤先生在《周文王遗言》一文中写道:“这批竹简的年代是战国中晚期之际,这一点已经碳14测定证实。”虽然竹简质地业经碳14科学测定,但坦率讲,这篇文字读起来有许多疑点,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关于周文王遗言,史无明文。近代出土文献中,有许多篇籍也是史无明文的,我们对之并不觉得特别难以理解。但作为周文王这样的超级历史人物,有关其遗言后人全不知晓,特别是周族的后代同样也不知晓,那是说不过去的。简文中周文王讲“恐坠宝训”,然而“宝训”后来还是坠失了。周人岂不是“不肖子孙”吗?这批竹简的下葬年代既然定在战国中晚期,那先秦诸子百家,也应当有所耳闻,然而他们竟无一人提及,尤其是其思想内容比较接近撰著《中庸》的子思学派,也全然不知文王曾有讲“中”的遗言。一可疑。

  (二)关于文王即位便称王的说法,同样史无明文。历史上虽然有文王称王之说,但却从未有过文王即位便称王的说法。《史记正义》引《帝王世纪》称西伯即位四十二年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是时八十九岁,至九十七岁而终,称王九年。《保训》“惟王五十年”的书写形式很容易给人造成文王即位之年便已称王的印象,若文王果真于此年称王,怎么会全无文献记载的痕迹呢?二可疑。

  (三)关于《保训》的书写笔法。我们先看《保训》首句“惟王五十年,不瘳”的书形式。《逸周书·小开解》关于文王在世的纪年书写形式是这样的:“维三十有五祀”,指这一年是西伯即位三十五年,并无“惟王……”字样。当然西周时期“惟王某某年”的书写纪年形式也有例可援,如周娈鼎铭文:“惟王二十三年,九月,王在宗周。”周敔敦铭文:“惟王十月,王在宗周。”不过,检视此类周代鼎彝铭文著录,在交代时间之后,所叙述的人物主语是不能省略的。因为“惟王某某年”表示一国的纪年方式,叙述的人物可以是王,也可以是其他人。《尚书·顾命》讲周成王将终,书“王不怿”,《保训》开篇即讲文王将终,规范的书法应该是“王不瘳”,而不应省略主语。而且,记叙此类重大事件,在纪年之后,是不应该省书月的。还有,从文王遗言的内容看,讲舜的一段,先言“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此时舜不过是一介普通农夫,耕田种地是本分事,“亲”在这里是赘语。在古代,只有君王行藉田礼才强调“亲耕”。三可疑。

  (四)周文王临终前之场景。周文王有众多儿子,姬发(周武王)之外,尚有姬鲜(管叔)、姬旦(周公)、姬奭(召公)、姬度(蔡叔)等等。周在武王伐纣灭殷之前,只是西部方圆百里的的一个小国。因此,文王病重临终之时,众子应皆在身边。周人是极重孝道的氏族,此篇记文王临终前之事,只提姬发一人,余子全不言及,似不合当时应有之场景。或者认为文王所传“宝训”是“秘传”,只须姬发一人知道。然通观此篇文意,不过是教姬发将来要以“中道”治国,此点文王平时即可通过言传身教引导诸子,何以要等老迈不支以至临终前作为“宝训”秘传给继位者?而既然只秘传姬发一人,后人又如何知道?四可疑。

  (五)《保训》篇之文句,与现存古代文献有许多雷同之处,如《保训》“戊子,自靧;己丑,昧爽”句,《尚书·顾命》有“甲子,王乃洮颒水”之文,“靧”与“颒”同读“会”音,皆为洗脸之意。《汉书·律历志》则载《武成》篇有“甲子,昧爽”之文。又如《保训》“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句,《尚书·无逸》称祖甲“旧为小人”,《淮南子·原道训》称“昔舜耕于历山”。又如《保训》“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句,《逸周书》则称“庶百姓”。又如《保训》“帝尧嘉之,用受厥绪”句,现存世文献中“厥绪”一词,出自伪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中。又如《保训》结语“曰不足惟宿不羕”句,与《逸周书·大开解》结语“惟宿不悉日不足”应该也有关联,从以上举例来看,《保训》篇似乎不无蹈袭套用之嫌。五可疑。

  (六)《保训》的核心思想与后世的“道统”论。《论语·尧曰》篇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舜亦命禹。”而相传为子思所作的《中庸》则宣传“中道”思想。虽然有这些材料,但并不能说明上古帝王传位必传“中道”思想。我们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也看不到有这样的观念。然而唐代韩愈作《原道》提出一种“道统”说:“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至宋代朱熹那里,则把所传之“道”坐实为所谓“十六字心传”:“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可以说是宋明理学的一个核心观念。然而,明中叶以后的考据学家却不相信这一套,把它看做韩愈与宋儒的杜撰。如果《保训》是真的先秦文献,那不仅印证了韩愈和宋儒的“道统”说,而且还补上了文王向武王传授“中道”的道统论的实证环节,其文献价值当然极为珍贵。不过,从逻辑上说。“道统”说也有一个致命性的漏洞。韩愈说:“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周文王时,尚是商王朝的天下,商王朝的统治者为什么不传“中道”给他们的子孙,而要传给只是许多小邦之一的周人呢?这在道理上也说不通。六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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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清华简


李学勤 

发布时间: 2008-12-01 06:55 来源:光明日报




战国竹简入藏清华

  清华大学最近入藏的一批战国时期的珍贵竹简,现在已经广为学术界以及社会公众所知了。

  这批竹简是由清华校友捐赠抢救回来的。记得竹简来到清华的那一天是7月15日,天气很热,暑假业已开始,我们本来想只加以基本的维护,等到开学再展开工作,但是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若干简受有污染,请化学家分析,证明有霉变损坏之虞。校方对此非常重视,决定立即组织专家清理保护。大家放弃假期,全力投入,在白手起家的条件下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这项细致而又繁重的工作,直到10月中旬才告一段落。

  据在清理中的初步统计,清华简共约2100枚,其中整简的比例很大,而且简上一般都有文字。简的形制多种多样,最长的达到46厘米,最短的仅有10厘米左右。简上面的墨书文字出于不同书手,风格不尽一致,大多结体精整,至今仍很清晰。有少数简上,还有红色的格线,即所谓“朱丝栏”。

  10月14日,清华邀请了李伯谦、裘锡圭等11位专家,对这批竹简进行观察鉴定,“一致认为,这批战国竹简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必将受到国内外学者重视,对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等许多学科将会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这是鉴定专家们在《鉴定意见》中作的论断。

  由于集中力量做简的保护工作,还来不及详细审视简的文字内容,更谈不上释读研究了。不过通过清理间的大致浏览,以下三点是可以确定的:

  第一,这批简的性质是书籍。大家了解,已经发现的战国竹简(还有帛书),总的来说可以分成书籍和文书两大类,还有多见的遣策,即随葬物品的清单,也可附于文书类中。清华简初步观察都是严格意义的书籍,没有找出文书以及遣策。

  与这批竹简同来的,还有一件漆木容器的残块,上有美观复杂的彩绘图案。经过试行拼合,显示可能是原来贮放竹简的书笥。在一块残部的侧面,粘贴着一小段竹简,简上有字可以辨识,这加强了容器与简相关的可能性。

  第二,这批简中的书籍大多与历史有关。如果按照传统的四部分类,有的属于经部,但其内涵仍是富于历史价值的。这与过去发现的战国竹简书籍,如著名的郭店简、上博简以儒、道著作占多数不同。

  作为随葬的书籍,总是和墓主的身份与爱好有一定关系的,比如说1972年出土的银省山汉简主要是兵书,墓主显然是位军事家,所以我曾戏言“这次是挖到了一个历史家”。

  第三,这批简里有《尚书》。《尚书》本为古代历史文献的汇编,列于经典,是研究古史最重要的依据。秦代焚书,禁止《诗》、《书》、百家语,《尚书》大多佚失。清华简中已发现有多篇《尚书》,有些篇有传世本,如《金滕》、《康诰》、《顾命》等,但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更多的是前所未见的佚篇,在传世本里没有,或虽见于传世本,但后者是伪古文,如《傅说之命》,即先秦不少文献引用过的《说命》,和今天流传的《说命》伪古文不是一回事。

  清华简还有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编年体的史书,所记史事上起西周之初,下到战国前期,与《春秋》经传、《史记》等对比,有许多新的内涵。特别要指出的,是这种史书体裁和已看到的一些文句,都很像《竹书纪年》。

  《尚书》和类似《纪年》的史书,对于历史研究的意义,是关注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都知道的,其重要确实难于估计。写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前辈学者王国维先生80多年前的一次讲演,很可以作为评价清华简的参考。

王国维的著名讲演

  这里要提到的,是王国维1925年7月在清华作的一次讲演,题目是《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这一讲演非常著名,文稿发表在《清华周刊》,后收入赵万里先生所辑《静庵文集续编》。

  王国维在讲演开头就说:“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接着,王国维举出历史上三项新发现,即孔壁中书、汲冢竹简和宋代出土的青铜器,然而在讲演的后面,他不再提及宋代青铜器,只说“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有两次,“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为什么他把这两者推为学术史上的“最大发现”,需要在此简单说明一下。

  孔壁中书,是西汉前期在曲阜孔宅壁中发现的竹简书籍,事见《史记》、《汉书》、许慎《说文》、王充《论衡》、荀悦《汉纪》及《孔丛子》等书。如《汉书·艺文志》载:“《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委得其书(指《尚书》),以孝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发现的时间,学者或依《依衡》校正为景帝末,献书朝廷者,依《汉纪》修改为孔安国家,是合乎情理的。这些书籍应该是在秦代焚书时藏匿壁中的,其内容以《尚书》为主,其中有十六篇是汉初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没有的,由于系以战国古文书写,称为《古文尚书》。

  《古文尚书》和当时出现的其他古文典籍一样,长期未能列于学官,没有取得官方认可的地位。西汉晚年,刘歆为此移书责让太常博士,开启了经学的今古文之争,成为学术史上的大事。有关今古文,特别是今古文《尚书》的讨论争辩,一直延续下来,到今天仍然没有结束,孔壁中书发现影响的深远于此可见。

  汲冢竹书,是西晋之初在汲县一座战国时魏国墓葬里发现的竹简书籍,事见《晋书》等文献及汲令卢无忌所建《齐太公吕望碑》。发现的时间,有武帝咸宁五年(公元279年)、太康元年(280年)、太康二年(281年)等异说,清代雷学淇论为咸宁五年,较为可信。竹简献上朝廷,有学者束皙、荀勖、和峤等多人受命整理,共有书十九种,七十五篇。其中最重要的,是魏人所撰史书《纪年》十三篇(有学者校正为十二篇)。

  汲冢书发现的意义也很重大。王国维前述讲演说:“惟晋时汲冢竹简,出土后即继以永嘉之乱,故其结果不甚著,然同时杜元凯(即杜预)注《左传》,稍后郭璞注《山海经》,已用其说,而《纪年》所记禹、益、伊尹事,至今成为历史上之问题,然则中国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者,固不自今日始矣。”实际上《纪年》的影响远不止此,即以从钱穆到杨宽等先生利用《纪年》校正《史记·六国年表》一事而言,贡献就已很大,这些成果自然是王国维不及见的。

  王国维讲的这两项“最大发现”都是战国时期的竹简书籍,都在学术史上造成了重大影响。但是,不管是《古文尚书》还是《纪年》,其原貌今人都看不到了。《古文尚书》在东汉已归散佚,东晋时梅赜所献,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所收,如今见于《十三经注疏》的,前人已论定是“伪古文”。《纪年》同样于唐代散佚,明以后整本流传的所谓今本《纪年》,如王国维等先生论证,也是伪书。朱右曾、王国维等学者辑录的古本《纪年》,尽管定贵,保留的佚文究竟不多。这久已成为学术界似乎无法弥补的历史遗憾。

  今天,幸能在清华简中又看到了真正原本的古文《尚书》和近似《纪年》的史籍,给我们研究古代历史和文化带来了新的希望,也一定会在学术界造成深远长久的影响。有关《尚书》、《纪年》的一些悬疑不决的问题,很可能由于新的发现获得解决。

  清华简还有不少来不及深入了解的内容,比如类似《仪礼》的礼书,前所未见的乐书,与《周易》有关的占书,近于《国语》的史书等,只能留待今后介绍。

整理考释任重道远

  专家们对清华简所作《鉴定意见》着重指出,这批珍贵竹简“由于年代久远,简质脆弱,又经过流散,清华大学已做的清理保护,是及时和必要的。建议继续吸取其他单位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将这批竹简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专家们还“希望清华大学积极稳妥地推进这批竹简的整理研究工作,及时编辑出版整理报告,提供学术界研究。”这是对我们参加清华简整理工作的人员提出的严肃要求,使我们倍感所负责任的沉重。

  简的清理保护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如何保护得更好,本身就是一项科研课题,应该以多学科结合的方式来探索和实施。尤其是从长远的角度看,应采取怎样的措施,是否脱水,有没有什么更好的手段,都须极为慎重地考虑。

  适应文物收藏入库的要求,每枚简,包括整支和残片,都必须登录编号。简上的种种现象,都必须记录下来,至于形制、尺寸、字数等要素更不必说。

  照像要尽快开始。这些年整理出土简帛的经验,大量的整理研究工作,都是依靠照片进行的,而最后的整理报告,更需要有高质量的图版。因此,对竹简的拍摄应有足够的要求。一部分不够清晰的简,还须采用红外线摄影等等方法拍摄,尽可能使文字显现出来。

  为了将简文提供大家考察研究,整理者要做好简的缀合、编排、录写和释读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步骤是交叉进行的。当然由于能力和时间的限制,每个步骤都不可能做得尽善尽美,但总应提供读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

  在所有保护和整理的工作环节上,我们都期待大家给予支持帮助。我们会以适当方式,尽快向各方面报道整理工作中的发现,也一定做最大努力编写有关简报,并分卷出版竹简的整理报告。

  虽然已有几个月了,我初次看到这批珍贵竹简时心中的强烈震撼感还没有过去。限于个人学力,以上所谈不过是几点初步认识,敬希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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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帝的“求中”与“得中”
——读清华简《宝训》(之一)

武家璧 

刊发时间:2009-05-05 09:06:44 光明网



  近来清华楚简《宝训》释文发表,李学勤先生指出这是周文王要求太子遵行"中"道的遗言。文王讲两则历史故事以强调"得中"的重要性:一是舜"求中"而"得中",终获尧帝嘉赏而继承大业;二是上甲微"假(?)中于河"打败有易氏,然后一方面"归中于河",一方面"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终于获得政权。两则故事显示"得中"是继承和夺取政权的关键。这个"中"究竟是什么?李学勤先生说"周文王所说微的'假中',是什么意思还需推敲。"此意见颇具启发性,因为按李先生释文,"中"从河伯那里借来,打完仗又归还河伯,显然是有形之物,不能解释为形而上的"中道"。今试以《尧典》所载舜帝"受终"之事,解其"求中"之法,详如下文。

  《论语·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确,即尧帝告诫舜必须立国(都)于中央,如果建设于"四海困穷"之地,政权(天禄)必不能持久。《史记·五帝本纪》"帝喾溉执中而徧天下,日月所照,风雨所至,莫不服从。"《集解》"徐广曰:古'既'字作水旁。"《索隐》"即《尚书》'允执厥中'是也。"《正义》曰"溉音既"。故帝喾"溉执中"就是"既执中",与《宝训》言舜"既得中"意义相同。以上大约是最早关于建立"中国"的表述。《国语·鲁语》"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韦昭注"三辰,日月星;谓能次序三辰,以治历明时,教民稼穑以安也。"帝喾"既执中"与他的"治历明时"是密切相关的,尧曰"允执其中"也与"天之历数"紧密相连,表明舜帝"求中"之法与历术有关。

  简文说舜帝自行"求中"而得之,然《尧典》载其"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在"受终"仪式上,舜得到尧授予的天文仪器"璇玑玉衡"。刘向《说苑·辨物》"'璇玑'谓北辰勾陈,枢星也。"《书》孔疏及《五帝本纪正义》引蔡邕曰"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辰。"是将"玉衡"比做浑天仪的窥管。《周髀算经》载有测量"璇玑四游"的方法,用窥管观测北极星勾陈一(又称帝星)围绕北极点旋转时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上的最远位置,然后连接"四游所极",其交叉的中点就是"天极"。上古没有浑天仪,其简单作法应该是立一根表杆,将"玉衡"(窥管)横穿于杆中央以窥极星,记录极星的视面位置。考古学上将一种边缘带牙的玉璧称为"璇玑",以其玑牙标示极星周旋的视面位置。甲骨、金文的"中"字作" "、" ",象杆中央横贯空管之形,卜辞有"立中"的记载,肖良琼认为是立杆测影的记录,我们认为同时也可用于悬管以测"天中"。

  中国古人并不把自己所在地看到的天顶,看做天之中央,而是把北极看做"天中"。《论衡·谈天》"极为天中"。《楚词·远逝》"引日月以指极兮",东汉王逸注"极,中也,谓北辰星。"《太平御览》卷二引桓谭《新论》"天之卯酉,当北斗极天枢。枢,天轴也,犹盖有保斗矣,盖虽转而保斗不移。天以转周匝,斗极常在,知为天之中也。"基于这样的观念,"求中"就是"立极"。

  《周髀算经》载有另一种求"天之中"的方法:"冬至日加酉之时,立八尺表,以绳系表颠,希望北极中大星,引绳计地而识之;又到旦明日加卯之时,复引绳希望之,首及绳致地而识其端,…两端相去正东西,中折之以指表,正南北。"即由"三点一线"望测法将"璇玑四极"投影到地平面上,得正东西、正南北方向,再将其正交的中心点"引绳希望"指向正北极。

  《周髀》所说"希望"之绳疑即舜帝所受之"终"。《说文》"终,絿丝也",段注"絿之言纠也",是谓丝纠缠有终结。《汉书·律历志》"冬,终也。"《说文》"冬,四时尽也。"段注以"冬"为"终"的本字,"终"为后起字,谓"俗分别'冬'为四时尽,'终'为极也穷也竟也,乃使'冬'失其引申之义,'终'失其本义矣。"《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旋终在项"。甲骨文"冬"字作" ",金文作" ",像绳中折而有两终结,表示绳索的一"中"二"终":"中"以系表颠,"终"以致地两端,与《周髀》"引绳希望"之法相合。甲骨文"中"字或作" ",象以绳系表颠;或作" ",上为"希望"之绳以望极星,下为"准绳"以测两端去表之远近;中贯衡(横)管以窥璇玑四游。舜帝既已得"中",复又受"终",不过是在装有窥管的表杆上加系终绳而已,美其名曰"璇玑玉衡"。显然舜帝凭借"璇玑玉衡"以求"允执其中",所求之"中"只能是"天中"。

  "求中"或者"立极"对于"治历明时"是必须的,舜帝"求中"以至于"测阴阳之物,咸顺不扰",证明他已自行制订出优秀历法,故简文说"舜既得中"。同时"求中"对于"建国"也是必须的,《周礼》开宗明义曰"维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辨方正位"比"设官分职"远为重要,因为"天极"与"民极"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是"天命"的象征。由文王《宝训》得知,当年舜之所以能打败众多对手,包括战胜尧帝之子丹朱而成为尧的继承人,主要因为他"既得中"。据前文分析可知舜帝"求中",实际上是天文数学方面的实践活动,舜因能掌握和运用科学知识而获胜。

  从历法角度对"中"与"终"还可另做解释。《左传·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谓先王校正历法,必将四时之"端""正""余"对应置于一年之"始""中""终"。其"举正于中"若当《尧典》的"四仲中星"法,须确定"天子午"方向才能完成,故须测出北极位置,与上所论"求中"之术略同。《尧典》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未明言如何置闰。置闰法有"无中置闰"与"年终置闰"两种,后者就是"归余于终"的先王之法,甲骨文中的"十三月"及《颛顼历》中的"后九月"是其例。舜帝可能自修得到前种"中"法,尧帝使用后种"终"法。然舜帝最终"受终于文祖",《宝训》说"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证明舜虽有创新,但未作改革。舜帝以后的"三王"纷纷"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史称"革命"。舜帝既获创新犹继承传统的做法深得尧帝信任,《宝训》言"帝尧嘉之,用受厥绪。"

  汉儒始将"立极"解释为立用"大中之道",后世遵之。《尚书·洪范》"建用皇极…皇建其有极",伪孔传"皇,大;极,中也。凡立事当用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后汉书·五行志》注引马融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人君。"《汉书·谷永传》引"《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汉书·孔光传》引"《书》曰'羞用五事''建用皇极',…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荐臻,六极屡降。皇之不极,是为大中不立,其《传》曰'时则有日月乱行。'"谷永、孔光皆因日食而上疏,可见其所谓"大中之道"仍与天文历法有关。

  舜帝既已求得"天中",必能求得"地中",其致"地中"之法史付阙如,然可推知其"地中"当在河滨一带。由尧曰"允执其中,四海困穷",知舜帝必在"四海"之内以求居中。《史记·货殖列传》"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郭店楚简·穷达以时》"舜耕于鬲山,陶拍于河浦,立而为天子。"《五帝本纪》载舜"陶河滨,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舜由"南河之南"出发到"中国"即位,可知"中国"去河不远。这是文献典籍中提到的最早的"中国",应即舜帝求得之"中"。

  (作者单位:中科院国家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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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篇《尚书》两千年后重现

光明网  刊发时间:2009-04-30 12:27:00 文摘报



  经11位权威学者鉴定,清华大学2008年7月入藏的一批竹简应是战国时代简册,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

  近日,这批简册的初步解读已有重要成果。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说,“清华简”可确定是书籍,“如果按经史子集分类,多是‘经史’,最突出的是《尚书》”。秦代
焚书使《尚书》大多佚失。清华简中已发现有多篇《尚书》,有些篇有传世本,但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其中有16篇是现在《尚书》所没有的。“清华简”有望让人们看到失传2000多年的“正版”《尚书》的庐山真面目。

  最早被整理出来的一篇简书是《保训》,记载的是周文王临终时对其子周武王的遗言,其中讲述尧舜怎样求取“中道”,和商朝祖先上甲微为其父王亥复仇的传说,这是过去没有人知道的。此外,还发现了周武王时的乐诗,弥补了文学史上的空白。

(《新京报》4.26 郭少峰文)



链接

  《尚书》原称《书》,汉代改称《尚书》,是我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相传由孔子编撰,有些篇是后来儒家补充进去的。同时,《尚书》向来被文学史家称为我国最早的散文总集,是和《诗经》并列的一个文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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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勤:“清华简”首份学术报告力争明年出炉

搜狐文化 2009年05月05日10: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核心提示

  去年7月,一批流失海外的战国竹简被抢救回国。9个月后,新成立的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于4月25日对外公布了初步的研究成果。76岁的中心主任李学勤教授在回答“为何研究进度缓慢”时笑言,“慢是因为读起来实在太激动,每天读得多了,心脏会受不了。”在部分竹简里,他发现了自秦朝焚书后失传的多篇《古文尚书》。

  李伯谦、裘锡圭等11位专家鉴定后认为,“这批竹简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世所罕见的重大发现。”

  这批竹简,被业界称为“清华简”。

  4月29日,在清华大学图书馆二楼一间简陋的办公室里,一个刚组建的研究团队正忙于竹简的比对工作。办公桌上摆着一本由李学勤本人主编的《尚书正义(标点本)》,被称为“清华简”的2388枚竹简就安放在楼上。

  有意思的是,假如楼上的竹简中确实包含着失传2000多年的《古文尚书》,那么,桌上这本流传千年的儒家经典以及这个国家的上古史都将被改写。

  一首周武王时代的乐诗被刻在14支竹简上。很快,李学勤便意识到,这曲当时的流行乐章与今本《尚书》中的《西伯勘黎》故事有重大关联。

  自西汉以来,儒生们都认为灭掉黎国的是周文王。《史记·周本纪》中就有“(文王)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即黎国)”的记载。到了宋代,就有人质疑了,还有人专门出书,认为这不是文王时候的事儿,因为当时商纣王还是天子,周人如果伐灭王国境内的黎国,算是公然地向天子挑衅,这就与周文王的至德形象有冲突。

  据李学勤介绍,直到最近,考古学家还在怀疑“文王勘黎”的真实性,问题是“史书就这么写的啊”。如今,清华简上的这首乐诗已经明确,灭掉黎国的是周武王。

  根据“清华简”的记载,周武王八年,武王征伐黎国得胜回到周都,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席间,武王和周公留下了两首乐诗。

  李学勤还发现,这两首乐诗与《诗经》中《蟋蟀》一诗也有关系。

  现代人解读《蟋蟀》这首诗,大多是因袭汉代人的观点。《毛诗序》中说,《蟋蟀》是晋国晚期的民歌,用来讽刺晋僖公。大意是政府劳役过重,劳苦大众借诗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

  现在看来,这种说法完全是误读。根据清华简中的记载,周公在“饮至”典礼上喝酒时,听到了蟋蟀的叫声,于是作了《蟋蟀》一诗,表达的是打仗胜利后,对将士的慰问之情,大意是“一年快过去,你们很累了。不过不要太喜乐,因为还要准备更多的事情”。

  在李学勤看来,这短短的14支竹简中,既有历史价值,又有文学上的意义。特别是秦代以后,乐经已全部亡佚,这两首“乐”的发现更有其重要性。

  与这14支简相似,初步的研究成果显示,这批“清华简”多为书籍,且大多与历史有关。李学勤指出,如果按照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属于经部,但同时又富于历史价值。

  “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现。”早在84年前,国学大师王国维在清华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做了上述断言。

  以这个观点来评价,此次“清华简”中最大的发现就是多篇从所未见的《古文尚书》。

  据李学勤介绍,《尚书》有《古文尚书》和《今文尚书》之分。现代人所读的《尚书》二十九篇被称为《今文尚书》,是汉文帝时由秦国博士伏生默写成。据传,《尚书》原共百篇,被称为《古文尚书》,早已失传。

  在初步整理过程中,李学勤等研究人员发现了很多篇体例与《尚书》相近的文章。其中一部分在《今文尚书》中也有,对照起来看,差别很大;还有一些,过去知道是《古文尚书》中的篇目,古代典籍也引过其中几句话,这次发现了全文;再有是没有名字,也从来没听说的。

  比如一组被命名为《保训》的竹简。这组简的长度只有28.5厘米,字体也有点特别,因此最先引起了专家们的注意。整理之后发现,上面记载的是周文王临终前对其子姬发的遗言。“今本尚书中也提到过,说周文王有些遗命,但过去谁也不知道内容。”李学勤说。

  这样的历史空白常常给小说家留下了发挥的空间。在神魔小说《封神演义》中,小说家就杜撰了一回“文王托孤”的故事,说文王遗命姬发拜姜子牙为“亚父”,临死还不忘灌输“忠君思想”。

  根据“清华简”的记载,文王的遗言中讲的是关于舜和商朝祖先上甲微的传说,这两个故事是“过去没人知道的”。文王想用这些史事给太子灌输一个思想观念——“中”,即不偏不倚,不左不右,也就是后来说的中道。“这说明《保训》的思想与之后的儒学有共通之处。”李学勤说。

  类似这样的发现还有很多。在李学勤看来,《尚书》是古史中的根本,史记就是根据这个写的,因此“清华简”的出现有可能实现前辈们“古史重建”的梦想。

  不过,在采访中也有一些专家对李学勤的乐观持保留态度。

  “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媒体‘炒’得有点过了。”北京故宫博物院前院长张忠培说,他认为在报告出来之前,除了清华大学几位见过竹简的专家之外,其他人都缺乏评论的根据,因此他愿意持一个怀疑的态度。

  “对于做研究的人来说,材料、报告发表之前,绝不应该谈论文物的价值。”在张忠培看来,搞考古学的人,应该是先坐冷板凳,潜心研究,而不应该急于发表没有成型的结论。

  也有专家对清华方面的做法表示理解。上海博物馆研究员、古文字研究专家濮茅生认为,清华大学的专家们得到这些竹简,心情肯定十分激动,所以才会急于把一些信息告诉大家。“只是专家们要判断这些简的价值和内容,需要更多时间。”

  据濮茅生介绍,目前存世的文献竹简只有三批,即1993年在郭店楚墓出土的“郭店简”、上海博物馆抢救回归的竹书“上博简”,再有就是此次公布的“清华简”。

  其中上海博物馆从香港文物市场抢救回归的竹书,共一百数十余种,内容涉及历史、哲学、宗教、文学、音乐、语言文字、军事等。比如从中发现的战国佚书《孔子诗论》就是我国文学史上一篇重要的儒家经典,它的再现为人们认识《诗》的编次、诗的本义提供了最直接、最真实的史料,也为人们了解孔子对《诗》意的评价、孔子授《诗》的方法提供了可靠的证据。

  濮茅生自1994年来到上海博物馆后,就负责这批竹简的整理和对外公布工作。据他透露,有关上博简的第八册报告即将出版,整理工作也将接近尾声。

  “因为我没有看到‘清华简’的原始资料,我无法判断它们的内容、价值。”濮茅生说,“对于竹简来说,还是应该全部整理完,才能讲它们的价值意义。”

  对于这些不同的声音,李学勤指出,此次清华大学公布部分信息的初衷,只是想提供材料,供大家讨论。“等到报告出来后,大家仍然可以讨论、质疑。我们愿意提供这样一个平台。”

  根据计划,有关“清华简”的第一份学术报告将争取在2010年出炉。“当然,这样也算快的了。”李学勤说。( 记者 蒋昕捷 实习生 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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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甲微的“砌中”与“归中”
——读清华简《宝训》(之二)

武家璧 



光明网 读书频道  刊发时间:2009-05-11 17:20:47




    《宝训》讲商先公上甲微报复有易氏,使之"服厥罪",其主要手段是"矵中于河"。《竹书纪年》载"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山海经·大荒东经》郭璞注引《竹书》曰"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李学勤先生释文"假中于河",殆拟合"假师于河伯"之意,虽文意可通,但字形不合。

  "矵"字从石从刀,赵平安隶写为"矵"甚确。此字见《龙龛手鉴》《四声篇海》《正字通》等,谓"砌"之俗字。辽释行均撰《龙龛手鉴》辑录大量俗字、异体字、古文字及简体字,在释读敦煌文献中发挥重要作用,是辨识古俗字的重要工具。《说文》"砌,阶甃也。""砌中"即以甃石垒砌成台阶状的"中"坛。《汉书·礼乐志》"帝临中坛,四方承宇。"石砌台阶状中坛,见于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的方形祭坛,陶寺文化观象台半圆形基址外壁也有一圈卵石围栏,殆即祭告天地之场所。中坛选址一定采用了"辩方正位"的科学方法,坛中央可能立有定方向用的表杆,是谓"立中"或者"立极"。上甲微"砌中于河"就是在河滨或河伯之地堆石垒砌了一座"中"坛。"砌"有堆聚之义,故"砌中"亦可解释为筑坛聚众,然后祭告天地,誓师出发。

  《宝训》中的"河"以地名为佳,上古地名、人名、神名、族名可以合一,本简释为"河伯"并无不宜。殷墟卜辞"侑于四方及河",将"河"与"四方"对举,显见以河为中央,故河伯所居,关乎殷人"中"之所在",不可不考。《楚辞·天问》"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此为河洛地区之河伯。《宝训》谓微"归中于河",传贻至成汤,"用受大命",考古界倾向认为成汤所居"西亳"即今偃师尸乡沟商城,诚如是则殷人之"中"在黄河附近的偃师商城。或以为"汤始居亳"在"北亳",即盘庚迁治的"亳殷",是谓殷人之"中"在今安阳殷墟。迄今这两地均未发现有"中"坛遗迹。我们认为《宝训》言微"砌中"、"归中"当在殷墟一带,试为之证。

  《天问》载"该"(亥)与"恒"(亘)都曾"秉季德"(即王位),兄弟俩"并淫"于有易,而有易氏仅仅"危害厥兄","恒"不仅不为兄报仇,反而"往营班禄",讨好有易,王亥之子上甲微只好借河伯之师以报仇。推测王恒(亘)居殷墟洹水上,距离有易氏之居易水不远,大河亦在附近,为洹水、易水所归。

  先说易水。王先谦合校《水经注》有赵一清补"洺水"条云:"《初学记》邢州下引《水经注》曰'洺水一名漳水。'…《寰宇记》磁州'武安县'下引《水经注》云'洺水出易阳县西山。'洺州'永年县'下《风土记》云'南易水本名漳水,源出三门山西,自肥乡县界流入。'《赵地记》云'六国时此水名易水。'《埤苍》及《水经》云'洺水之目不知谁改,俗谓山下地名洺,水因经之故曰洺水。'按《燕赵记》云'其分有三易,漳为南易。'"是谓漳水在六国时名"易水",不过此漳水非"浊漳(潞)"、"清漳"之水,实即"洺水"。可由汉"易阳"县在临洺关得证。

  古易水有三,北易水、中易水在燕国,入今白洋淀;南易水在赵国,入古河水。只有南易水与"河"有关。前汉《地理志》、后汉《郡国志》载赵国有"易阳"县,应居易水之阳。后汉《五行志》载永元七年"赵国易阳地裂"。北魏一度废省易阳县,至孝文帝时又于今临洺关复置(王仲荦《北周地理志》河北洺州"易阳县"条)。《隋书·地理志》载临洺县"旧曰易阳。"考古发现易阳故城遗址在今永年县临洺关镇西北的西阳城乡。《通典·州郡》"洺州"条"今理永年县,…春秋时赤狄之地,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即此,其后属晋。…临洺,汉易阳县。"古易水下游有"永年洼"因长年积水而得名,当为古黄河与易水的交汇处,现为华北平原继白洋淀、衡水湖之后的第三大洼淀,周围地区水草丰茂,宜于畜牧。自夏商至春秋,有易(狄)氏在南易水一带盘踞达千余年。

  再说河水。《尚书·禹贡》"导河积石,…东过洛汭,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又北播为九河…入于海"。《汉书·沟洫志》载王横曰"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自今延津黄河故道至浚县大伾山,古黄河实沿西山(太行山)下东北流。《伪孔传》"山再成曰伾。"大伾山(东山)与浮丘山东西相去1公里许,突起于千里平原之上,符合"山再成"之说,世称"禹贡名山"。大抵禹河(古黄河)自"大伾"转向北流,至"大陆"复循西山东北行,出白洋淀后东入海。《禹贡》伪孔传"大陆,泽名。"《尔雅·释地》"晋有大陆"郭璞注"今巨鹿北广河泽。"《左传·定公元年》"田于大陆"杜预注"《禹贡》大陆在鉅鹿北。"自大伾以北、巨鹿以南古黄河向北的流程中,最大支流唯有漳水,古称"潞"或"路",《尔雅·释诂》"路,大也。"漳水以"有巨浪长湍"(《水经注》)而著称,故《禹贡》"降水"非漳水莫属。《夏本纪正义》曰"降水出潞州屯留县西南",《通典·州郡》"屯留县…有鹿渎山,绛水所出。"《水经注·浊漳水》"(潞)县故赤翟(狄)潞子国也,…晋伯宗数其五罪,使荀林父灭之。阚骃曰'有潞水,为冀州浸,即漳水也。'…故世人亦谓浊漳为潞水矣。"由是可知到晋灭潞子国以前,漳(潞)水、易(洺)水一带为赤狄的势力范围。

  《汉书·地理志》魏郡"邺县"下云"故大河在东,北入海。"《说文》"漳,浊漳水出上党长子鹿谷山,东入清漳…北入河。"《禹贡》"覃怀厎绩,至于衡漳,"《通典·州郡》"古冀州"条下"衡漳,谓漳水横流而入河,在今广平郡西北肥乡县界也。"依地势而言,邺东"故大河"当自大伾北上,吸纳洹水、漳水(潞水),北入于"永年洼"与古易水(洺水)会合。

  邺东"故大河"是"河伯"领地,战国时仍保留"为河伯娶妇"的习俗,西门豹沉巫以除其恶俗,详载《史记》的《滑稽列传》(禇少孙补)及《水经注·浊漳水》。当地长老谓此俗"所从来久远矣"(《滑稽列传》),甲骨文有"河妾"一语,殆即"河伯妇",据此可追索到商朝。《水经注》"(浊漳水)北径祭陌西,战国之世俗巫为河伯取妇,祭于此陌。…淫祀虽断,地留祭陌之称焉。"《太平御览》卷六十四"漳水"条引《邺县图经》曰"浊漳水在县西,水东北津有永乐浦,浦西五里俗谓之紫陌,河北处即俗巫为河伯娶妇处也。"《太平寰宇记》相州"邺县"条也说"浊漳水在县东北,有永乐浦。浦西五里,俗谓紫陌河,此即俗巫为河伯娶妇处。"《河朔访古记》卷中"永乐浦浦西五里俗谓之祭陌,即西门豹投巫之所也。案晏殊《类要》'"祭陌河"作"紫陌河"'。"上所谓邺城东北的"紫陌河北处"殆即《汉志》邺东"故大河"。另有"邺西紫陌"在漳水畔(《水经注》),当与西门豹投巫处无关。因《滑稽列传》明言西门豹"之河上"、抱巫妪"投之河中","引河水灌民田"等,皆与"河"相关,《吕氏春秋·乐成》、《汉书·沟洫志》载邺令史起云"漳水在其旁,而西门豹弗知用"等语,知西门豹投巫河中而非漳水中。

  据《今本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三年,商侯迁于殷",相去三十七年后"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可知首次迁殷的"商侯"是王亥之父"冥",即《天问》中该(亥)及恒"秉季德"的"季",迁殷后称"殷侯",王亥是首位"殷侯子"。王亥死后四年"帝泄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路史o国名纪》称"上甲居邺",即今洹水之上的安阳殷墟(《项羽本纪集解》引《汲冢古文》曰"盘庚迁于北蒙曰殷虚,南去邺三十里)。《宝训》言微"砌中于河",传贻至成汤,则汤居亳殷"从先王居",实从王冥、王亥、上甲微等先王所居。

  《尚书序》及《殷本纪》载成汤六世孙"河亶甲居相",这是唯一冠名以"河"的商王,或可称"河伯亶甲"。《括地志》、《元和志》等谓河亶甲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大约相当邺东"故大河"以东;《通典》、《路史》等谓在安阳殷墟,《通鉴地理通释》引晏殊《类要》"安阳县本殷墟,…亶甲城在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现在殷墟洹北花园庄发现商代中期都邑遗址,考古工作者倾向认为是河亶甲城。如此说来,自殷墟洹上至"故大河"一带皆为"河"或"河伯"亶甲的势力范围;或者说亶甲将其势力从洹上扩展到大河一带,取得"河伯"尊号。《书·说命下》言武丁曾"入宅于河,自河徂亳",足证"亳殷"去河不远。

  首次进入这一地区的商王冥及其子孙面临两大问题,其一是洪水威胁,《国语·鲁语》载"冥勤其官而水死",可能与河水泛滥有关。《书序》"祖乙圮于耿",孔传"亶甲子,圮于相,迁于耿,河水所毁曰圮。"可备一说。河亶甲筑建洹北商城可能主要是防范洪水威胁。其二是面临近在咫尺的游牧部落赤狄的威胁,"丧牛于易"(《易o旅》)、"丧羊于易"(《易o大壮》),"有易杀王亥,取仆牛"(《大荒东经》)等见于记载,证明狄族掠夺殷人牛羊甚剧。上甲微伐有易,使其"服厥罪",基本解除赤狄威胁。《天问》载"昏微遵迹,有狄不宁。"言上甲微乘黄昏偷袭有易之事。洹上至易水直线距离约60公里,乘舟楫沿洹水至入河处洹口,然后假河伯之力,顺急流而下,一日之内可达易水永年洼。于是上甲微朝发中都,暮至易水,一战而胜,端赖河伯之功。

  由于上甲微的"中极"建在"河"或者河伯之区,如果"河伯"实有其人的话,当微兴师伐罪之时,一定也会聚有河伯之师,甚至主要借助河伯之师,都在情理之中。然河伯实同情有易,《大荒东经》云"河念有易,有易潜出,…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易水本是河水支流,"河"与"易"关系密切自可理解,又和帝舜扯上关系,则可能与"河"及"中"的地理观念有关。《国语·鲁语》载商人五种"典祀"为:"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礼记·祭法》作"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郑玄注"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谓祭昊天于圜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殷本纪》"汤始居亳,从先王居",《集解》引孔安国曰"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商人典祀除一世祖契以外,帝喾"都亳""既执中",帝舜"既得中""之中国践天子位",王冥"迁于殷",汤王居"亳殷""从先王居",上甲微"居邺""砌中于河"等,无不与"中"或"中国"有关。上甲微能"帅契"殆谓微能引导"契"至中都受祭者。故殷人举行禘郊的地点可能就在殷墟的"中"坛,去"河"不远。在殷人眼中,亳殷是帝喾、舜之中都,冥、微、汤王之故居,契能帅而至者,故是中坛及宗庙所在。《货殖列传》曰"昔唐人都河东,殷人都河内,周人都河南。夫三河在天下之中,若鼎足,王者所更居也,建国各数百千岁。"《荀子·大略》"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安阳殷墟"都河内"号"天下之中"于史有证,故上甲微居邺,所归之"中",就是"天下之中"。

  《书序》"盘庚五迁,将治亳殷",《盘庚下》"今我民用荡析离居,罔有定极",《传》云"无安定之极,徙以为之极。"所谓"定极"就是建中立极,《周礼》所谓"唯王建国,辩方正位"者,原本是用于都城选址的天文大地测量方法。由于盘庚"复居成汤之故居"(《殷本纪》),因此不用重新选址即可宣布"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但什么地方"宜建王国"是要用一套科学方法确定的,能为民立极者必知天命,故《书·洪范》将"王道"与"建极"相联系,云"会其有极,归其有极"。原本意谓"会于极下、归于极下",如曾巩《洪范传》"'会于有极'者,来而赴乎中也;'归于有极'者,往而反乎中也。"(《元丰类稿》卷十)然郑玄曰"'会其有极',谓君也当会聚有中之人以为臣也;'归其有极',谓臣也当就有中之君而事之"(《宋微子世家集解》引),学者多遵之。于是"建极"与建国选址的本义相违,被解释为中庸之道。

  《宝训》的"砌中"与"归中",实即《洪范》的"会其有极,归其有极"。上甲微采用"建中立极"的方法选址建中坛,禘郊帅祭列祖列宗,利用宗教形式与宗法关系以凝聚人心,化了整整四年时间(据《竹书纪年》)。此"中极"建在河滨或者河伯之地,故曰"砌中于河"、"归中于河"。推测四年内上甲微不仅建成中坛,一定建成了一座城址,城中最重要的建筑莫过于被称为"中"的祭坛。上甲微会聚兵众于中极之下,誓师讨伐有易;获胜之后,复率众归聚于中极之下,祭告天地祖宗。有易之战,不仅解除了游牧部落对殷商的威胁,更有意义的是,它使商人走上了建国发展的道路,彻底改变了商人的命运,从而也深刻改变了中国文明发展史的进程。

  (作者单位:中科院国家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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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又现重要发现

记者 丰捷 

发布时间: 2009-04-26 08:5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记者丰捷)经过数月精心清理保护及初步释读研究,备受国内外学界关注的清华简再现重要发现。清华大学今天宣告成立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在受命担任该中心主任时宣布,清华简最终确定为2388枚(包括少数残片),目前已发现的一些内容珍秘,在历史上久已失传,堪称惊人。

  经由校友捐赠,这批竹简典籍于去年7月入藏清华大学,同时入藏的还有传为同出的漆绘木笥(装竹简的箱子)残部。当时经全国11位权威学者专家观察、鉴定后一致认为,这批竹简应是楚地出土的战国时代简册,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将对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等诸多学科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李学勤今天说,在充分保护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清华简的释读工作从今年3月起正式启动。“最早编排起来的一篇简书,原来没有篇题,现据篇文试题为《保训》。”(本报《国学》版4月13日和20日已刊发相关文章予以介绍)李学勤格外强调的是,这篇记载周文王临终对其子发(即后来的周武王)的遗言里,“讲到尧舜和商朝祖先上甲微的传说,是过去没有人知道的。”

  而“一个最新的发现,是周武王时的乐诗”,李学勤难掩兴奋,“有的诗竟与现在《诗经》中《蟋蟀》一诗有关,前所未见,令人惊奇”。李学勤明确表示,这批竹简既有历史价值,又有文学意义,无疑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发现,“特别是秦代以后,乐经已经全部亡佚,这一发现更显得有重要性。”

  李学勤随后表示,由于清华简数量庞大,文字难释,又历经流散,需要缀合、排比、释读,整理任务无疑是沉重而长期的,何况技术性的保护工作还正在继续进行,目前要全面了解清华简的内容,还不可能。但他说,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清华简的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我们将全力以赴,争取尽快发表有关讯息简报和整理报告。”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说,清华将本着开放的原则,欢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学者共同参与。他透露,清华正在申请相关经费,以资助学者们对清华简的保护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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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让人读起来太激动”

本报记者 丰捷

 发布时间: 2009-04-28 07:10 来源:光明日报


  ◇“这批战国竹简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罕见的重大发现。”

  ◇竹简记载了战国时期的劝酒乐诗,极有可能是在焚书坑儒中亡佚的乐经中的篇目。

  ◇清华简还有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编年体的史书,所记史事上起西周之初,下到战国前期,与《春秋》经传、《史记》等对比,有许多新的内涵。

  “简上有很多惊人、震撼性的发现,让人读起来太激动!”4月25日,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在向记者通报清华简最新重要发现时,情不自禁地发出如上感叹。

  9个月前,李学勤以“这次挖到了个历史学家”形容自己初见清华简时的欣喜,而今,历经两个阶段严密的保护整理工作,清华简进入读释阶段,李学勤先生心中“强烈的震撼感”与日俱增。他说,虽然由于简的数量庞大,文字难释,目前还不能全面系统地介绍清华简的内容,“但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在初步读释过程中,已经有了一系列重要发现,有些可以说是惊人的。”

清华简经历三阶段保护整理

  清华简由清华大学校友捐赠,去年7月15日从境外抢救收藏于清华大学。

  李学勤至今难忘与清华简初次谋面的感觉,一个字:热!“天气热,心情也热。”暑假已经开始,本打算只加以基本维护,等开学再展开工作,没想到竹简经历较长时间流散,有菌害霉变危险,于是,清华迅速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室,逐支清洗保护。“这是第一阶段工作,直到去年10月中旬才告一段落。”李学勤说,10月14日,清华邀请了国内各单位11位学者专家举行了鉴定会,专家们初步的观察鉴定结论已颇具震撼——“这批战国竹简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罕见的重大发现。”李学勤特别提到,“简中有《尚书》和编年史书等‘经史’文献,受到普遍重视。”

  第二阶段始于2008年11月。当月,清华组织专人前往武汉、荆州、长沙、上海等地有关文博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学习兄弟单位在竹简整理保护方面的经验。去年12月,由国家文物局主办,清华与中国文物保护协会、荆州市文保中心协办的“出土饱水竹木漆器及简牍保护学术研讨会”在清华召开。一些专家特别对清华简的进一步保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与此同时,由清华美院专家参与的清华简的摄影工作正式开始,至今年1月12日这一工作基本完成时,清华简的数量经细致清点,最终确定为2388枚(包括少数残断)。

  同时进行的还有清华简的精确年代测定。2008年12月,清华大学委托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清华简无字残片样品进行AMS碳14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数据是:该样片产生于公元前305±30年,相当于战国中期偏晚,李学勤称这“与由古文字学观察的估计一致”。

  今年3月,读释工作正式启动,清华简保护与研究进入第三阶段。“一天看不了多少,战国文字很难读,有时一个字就要考释几年。”为此,李学勤“把能用的时间全用上了”,而不断出现的“惊人”发现,也让这位一生遥望古人的史学大家获得了许多“古代历史、文化研究的新希望”。

清华简呈现惊人发现

  据了解,继最早整理出的一篇记载过去无人知道的周文王遗言的《保训》后,清华简最新发现的是周武王时的乐诗。“这是近几天正在读的一个内容。”而这“更是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的”。4月25日,李学勤向媒体解读了这一既具历史价值、又堪称“文学史上的空前发现”的研究进展。

  据李学勤介绍,这篇竹简一共有14支,目前还有个别残断的地方没有找出来,但基本已完整。简上记载周武王八年(这是在伐商以前,还处于商朝末年)征伐耆(qi,即黎)国得胜回到周都,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有武王、周公、毕公、召公、辛甲、作册逸、师尚父等人,典礼中饮酒赋诗,作者已知有武王和周公。李学勤特别解释说,关于“西伯戡黎”,《尚书》中曾有记载,但在《左传》、《史记》等史书中,都认为这是周文王时候的事,到了宋朝,学者们开始对此有所怀疑,但始终未得其解。而在清华简上,我们明确读到这件事发生在武王八年。

  此外,众所周知,“诗、书、礼、乐、易、春秋”被称为“六经”,因为乐经在焚书坑儒中的亡佚而仅剩“五经”。令人欣喜的是,这篇竹简恰恰记载了战国时期的劝酒乐诗,李学勤说,这极有可能是乐经的篇目。

  对典礼中所赋的诗,学者们试用今字代替古字,进行了复原。其中,周武王致毕公的诗是这样的:乐乐旨酒,宴以二公,任仁兄弟,庶民和同。方壮方武,穆穆克邦,嘉爵速饮,后爵乃从。周公致毕公的诗则是:英英戎服,壮武赳赳,毖精谋猷,裕德乃究。王有旨酒,我弗忧以浮,既醉又侑,明日勿修。

  “还有的诗竟与现在《诗经》中《蟋蟀》一诗有关。”李学勤再次用“前所未见,令人惊奇”予以评价。他说:“这篇竹简既有历史价值,又有文学意义,无疑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发现。特别是秦代以后,乐经全部亡佚,这一发现更显重要。”

清华简或将改写历史

  事实上,早在清理阶段,专家即对清华简的内容做出肯定的判断:这批简是真正的书籍,而非文书;同时,这批简中的书籍大多与历史有关;而最具震撼意义的是,竹简的主要内容经部又以《尚书》为主。

  据李学勤介绍,清华简中的《尚书》分三类。他说,众所周知,《尚书》本为古代历史文献的汇编,列于经典,是研究古史最重要的依据。秦代焚书,禁止《诗》、《书》、百家语,《尚书》大多佚失。清华简中已发现有多篇《尚书》,有些篇有传世本,如《金滕》、《康诰》、《顾命》等,但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更多的是前所未见的佚篇,在传世本里没有,或虽见于传世本,但后者是伪古文,如《傅说之命》,即先秦不少文献引用过的《说命》,和今天流传的《说命》伪古文不是一回事。

  李学勤说,清华简还有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编年体的史书,所记史事上起西周之初,下到战国前期,与《春秋》经传、《史记》等对比,有许多新的内涵。他特别强调,“《尚书》和类似《纪年》的史书,对于历史研究的意义,是关注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都知道的,其重要确实难于估计”,“能够有幸在清华简中看到真正原本的古文《尚书》和近似《纪年》的史籍,给我们研究古代历史和文化带来了新的希望,也一定会在学术界产生深远长久的影响。有关《尚书》、《纪年》的一些悬疑不决的问题,很可能由于新的发现获得解决。”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表示,这批竹简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瑰宝,清华大学将积极保护好、利用好这批竹简,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优势,深入挖掘整理这批竹简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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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没年论,争议要公开。再说清华简真伪。

作者:直言了

光明博客 2009-05-05


四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组关于清华竹简的报道评论。其中一篇是《争议:“尚书”要分今古文》,清华简研究者说出了一个基本事实:两千年来,尚书竹简及其考察研究有“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之别。

分清今古文,是在文史方面研究尚书资料的第一步。自清华竹简消息爆出以来九个月,这算是就今文古文问题做了个清楚交代。迟做总比不做要好得多。然而,清华简的研究者们还是没有明确说明清华简到底是属于今文尚书、还是属于古文尚书。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认真阅读光明日报发表的来自清华大学的最新说明:

“据了解,经由校友捐赠,清华大学于2008年7月入藏这批竹简典籍,与这批竹简同时入藏的还有传为同出的漆绘木笥(装竹简的箱子)残部,纹饰带有楚国艺术风格。……。同年12月,受清华大学委托,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清华简无字残片样品做了AMS碳14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数据是:公元前305±30年,即相当战国中期偏晚,与由古文字学观察的估计一致。……。受清华大学委托,中国林业科学院对清华简无字残片和漆绘木笥残部做了树种鉴定,竹简残片鉴定结果为‘钢竹’,木笥残部鉴定结果为‘枫杨’。各项相关数值从科技层面充分证实了清华简的考古价值。”(光明日报,2009-05-04 07:51)。


一、清华竹简是不是“古文尚书”?

所谓“今文尚书”,是汉代书生用汉代通行的隶书写的。然而,“公元前305±30年”那个时候,没有汉代通行隶书一说。不难看到,研究者所做的与测定时间一致的“古文字学观察”及清华竹简都属于“古文尚书”范围,即用战国先秦时期所用的篆留(竹手留)字体书写的。

研究者为什么迟迟不肯说明清华竹简是“古文尚书”呢?他们没说,本人只好推测其缘故:千百年来,官方把“古文尚书”列为“伪书”;研究者们担心社会看到他们在为一堆“伪书”甚至可能是伪造的“尚书”竹简而忙来忙去。

如果推测属实,那么,本人要说:那是多余的担心。有位光明博客网友[2009/5/2]留言说的好:“伪书有许多不同状况,有些伪书仍然具有研究价值或历史意义。”确实如此。尽管“古文尚书”被列为“伪书”、且为学界多数人所公认为没有“考古价值”,但它并没有失去文史研究的学术价值,譬如,它对训诂学、古代文字学、史料对比等等,确凿的“古文汉书”还是很有帮助的。正因为如此,历代官方把“古文尚书”列入“伪书”,却没列入“禁书”,相反,继续放手让学者们研究它。


二、“今文尚书”也有伪书成分。

其实,就是历代官方认可的“今文尚书”,也有伪造成分,其中《洪范》篇章中的“五行”就是个例子:“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従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従革作辛,稼穑作甘。”

公认确凿的周代先秦文献里,政治方面说到“五行”直接跟“五帝”和“德”相关,譬如,周代取“火德”,秦代取“水德”,等等;在天文律历和医学方面,说到“五行”才跟属性直接相关。而抽象使用“五行”属性为政治服务,那是汉代以后的事情。就上述文字看,用抽象“五行”属性为政治服务的汉代之风是足够明显的,就是说,那段文字很可能是汉代书生伪造的。

“今文尚书”的《甘誓》篇有同样例子:“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说的是夏启讨伐有扈的主要理由。就这重大战役的理由,学界有很不相同的看法。本人认为,这些文字也有极大可能是汉代书生的伪造手迹。

如果其“五行”说的是历法,那么,照当时语序,“三正”也是说历法;可是,历法之“三正”说的是夏商周的不同建正,而不是夏启之时。如果说的是尧舜禹“三正”,那么,在其它文献中应该有痕迹,特别是《尧典》篇章应该有;然而,没有。而若“三正”不是说历法而是说政治“三政”,那么,同理,“五行”说的是属性;可是,威侮某个属性有可能,而威侮全部属性则是没法做、也说不通的。

把“五行”和“三正”合一而成为朝代更替的政治理由,是汉代之后的事。由此,不难想到的情景是:中国远古社会,部族之间的冲突和统治权更替的最大理由之一,就是历法冲突(《史记》有明确记载);夏启以历法为理由讨伐有扈,是完全可能的。可是,在腾写伏生尚书的时候,汉代书生们没有历法知识或相关部分残缺而不知如何再述,于是,他们用当时的“五行”与“三正”合成的统治更替的政治概念来个搪塞,且还符合当时的皇室思想、何乐不为?于是,“事真而字伪”的《甘誓》篇就发生了,即:确有其事,但不是文字所描绘那个样子。

所谓“威侮五行,怠弃三正”的说法,带有明显的汉代书生之风,有极大可能是伪书成分。然而,那些伪书成分并不影响“今文尚书”的学术研究价值。千百年来,不少颇有价值的远古历史研究和考古研究的成果,都借助于“今文尚书”的学术研究。


三、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经书”与“纬书”之争的延续。

所谓“古文尚书”同样。除了前述的训诂文字学等方面,它还有个更“刺激”的学术价值:纬书。“伪书”不一定被官方列入“禁书”,而“纬书”则是列为“禁书”的。

周秦之际,首先,孔儒对“纬书”实行了斩尽杀绝的删毁手段,以便保留他们的“经书”强权垄断地位。其次,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汉武帝实行“焚书坑儒”的翻版搞独尊儒术而排斥百家,又是进一步销毁了残存的“纬书”资料。这三次折腾,几乎把“纬书”资料全都销毁了;从孔儒的删典毁籍开始到汉代的独尊儒术,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纬书”蒙受了几乎是彻底灭绝的重大损失。

汉后直到清朝,“纬书”总是被官方列为“禁书”,不许发行也不许官方学者研究,否则,就作为犯罪处理,好些丢官坐牢,倒霉的可能面临全家抄斩。因而,两千年来,对真正或纯粹的学术人来说,任何“纬书”资料都显得无比珍贵。

就“古文尚书”来说,其中有不少“纬书”成分,为何而不禁呢?答:“尚书”是历代官方必须尊崇的学问,否则,统治权威就可能受损。这一来,“尚书”之名还有政治保护伞的作用:一些“纬书”内容在“尚书”名义下存活。一些学界人戏言说,“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之争,很可能就是隐蔽的“经书”和“纬书”之争。换句话说,尊儒强权销毁了绝大多数“纬书”资料,但是,两千年来,他们没能销毁“经纬”之争。

从这个历史角度看,尽管“古文尚书”被官方列为“伪书”逾千年,但那是独尊儒术和排斥百家的做法,追究起来,说不定“古文尚书”的“伪书”里有许多“真书”内容呢!

简而言之,不管是“今文尚书”还是“古文尚书”,都有学术价值,都有学术研究的必要。历史上的那种非此即彼和你死我活的尚书研究,应该结束了,应该由公开、公平、公正和机会平等的学术自由争鸣所替代了。


四、竹简的实物物理真伪问题依然没有清晰解答。

由此而来的必须澄清的问题是:清华竹简是不是确凿的“古文尚书”?这就涉及到文物的实物物理真伪了。而公告报道所说“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第四纪年代测定实验室对清华简无字残片样品做了AMS碳14年代测定,经树轮校正的数据是:公元前305±30年”云云,是很不完整的说明。

碳14年代测定的误差已是“±30年”范围,经过树年轮法校正,测定结果的误差范围应该缩小,可为什么校正后的误差范围跟不做校正的误差范围一致呢?再巧合也难这么高精确度的巧合。那个校正是怎么做的?这是必须清楚回答的问题。

根据中国国家文物局等官方说明,过去很长时间里,树年轮法校正的主要参照是美欧的树年轮数据曲线。由于地理环境等条件不同,国家文物局决定搞出符合中国实际条件的树年轮校正数据;为此于2005年建立了国家项目,并于2007年获得阶段性成果。就是说,做清华竹简年代测定校正,有充足的中外树轮校正法选择。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公布说明清华竹简年代测定使用的是哪个树年轮依据、是如何校正的呢?须知,在国际社会,树年轮及核对已经是青少年基础教育部分内容之一了,并不是“军事机密”一类。

更还有,公告新闻说:“中国林业科学院对清华简无字残片和漆绘木笥残部做了树种鉴定,竹简残片鉴定结果为‘钢竹’,木笥残部鉴定结果为‘枫杨’”云云,也是不完整说明。

小学自然课就讲过,竹子没有年轮。就是说,对竹简年份鉴定做树年轮校正,不可能用年轮线模式吻合对照法,而必须选定某树年轮曲线模板和用折算等结合手段。鉴于树年轮曲线数据和折算方式不同,就更有必要具体说明是如何用树年轮校正法鉴定清华竹简的绝对年份的。

此外,物理真伪对清华竹简的发生可能性也有考察意义。具体说,公告阐明的“与这批竹简同时入藏的还有传为同出的漆绘木笥(装竹简的箱子)残部,纹饰带有楚国艺术风格”云云,提出了该批竹简发生的文化背景的可能性问题。

公元前305±30年,即前335-前275年之间,齐鲁和楚国是敌对国,文化大不相同甚至有时敌对。长沙马王堆出土文物证明,就是到了汉初,齐鲁和楚国的许多文献(例如周易等)都是大不相同的。不难理解,在齐鲁略见诗书乐三艺混淆俱备,而在楚国仍是周代的三艺分家的做法。如此一来,所谓“漆绘木笥(装竹简的箱子)纹饰带有楚国艺术风格”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什么文物证明楚国是按照齐鲁方式做文献管理的呢?或者,有什么文物文献证明齐鲁按照楚国方式管理他们的文献、从而他们用楚国风格储存尚书一类重要历史文献?

如果文化背景不允许楚国风格的漆绘木笥和齐鲁风格的竹简混为一体,那么,就有许多来源可能了,其中一个,是收藏者不受齐鲁楚国的文化限制,即并非文献所有人的直接继承者。如此,清华竹简的发现地和发现人就是有关真伪的重大问题了。可是,到现在了,九个月左右了,清华竹简的发现地和发现人还是没有公布,也没有说明不公布的理由,其做法与正常文物考古工作大相径庭。这就更让人需要知道该批竹简的实物物理真伪,否则,如前所说,如果实物不真,再做什么研究讨论就可能都是白搭了。


五、公开竹简全部数据,让学术争议机会平等。

不管怎样,学术争鸣必须公正公平和机会平等。然而,如今,尽管学界一开始就有真伪和古今文的质疑,但媒体几乎一直就是一面倒的歌功颂德、吹捧儒家和做结论式的宣传。

既然尚书的古今文之争已是两千年的公开争议了,真伪争议也公开发生数起了,为什么今日要搞几乎是一面倒的和歌功颂德结论式的宣传而不是公正公平和平等机会的争议呢?再说,即便是“伪书”,只要实物物理为真,如前所说,那也是有学术研究价值的,并非意味着当前的研究者就是“作伪”或“伪科学”。且不说近期或短期内难有最后结论,即便最后证明研究者搞错,也不能对他们的学术见解采取行政司法等强迫手段,而必须保障学术自由、让各种学术见解有平等的机会自由争鸣。重复说,两千年历史上的那种政治化的和尊儒一面倒的尚书研究,应该彻底结束了,应该让现代的、民主自由的和机会平等的尚书学术自由争鸣登台了。

如此一来,按照正常文物考古工作惯例做,详细公布竹简来历(譬如发现地、发现人和发现时间),明确完整地交代测定方法和技术内容,说明古文字学估计详情,向社会公布竹简的全部文字原样,等等,还有什么阻碍而不能尽快做到呢?


附件:树年轮法简易图示。


来源:http://blog.gmw.cn/u/36000/archives/2009/58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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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遗言建中国 ——读清华简《宝训》(之三)

武家璧 

刊发时间:2009-05-12 14:16:34 光明网



  清华楚简《宝训》与《尚书·顾命》在形式上十分类似。首先,《宝训》开篇言文王"不瘳"、"自靧"(洗面);《顾命》首叙成王"不怿"、"洮颒水"(盥手洗面),皆因病不能沐浴斋戒,以洗面代之。其次,文王"念日之多鬲,恐坠宝训"因而训示太子姬发;成王"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因而顾命作训。再次,文王言"昔前夗传宝,必受之以詷";成王曰"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所不同者,前者直接授训太子发,后者授予顾命大臣,故后者题曰"顾命"。

  依文意"詷"似可解释为"训"或"遗训"。然詷、侗、同三字可通,《顾命》描述成王崩后三天有"受同"仪式:"上宗奉同瑁","(康王)乃受同瑁","太保受同","授宗人同"等。《传》曰"同,爵名。"孔疏"《礼》于奠爵无名'同'者,但下文祭酢皆用'同'奉酒,知'同'是酒爵之名也。"甲骨、金文"同"字作" "、" ",从冃从口,其形符"冃"颇似青铜酒器中的一种亚腰筒形觚,中间二横画表示觚的脰部。"瑁"以加冠,"同"以奉酒,两者可能因形制相近而合称"同瑁"。

  "授同"是"传宝"的仪式,"同"是藏礼于器或藏道于器的载体,故文王曰"传宝必受之以詷(同)"。文王"宝训"应是成王所言"文武大训"的一部分,失而复得,弥足珍贵。本简释文作"宝训",李学勤先生题名"保训",按文献当称"大训"。此类"大训"宗旨要在"执中",征诸文献,可将二帝三王之"大训"列如下:

  (1)尧以授舜:《论语·尧曰》"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2)舜以授禹:《论语》载尧以授舜之言"舜亦以命禹。"《尚书·大禹谟》载舜帝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3)禹传《洪范》:箕子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其居于"九畴"之正中的"五皇极"有言:"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陆游谓此《洪范》"八句盖古帝王相传以为大训,非箕子语也。"(《老学庵笔记》卷五)

  (4)汤王之诰:《尚书·汤诰》、《墨子·兼爱》、《论语·尧曰》:"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5)周文武大训:文王大训今始见于清华简《宝训》,武王大训见《书·泰誓》、《论语·尧曰》:"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以上只有《尧曰》授舜之言强调立国于"四海"之中,看不出与"王道"或"中道"有什么联系。《大禹谟》及《洪范》被疑为伪书,已将天地中极与王道、人心相联系。汤武之训,以"朕躬"为民极,汤武本人要代表"万方""百姓"向天帝承担责任。这种以最高统治者承担责任,免罪下属以求平衡的做法,是典型的帝王之术、中庸之道。建中立极的说法还见于《仲虺之诰》"建中于民",《君奭》"作汝民极",《周礼》"以为民极"等等。这些观念何时产生值得研究,应是从"天极""地中"的本义衍化而来。即便"王道"的观念已很流行,天地中极仍然是"王道设教"的载体,如同"传宝受同"一样,借助物质载体传授思想观念。孟子主张行"王道"当"莅中国,而抚四夷"(《孟子·梁惠王》)。荀子谓"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荀子·大略篇》)。万变不离其宗,行王道者必居中央,是为"王道"源于天地"中极"而打下的思想烙印。

  《洪范》曰"皇建其有极……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保极"者,保斗之极也,即盖之钮。桓谭《新论》"盖有保斗矣,盖虽转而保斗不移"。《论衡·说日》"天之居若倚盖矣,故极在人之北,是其效也。极其天下之中,……极星在上之北,若盖之葆矣"。武王曰"定天保,依天室"(《周本纪》),以"天保"指代中都洛邑。《洪范》所言"皇极"、"民极"与"保极"已融为一体,成为"王道"的代名词。可能在文明形成初期,天地中极就已物化成为中坛或者宗庙一类建筑,《宝训》所谓"前夗传宝"中的"前夗"可能就是这类建筑。当这类建筑成为"王道"说教的工具时,其为神道设教的意义,已十分明显。

  《宝训》以讲历史故事的方式说明"居中"的重要性,这与文王为易卦"观象系辞"的风格很相似,后者将高深莫测的卦象与历史故事、古歌谣、自然和社会现象等联系起来,"系辞焉而明吉凶"(《易·系辞》),正所谓"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不过文王所说的"中"不是载之空言的"中道",而是"天下之中"。文王阴谋剪商数十年,念兹在兹的是进取中原,建立中国。《书·武成》载武王曰"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泰誓》"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武成》作"大统未集")。此与清华简《宝训》显示文王已"受命"称王的事实互相印证,儒家编造的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的故事被证伪。《尚书》载"西伯戡黎",或以为"黎(耆)"在今山西黎城,或以为在壶关黎岭,总之此举意在占据太行八陉之一的滏口陉,是为山西出入冀南豫北之孔道,此陉失,则安阳以北无险可守,纣王迁都朝歌疑与此有关。文王"大勋未集"而殁,遗言子发,引古喻今,大谈其"中",显然是希望太子发能"莅中国而抚四夷",完成"大统"。

  纣王退至太行山下淇水以南、大河以西的朝歌,砺山带河,据险以守,致使文王阴谋落空,赍志而没。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纣王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书·西伯戡黎》)其有恃无恐,殆缘于朝歌"肘山腋水"的地理形胜。纣王遂移师东夷。朝歌虽在西、北、东三面临山环水,然南临百泉,无险可守。武王迅速改变进攻路线,首次伐纣率八百诸侯观兵于盟津(《周本纪》);第二次"师度孟津"(《书·泰誓》),"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旦压于牧之野"(《荀子·儒效》)。如此长途奔袭,如入无人之境,使朝歌防御形同虚设;加之纣师主力在东夷,临时组建的数十万刑徒队伍"前徒倒戈"于牧野,武王遂灭商。《周本纪》载武王"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伯夷、叔齐为此叩马进谏"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伯夷列传》)《武成》载武王自称"予小子其承厥志,厎商之罪。"这些记载表明文王曾经遗命武王伐纣,现在公布的清华简《宝训》看不出文王直接要求武王伐纣的命令,但借古讽今,要求武王"居中"的意愿十分明显,那么伐纣灭商是其前提。文王遗言暗藏杀机,表示出进取中原的强烈愿望。

  周文王被商朝封为"西伯"(《周本纪》),周人自称"西土之人"(《书·牧誓》),"西土君子"、"西土有众"(《泰誓》),武王称其父"肇国在西土"(《酒诰》),"显于西土"(《泰誓》)等,终文王一世,他的影响都局限于"西土"。周族可能是在"西土"最早建国的民族,建国必"立极",然而他们建立的"极"并不被承认为"中极",而被称为"西极"。《尔雅·释地》"东至于泰远,西至于邠国,南至于濮铅,北至于祝栗,谓之四极。"《海外东经》郭璞注《山海经图赞·竖亥》"东尽太远,西穷邠国。"《说文》"汃,西极之水也…《尔雅》曰'西至汃国,谓四极。'"《司马相如列传正义》引"《尔雅》云'西至于豳国为极',在长安西。"《列子·汤问》"西行至豳,人民犹是也;问豳之西,复犹豳也。朕以是知四海、四荒、四极之不异是也"(《太平御览》卷二引)。《周本纪索隐》"豳即邠也,古今字异耳。"《说文》"豳,周太王国,在右扶风美阳。本作邠…亦作豳。"郑玄《诗谱》"豳者,后稷曾孙公刘自邰出徙戎狄之地,今属扶风栒邑。"地在今陕西省旬邑县、彬县一带。

  《诗·公刘》载公刘在豳"乃陟南冈,乃觏于京";"既景(影)乃冈,相其阴阳。"朱熹《诗集传》"景,考日景以正四方也。"又于《豳风》下云"公刘…乃相土地之宜,而立国于豳之谷焉。"是谓公刘用测影之法来选址立极,所立之极或称"京"。《周本纪》载公刘徙豳"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所谓"保归",就是归于"保极"。邠国称"西极",大约自此始。《周本纪》载武王灭商之后"登豳之阜,以望商邑,…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为不寐?'王曰'…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这是站在"西极"望"中极",因未能实现文王在"中极"建都的遗愿而夜不成寐。

  文王在《宝训》中并未明言应在何处居中,只是通过历史故事暗示要"归中于河",即要在大河地区建中都,具体地点在河南、河东还是河北,未有明示,这就给武王留下很大的选择空间。武王不欲在殷都所在的邺东大河一带建都,而打算复"有夏之居",他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定天保,依天室。…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詹有河,粤詹雒伊,毋远天室"(《逸周书·度邑》、《周本纪》)。《天亡簋》铭"王祀于天室",表明武王确实到过"天室"。《书·毕命》作"迁于洛邑,密迩王室"。揆其文意,此"王室"应是"天室"之误。武王之所以要靠近"天室"建都,是为了"其有宪命,求兹无远;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这里武王提出一个新概念--"天室",它大约相当于"北极"与"南极"中间的"天之中极",具体位置位于"天下之中"与其"天顶"之间,是天帝上下往来的通道,靠近此地与天帝沟通十分方便。提出这个新概念,是武王为践行文王遗言采取的新举措。

  《周本纪》载武王发表"定天保,依天室"的一番言论后,随即"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又载"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意。"《何尊》铭"唯(成)王初迁宅于成周……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这是铜器铭文中最早出现的"中国"二字。实物与文献都证明武王亲自相中洛邑而决定在此建"中国"。

  "天室"在今嵩山。说文"嵩,中岳嵩高山也。"《诗·崧高》"嵩高维岳,峻极于天"。所谓"极于天"隐含"天之中极"意涵。《书·舜典》孔颖达疏引王蕃《浑天说》曰"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三十六度,而嵩高正当天之中极。"从现代天文学知识来看,此"天之中极"实即北纬三十六度地区的天顶。因大地为球形,即使纬度(等于北极高度)确定,"天顶"在东西方向是不确定的,但上古盛行盖天说,以为大地是平坦的,故认为普天之下最高的"天顶"只有一个。武王大约是基于这样的知识提出"定天保,依天室"的政治主张的。

  对应于"天之中极"的"极下"地区,就是"土中"或"地中"。《逸周书·作雒》"作大邑成周于土中",《书·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周公)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所谓"自时中乂"就是躬自践行"土中"致治之法,密近"天室"以"绍上帝"。于"土中"建国(都),称为"中国"。狭义的"中国"指中都,广义的"中国"指中原地区。《诗》《书》中追忆成周以前与"中国"有关者,多指中原诸国。如《书·梓材》"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诗·荡》"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皆作于武王"宅兹中国"以后,追叙先王事迹,指广义的"中国"。《诗经·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此"中国"与"京师"同位对举,属同义反复,是为狭义的"中国"。

  武王欲"定天保"之事并未实际完成,推测在"武王大训"中可能也有"宅兹中国"之类的遗言。此事因武王去世、周公摄政、管蔡之乱等而被搁置,周公归政成王后被再度提起。《周本纪》载"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意。"《书序》"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可见成王属意召公,并未请周公预其事。建中国是文武遗训,武王当年因未定"天保"而夜不成寐,周公亲历其景。已归政的周公大力支持成王,积极参与其事,并取得营建中都的主动权(《鲁世家》载周公营建成周后才归政成王,与《周本纪》异)。周公在武王"天室"论的基础上,提出更加现实的依据:"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周本纪》)。《作雒》"周公敬念于后曰'予畏周室不延,俾中天下。'"周公在此明确指出为延续周朝统治,必须居天下之中。

  不仅如此,周公还解决了建造"周髀"的技术问题。周髀是测影用的表杆,它是确证"土(地)中"在洛邑的标志性建筑,应即文献提到的"中坛"或者"中"。"周髀"的建造须使表杆垂直、地圭水平,且树立足够高才能保证测量精度,但表杆越高越难以保证垂直。周公访问殷大夫商高得到"勾股定理"解决了这一难题。使地表或地圭保持水平比较容易,在地面或圭面刻槽注水即可,然后利用"勾三股四弦五"的数量关系,制造一个直角三角形,从而使表杆与地面保持垂直。周髀高八尺,就是将"股四"扩大一倍的结果。

  《诗·公刘》"既景乃冈"表明周人很早就掌握测影技术。《周礼·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以县(悬),置槷以县,视以景(影)。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周髀算经》"以日始出,立表而识其晷,日入复识其晷。晷之两端相直者,正东西也;中折之指表者,正南北也。"《淮南子·天文训》载有"三望"(日、晷、表三点一线)法以"正朝夕(方向)",与《考工记》及《周髀》原理相同。但上述方法只能用来测定天子午、卯酉方向,不能致"地中"。

  判断"地中"的标准有三,如《淮南子·地形训》"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呼而无响,盖天地之中也。"前一标准如武王言"依天室",即得"众帝上下"之所;后一标准只要在平坦广阔的空旷地带,都会"呼而无响";只有中间标准"日中无景(影)"颇费周折。

  真正的"日中无影"只有太阳位于天顶正中、阳光垂直照射地面时才会发生,现代天文学常识告诉我们,这种情况只有在南北回归线之间的热带地区才有可能,中原地区根本不可能发生。然而《周髀算经》明确记载"古时天子治周,此数望之从周,故曰周髀。髀者,表也…(夏至)日中无影。""日中立杆测影…周髀长八尺,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髀者,股也;正晷者,勾也。"《周礼·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乃建王国焉。"郑玄注引郑众曰"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上引文献表明周公曾设定可以解释为"日中无影"的前提条件--置土圭:制一石(玉)圭约为周髀的五分之一,埋于表杆正南的土中,称"土圭"或"地圭";当夏至日影与土圭相等,土圭之外无日影时,称为"日中无影"。推广"土圭"法,可根据不同影长来测定四时节气、邦国远近等,如《周礼》之《典瑞》"土圭以致四时日月,封国则以土(度)地。"《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考工记》"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

  据《召诰》记载,召公"先周公相宅",在"来三月"的庚戌至甲寅,"攻位于洛汭",历经五日后"位成"。这种"攻位"方法,应即《考工记》、《淮南子》的"正朝夕"法,"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数日可成。因"攻位"在夏至之前两月完成,召公不可能采用"土圭"法以致"地中"。

  《书序》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召诰》载召公"位成"的第二天,"周公朝至于洛"。《洛诰》称"(周)公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公既定宅。"即周公在召公"攻位"之后再一次"相宅"。《康诰》"惟三月…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此"初基",当是在"攻位""相宅"的基础上开工建设。《洛诰》载成王于"新邑"庆功册封周公后人,是在成王七年"十有二月"。周公自三月开工建城,至十二月落成受赏,历时九个月,经历夏至、秋分、冬至等重要节气,因此只有周公才有可能最早践行"土圭"法,以"求地中"、"致四时"等。不过已经是边施工、边论证了,显然是政治需要的产物。

  "土圭"法使"地中"在南北方向上得以唯一确定。按"浑天说"据南北两极的出没度来定中极,经验告诉人们,某一北极高度必定对应同一南极没度,那么任一纬度的天顶都是"天之中极"。《庄子·天下》"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这样就会产生任意多的"天极"与"地中",使之失去宗教和政治上的意义。周公发明的"土圭"法,避免了任意"地中"的出现。

  武王的"天室"论,与周公的"土圭"法,使得执行文王"居天下之中"的遗愿具有可操作性。成周新邑的建成,使文王建设"中国"的遗言最终实现。从此"逐鹿中原"成为王者所必争,"统一"和"居中"成为最高的政治目标,为秦汉以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以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出现打下基础。

  (作者单位:中科院国家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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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华简
《保训》之“中”何解
——兼谈清华简《保训》与《易经》的形成

刘光胜 

光明网  发布时间: 2009-05-18 07:50 光明日报




  清华简《保训》是文王临终前对武王的遗训,虽有字形不好释读者,如矵字,但最难理解却是字形非常简单的“中”字。《保训》四次提到“中”,“中”是《保训》篇的核心概念,但学者对“中”含义的理解却众说纷纭,概括起来有两种:一是指思想观念,二是指某种实物。关于后者,李均明先生将“中”理解为“与诉讼相关的文书”,他说:“此‘中’指与诉讼相关的文书,史籍所见通常是最终的判决书,由于它是经过反复审议与衡量形成的,被认为是公正的,所以称做‘中’。”

  中道是清华简《保训》的核心思想,舜执法中允,擅长从正反两面考虑,不违背百姓的愿求,说他守中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上甲微替父报仇是守中道吗?更为奇怪的是,文王赞扬上甲微的做法,文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圣人,难道圣人也认为部族复仇是守中道吗?

  实际上,《保训》的“中”字字形虽然一样,但意思并不相同,这是理解《保训》主旨的关键所在。

  清华简《保训》说:“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无害,乃归中于河。”“中”从河伯那里借来,打完仗又归还河伯,很明显是具体之物,而且肯定与讨伐有易有密切的关系。李均明先生认为这个“中”指与诉讼相关的判决书,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周礼·秋官·小司寇》:“狱讼之中。”孙诒让《正义》说“狱讼之成谓之中”。江永《周礼疑义举要》:“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狱讼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此中字之本义。”西周中期《师旂鼎》说:“弘以告中史书,旂对厥?于尊彝。”甲骨文中有大史、小史、西史、东史等,先秦史官主要类别作册、大史、内史、御史、左右史、外史与小史、南史等,但未见中史,因此中史不能连读,这句话的意思是,弘将案件的审判结果告诉了当时的史官,史官记录在案,师旂把事情的经过铸在鼎上。《师旂鼎》与《周礼》经注相互印证,可知《保训》“中”意为“判词”或判决书。

  《史记·周本纪》说:“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审断、决狱,讼必端平。”“决平”意为公平断案。伯为诸侯之长,文王为西伯,虞、芮等小诸侯国有纠纷,找文王断案,可见伯有主持正义、审理案件的权力。《保训》中的河,爵位为伯,也应有审理诸侯国案件的权力。据《山海经》、《古本竹书纪年》等书的记载,我们推测清华简王亥故事的大意是,商人的首领王亥率牛车到有易进行贸易,被有易之君绵臣杀害,夺取了牛车。上甲到河伯处控告有易的罪行,河伯受理了案件,判决“微无罪”。古代诸侯出征要师出有名,启征伐有扈氏,说“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尚书·甘誓》),汤伐夏,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书·汤誓》),都是如此。上甲从河伯处借“中”——判决书,以此为理由,号召殷人诛杀了绵臣。事情成功后,又将“中”还给河伯。

  羲和废弃职守,嗜酒迷乱,受到胤侯征讨(《尚书·胤征》)。夏桀作乱,荼毒百姓,商汤出征(《尚书·汤誓》)。古代刑罚的作用有两种:一是止乱,一是惩暴。舜执法守中,慈爱下民,是止乱。王亥无罪,有易杀害王亥,是违背道义,暴虐诸侯。上甲替父报仇是守中道吗?文王认为上甲守中道,不是说上甲借中、归中符合中道,而是说上甲除掉有易、惩罚恶人符合中道,这是理解《保训》中道思想的关键所在。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慈爱百姓是仁,惩罚恶人,也是仁。审理案件“中刑”,不偏不倚,是“中”;惩罚恶人,伸张正义,也是“中”。《保训》中舜是扬善,上甲是惩恶,他们是“中道”一件事情的两面,没有什么区别。

  《尚书·洪范》说:“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高明柔克。”“柔克”是指柔和可亲,靠慈爱柔顺取胜。“高明柔克”是对于明确服从政教的,要怀柔安抚。舜“求中”很明显属于柔克,《保训》说“用作三降(隆)之德”,正与《洪范》相符。“刚克”是以刚强取胜,“沈潜刚克”是对于阴险狡诈的暴徒,要以武力制服。上甲“假中”,率军队诛杀有易,很明显属于刚克。舜“柔克”,上甲“刚克”,不仅可以看出《保训》与《洪范》有密切的联系,而且从整体上看,《保训》的主旨是非常清晰连贯的。

  钱基博《四书解题及其读法》说:“《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中’而已矣!”《易》尚中和,《易经》多处提到中行,《泰·九二》:“尚于中行。”朱熹《周易本义》解释说:“九二以刚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应,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则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益·六四》:“中行告公。”程颐《周易程氏传》说:“若行得中道,则可以益于君上,告于上而获信从矣。”所谓“中行”,就是践行中正之道,《易经》认为人有诚信,践行中正,就会无咎有吉。

  《周易》“中”在爻位上是指上卦的五爻和下卦的二爻,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二和五爻的吉辞最多。如果阳爻居初、三、五阳位,阴爻居二、四、上阴位,就是“当位”、“得中”,否则,就是“失位”,就是不正。阳爻居中处阳位,称“刚中”,阴爻居中处阴位,称为中正。《象传》认为“得中”、“中正”、“刚中”就会大吉大利,可见其对中道思想的推崇,与清华简《保训》尚中的理念是一致的。

  《保训》中道思想具体体现就是仁与义的融汇,刚克与柔克的合一。《论语·颜渊》说:“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舜柔克就是爱人,就是仁。《礼记·经解》说:“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上甲“假中”、“归中”,率领军队诛杀有易,上甲“刚克”,就是义。《说卦传》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八卦相摩,刚柔并济,仁义并举,是《周易》辩证法的核心理念。柔与刚的结合,仁与义的搭配,《保训》和《周易》具有相同的中道操作运行模式。

  受疑古思潮的影响,今人或主张《易经》是周王室的一位太卜或筮人所作,或认为《易传》是汉代的作品,从根本上否认了《周易》经传与文王、孔子的关系。1973年,马王堆帛书《易传》的出土,证明孔子晚年喜易为当然之事实,孔子与《易传》的关系得到确认。《尚书》中没有文王的训诰,《逸周书》中文王的训辞多与《周易》无关,清华简《保训》倡导中道,则明显拉近了文王与《易经》的关系,给我们一份意外的惊喜。文王演周易,孔子作《易传》,不能拘泥地理解为《周易》经传全为文王、孔子手作,而应理解为文王、孔子的思想是《周易》经传的源头活水,在《易经》、《易传》创造性的思想提升中,有着主要的作用和突出的功绩。如果我们承认文王演周易、孔子作《易传》不是虚构的话,那么伏羲作八卦还是没有一点事实根据的传说吗?在这种意义上说,《保训》简的发现,使我们重新对易学发展史进行反思,这实在是易学史上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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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华简

对《〈保训〉“十疑”》一文的几点释疑

王连龙




光明网   发布时间: 2009-05-25 08:06 光明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光明日报《国学》版连续发表清华简《保训》的解读文章,引起了学界广泛的讨论。特别是,姜广辉先生《〈保训〉“十疑”》一文对《保训》篇的释读和内容所发出的十点疑问,引人深思,颇有启发意义。我们也注意到,在目前《保训》篇研究中,学者多关注其与《尚书》的关系。而《逸周书》中收录的《文儆》、《文传》诸篇与《保训》篇体裁内容近似,尚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有鉴于此,本文拟通过论述《保训》与《逸周书》的关系,对《保训》篇研究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同时,也对姜广辉先生《〈保训〉“十疑”》一文的若干疑问提出几点不同看法,并就正于同道。

一 关于《逸周书》

  《逸周书》先秦旧称《周书》,东汉许慎始称今名。班固《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著录“《周书》七十一篇”,言“周史记”,列于《尚书》诸家之后。颜师古注引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史学价值不可低估。目前学术界也已经证明,《逸周书》中保存着多篇西周文献及大量春秋战国时期根据西周史料写定的作品。上面提到的《文儆》、《文传》,就是《逸周书》中比较重要的篇章。因其较少有人关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文儆》、《文传》依次为《逸周书》七十一篇的第二十四、二十五篇,记载了文王临终训诫太子发的言辞。关于这两篇作品的成文年代,黄怀信先生《〈逸周书〉源流考辨》根据文中涉及的史实,判定为春秋中期后。刘起釪先生认为二篇保存了西周原有史料,其文字写定可能在春秋时(见《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89年,第96页)。按,《墨子·七患》及《潜夫论·实边》对《文传》等篇多有称引。所以,《文儆》、《文传》至少写定于战国时期。

二 关于《保训》的篇名

  姜先生“十疑”一文,认为《保训》篇应题为“宝训”。为学者所熟知,在金文及《尚书》等传世文献中,“保”读为“宝”的现象常见,所以,《说文·人部》王筠句读云:“古文、钟鼎文‘宝’字亦作‘保’。”就《保训》篇而言,其属于“书”类体裁。“书”类文献的命名主要是属意于篇章主旨。通常在具体形式上,这类篇名的后一部分代表篇章体裁,前一部分则表示这类体裁的发出者、地点及主旨。而《保训》篇主要讲文王训诫太子发遵行“中”道,以保周祀。所以,李学勤先生试题为《保训》。另外,“保”字用于篇章命名并不是没有先例,《逸周书》就有《保开》篇及《酆保》篇。而且,在《文儆》、《文传》所载文王遗训中,就明确提出“惧后祀之无保”及“我所保与我所守,传之子孙”。显然,就这个角度来看,《保训》篇命名并无不适之处。

三 关于《保训》的体裁

  姜广辉先生认为周文王遗言史无明文。事实上,我们浏览一下《文儆》、《文传》全文,就不难看出,《保训》与二者在体裁上若符契合。其一,就主题而言,三者皆为文王临终的训诫太子发之辞。其二,在篇章结构上,三者均为时间、缘由及训教内容的情节安排。另外,《逸周书》末有《序》一篇,概述诸篇写作缘由。《序》云:“文王有疾,告武王以民之多变,作《文儆》。文王告武王以序德之行,作《文传》。”从二篇所记文王临终训诫太子发的内容来看,《序》文概括与正文所载内容相一致。也就是说,在先秦文献中存在着与《保训》篇体裁内容近似的作品,其事或流传有绪,不宜轻易致疑。

四 关于《保训》篇的性质

  在“十疑”一文中,姜先生认为《保训》篇必不是当时史官所记的实录,是后人追述或假托的可能性更大。这涉及到简牍制度问题。对此,王国维、劳榦、陈梦家、马先醒、胡平生等前辈学者多有研究,但目前看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结论。就《保训》竹简而言,其与同出竹简体裁相同而形制不同的情形(书法也可能存在这种状况,待见竹简图版),可以初步断定这是一种传世的抄本。同时,这也使我们不由地想到近些年出土的其他楚简。比如1987年出土于湖南慈利县石板村的慈利竹简。这批竹简长度差异也很大,内容涉及《逸周书》部分篇章以及《国语》、《管子》等。特别是《逸周书》的《大武》篇有两种写本,书法风格有异,明显为两种抄本(见张春龙《慈利楚简概述》)。这些不同抄本的出现,固然基于墓主的个人喜好,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这些文献广泛流传的历史真实。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保训》篇既然为传世抄本,即不能排除有异文讹误、甚至润色改写的情况存在。这一点,在我们讨论《保训》篇的文辞时代性及词语省略问题时,必须给予考虑。

五 关于“惟王五十年”

  关于《保训》篇的纪年方式,李学勤先生指出这属于《尚书》类体裁文献的开篇。这是非常正确的。同样,《逸周书》中以这样的纪年方式开篇的作品也很多,其中不乏《世俘》、《皇门》、《尝麦》等已被证明为西周作品的篇章。关于文王受命之年,史有所载。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二《夏商纪》概括其事为“孔安国治古学,见《武成》篇,故《泰誓》传曰:‘周自虞、芮质厥成,诸侯并附,以为受命之年。至九年,文王卒。’刘歆作《三统历》,考上世帝王,以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贾逵、马融、王肃、韦昭皆同歆说”。并引皇甫谧《帝王世纪》“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为证。如果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更为受命元年,则《文传》“文王受命之九年”,实际上也就是文王五十年。《文儆》篇虽然没有纪年,但开篇云“庚辰”,刘师培《周书补正》根据周历推为文王受命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说,《保训》篇与《文儆》、《文传》二篇纪年一致,同为文王五十年。如此,这又涉及到文王在位年数问题。为大家所熟知,传世文献关于文王在位年数有五十年及五十一年两种说法。表面看来,《保训》“惟王五十年”对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太多的帮助。但需要指出的是,与《保训》篇纪年相同的《文传》篇的下一篇《柔武》,其开篇云:“维王元祀,一月既生魄,王召周公旦曰:‘呜呼!维在文考之绪功。’”这有两点给我们以启示:其一,“元祀”说明武王即位已改元;其二,“文考”说明文王已卒。这种文王事迹至《柔武》篇截然而止的情形,加之,考虑到文王五十年发表遗训的因素,似乎都在证明《保训》“惟王五十年”与文王在位五十年的说法存在暗合。

六 关于“中”

  关于《保训》篇的“中”,学者已经多有讨论。虽然,舜、微时期的“中”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但有一点必须承认的是,在《保训》篇中,文王通过上古的史事传说,教导太子发遵行“中”道。这里,我们可以参看一下《逸周书》有关“中”的论述,这对于进一步了解《保训》篇的“中”应当有所帮助。《文儆》及《文传》篇虽然没有出现“中”字,但其所载文王告诫太子发遵守不失“时宜”和“土宜”的“和”德,却与“中”有密切关系。《礼记·中庸》讲“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朱熹注引程颐语云:“然‘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故“中”与“和”实为体与用的关系。再扩及《逸周书》的其他篇章,“中”的思想也多见。仅就以与文王有关的《度训》、《命训》及《常训》等三《训》为例,具有哲理意义的“中”字凡八见。这还不包括与“中”思想有密切关系的“度”、“极”、“权”等。在具体行文中,三《训》明确提出“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以法从中则赏”、“民若生于中,夫习之为常”等主张。通观全篇,“中”既是文章的结构线索,也是理论核心所在。

七 关于《保训》的书写笔法

  姜广辉先生《〈保训〉“十疑”》一文还提到《保训》的书写笔法问题,这很重要,也很有意义。姜先生指出《逸周书·小开解》关于文王在世的纪年书写形式没有“惟王……”字样,这是对的。但我们也要看到,《逸周书》关于文王在世的其他篇章中是存在“惟王……”字样的。如《大匡》(十一)开篇云:“维周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作大匡以诏牧其方,三州之侯咸率……王乃召冢卿。”及《大开》篇首云:“维王二月既生魄,王在酆,立于少庭。”这在上文已经有所提及,此不赘。另外,姜先生还提到“亲耕”问题,认为此时舜不过是一介普通农夫,耕田种地是本分事,“亲”在这里是赘语。还认为在古代,只有君王行藉田礼才强调“亲耕”。我们认为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其一,舜并非为以往学者所认为的庶人。关于舜的身份,金景芳先生早有明证(见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页)。其二,“亲耕”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藉田”。从《保训》篇的上下文来看,舜确实曾在历丘进行过劳作。这不仅与《管子》、《墨子》、《孟子》等传世文献的记载相印证,也可以得到郭店简《穷达以时》篇、上博简《容成氏》篇等出土文献的证明。即是说,“亲耕”与西周及春秋时期的“藉田”之礼不是同一个事情。但不可否认,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关联,那就是舜的身份。舜作为原始公社时期氏族部落首长,如何参与耕种等劳作活动已不可详考。但我们注意到,杨宽先生在探讨“藉”礼起源时,曾对海南岛黎族在1950年前部分地区保存的“合亩”制进行过研究(见杨宽《“藉”礼新探》,《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68页)。在“合亩”制中,每个“合亩”都有“亩头”,黎语称“俄布笼”,是“家族长”的意思。这些“亩头”由掌握丰富生产经验、传统知识及熟悉各种生产相关宗教仪式的长辈担任。“亩头”并没有脱离劳动,而是和亩众一样参加社会生产,在耕田仪式上还要带头做出象征性的挖土动作。所以,“亩头”还有“头耕”之称。从这个意义上说,舜的“亲耕”与后世的“藉田”应该存在着渊源上的关系。《保训》篇既为传世抄本,在记录舜劳作事时,以后礼按之先事,遂用“亲”字,而非为赘语。

八 关于周文王临终场景

  在“十疑”一文中,姜先生对周文王临终的场景也表示了怀疑。总结起来,姜先生的疑问大致有三:一、《保训》为何只提姬发;二、文王为何至临终作训;三、后人何以知道“宝训”内容。首先,就第一个疑问而言。姬发作为未来周国君的继承者,接受其父文王的遗训,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就《保训》篇的训诫内容来看,它只是针对嗣君而发。这一点除了体现在君王治国遵行“中”道外,文王所例举的舜、微都是以帝位继承者的身份出现的,这与姬发嗣君身份是相一致的。第二点,文王为何临终作训。临终作训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我们把目光局限于出土的《保训》篇上,而认为它难以承载遗训这样的重要历史事件。事实上,在《逸周书》中文王谋启后嗣的遗训很多。三《训》姑且不说,《大开》、《小开》、《文儆》及《文传》均记载了文王在不同时间训诫太子发的言辞,而且内容各有侧重。至于后人何以知道“宝训”内容,这应与先秦时期的史官文化有关。时贤于此多有研究,不赘。

九 关于《保训》文句

  姜先生文章提到《保训》篇的文句与现存古代文献有许多雷同之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现。事实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我们关于《保训》篇战国抄本的认定。进一步说,在姜先生列举出的雷同文句出处之外,我们也发现《保训》与《逸周书》存在着密切关系。比如《保训》篇中的“训”、“受之”、“小人”、“不违”、“上下”、“远迩”、“大命”、“子孙”等词汇,既见于《尚书》又见于《逸周书》。这显然可以证明《保训》篇是属于“书”类体裁的作品。那么与《尚书》相比,《保训》篇中一些独见于《逸周书》的词汇,更是预示着《保训》篇与《逸周书》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如《保训》篇中“不瘳”仅见《逸周书》的《祭公》篇,“咸顺”仅见《逸周书》的《大匡》(三十八)篇,“用受”仅见《逸周书》的《尝麦》篇,“无害”仅两见《逸周书》中《小开》篇以及《周祝》篇。特别是,时代性较强“测阴阳”更是不见于《尚书》。其中,“测”于《逸周书》两见,“阴阳”在《逸周书》则反复四见。在词汇之外,《保训》篇一些文句的使用也引起我们的注意。如赵平安先生介绍《保训》篇“末了告诫说:‘不足,惟宿不羕。’”据赵先生所言,“不足”前还应该有一个“曰”字。在同为文王训诫后嗣体裁的《大开》及《小开》篇中,也出现“维宿不悉日不足”句。“羕”通“祥”,已为赵平安先生所证。又《说文·采部》云:“悉,详尽也。”是“悉”与“详”义同。按,《诗经》、《淮南子》等文献中“日不足”习见(“日不足”蒙复旦大学子居先生相告)。可推知,《保训》“不足”前应是个“日”字。是此句不仅与《保训》“不足,惟宿不羕”文辞、意义相同,在文中的位置、功用也相一致。在同样主题、同样人物的对话中,出现同样的语句,这显然不是巧合。

十 关于《保训》与《逸周书》

  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保训》与《逸周书》的密切关系。那么《保训》是否为《逸周书》的篇章呢?目前看,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的。笔者曾综合考察春秋战国时期的《逸周书》后,发现《逸周书》在春秋时期以“志”、“书”的初始形态存在,与《尚书》没有区别。从时间和性质上讲,《逸周书》与《尚书》同属于上古“书”的范畴。进入战国时期,“《周书》”之名逐渐专属于《逸周书》。而且,伴随着具体篇名的出现,说明这一时期的《逸周书》已独立结集,并与《尚书》别异。关于《逸周书》的编撰年限,大体可确定于公元前453年至公元前299年之间。李先生文章曾指出,包括《保训》篇在内的清华简碳14测定年代为公元前305±30年。这个时间,正处于《逸周书》编撰成书的时间段内。但限于《逸周书》亡佚篇章较多,后世传抄又多讹误和删减,这种可能性目前还无法证实。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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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华简
“清华简”鉴定可能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
——再谈对《保训》篇的疑问



姜广辉 发布时间: 2009-06-14 08:00 光明日报


一作伪与防伪之博弈

  古代竹简文献作伪突出表现在《古文尚书》上,说起来它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西汉成帝时张霸伪造《尚书百两篇》献给朝廷,当时即被识破。而东晋梅赜献伪《古文尚书》,却蒙蔽了后世无数大学者。南宋时朱熹虽然怀疑此书为伪书,但又担心因此“倒了六经”,所以其弟子蔡沉作《书集传》仍把它当作“圣经”。明中叶梅鷟作《尚书考异》,抉发梅赜《古文尚书》之伪,但因其考辨方法的缺陷而不能完全起到证伪的效力,直到清代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出来,由于其考辨方法的卓越,才使《古文尚书》是伪书成为定谳。需要指出的是,阎若璩考辨伪《古文尚书》所取得的成就,依靠的是传统的古文献学和思想史研究的方法。可惜今日学者对这样的方法没有很好地总结和利用,甚至完全忽视。

  那么,现代是否还会再次出现《古文尚书》造假的可能呢?我们认为,从动机上说是绝对有可能的。近年竹简文献的价格已经炒成天价,这足以激起一些人作伪的热情。当然,今人要造出足以乱真的假简,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它需要有高技术手段(例如能通过碳14技术测定)和高知识含量(较高的古文字学、古音韵学、古文献学、古代史以及思想史等方面的知识),显然这不是一两个人所能做到的,必须有若干具有高水平专业知识的人的合作,以及高经费的投入(此即所谓“三高”作伪)。虽然有这样的那样的困难,但并不意味着绝对做不到,民间藏龙卧虎,什么样的人物都有,绝不可小看。更何况“竹简热”已经“热”了十多年,如果作伪者同时起步,时至今日,以他们所积蓄的能量和经验,很难说不能上演一出新编伪《古文尚书》的闹剧!而这正是今天许多人,包括我自己所深以为忧的。这正如古语所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作伪与防伪的反复博弈中,防伪的一方若低估了对手的实力,就可能铸成大错,付出沉痛的代价。

  这里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以现在对这批从香港文物市场上购得而非经考古发掘得到的“清华简”所做的鉴定,能否绝对排除其为今人伪造的可能性?我们的回答是:不能。为什么?这是由竹简文物鉴定的特殊性决定的。

  现在鉴定古代竹简的方法,基本是两种:一是靠专家的直觉经验判断,二是靠碳14的技术测定。两种方法中,又以专家的直觉经验鉴定为主。竹简文物的鉴定不同于一幅古字画或一件古瓷器的鉴定,后者是以整体呈现给鉴定者的;而竹简文物往往是由批次计算的,一批竹简文物经常有一两千支竹简,而由专家组成的鉴定会通常只开半天或一天,这样一来,除少数样简经专家粗读辨识外,绝大部分竹简只是看看外观和字体而已。这就是说专家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所做的判断只是在竹简的外观和字体上把关,并没有全面有效地从文献的内容上设防。就拿这批“清华简”来说,2388支简,整理小组说全部破译需要十年。一批需要十年才能破译的竹简,却要求专家在半天或一天之内做出真伪鉴定,这也许神仙才能做到!一言以蔽之,此种竹简文物鉴定方式的缜密性是有待认真检讨和改进的。

  至于以碳14测定作为防伪措施,也同样并不是一个绝对的保障,这里不拟多说。

  从理论上说,以上两种方法并不能做出绝对肯定的鉴定结论,这使许多研究者心里并不踏实。那么我们对这批竹简应抱持什么态度,还应采用什么办法进一步来确定其真伪呢?

  (一)现在既然不能绝对排除“清华简”为今人伪造的可能性,那对“清华简”的真伪就要做双向思考,而不是单向思考。回顾历史,在正常的科学探索和学术研究中,从不排斥“怀疑”和“质疑”,“怀疑”和“质疑”反倒可能促进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无论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历史科学都是如此。因此对来历不明的竹简在研究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存疑的警惕,恰恰是一种科学的理性的态度。

  (二)我们以为,目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而可靠的方法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办法弄清这批竹简的真实来历。如果这批竹简文献是真《古文尚书》和《乐经》等,那我们更需知道它出自哪里,给历史和后人一个明确交代,而不能再像前人那样将《古文尚书》问题弄成一笔很难理清的糊涂帐。

  (三)在我们看来,传统的文献考证和思想史研究方法对于“清华简”内容真伪的鉴定而言,在方法论上仍有其价值,甚至还有某些优长之处。因为相比之下,现代作伪者若造假,困难的可能不是让竹简通过碳14检测,也不是会认、会写古文字,并能把它设法写在竹简上,困难的恰恰是如何编出竹简的内容,并使其表述方式符合规范,其思想内涵合乎义理。由于在这方面需要复杂的看不见摸不着的综合性知识,特别是有关史书笔法的知识,而这些正是造假者尚一时难以掌握,往往容易露出破绽的地方。这就需要学者独具只眼去辨识它。传统的古文献学和思想史的考辨方法的意义在于:如果竹简其他方面都“对”,而从简文内容上能发现其中若干确切的作伪破绽,则此竹简涉嫌“高级”作伪的可能性就非常之大。这种方法可以增强现代学者防伪的“免疫力”,避免重蹈历史覆辙。

二《保训》疑问申论

  从已披露的“清华简”的内容看,在这方面恰恰是存在问题的。为此,我在5月4日光明日报《国学》版上发表《〈保训〉十疑》,“十疑”中于每一“疑”下又提出若干疑点。当时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展开论述。拙作发表后,王连龙先生于5月25日在光明日报《国学》版上发表文章:《对〈《保训》十疑〉一文的几点释疑》,对拙作做出回应,由于王文的回应多未中肯綮,本人并不能由此而“释疑”。在我看来,《保训》中的重要疑点约有数事,正符合前人归纳的作伪者容易犯的错误如错用、误仿、妄说、不似等,今再申论如下:

  (一)错用。关于“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尚书·多士》篇有“旧为小人”句,这里“旧”读为“久”,仿此,“昔舜旧作小人”若译成现代白话,就是:“从前舜曾长期做小民”,下文“亲耕于历丘”就是在这一语境下讲的。王连龙先生在其《对〈《保训》十疑〉一文的几点释疑》一文中说“舜并非为以往学者所认为的庶人”,舜是“氏族部落首长”或别的什么身份,这里没必要讨论。因为我们只能在《保训》篇“舜旧(久)作小人”的语境下来讨论问题。《保训》正是在“舜旧(久)作小人”的语境下,讲他“亲耕”于历丘的,而这恰成为一大败笔。因为在古代,“亲耕”二字从来不是随便用的。我们查了汉代以前古籍,只有天子、诸侯行藉田礼时,方书“亲耕”,三公九卿大夫随行藉田礼时,则书“躬耕”。而天子微时、圣贤在隐,皆书“耕”或“躬耕”,绝对不书“亲耕”。传世文献在述及舜的往事时照例皆书“舜躬耕历山”云云。王连龙先生文章说:“《保训》篇既然为传世抄本,即不排除异文讹误、甚至润色改写的情况存在。”这种情况当然不能排除,即便如此,古人无论如何“润色改写”,都不应该犯这种一面说“舜旧(久)作小人”,一面又说“亲耕于历丘”的低级错误的。犯这种错误的只能是不懂史书笔法的现代作伪者。此等处犹如仿古瓷器虽然仿得足以乱真,但一看瓷器底部的款识而一下露出了破绽。  

  (二)误仿。我们先看记叙周成王临终前情景的《尚书·顾命》的开头一段话:“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凭玉几,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王曰:……”其中“王乃洮颒水”一句,林之奇《尚书全解》注:“颒,洗面也。《内则》谓之靧。”(此语或许给作伪
者改“颒”为“靧”以直接启示)以上内容,在《保训》篇中缩略为四个字“戊子自靧”(其中用“戊子”替换《顾命》的“甲子”,用“靧”替换《顾命》的“颒”),可是这一缩略变得完全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尚书·顾命》此段描述周成王临终前洗脸整理仪容,加冠冕朝服,是为了召见群臣,交代政治遗嘱,并在这一天讲了许多重要的话后,于第二天去世。而《保训》“戊子自靧”四字关于戊子一日只记自己洗脸一事,然后转入第二天己丑一日。如要记文王临终的日子,只记“己丑”一日已足。而记“戊子自靧(自己洗脸)”之后,当日不记他事,这四个字便已无甚意义,难道头一天洗脸要管到第二天,第二天就不再洗脸了吗?《保训》总共二百余字,可谓惜墨如金,为什么在这样短的文字中留下与全文无关的“戊子自靧”四字呢?这使我们有理由认为是现代作伪者模仿《顾命》不得其意而露出破绽。

  (三)妄说。纪年方式,就一般而言,唐虞习称“载”,夏习称“岁”,殷商习称“祀”,周习称“年”。《逸周书·酆保》篇开头书“维二十三祀”、《小开》篇开头书“维三十有五祀”,系从殷人之习惯。此时纪年方式尚无“维王”字样。至《逸周书·文传》则书“文王授(受)命之九年”,表明后来有文王称王之事。

  刘恕《资治通鉴外纪》卷二《夏商纪》列举许多材料证明其事,但所引材料既有伪《古文尚书·泰誓》中的伪孔传,也有刘歆、贾逵、马融、王肃、韦昭、皇甫谧等人的观点,材料真伪错杂。总之,这是“文王称王”说一派较为一致的意见。这里,我们不妨认同其说。按皇甫谧《帝王世纪》的说法,“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始称王矣”,就是说文王称王改元从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

  那为什么《保训》篇要书“惟王五十年”呢?我们也许应将这一材料与传世文献做一比较,从各方面分析其歧异原因之所在。如果我们不是过早解除防范心理把它当作“真简”看的话,那就不能排除这是作伪者之“妄说”,目的只是为了歆动释读者。果然,释读者一看此简便做出“怀疑周文王在即位之初即已称王”的推论。就算此简是“真简”,仅此一条孤证材料也不会比传世文献更有证据效力。

  王连龙先生的文章曲为弥缝,将《保训》“惟王五十年”等同于《逸周书·文传》“文王授(受)命之九年”。虽然从时间上说两者是一致的,但从称王起算年上说,两者则完全不同。称“文王受命之九年”,是以“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而称“惟王五十年”,则意味文王称王之年要从文王即位那年起算。纪年形式是一国之大事,怎么一会儿从“文王即位四十二年”起算,一会儿又从文王即位之年起算呢。这不是很混乱吗?《保训》与《逸周书》在此问题上发生了明显的矛盾,那么,我们是信《逸周书》呢,还是信来历不明的竹简文献《保训》呢?

  (四)不似。《保训》开篇称:“惟王五十年,不瘳。”这句话颇有语病。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怎样的?这里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句,《逸周书·小开武》:“维王二祀一月既生魄,王召周公旦曰……”在上面句式中,前面部分所书为纪年方式,从语法上说,相当于时间状语。后面部分为句子主干,这里必须有主语,点出全篇事件的主人公,按照《保训》前后文义,应书“王不瘳”。《保训》在“不瘳”前不加主语“王”,显然是把“惟王五十年”之“王”作为主语,从而读成“惟王五十年不瘳”了。这里虽然只少用了一字,却是貌似神不似,不成文义了。读者不妨去查考古籍资料,看可有这样的先例吗?或许有人会说,《保训》“不瘳”之后还有一句“王念日之多鬲(历)”一句,如书“王不瘳”,那在短短三句话中,就有三个“王”字,不免过于重复。其实史家书法,有时避重复,有时不避重复。如要“避重”,自有许多方法。而在此处为了避重而单书“不瘳”,是不可以的。

  (五)其他。作伪者将“前臤”故意写成“前夗”,则可能受了方以智《通雅》卷十八“扼腕”条讲“夗”与“臤”可以互代的启示。这或许属于古文字学的“野路子”,以致于多年训练有素的古文字学家睹面不识。还有,“施于上下远迩”之句,似亦不符合舜当时“旧(久)作小人”的身份。“迺易位迩稽”,虽说是古香古色的《尚书》式语言,却有现代时尚语言(“换位思考”、“现场调查”)的影子。等等。

  除上述从“实例”的角度提出“疑点”之外,我们还不妨对《保训》的构思做一些合乎逻辑的分析和推理。首先是关于《保训》“创意”的着眼点。在先秦文化中,商汤王和周武王是革命的榜样,以致“汤武革命”成为当时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议题。到了汉代,辕固生与黄生争论“汤武革命”之是非,汉景帝批评他们“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意在告诫学者不要把“汤武革命”当作议题来讨论。以后儒家果然对此议题不再讨论了。唐宋以后儒者重塑“汤、武”的形象,朱熹创构了一个圣王传“中”的“道统”说,商汤王和周武王成为传“中”的两个重要环节。虽然思想史家大多认为这是宋儒的“虚构”,但仍有人出于某种需要愿意相信这是历史的真实。《保训》篇的创意便由此产生,因而将本是宋人提出的传“中”的“道统观”坐实在周文王、武王身上,并通过文王之口讲了殷人先祖上甲微传“中”的历史,“追中于河,传贻子孙,以至于汤”。那么,这个“中”到底是什么?是儒家所说的“中道”吗?何以到了商汤王和周武王那里,便成了掀翻天地的“暴力革命”?你能说“中道”有时等于“暴力革命”吗?这能解释通吗?通过这样分析,你可以看到《保训》篇并不在先秦文化的思想脉络里,而是在宋明理学的思想脉络里。之所以如此,只能说明这是现代作伪者顺着宋明理学的思路造作出来的。

  其次是关于《保训》“刻意”的着眼点。李学勤先生在《周文王遗言》中说:“《保训》全篇一共有11支简,每支22-24个字,其中第2支简上半残失,还没有找到,不过篇文大体已经齐全了。”那残失的是哪一部分呢?从李先生文章引文构拟出的《保训》简文开篇是这样的:“惟王五十年,不瘳。王念日之多鬲,恐坠宝训。戊子,自靧。己丑,昧爽,……王若曰:发”云云,节略号前25字,应是第一支简,但比照24字多出一字,或许其中有合文。节略部分应是李先生所说第二支简上半的残失部分。这部分可以说“残失”得“恰到好处”。从“王若曰发”以后是全篇的主体,完完整整。关键处尤在“王若曰发”四字,明显表明是文王对太子发讲话。此等关键之处当然不能“残失”!那么,残失的是什么内容呢?残失的无非是“戊子自靧,己丑昧爽”之类话,这类话无甚意义,却又不好编凑,只好让它“残失”了。而这“残失”部分几乎不影响全篇的完整性。这是不是太过“巧合”了呢?更有意味的是李先生后面的话:“这些简有一个特点,是简的长度只有28.5厘米,字体也有点特别,所以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这些“容易引起”专家注意的特点有无可能是作伪者的刻意谋划,让专家在第一时间将目光集中在此篇简文上,读出此篇是文王对太子发的遗训,从而重视整批简的价值呢?

  从以上分析看,在短短的二百多字中出现多处硬伤和疑点。如果偶有一处硬伤或疑点,也许可以不必介怀,因为可能有多种造成的原因。现在有这么多硬伤和疑点,那对《保训》篇的“真实性”是不是要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呢?

  竹简真伪,兹事体大。相比之下,《保训》篇该称“宝训”,还是《保训》;此篇是史官实录,还是后人追述或假托;《保训》篇同《尚书》更接近,还是同《逸周书》更接近等等问题,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我也不愿意就这些问题再费笔墨讨论了。

  虽然我提出了《保训》篇这些“史无前例”的硬伤,但我还是有所保留,并未由此遽断“清华简”就是假简。我要说的是基于《保训》篇存在许多重大疑点,我们对“清华简”的真伪应该取存疑的态度。由于清华简的数量很大,释读整理工作可能要花上多年时间,所以,对“清华简”的鉴定可能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

[ 本帖最后由 Robot 于 2009-6-19 0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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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清华简

清华简《保训》座谈会纪要

刘国忠、陈颖飞 

光明网 发布时间: 2009-06-29 07:43 光明日报


  2009年6月15日,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召开“清华简《保训》座谈会”。50余位学者参加了座谈。

  会上,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教授代表清华向各位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此次针对《保训》简展开的专题座谈意味着清华简研究工作的深入,而这是专家们共同推动下实现的,各位专家对清华简所提出的新的意见与看法推动了清华简的研究,我们珍惜这样一些不同意见。希望清华简的研究继续得到各位学者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共同为国家的历史、文化研究做出贡献。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主任李学勤教授作了有关清华简及《保训》的主题报告,介绍了清华简入藏以来的工作历程,包括清华简的抢救性保护、拍照及竹简释读等情况。

  参加座谈会的各位专家学者根据会上提供的《保训》简照片及释文等材料,就《保训》简的释读、《保训》简的思想及其时代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一、《保训》简的释读

  与会的专家肯定了《保训》简的释读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于其中个别文字的考释进行了讨论。

  吉林大学李守奎教授对简文的一些字的释读提出自己的看法:1、第3支简缺而未释的字,李守奎教授认为可能应读为“人”;2、第1支简“不瘳”之“瘳”,楚简中经常出现,应是字,楚简的“余”字下面都有一撇,与该字写法相同;3、第6简原释为“诰”的字,根据图版,右半部是“屰”,左半部是否“言”尚看不清,但从字形上看释“诰”不太合适。4、第2简的字释读可以讨论。楚简中此字多次出现,陈剑先生曾把它释为“琮”,假如释为“琮”,就可以从其他方面去考虑。5、第4简的“旧”字,可能应读为“久”。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孟蓬生研究员从古代文法角度补充与支持了李守奎教授关于“不瘳”的意见。他说,根据古文献的一些习惯,“不瘳”是病没好,一定要先说病再说“不瘳”,但是《保训》简没有先说病就说“不瘳”,释还是更合适,读为“不豫”。至于李学勤教授提到的“康”为错字的问题,他认为是假借字,并举出楚铜器铭文中的“鼎”读为“汤鼎”为证,证明战国时候“康”和“汤”的声音相通。另外,他对简文“假中于河……追中于河”提出看法。认为“假”字可能可以读为“质”,“追”字与“賣”的形状相同,应该念“贖”。这句简文是讲上甲微讨伐有易时路过河,先以“中”为抵押,然后再要回来,这才能传之后世。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李均明研究员补充了清华简的其他材料,证明“假中于河”中“假”字的释读无误。

  北京师范大学李锐博士支持孟蓬生先生关于“康”通“汤”的讲法,指出传世本《缁衣》“惟尹躬及湯,咸有壹德”之“汤”,上博简《缁衣》作“康”。他还认为第9、10两支简的“祗备”当读为“祗服”,《尚书·康诰》有“子弗祗服厥父事”。他还提出第6支简“身兹(滋)备惟允”当读为“身滋服,惟允”。

  北京大学李零教授同意将第3简缺释之字读为“人”,也同意将第一简“瘳”读为。他认为把“溃”字理解为地名更好一点。对于“假中于河”之“假”,他指出该字后世常与“段”字混淆,《说文》讲“段”是磨刀石,他怀疑此字从刀从石与磨刀石有关。“伓”字绝大多数作“倍”或“负”讲,这里是否也可以这么理解。他还补充说,“鼎”铭文是淅川下寺出的,楚器中除这件外,都写作“汤鼎”,所以这是“康”读作“汤”的一个较好证据。他还提出“命未有所 “氵欠”的“氵欠”是否可以读作“衍”。

  清华大学廖名春教授也提出几点意见:1、“多鬲”之“鬲”,疑读为“隔”,“隔”有别离义。“日之多隔”,指来日距离很远,意思与常说的“天人永隔”之“永隔”相近,与后文讲恐惧相合。2、“恐墜宝训”,疑当读作“恐,述宝训”;3、“溃”字疑读为“馈”,为祭礼。4、“詷”,指诸侯之共主。5、“恐救中”的“恐”当读为“工”,义为擅长、善于。6、“三降之德”的“降”疑读为“愉”,“愉”与“乐”是同义词,简文这里是讲舜之政绩。意为在舜的治理下,百姓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所王志平副研究员则认为“詷”应读为“道”。“道”是幽部字,而“詷”是东部字,很多幽部字与东部字相通,可见幽部字与东部字在上古的关系很密切。“成汤”与“成唐”也是音韵的问题。“唐”字在《说文》的古文是“阳”字,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声母之间的谐声现象,这一现象在战国时代仍有。第三,第5简的“易立”,读为“设位”可能比较好。

  中国传媒大学姚小鸥教授也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谈到“保训”之“保”,有的学者读“宝”,他觉得释“保”还是没有问题的。二是他认为“言不易实覍名”应读为“言不易,实覍名”。

二、《保训》简的内容与思想

  清华大学刘国忠副教授讨论了周文王受命称王问题。他指出,从文献记载来看,周文王称王问题与周文王受命密切相关,关于文王受命的记载散见于《诗》、《书》及周代各种金文,可见文王受命是周人的普遍共识。古代学者虽多承认“文王受命”,但对“文王受命”的具体内容有不同理解,从我们今天来看,所谓的“文王受命”是指文王获得天命去取而代商,早期文献中有关“文王受命”的论述都应该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证明文王即位之初即已接受天命灭商,《保训》简“惟王五十年”的记载则印证了文王即位之初即已经称王。伏生、司马迁等学者不了解“文王受命”的确切含义,误以为“文王受命”是受纣王专征伐之命,造成了这一问题的混乱。至于文王在位的时间,应该信从《尚书·无逸》的记载。《无逸》为周公所作,其叙述要比后人准确得多。而《保训》简“惟王五十年”正印证了周文王“享国五十年”的记载。周文王接受天命后,始终以灭商为己任,他表面上仍顺服于商纣王只是审时度势、韬光养晦的需要。

  《保训》简中的“中”字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烟台大学江林昌教授认为,“中”是一种旗帜,公正、不偏不倚,这是古代人的一种原则,《楚辞》有很多这样的例句。廖名春教授则认为“中”是指治理国家的一种最好方法。曲阜师范大学杨朝明教授强调《保训》的“中”和儒家的“中道”是相联系的。

  黄天树教授认为,《保训》的“中”究竟是不是虚的东西,他不能确定,但是从古代金文等来看,古代虚的一些东西好像也能用实的动词来讲。例如,金文中常见的“秉明德”、大盂鼎的“敬拥德经”、胡簋的“经拥先王”等。又如大盂鼎“享奔走”之“享”,虚的东西可以称享,实的也可以称享。另外,他还提到甲骨卜辞中有“王中我”,这个“中”不知怎么讲,不知与《保训》简的“中”有没有关系。

  李均明研究员认为“假中于河”是一件司法诉讼案,“中”是冠以“公平”名誉的司法权,也指不偏不倚的司法审查与裁决,这个故事讲上甲微从河伯那里借了“中”(司法权),以“覆”(审理)有易,有易服从判决,上甲微便将“中”(司法权)还给了河伯。最后,他指出,周文王给武王讲“昔微假中于河”这一故事,是要武王认识到司法公正在政治中的重要作用。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沈建华研究员则强调《保训》简以尧、舜、微三代帝王之例,用了四次“中”字,向武王讲述了不同时代君主所使用的“中”字理念,有着不同的层次含义,是文王遗训的核心思想。第一个“恐救中”,指舜帝担心失去“中”;第二个“既得中”,指取于执中;第三个上甲微“借中”,指借助公平正义;第四个“追中”,指遵循效法。同样这四个“中”字的使用,前两个是怀柔,后两个是手段与目的,直接反映了“中”这一信仰在不同时期和不同事物上代表不同的看法。周文王遗训的要旨,是向武王表明,作为君王在执中和之道的同时,并非是一味协调,放弃必要的正义斗争,而是既有怀柔的一面,又有强硬的一面。文王希望武王遵循这个道理,正如上甲微灭有易那样,继承大业,建立强大的周王朝统治。

三、《保训》简的时代问题

  黄天树教授指出,《保训》简中,有的词比较早,例如“王若曰”这种训诰式的文例比较早,甲骨文中就有,董作宾专门写过《王若曰考》。但是这里面也有些文例不像是西周的,例如第一句“惟王五十年”似乎不合西周早期铭文的体例。《保训》简可能不一定是西周的实录,成份比较复杂,可能在传抄过程中经过改动。

  李锐博士也对个别语句可能的时代做了讨论,指出,从铜器铭文看,“惟王五十年”这一格式多见于西周中晚期,战国时期虽也有类似表述,但可能只是一种遗存。其次,“服厥罪”又见于牧簋铭文,“厥罪”也见于《康诰》,当是西周时期的语句。

  北京大学李家浩教授也提出《保训》简的时代问题。《保训》简究竟是实录还是后来追记的?如果是后来追记的,究竟是记于西周、春秋、战国中的哪一时期?

  李学勤教授指出李家浩教授提出的问题很重要。他指出,在光明日报介绍《保训》简时,他说这篇是“《尚书》体裁”,并没有说它就是《尚书》。很多学者都讨论了《保训》与《逸周书》的关系,他也注意到《保训》的最后一句“日不足,惟宿不”特别像《逸周书》的句子。读了《保训》后,《逸周书》的很多东西才能读懂。《逸周书》至少有十篇有类似“日不足”的文例,而且绝大多数有脱漏的字,从这一点看,此篇归入《逸周书》有点道理。可是,从整篇内容来看,它又特别不像《逸周书》,《保训》是讲实际的事迹,一是尧舜的事,一是上甲微的事,而《逸周书》有关各篇基本上都是一套虚的议论。《逸周书》有序,序中没有《保训》这篇。七十一篇中讲文王末年的有《文儆》、《文传》,和这篇是矛盾的,所以《保训》不属于《逸周书》系统。《保训》与《逸周书》皆有的“日不足”类的文例,可能就是当时训诫的一种通例。至于李家浩教授提出的《保训》篇究竟能早到什么时候,目前尚不能答复。

  胡平生研究员提出,清华简称的是“战国简”,而不是依照常例,像上博简一样称“楚竹书”,是否对于清华简的国别有新的看法?李学勤教授回应说,根据现在已有的工作,尚没有能够证明清华简都是楚简。尽管这批简大多数有楚文字特点,可是目前尚未见过别国的简,对于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区别尚不清楚,所以暂时称为“战国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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