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 2012年06月20日 16:35 来源:潇湘晨报
备受争议的遗骨在女娲塑像下挖出。图正中位置原有女娲塑像,近日被相关部门拉走保护,只剩下右侧一位侍女塑像孤零零站立着。
6月16日晚,两块放在袋子里的、碗底大小的人头骨,摆在人祖山开发指挥部接待室桌子上。一个电视台记者指着骨头问:这两块6200年前的骨头,确是女娲遗骨呢?还是一场炒作?
此前,地处山西西南一隅的吉县对外宣布,在县内人祖山娲皇宫女娲像下挖出两块骨头,属于明朝人认为的“娲皇”遗骨。舆论一片哗然。
尽管批评如潮水般涌来,尽管两位来自北京的专家在批评出现后否认了上述说法,但任职于人祖山开发指挥部的部分山西学者,仍在坚持。
近日,“娲皇遗骨”新闻通稿撰写者已为“自己加入感情色彩”自请处分。
争议背后,是在陕西、河南、甘肃等多地争抢女娲故里的情况下,建有伏羲庙和娲皇宫的人祖山旅游开发——这个预计投资7.8亿元的工程,作为吉县县委书记毛益民在2009年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作为吉县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程,以及临汾市旅游局的市重点监测项目,正在热火朝天地展开。
“娲皇遗骨”引发风波
引发质疑后,两位来自北京的权威专家“反水”,但部分当地学者仍然坚持。而新闻通稿作者已因写稿“加入个人色彩”自请处分。
这两块人骨是去年被发现的。
2011年8月13日至10月9日,临汾市文物局考古工作站、吉县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和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文物部组成工作队,对人祖庙历来形成的建筑堆积进行清理。
这次清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在娲皇宫女娲坐像下积土中,清理出了木函残片、部分零散动物骨头以及引起此次争议的人头骨盖残片。
2011年10月,这些头骨以及其他骨头被送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进行鉴定分析。
今年3月,鉴定结论表明:根据C14同位素测年,成人头骨为6200年前,部分骨头为牛羊兽骨,兽骨距今2100年-900年。
6月3日,为期三天的人祖山考古文化旅游开发鉴评听证会在吉县举行,国内23名专家受邀参加,其中包括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李文儒、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刘兰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总工程师付清远等人。
吉县县委、县政府对这次鉴评听证会很重视。包括毛益民在内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吉县文化局、旅游局等职能部门均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后,吉县发布新闻通稿,宣布发现6200年前的“皇帝遗骨”,而此处的“皇帝遗骨”就是明代人认同并崇拜的“娲皇”遗骨。
得出结论的依据,一个是北京大学C14同位素测年的结论,另一个是明代当地人的墨书题记。
1984年,娲皇宫遭人破坏时,女娲塑像下就发现过遗骨,包着黄绫,盛在木函中。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
以上结论经媒体报道后,批评和质疑如潮水般涌来。
6月13日,张柏和李文儒先后表态:“女娲遗骨报道不实,没有一个专家说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头骨残片属于‘女娲遗骨’”。
上述两人的表态遭到了23位专家之一、任职于人祖山开发指挥部的当地某学者不满,该学者认为,他们是在撇清关系。
人祖山开发指挥部文化部负责人、山西师范大学教授冯彦山及人祖山旅游开发公司董事长耿世文均认为,这场风波起因在于新闻通稿以偏概全。他们认为这只是一场“学术之争”,并否认以此炒作人祖山的旅游开发。
冯彦山说,事实上,听证会上,考古专家们始终没有提到过女娲像下的皇帝遗骨就是“女娲遗骨”。疑为“女娲遗骨”,只是部分地方学者的推测。
到目前为止,包括冯彦山在内的当地学者仍坚持以上推测。
19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知,新闻通稿撰写者、吉县县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李思义,近日已自请处分,原因是“写通稿时加入了自己的个人色彩,概括表述不准确”。
7.8亿元旅游开发项目
人祖山旅游开发是县委书记毛益民上任后“第一件大事”,县里成立“最强领导组”主管,并有望入选山西省文化厅“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人祖山位于吉县县城西北30公里处,西南距黄河壶口瀑布约20公里。山顶的伏羲庙和娲皇宫为明清时代建筑,已破败不堪。
吉县县委、县政府对人祖山的旅游开发计划已久。
一篇当地新闻称,县委书记毛益民在2009年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研究开发人祖山。他召开四套班子和有关部、委、局长联席会议,并组织专家学者论证会。
2011年以来,吉县委托专业旅游规划公司,编制完成了2011年至2030年该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拟将人祖山“建成世界华人寻根拜祖的圣地”,与壶口旅游、克难城抗战文化旅游和农村苹果旅游相连接,建立一个旅游体系。
2011年3月,人祖山旅游开发启动。当月,洪洞舜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耿世文与吉县政府签订协议,注册成立“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并与吉县政府共同组建了“人祖山开发指挥部”。开发工程目前预计总投资7.8亿元。景区一期工程有望在2014年完成,将迎来首批游客。
以上项目签约后,曾被作为当地的政绩宣传。
耿世文年过花甲,出生在临近吉县的乡宁县,经营煤炭、铝矿等企业。此次投资人祖山旅游开发,是他今后投资的主要方向。他打算用十年时间搞景区基本建设,20年回收投资。
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不只参与商业开发,还参与考古。去年清理人祖庙并挖出有争议的人头骨,就由该公司出资。其他工作如出版书籍、论文,请专家论证、拜访专家等费用,也全部来自该公司。
人祖山的旅游开发,也被临汾市旅游局列为市重点监测项目,且有望入选山西省文化厅“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是省发改委转型发展典型企业的调查项目。
吉县对该项目更加重视。为加强领导,县四套班子各出一名副职,组成领导组,由县委副书记李灵芝担任组长,主管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工作。一篇当地新闻写道,群众称:这是各项工作中从未见过的最强领导组。
吉县还成立了一个领导组。该领导组由耿世文的公司和县林业局、文化部门、土地部门等职能机构组成,每周一开例会,为公司遇到的旅游开发等问题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人祖山提出的口号是“寻根拜祖圣地”,这其实并不新鲜。
早在吉县之前,陕西、甘肃等地均和女娲、女娲文化牵上线,并与当地旅游联系起来。几个比较突出的城市有:河北涉县、甘肃秦安县、山西泽州县、河南西华县、陕西平利县,就连与吉县同属临汾市的洪洞县也建有女娲陵。
上述几个城市中,涉县宣传起步较早,现在已被命名为“中国女娲文化之乡”,挂牌成立了“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女娲祭典”被列入首批国家级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涉县同样提出了寻根问祖的口号,并围绕女娲文化建设景区。距吉县682公里的陕西平利县,宣传更为直接,其政府官网正上方打出了“女娲故里、女娲文化发祥地、游女娲故里”等显眼字样。
又一次低成本营销?
尽管“娲皇遗骨”引来风波,但不可否认,这提高了人祖山甚至吉县的知名度,且成本低廉。
吉县地处山西西南一隅,为国家级贫困县。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称,其财政收入在2011年才达到1亿多元。旅游文化产业是吉县“王牌产业”。
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预测,人祖山的旅游开发可显著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和社会综合收入。
以预计中的2015年为例,景区营业收入将达到1.483亿元,可上交税收2331万元,到2020年景区营业收入达到2.195亿元,上交税收可达4954万元。据测算,社会综合效益为门票收入的10倍,到2020年社会综合效益收入可达21.95亿元。
不可否认,如果吉县真的发现“娲皇遗骨”,不但能在与其他地方的女娲之争中占得先机,更能带来“真金白银”。
但“娲皇遗骨”真实性存疑。
著名历史地理专家、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认为,女娲只是一个传说,没有真正的历史证据能证明其存在。目前情况下,只能证明这遗骨是6200年前的,但并不能证明属于6200年前的什么人。“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说,不是说你有这个传说就够了。”
葛剑雄说,他不反对利用考古或名人效应来做旅游,但“考古有考古的标准,不应该受到旅游的影响。至于它能不能作为旅游资源,不是靠主观想象,其本身需要有旅游价值。”
他建议,旅游是做人文,各地不要以为找到一个古迹或发现一个文物,就一定能够带来旅游收益。另外,如果是文物,首先应该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如果可以利用,再适度做旅游开发。
如同此次“娲皇遗骨”争议,在类似一些事件中,常有学者、专家参与。葛剑雄认为,地方政府不应该“绑架”学术界,不要让专家学者为了当地利益跟着说假话。专家学者也应秉承学术良心,遵守职业道德,不要卷入这类事件。
尽管“娲皇遗骨”引来风波,但不可否认,这提高了人祖山甚至吉县的知名度,且成本低廉。对此,耿世文和吉县旅游局局长陕高升等均没有否认。
冯彦山说,自己一个远在美国的朋友打来电话,告诉他美国报纸都刊登了吉县人祖山“女娲遗骨”事件。
吉县上一次为全国关注是在2011年3月,当时县委书记毛益民、县长刘奎生到太原火车站叫卖吉县苹果。事后,毛益民说,那就是一次低成本营销。
记者周清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