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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喧哗到平静:祝贺2000万次点击!

罚叶老师唱歌,然后自己上传到论坛。呵呵
叶老师那个《短歌行》唱的很有味道啊!
竹林青青,微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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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竹林遗风 于 2011-8-25 17:14 发表 罚叶老师唱歌,然后自己上传到论坛。呵呵叶老师那个《短歌行》唱的很有味道啊!
叶老师,别怪我不厚道,我超级支持这个提议耶!

开学讲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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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瑶族小妹 于 2011-8-25 22:25 发表

叶老师,别怪我不厚道,我超级支持这个提议耶!

开学讲座见!
看客,看客,都是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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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都会起哄了。
届时我来横槊赋诗的曹孟德,但不知哪位是刘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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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叶涛 于 2011-8-25 23:24 发表
好啊,都会起哄了。
届时我来横槊赋诗的曹孟德,但不知哪位是刘馥?
啊 好怕怕啊
竹林青青,微风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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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叶涛 于 2011-8-25 23:24 发表
好啊,都会起哄了。
届时我来横槊赋诗的曹孟德,但不知哪位是刘馥?
呵呵,哪位是刘馥?
叶老师应该心中有数啦。
流光不觉,青春荏苒,理想尚能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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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叶先生所言,浏览民俗学网已经成为像我这样的民俗学爱好者的常态,从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民俗学知识,对我的教学工作很有帮助,也使我成为一名业余民俗学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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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京师园丁!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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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迟了,因为早就看到二千万点击之前,每天的点击净增上万点,所以我就不着急,在这股洪流中,我愿意被快乐的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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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喜欢这个民俗学的大家庭啊……有时很温馨很感性,有时很深沉很理智……
这一阵子发奋看书,让我越来越喜欢民俗学了,祝福民俗学论坛越办越好~也祝福我自己能在十月顺利地拿到offer,真正成为大家庭中的一员。
虽然我抢不到沙发,抢不到板凳,能坐个地板也很开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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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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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喜庆啊!
一句掏心窝子的感谢话:谢谢大当家们、小管事们的筹划之功、经营之劳,呵护着这块清静地。借这块宝地,用博客写自己心中的块垒,不必担心有外面网站上常有的龌龊,真是有福啊。
每次上得网站,就好像入住了度假屋一般。
愿网站成为常青藤,我也好来能一直来度假——恕我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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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技术贴:

网站上提供了很多电子版的书籍、论文等,是个让大家方便的好事。但是也许应该考虑著作权的问题,免得侵权纠纷,以备万一。
比如复印书籍,欧盟的版权规则是:如果一次的复印量超过一本书内容的50%,那么就算侵权。一本书分三次复印,就算合法。我们的图书馆员总是要特意强调这一点:虽然在实践层面不会有问题,但是不可以不知道规则。

当然学者基本上都愿意看到自己的著作流传,不会深究。但是很多英文书的版权所有者是出版社,与作者无关。

建议是否考虑搭建一个供需互动平台,发送文件通过邮件,这样文献的交流就变成了私人使用。可能会多些操作上麻烦,但使用文献的合法性安全度提高了。

另外,已发表的文章如果没有版权问题,请上传pdf文档,以方便读者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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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所说的版权问题大当家的早就注意了也提醒过志愿者们。我们所传的大部分书籍都是网络上别人已经传过的,如果有作者抗议,会立即删除。近两年的新书禁止传到论坛,即使别的网站已经疯传。至于论文,貌似被一些资料库垄断,不知道上传合不合适。倒是可以通过邮件交流一下。
欢迎关注“中国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可通过查找“中国民俗学论坛”或“folklore-forum”添加

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folklore_foru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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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叶涛 于 2011-8-25 07:27 发表

我没看到什么规则啊?罚要罚的明白。若当罚,俺就认了。
哈哈,叶涛老师没有看到专栏上方的【本版规则】吧?其中的第一条是:
“①本版专题帖开帖格式:标题前请冠以【两千万次庆典】,其后紧跟专题帖的正题,字数不宜太长。”
标题前冠以【XXX】,好像网络上又叫“穿衣戴帽”或是“向左看齐”之类的。
所以当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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