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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文化遗产日”

2009中国“文化遗产日”

·2009年6月13日·

第四个文化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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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



我国“文化遗产日”定为6月第二个星期六   



 《人民日报》 (2006年02月09日 第一版)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国务院最近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通知》提出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基本方针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通知》要求,要着力解决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一要切实做好文物调查研究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并依法登记、建档。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查落实。要及时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必要的保护管理机构,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也要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二要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以后方可实施。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考古发掘要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统一管理,落实审批和监督责任。三要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统筹规划、集中资金,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排除重大文物险情,加强对重要濒危文物的保护。实施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要对文物“复建”进行严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实用到对重要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保护项目上。严格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工程队伍资质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文物保护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四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建立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应当依法取消其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要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六要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加强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境审核、监管制度,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严防珍贵文物流失。加强国际合作,对非法流失境外的文物要坚决依法追索。

  《通知》要求,要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3年内全国基本完成普查工作。二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三要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四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五要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一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二要加快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通知》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切实研究解决自然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然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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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太阳神鸟金饰图案正式成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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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4日 16:38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经过10天的公示后,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采用金沙“四鸟绕日”金饰图案作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四鸟绕日”金饰2001年出土于四川成都金沙遗址,画面是四只神鸟围绕着太阳飞行,专家也将其命名为“太阳神鸟”。这是本世纪中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

  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彭常新介绍,由国内著名专家联名推荐的这一金饰图案构图严谨、线条流畅、极富美感,是古代人民“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丰富的想像力、非凡的艺术创造力和精湛的工艺水平的完美结合。结合公示期间收集到的社会公众建议,国家文物局最终确定中国文化遗产标志上方采用简体中文“中国文化遗产”;下方采用汉语拼音“ZHONGGUOWENHUAYICHAN”,各民族自治地方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在对外交往工作中可使用英文“CHINACULTURALHERITAGE”或其他国家文字。标志的标准色彩为金色,也可根据不同需要使用其他颜色。标志核心位置的金饰文物图案,除配合文字使用外也可单独使用。

  相关链接

  ■获评的四大理由

  造型精炼 天生好徽识

  据国家文物局介绍,太阳神鸟图案寓意深远、构图严谨、线条流畅、极富美感,是古代人民“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丰富的想像力、非凡的艺术创造力和精湛的工艺水平的完美结合。其造型精炼、简洁,具有较好的徽识特征。


  崇拜太阳 凝聚民族精神

  太阳神鸟图案是中华先民崇拜太阳艺术表现形式的杰出代表之作,以此作为中国文化遗产的标志,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强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表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文物出土 表现保护成果


  太阳神鸟金饰2001年出土于成都金沙遗址,是21世纪我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体现了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太阳神鸟图案所表达的追求光明、团结奋进、和谐包容的精神寓意,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神圣使命感。


  动感十足 蕴涵和谐包容


  图案中向四周喷射出十二道光芒的太阳,呈现出强烈的动感,象征着光明、生命和永恒。十二道太阳光芒与四鸟的“十二”与“四”是中国文化经常使用的数字,诸如十二个月、十二生肖、四季、四方等等,表达了先民们对自然规律的深刻认识。环绕太阳飞翔的四只神鸟,反映了先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自由、美好、团结向上的寓意。而整体完美的圆形图案寓意民族团结、和谐包容,圆形的围合也体现了保护的概念。


  "太阳神鸟"金饰


  "太阳神鸟"金饰外径12.5厘米,内径5.29厘米,厚度0.02厘米,重量20克。外廓呈圆形,图案分内外两层,都采用了透空的表现形式。内层图案为等距分布的十二条弧形齿状芒饰,芒饰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外层图案由四只等距分布相同的鸟构成。鸟均作引颈伸腿、展翅飞翔的状态,飞行的方向与内层图案的旋转方向相反。在红色衬底上观看,该金饰内层图案很像一个旋转的火球或太阳;外层图案中的鸟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神话传说中与太阳相关的神鸟,据此,专家学者将其定名为"太阳神鸟"金饰。


  通过对"太阳神鸟"金饰进行成分分析,确定其含金量达到了94.2%。系先用自然砂金热锻成为圆形,然后经过反复锤炼,最后根据相应纹饰的模具进行刻划和切割,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太阳崇拜的习俗。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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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神鸟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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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5月30日 15:52 来源:CCTV.com


  今年,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采沙“四鸟绕日”金饰图案作为“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很多人也许不知道,这“四鸟绕日”金饰就是2001年出土于金沙遗址,专家将其命名为“太阳神鸟”。这是本世纪中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据考古人员介绍,当时,他们在土里发现了揉成一团的金箔,随着它被小心翼翼的展开,一个雕刻精美的图案出现在人们眼前——中间镂空的部分是一个旋转的火球象征着太阳。外围图案为等距离的四只神鸟,向着同一个方向展翅飞翔,反映了古人对于太阳的崇拜。

  


  

  除了极富现代感的图案外,太阳神鸟的制作工艺也成了一个谜,整个金饰外径12.5厘米,内径5.29厘米,重量20克,厚度0.02厘米,只有一张复印纸那么薄,在工业水平低下,缺少工具的古蜀,人们到底是怎样制造出如此精美的艺术品呢。通过对"太阳神鸟"金饰进行成分分析,确定其含金量达到了94.2%,系先用自然砂金热锻成为圆形,然后经过反复锤炼,最后根据相应纹饰的模具进行刻画和切割。在制作太阳神鸟复制品的工程中,工匠们先是将金块趁热捶打,等冷硬后回火再烧,反复多次后,才能将20克的金块锤碟成薄如蝉翼的金箔。而在金箔上雕刻图案则更加困难。尽管工匠们使用了很多现代的工具,稍不留神仍然会前功尽弃。由于金箔厚度很小,边缘总会卷翘,只能在雕刻完成后,再把翘起来的地方一点点锤平,经过了重重曲折,工匠们在利用了多种现代科技后,终于成功复制出了太阳神鸟,而3000年前的那位能工巧匠究竟是怎样完成这件杰作的,却成了一个永久的谜。

  直播看点:

  太阳神鸟出土后,考古学家猜想,薄薄的太阳神鸟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只是一个组合图案的一部分,但是,这个神秘拼图究竟是如何构成的一直不得而知。观众将在节目中亲眼目睹太阳神鸟金箔的美丽与精巧。有关专家还将详细介绍太阳神鸟的寓意和的制作过程。并从中解读古人在其中体现的世界观和宗教观。

  (文:《中国电视报》王茂华 图片由《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剧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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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





    为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文化部揭晓“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据介绍,标识是文化部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向海内外征集的。通过网上征集、群众投票和数轮专家评议,最终选出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鱼纹,鱼纹隐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这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 新华社发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揭晓
6月10日:我国首个“文化遗产日”活动丰富多彩

人民网  2006年06月09日08:01


 

  本报北京6月8日讯 综合新华社记者周玮、本报记者王明峰报道: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文化部揭晓“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表达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鱼纹,鱼纹隐含一“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文”字,意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标识向海内外公开征集投票选出

  据介绍,标识是文化部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向海内外征集的。通过网上征集、群众投票和数轮专家评议,最终选出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启用后,将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志,主要用于研究、收藏、展示、出版等领域。文化部将专门制定相关规定,规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的使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国家战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6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中国首批国家非物质遗产名录……这些都表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逐步上升为国家战略,变成政府主导的有计划行为,步入了全面规范的发展历程。

  “文化遗产日”活动丰富多彩

  为迎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到来,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一系列丰富多彩、立意独特的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文化遗产日”当天,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首个国家级门户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www.ihchina.cn)也将正式开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也将于6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幕。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6-09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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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直播行动



2006年6月10日中国首个文化遗产日
9:00-13:00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
连续4小时进行《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电视直播



专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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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专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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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0日·

       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2006年文化遗产日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2005年 12月22日国务院就“文化遗产日”的设立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通知将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指出设立“文化遗产日”旨在“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这样,中国的首个“文化遗产日”被锁定在即将到来的6月10日。



新华网专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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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9日·

第二个文化遗产日



2007年文化遗产日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北京文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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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4日·



第三个“文化遗产日”



2008年文化遗产日主题:
“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2008年的6月14日是我国的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本次遗产日活动特别结合人文奥运做了丰富安排,
主题为“文化遗产之都──奥运北京”的系列活动从6月14日开始持续到8月24日闭幕。





人民网专题



[ 本帖最后由 Robot 于 2009-5-25 16: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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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3日·



第四个文化遗产日




2009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
“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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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网站 2009-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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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政发〔200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各计划单列市文物(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9年6月13日为我国的第四个文化遗产日。现就2009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9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博物馆免费开放等重点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工作方针,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成果,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各级政府和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文化遗产事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09年5月中旬到6月下旬。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地文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结合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6•13”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文物系统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加强指导,统筹谋划、尽职尽责,以高涨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各种活动。要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群众人身安全和文物安全。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地文物部门要紧紧围绕“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动员和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宣传,突出对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宣传,突出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重要考古发现的宣传,突出对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遗产事业所取得成就的宣传,展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喜人局面和广大文物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三)面向社会,形成声势。各地文物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以及设立考古学、博物馆学、古建筑维修等专业的高校相关院系的优势,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举办展览、展示、讲座、咨询服务及开放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文化遗产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探索建立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机制(方案另发),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积极性。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地文物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畅通信息渠道,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各项宣传。要认真做好今年文化遗产日的总结工作,并在活动后将总结及时报送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地文物部门于2009年4月30日以前,把本地区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报送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各地的活动方案中请确定并注明两项特色活动,我局拟统一安排在中央媒体进行新闻发布和宣传,并请确定1名本单位遗产日活动组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政研处 陈培军 彭馨

  联系方式:
  
  电话:010—59881471,传真:010—59881544,电子邮箱:zhy@sach.gov.cn



                              国家文物局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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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论坛 挖掘创新资源

2009年05月23日 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曾利明)记者从今天举行的二00九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论坛获悉,中国将在全国举办“传承、发展、弘扬和创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系列活动”,以迎接第四个中国“文化遗产日”

  系列活动将通过抢救、保护、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中国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文化扶贫的战略构思,推动实现经济文化繁荣 。

  活动组委会负责人称,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不足,不少中国传统文化、民俗流失、后继无人问题十分突出, “活动”将为民间资金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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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BMW中国文化之旅”即将再启征程

中华网  2009-05-25 10:14:25

     (北京)继“BMW中国文化之旅”2007年、2008年先后成功溯源丝绸之路、品鉴京杭逸韵之后,2009年6月10日,以“永不磨灭的精神家园”为主题的“BMW中国文化之旅”将再次踏上寻访华夏文化遗产的征程。为了充分展示震后一年当中坚强乐观的灾区人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深入挖掘灾区丰富璀璨的民族文化瑰宝,2009“BMW中国文化之旅”车队将从成都出发,深入走访绵竹、都江堰等重灾城市(参数 图片)和汶川、茂县等羌族聚集区,继而进入甘肃省,最后北上青海到达黄南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BMW将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宝马(参数 图片)爱心基金对亟待保护和传承的部分非遗项目进行捐助。


10款重量级新车曝光广丰第二工厂投产 国产汉兰达24.88万元起车展后扎堆登场 5月上市重点新车盘点(图)新锐斗“双雄” 汽车下乡最受益的10大微车北汽并购力帆属谣传 新合作伙伴仍在寻找中星光下的魅力! 专业评测奔驰B200之乘用篇《福布斯》09年十大城市SUV 8款中国有售!4月份销量前十车型最新市场价格汇总(表)    在5.12大地震发生后,BMW联合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了中华慈善总会宝马爱心基金,基金成立一年来,源源不断地向地震灾区提供着物质援助和精神支持。此次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宝马爱心基金这一汇聚爱心的平台,2009“BMW中国文化之旅”将为公众呈现的是一场神奇瑰丽的民族艺术盛筵。

    作为2009年“文化遗产日”的系列活动之一以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之旅车队将在“千家农户亦锄亦笔”的浓郁民族艺术氛围中,拜访80多岁的绵竹木板年画传承人陈兴才老人;从“云朵上的民族”--羌族的歌声和舞蹈中,领悟源自祖先炙热灵魂的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从白马人沙嘎帽上的洁白羽毛,追寻浓郁的古氐遗风;在中原文化、巴蜀文化和西域文化交互融合的陇南热土上,体验纯朴、热烈的独特民俗风情;从光华灼灼美轮美奂的唐卡、堆秀艺术中,去品味黄南藏族鲜活的原生态艺术魅力和悠远的热贡神韵。

    为了让更多心系灾区、关注文化遗产的朋友在第一时间、全方位地了解今年文化之旅行程中的精彩见闻,BMW还通过网络招募的形式,评选出了6名BMW爱心博主。他们将与车队的媒体、文化专家、BMW经销商和爱心员工代表一起用他们的独特视角和亲身感受,通过博客这一网络平台,实时、多角度地向公众展示灾区非遗的独特魅力,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中国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今年,BMW还将深化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实践 “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在2009“BMW中国文化之旅”行将发车之前,BMW再次

    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累计捐赠金额200万元,作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部分启动资金和基金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学术支持单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继续对“BMW中国文化之旅”的项目遴选、资料编纂、实物收集、专家咨询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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