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族节俗——开年
传统年节习俗。广西各地汉族均有此俗。时间多在正月初二,另有少数在初一、初三、初四及其他时间。是日,各家各户杀鸡礼祭祖先、神明,点香燃烛,“烧开年纸”。当晚在家设盛宴,阖家聚餐。民间认为开年后,才可以走亲探年或从事各项劳动。出门远行者和行商者更为信奉。梧州、邕宁等地的商家是日还竞相抢先祭奉当地至尊庙神,子时鸡鸣后第一个祭奉者,称为抢得“头牙”,民间认为其将人畜安宁、生意兴隆。贺州、凭祥等地认了契父的男女孩子则去契父家拜奉祖先。南宁、苍梧等地出嫁女子是日偕丈夫和孩子回娘家开年,所携代礼品中须有大阉鸡,外家则回送“贺年茶”,另有送慈菇和甘蔗的习俗,意为祝其夫妇早生贵子,生活从头甜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