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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学视野下的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
——以冯梦龙《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和民间传说《白蛇传》为例
结语 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作为两种不同的叙事活动,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话题。传统上,认为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种样式,我们称民间文学也是根据现有的“文学”概念而定义的。但比较一下现实我们就会发现,现存的“文学”概念并非是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概念,民间文学问题并不能完全按照传统上的文艺理论体系来分析。因为传统文艺理论完全是从文字文学的角度出发,是文字文学的“文学”。在实际中,我们发现,民间文学完全是一个活动,是一个区域内广大民众集体创作和传承的活动,是一种表演模式。这与以文字作为表达方式的作家文学有显著的不同,而且在叙事主体上,还有一个集体与个体的区别。所以,把民间文学作为作家文学的一种对应形式,或者“民间文学”这个叫法,若是细究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的科学。荀子曰:“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我们也并无在此否定这种叫法的深意,只是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已提出的概念。 区分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之间的不同,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泾渭分明、水火不容。相反,它们之间存在着良好的互动关系,相互保持借鉴和影响。可以肯定,民间文学是一切文学形式的源头,这点已毋庸置疑。在上古时期,口头文学活动是唯一的文学形式,后来随着时间的推进,阶级的产生,才会出现民间文学与作家的划分,但民间文学依然保持对作家文学的深刻影响。如古希腊神话可以说是整个欧美文学的源头,从古至今,一直都是欧美文学“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当然,作家文学也不会一直都保持这被动接受影响的地位,亦会出于某种需要,对民间文学进行加工。这种加工对于民间文学产生的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积极的如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保留了大量民间文学作品,或者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整理、再创作,使之更适合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更易传播。消极的则是作家会根据上层社会的价值观念及个人的审美旨趣随意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删改,损害了民间文学作品的原貌、主旨。 综上,民间文学、作家文学作为两种叙事活动,它们有着各自独立的话语体系、理论范式,不能用一种固定的理论模式来评析。然而,二者之间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着无限对话的可能,彼此有紧密的关联。
参考文献 【1】转引自罗钢.叙事学导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213. 【2】(美)布斯.小说修辞学[M]华明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80. 【3】刘安海、孙文宪主编.文学理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95. 注释: [1] 参看祖国颂《叙事的诗学》,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6. [2] 本文意识形态概念参考谭君强《论叙事作品中“视点”的意识形态层面》一文中对意识形态的界定,详见谭君强《论叙事作品中“视点”的意识形态层面》,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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