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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学视野下的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作者:符淼

叙事学视野下的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作者:符淼

叙事学视野下的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

                      ——以冯梦龙《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和民间传说《白蛇传》为例



    摘要: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关系密切,通常考察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从题材、思想内容、艺术形式、语言等方面入手。本文借助叙事学的理论,换个视角寻找它们之间的关联与区别。
   关键词:作家文学;民间文学;叙事学

    文学由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大派系组成。它们共同处在民族文化的统一体中,是各民族文学现象的两种表现形态,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民间文学先于作家文学产生,是文人、作家创作出现以前唯一的创作形式。对作家而言,民间文学是他们艺术生命的源泉,作家借鉴吸收民间文学的营养进行创作,同时作家文学反作用于民间文学。本文借助叙事学的理论范式,通过对两种不同类型叙事形式的叙事主体,叙事文本,叙事视点及其附着的意识形态,叙事作品的接受等几方面进行考察,试图厘清它们之间的关联与区别

一、叙事的主体
    无论是作家文学还是民间文学,它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叙事,通俗的讲,就是要讲故事。可以说它们都是叙事的艺术。“叙事”与另一个常见的词“叙述”不同,叙述是对一段故事的讲述行为,也就是它意指如何讲故事,讲故事的方式方法,其目的是把故事讲好。而叙事则寻求包括讲述故事方法在内的意义的发生,也就是说叙事是具有文体的含义,而叙述表现的是叙事的具体话语行为。那么,这里就自然出现了两个问题:故事与叙述者。故事也就是文本,这里我们暂且不表,我们来讨论一下叙述者即一个叙事行为中的叙事主体的问题。
    通常,我们在拿到一个文本的时候,会很自然地关注它的作者是谁,有着怎样的叙述结构。按照叙事学的理论,一个叙事文本的结构应该包括这样几个层面:

          隐含作者→小说文本→隐含读者
   作     文本叙述者→叙述文本→文本接受者   读
   者     故事叙述者→故事文本→故事接受者   者
          话语叙述者→叙述话语→话语接受者
                                                [1]


    我们看出,在叙事学的视野中,作者不等于叙述者,叙述者也不是隐含作者,我们不可以将从作品中推测出来的“作者”形象等同于作家本人。正如M·比尔兹所说,“文学作品中的说话者不能与作者划等号,说话者的性格和状况只能由作品的内在证据提供,除非作者提供实在的背景或公开发表声明,将自己与叙述者联系在一起。”【1】关于“隐含作者”,这是布斯的一个发明,在其名著《小说修辞学》中,布斯把隐含作者称作“他(作者)自己的隐含的替身”,是“作者的第二自我。”【2】可以看出,隐含作者是介乎叙述者与作者之间,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根据文本建立起来的形象。这样,叙事文本中的作者、隐含作者、叙述者之间就构成了特殊的关系,真实的作者可以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审美倾向、善恶标准等通过隐含作者或叙述者表达出来,尽管有时表达出来的内容甚至于作家本人实际的情况相抵牾,而作者并不需要直接跳出来与读者对话。当然,我们这里将作者与叙述者、隐含作者加以区分,并不是将他们绝对的隔开。事实上,他们之间的关联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强调他们之间的区分,意在换一种视角来看待我们的“作者”,避免像传统上一概把作品中的“作者”形象等同作家本人的简单草率行为。
    对应于上述理论,我们再来看待作家文学、民间文学叙事文本中的叙事主体时,我们会有全然不同的理解。一部属于作家文学的叙事作品,它的作者不能直接断定就是作品中显现的那个“作者”,那可能是隐含作者。如鲁迅著名短篇小说《狂人日记》中,虽然是以第一人称来写,但不能认定“狂人”就是鲁迅,《狂人日记》就是鲁迅的日记。这里,狂人只是鲁迅的一个替身。而且在作家文学中,隐含作者有时不止一个,可能有好几个,甚至更多。如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冯梦龙在民间故事“蛇女”的基础上改编的,此种故事在冯之前已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在流传中渗透了民众的婚姻爱情观,财色欲望,民间信仰等等,同时还有佛教的元素。那么,冯梦龙在重新改编创作这则故事时,显然不能剔除中间夹杂的民间及佛教因素,这样,冯在叙述时,显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中间夹杂了民众的声音,佛门的教诲,社会的礼法等等。因此,体现在文本上我们感觉到的是不同的声音、观点,相互之间甚至有矛盾。隐含作者众多,造成了叙述声音的相互“争鸣”。
    在民间文学叙事文本中,也可以有作者、隐含作者和叙述者的区分。民间文学是经过口头语言传播的,口头性是它的本体性之一,它不诉诸于文字,只靠口头话语。所以,整个民间文学的叙述更像一种“展演”,当讲述人在讲述民间文学作品时面对不同听众,叙述者会用不同的口吻去讲述,这样在故事中显现出来的那个叙述者形象就成了一个真正的替身了,是个隐含作者。如一个妇女,在给她孙子讲故事的时候,她所用的口气,她的视角,她的一切演述方式,全不是她本人平时的口气、视角和演述方式,她变成了一个特定的演述人了。而换个听众,她又会变成另外一个特定的演述人。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在作家文学中,作者与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审美情趣,观点倾向等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隐含作者的观点与真实作者是基本一致的,是“可靠的叙述者”,可靠的叙述者是指叙述者在叙述时与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相吻合。有时,也会出现“不可靠的叙述者”的情况,即叙述者在叙述时与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不相吻合。但在民间文学中,几乎不存在“不可靠的叙述者”的现象,即叙述者与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等基本是一致的。一个妇女在给她的孙子讲故事,虽然是以儿童的口吻、视角,但这是不与妇女的内在情感相冲突的,用儿童的方式叙述出来,传达出来的却是大人的意思,是妇女的理解只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同样,民间文学大都带有集体创作的性质,虽然是个人所述,但作品中却包含着集体的记忆、经验,个人叙事时只是在进行“记忆的打捞”。

二、叙事的文本
    文本是文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原意是指一部文学作品书写的形式,即文学作品的物质印刷成品。【3】在叙事学中,文本通常被叙述学家们用来指任何一种话语的组合单元,也就是说,文本存在于语言,存在于话语的运动过程中。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无论是由文字组成还是由言语组成的内容,都可称为文本,它泛指一切有释意可能的符号链。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显然成了文本的两种经典形式。在作家文学的叙事文本中,载体是文字,作家把他的思想、情感用文字表达出来,读者若想去体会他的意思,或者自己的感悟,他只能自己去求解、深思、猜测,这样有时的结果是“共鸣”,有时却是南辕北辙。民间文学叙事文本的载体是言语,是口语化的语言,虽然我们现在看到白蛇传的传说是形成于文字的,但那是民间文学工作者的田野记录,是文人的一种再整理。从本质上说,民间文学是一种“活态”的文学,它在传承中更像是一种“表演”。如果我们从记录后的文字传说中不能体会到这种活态,那只能是我们的田野作业方式出了问题,“忠实记录”并不是那么的“忠实”。
    在作家文学的叙事文本中,人们通常会用“隐喻”、“转喻”、“象征”来剖析一个文本的类型和内涵,也会注意到文本的“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而作家在构思一个文本时,显然会用一些技术性的手段来吸引读者,如情节的复杂,故事的悬念,时序的颠倒,人称的混用等。相比之,民间文学的叙事文本则“简单”的多,虽然叙述者在叙述时也会采用一些“艺术性”的手段,使听者更愿听,爱听,但一切点到为止,力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不要求听众如抽丝剥茧般去求解、思索。
    如冯梦龙《白娘子永镇雷峰塔》的主要情节如下:
        许宣舟遇白娘子——借伞——讨伞赠银许宣——因银获罪遭发配——再遇巧言辩祸成夫妻——道人送符反遭戏——因衣再次被发配——再遇白娘子夫妻团聚——入厕现形吓东家——助夫开店——金山寺见法海更疑妻——白娘子索夫不成夫妻别离——归家夫妻再团聚——姐夫见蛇形——求助法海——钵收白蛇
如此故事情节可谓波澜起伏,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令读者欲罢不能。而传说版的白蛇传故事情节则简单些,情节如下:
        西湖相会——成亲——端午喝雄黄酒,现形,吓死许仙——白娘子盗灵芝草——法海囚禁许仙——白娘子、小青水漫金山
    暂且不论这里民间文学中的变异情况,我们单看在处理文本时,作家文学的叙事文本显然更注意叙事程式和叙事策略。在民间文学叙事文本中。叙述者则考虑叙述接受者的状况而不必过重追求叙事程式、策略的复杂。

三、叙事“视点”及与其关联的意识形态
    在叙事作品中,叙述者在叙述作品时,总会选择一个特定观察的角度来叙述。这个角度既可以是作者的目光,也可是隐含作者的目光,甚至是作品中某一个人物的目光,这个目光所在,我们称之为“视点”,也叫视界、观察点、叙述视角等。在一个叙事文本中,叙述者的视点着落在什么位置,这尤为重要。因为从中可以看出作者要传达给读者什么信息,表达一个什么样的意图,这就涉及到“视点”的意识形态问题。意识形态是个含义丰富的概念,我们这里谈到的意识形态界定为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表明人们对世界和社会的有系统的看法,见解和评价。[2]在叙事文本中,叙述视点与意识形态紧密关联,体现着作者希望传达给读者、观众或听众的信息、意义、价值规范等。在作家文学叙事文本中,视点表现形态多样,有全知式视点、旁观式视点及人物式视点,而与之关联的意识形态亦表现复杂。一般认为,在作家文学的叙事文本中,占主导地位的经常是作家所处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虽然作者可以借叙述者或故事中人物之口表达出一种“非主流”或“草根”的意识形态,但这并不能在整个作品中占支配作用。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里,作者采用全知全能式叙述,虽然作品中夹杂有当时小市民的那种财色兼收的“美好”愿望,但我们从头至尾感到的是作者对世人“色戒”的劝告,正如文末诗云:
        欲知有色还无色,须知无形却有形。
        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
    在民间文学叙事文本中,叙述者也会采用不同叙事视点叙述,但通过视点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作家文学不尽相同。受特定听众的影响,民间文学叙事作品的叙述视点所关联的意识形态大都是非主流的,非官方的,是“草根”阶层的意识形态,是想群众之所想,说群众之所说。如在传说版的《白蛇传》中所表达的是对男女自由爱情的向往和对外来势力干涉的憎恨,这是与传统社会的规范是大相径庭的。

四、叙事作品的接受
    作品的接受,是随着近几年来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的兴起而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中来的、人们不再依据作者的意图和文本的结构模式来确认文本的意义,而将注意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在读者的阅读方式,他的期待视野和阅读成规,以及他的阅读如何赋予文本意义等方面。从文本转到读者,这强调了作家与读者的互动,体现出对接受主体的关注,突出只有在接受主体的参与下,自在的文本才能成为自为的作品,作品才最终完成。
    综观此种理论,不难看出,主要的关注视野局限在文字文学上,也可以说是作家文学上,而民间文学显然不在其视野之内。事实上,考察民间文学作品的接受,更能体现接受主体的功能与价值。在作家文学的叙事作品中,虽然作家一开始可能注意到了叙述接受者的存在,他可能准备会和叙述者对话,但这并不影响作家按照自己的逻辑、情理来写。事实上,作家与读者并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交流,读者只能通过去阅读文本,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回答问题,是一个“解码”的过程。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有这么一段叙述:
“说话的,只说西湖美景,仙人古迹。俺今日且说一个俊俏后生,只因游玩西湖,遇着两个妇人,直惹得几处州城,闹动了花街柳巷。有分教:才人把笔,编成一本风流话本。”
    这里,叙述者注意到了叙述接受者的存在,但这个“风流话本”到底怎样说,怎样编,叙述接受者却是干涉不了的,他只能顺着叙述者的思维阅读下去。
    在民间文学叙事作品中,接受主体的地位显然更灵活。前文已叙,民间文学是一种与生活情境同在的动态文学,它主要是通过“听”的方式,是跨越文字的直观的审美方式,接受主体并不是一个处在被动地位的角色,光听不说。接受主体会和叙述主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话,他们之间是一种和谐的互动关系。在具体的语境下,叙述主体能依据对不同听众喜好的了解,对作品的外在形态,内在意蕴,叙述格调做出选择和调整,从而让叙述客体与叙述主体更加“吻合”。同样,叙述接受主体亦会根据他们的偏好、价值观念,对叙述形式的要求,向叙述者提出要求、呼应,甚至他们也会不由自主的参与到叙述中来。如果说,民间叙事是一种“表演”,无论叙述者还是接受者他们都是“演员”,在民间文学叙事这个舞台上,扮演着同样分量的角色。

                                         结语
    作家文学与民间文学作为两种不同的叙事活动,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话题。传统上,认为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一种样式,我们称民间文学也是根据现有的“文学”概念而定义的。但比较一下现实我们就会发现,现存的“文学”概念并非是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概念,民间文学问题并不能完全按照传统上的文艺理论体系来分析。因为传统文艺理论完全是从文字文学的角度出发,是文字文学的“文学”。在实际中,我们发现,民间文学完全是一个活动,是一个区域内广大民众集体创作和传承的活动,是一种表演模式。这与以文字作为表达方式的作家文学有显著的不同,而且在叙事主体上,还有一个集体与个体的区别。所以,把民间文学作为作家文学的一种对应形式,或者“民间文学”这个叫法,若是细究起来,也并不是那么的科学。荀子曰:“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我们也并无在此否定这种叫法的深意,只是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已提出的概念。
    区分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之间的不同,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泾渭分明、水火不容。相反,它们之间存在着良好的互动关系,相互保持借鉴和影响。可以肯定,民间文学是一切文学形式的源头,这点已毋庸置疑。在上古时期,口头文学活动是唯一的文学形式,后来随着时间的推进,阶级的产生,才会出现民间文学与作家的划分,但民间文学依然保持对作家文学的深刻影响。如古希腊神话可以说是整个欧美文学的源头,从古至今,一直都是欧美文学“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当然,作家文学也不会一直都保持这被动接受影响的地位,亦会出于某种需要,对民间文学进行加工。这种加工对于民间文学产生的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积极的如作家在他们的作品中保留了大量民间文学作品,或者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整理、再创作,使之更适合人民群众的审美需要,更易传播。消极的则是作家会根据上层社会的价值观念及个人的审美旨趣随意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删改,损害了民间文学作品的原貌、主旨。
    综上,民间文学、作家文学作为两种叙事活动,它们有着各自独立的话语体系、理论范式,不能用一种固定的理论模式来评析。然而,二者之间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存在着无限对话的可能,彼此有紧密的关联。


参考文献
   【1】转引自罗钢.叙事学导论[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213.
   【2】(美)布斯.小说修辞学[M]华明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80.
   【3】刘安海、孙文宪主编.文学理论[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95.

注释:
   [1] 参看祖国颂《叙事的诗学》,安徽大学出版社,20036.
   [2] 本文意识形态概念参考谭君强《论叙事作品中“视点”的意识形态层面》一文中对意识形态的界定,详见谭君强《论叙事作品中“视点”的意识形态层面》,文艺理论研究2004年第6期。



作者简介:
    符淼:云南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2007级民俗学专业硕士生。



[ 本帖最后由 echohope 于 2009-4-1 2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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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由于鄙人对理论掌握的不成熟,引起“潜伏者”的巨大愤慨,在此向各位方家致以最诚挚的道歉。由此给各位看官心理造成的巨大拥堵,还请多多包涵,希望大家怀着一颗惠泽百家至公天下的心,看待我这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试水,虽然张爱玲说过,不熟悉的不要写,但试试应该也不会死人,俺豁出去了

[ 本帖最后由 烟波浩淼 于 2009-6-14 16: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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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那么严重吧。
中国改革开放也不就是摸石头过河。
都在路上,一起勉励吧。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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