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系列报道]
探索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的民族文化保护之路
——尹绍亭谈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下)
文化保护需要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图为月湖彝族文化生态村开展的文化活动。
民族文化生态村的文化资源具有很高的商品开发价值,图为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的民族工艺品 (尹绍亭供图)
在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中所倡导的民族文化保护模式,是提倡文化的“就地保护”,即主张文化不脱离其产生、培育、积累、发展的环境,不脱离其创造者和拥有者,使文化在其植根的生态环境中,主要由当地人而非外来者来进行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
在保护文化的过程中,文化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必须保护。只重视文化的保护而轻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行,世界上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文化的破坏和文明消亡的事例不胜枚举;反之,只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忽略文化的保护也不行,许许多多的事例业已证明,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之所以保护得好,其实便是依靠了该地方的文化保护。所以,“文化”和“生态”虽然是两个概念,然而两者之间却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使文化和生态和谐共生,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
《理论周刊》记者(以下简称“记”):尹老师, “民族文化生态村”这个名称一经使用,便广为流传,许多进行旅游开发的村寨,也争相使用这个名称。您能解释一下“文化生态”的真正含义吗?
尹绍亭(以下简称“尹”):“民族文化生态村”主张根据文化生态学的理论,以“生境适应”的原理去认识文化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并进行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通过文化的就地保护,文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适应互动促进社会的发展。
我们可以从3方面来理解该词的含义: 首先,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保护,不是一般的提法和一般的做法。它既不像博物馆和图书馆那样,把物质文化集中到城市中进行收藏、展示和研究;也不像艺术家那样,去民间收集绘画、音乐、舞蹈、影像等各种艺术素材,利用其进行艺术的再创造;也不像研究者们通常所做的那样,通过田野调查,研究解释各种事项的文化意义,而是提倡文化的“就地保护”,即主张文化不脱离其产生、培育、积累、发展的环境,不脱离其创造者和拥有者,使文化在其植根的生态环境中,主要由当地人而非外来者来进行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
其次,文化需要保护,文化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当然也必须保护。只重视文化的保护而轻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行,世界上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文化的破坏和文明消亡的事例不胜枚举;反之,只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忽略文化的保护也不行,许许多多的事例业已证明,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之所以保护得好,其实便是依靠了该地方的文化保护。所以,“文化”和“生态”虽然是两个概念,然而两者之间却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使文化和生态和谐共生,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
再次,在人类学中,“文化生态”是一个广为使用的概念,而且它代表着一个重要的文化理论流派——“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这个学说的倡导者是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朱理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文化生态学吸取了生态学的理论,认为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仍然是适应的关系,但是人类对于生态环境的适应却不完全属于生物适应的范畴,除了生理的遗传适应之外,还具有更高级更复杂的适应手段,那就是文化的适应。例如农耕民族,他们获取食物的方式并不是简单直接地向大自然索取,而是包括着以生产技术为基础、以土地制度为保障、以宗教礼仪为调适手段的复杂的“文化适应”方式。将文化视为人类适应生态环境的生存手段,把社会发展、文化变迁视为文化与环境适应互动的过程,这就是文化生态学的“文化生态”概念内涵。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着眼点在哪里?
尹:人类千百年来创造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具有特殊的维护和调适生态环境的功能,它们形成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民族,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所以被称之为“地方性知识”或“传统知识”,也可以叫做“生态文化”。它们也是文化与环境在长期互动的过程中,文化对环境不断适应的结晶。迄今为止已有大量的人类学田野资料证明,许多地区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便是仰赖了当地人的“地方性知识”或“传统知识”的调适和维护功能。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致力保护的民族文化,就包含着各民族适应生态环境的这部分文化;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宣传和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着眼点也主要集中于传统知识,即把发掘、整理、利用、发展传统知识和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
民族文化生态村的5个试点,在上世纪50年代之前,都是生态环境极好、相关传统知识丰富而且富于特色的村寨。例如每个村寨都有神山、神林、神树、坟山等神圣空间的组合,有水源林、护寨林、风景林、经济林、用材林、轮歇林地等的规划配置,还有水源、水井、山泉、河流、湖泊等保护地。对于农业、畜牧用地,则有多种分类和相应的利用方法。 而神圣空间的崇拜和不可侵犯、森林和土地等资源的精心保护和持续利用的知识、法规和措施,则体现于各种宗教仪式、社会活动、村规民约和习惯法乃至日常的家教言传之中。
令人遗憾的是,在盲目崇拜工业文明的潮流中,在疯狂追求物质享受的时尚里,它们像是被遗忘的弃儿,大都走到了消亡的边缘。有鉴于此,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主张的生态环境保护,就是要认真总结迄今为止忽视传统知识、盲目开发和滥用科学技术等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的教训,努力发掘、整理、宣传、利用和发展传统知识,找到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最佳结合点,创造出能够适应和满足时代要求的环境知识技术体系和环保伦理道德,从而恢复和重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好的家园。
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及其文化多样性的呼声日益高涨。然而,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却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民族文化原始落后,不适应现代社会,应彻底抛弃;有人认为只有民族的才是好的,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所以应该全盘保护。有人认为民族文化中具有生命力的自然会延续,没有生命力的当然会被淘汰,所以没有必要人为地进行保护,也不可能保护;有人认为民族文化不仅应该保护,能够保护,而且要“原汁原味”、“原生态”地进行保护。民族文化生态村所提倡的民族文化保护,和上述看法又有哪些区别?
尹:以上诸种观点和看法,都显得偏颇和极端,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我们认为,民族文化保护应具备以下几个理念:
第一,任何一种文化,都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无论任何文化,其糟粕当然不应该保护,其精华则应该予以保护和继承,而不能随意破坏和抛弃。不过,对于“精华”与“糟粕”之分,必须慎之又慎。
第二,文化的精华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文化的精华,另一类是非物质文化的精华。物质文化的精华也可称之为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物和现代文化艺术精品即属于此类,它们具有宝贵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而且具有不可再生性。非物质文化的精华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制度法律、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文学艺术、歌舞戏剧、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是一个民族的“根”之所在,“魂”之所依,保护的意义自不待言。
第三,民族文化必须而且能够保护,然而在许多情况下,提倡所谓“原汁原味”或者“原生态”的保护是不妥当和不科学的。理由之一,任何文化都有精华和糟粕之分,应该区别对待;理由之二,变化是一切事物的本质的特征,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找不到一成不变的文化。据此可知,所谓“原汁原味”、“原生态”的概念是含糊不清的,或者说是不科学的。“原汁原味”和“原生态”可以作为商业性的宣传、包装、炒作的用语,但是却不宜作为严肃的科学术语。
第四,讲民族文化的保护,还应该对“民族文化”有正确的理解。说到民族文化,通常便认为是某一个民族的文化,其实并非完全如此。所谓民族文化,往往还具有地域文化的内涵,它可能是一个地域若干民族文化的“杂交种”,亦可能是以一种文化为主的多种文化的融合体。所以,讲民族文化保护,不是闭关自守排斥他者的“保护”,而应该持开放的态度,尤其要注意避免“民族主义”的偏激和狭隘。
第五,民族文化保护强调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然而仅仅守住传统是不行的,还必须积极吸收现代的优秀文化,进行文化的再创造。传统与发展,继承与创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只有使继承和发展、传统和现代相结合,文化才具有生命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保护的正确含义。
第六,文化应该由谁来保护?从人类学的角度和从文化有效保护的角度看,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护,自然应该由这一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来进行保护。然而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承受着贫困等带来的种种压力,即使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也缺乏文化保护的自觉和热情,这并非是个别现象。所以,文化的保护要靠文化拥有者的自觉、热情和行动,但是还不够,还需要专家学者的参与,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
第七,关于文化保护,有各种途径、形式和方法,对于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护而言,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就地保护”, 就是主张文化在其植根的土壤里生长、开花、结果。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提倡文化要在原生地保护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强调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逐渐实现由村民主导的保护和发展。只有当地人积极参与,自我主导,自力更生,才是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八,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重视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主张要尊重当地人消除贫困,改善生活和发展经济的愿望。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条件进行文化保护。因此说,民族文化保护还必须重视发展经济,只有建立起经济与文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文化的保护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障。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倡导的文化传承,主要是指由村民自觉进行的传承,在试点村里的文化传承主要采取哪几种方式?
尹:在5个试点村里,仙人洞、南碱和月湖的文化传承做得很好,这3个村寨村民们的文化传承,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家庭传承。不管外界怎么变化,村民们在有选择地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依然说本民族的语言,穿本民族的服饰,吃本民族喜欢吃的饭菜,遵守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按本民族的规矩办事,沿袭着本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家庭依然是孩子们学习作为本民族成员的最基本的学校。
二是仪式传承。村寨保持着传统的宗教信仰,有象征神灵和祖先存在的圣地和特定的空间,在祭师和长老的主持下,村寨每年按时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年轻人在参与仪式的活动中可以学习到本民族的宗教文化。
三是节庆传承。节庆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传统文化集中展现的舞台。上述3个村寨不仅继承、恢复了各自的传统节庆,而且还创造了一些新的节庆活动,大大丰富了文化传承的内容。
四是创建包括传习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祭祀场、文化生态展示区等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在创建文化传承展示中心的过程当中,村民们往往会创造出一些新的富于时代特征的文化传承方式,既丰富了文化传承的内容,也提高了文化传承的水平。
五是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承。游客到民族文化生态村,目的在于享受文化、消费文化,这对于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豪感和传承、创造文化的自觉性,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康的旅游业,可以成为地域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催化剂,可以形成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这已经为大量的事实所证明。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将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作为首要的任务,同时也重视文化的发展和创造,但文化在发展和创造的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积极的成果,也会出现消极的现象。在促进文化发展和进行文化创造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原则呢?
尹: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尊重文化主体的意愿和选择。每个地域、每个族群、每个村寨,都有选择其文化发展和创造的权利,应该由他们来决定哪些文化能够发展和创造,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发展和创造;哪些文化不能改变和创造,而只能严格地进行保护,使之代代相传。
第二,能够满足文化主体发展的需要。文化的发展和创造,应该具有满足文化主体现实生活各种需求的功能。
第三,能够满足他者的需要。全球化和市场化,密切了不同族群、不同地域的关系,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相互贡献和共享,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换句话说,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域,都不可能也不会满足于单一文化的消费和享受,都存在着对他民族和他地域的文化依赖。因此,为满足他民族和他地域的文化发展和创造,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四,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积极的文化发展和创造,应该是基于传统文化根基的发展和创造,是传统文化的延伸、扩展和丰富,而不应该是脱离传统文化的文化取代,更不应该是粗制滥造,破坏、污染、亵渎传统文化的“文化垃圾”。
第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安定。
第六,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还不完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在民族民间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说还是空白。鉴于这样的情况,各个方面在从事文化发展事业和进行文化创造的时候,都应该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避免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
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文化一般被视为资源,因为它可以被开发成商品供人们消费。目前,云南省乃至全国都提出要努力发展文化产业,希望将它作为振兴经济的一个重要发展战略。将文化作为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作为市场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仅仅是文化整体价值和功能的一部分,其更重要的价值和功能,还体现于非市场和非产业的方面,那就是其满足人类精神的欲望、抚慰人类的心灵、维护人与自然及社会和谐的价值和功能。那么,在对文化进行开发和利用时,应该注意什么?
尹:文化是一个具有精神、社会、人文、市场等多元价值的综合体,在积极开发文化资源的同时,不仅不能忽视文化的精神、社会和人文等价值,而且还应该把文化的非市场价值置于文化的主体地位予以维护和尊重,只有充分认识和崇尚主体文化的神圣性,才能避免人类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的混乱、倒退。基于上述理由,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双轨制的文化发展战略: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二是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文化商业和文化产业。
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前提。对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实行保护第一的方针。然而,现实的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人们总是急功近利,以牺牲社会效益换取经济效益,从而导致文化资源被破坏。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地杜绝,必将造成新的文化危机。
我们在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目标中曾经提出,民族文化生态村必须摆脱贫困,步入小康,努力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既是村民的愿望,也是支撑文化保护的基本条件。民族文化生态村发展经济,主要途径在于改良、丰富、优化传统生计,积极进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文化进入市场从而产生经济效益。从民族文化生态村试点和许多具备建设文化生态村条件的村寨来看,它们的文化资源都非常丰富,例如纺织、刺绣、服饰、竹编、制陶、面具、乐器、食品等,都具有很高的商品开发价值。至于当地独特的环境、建筑、民俗、风情等,则是发展旅游的宝贵资源。当然,资源并不等于商品,要使资源变为商品,要使产品大量进入市场,还需要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条件。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进行过开发文化资源的尝试,迄今为止,有的试点村成效显著,靠发展文化和生态旅游摆脱了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有的试点村因条件所限,发展较为缓慢,尚处于探索的过程之中;也有的试点村在外力的带动下曾经出现过很好的发展势头,然而由于村民的市场经济观念淡薄,而且缺乏开拓性的人才,所以难于持续发展。现实告诉我们,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开发文化资源、发展市场经济也不会一帆风顺,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就是这样一个富于挑战和充满艰难曲折的过程。
《中国民族报》 200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