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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新刊特别策划)

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新刊特别策划)

遗产旅游:民俗学的视角与实践

(《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特别策划】)

中国民俗学如何推进“朝向当下”的转向?

【主持人按语】

  一个不可否认的社会事实是:旅游已然成为今天大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内容。作为一种流行的旅游类型,遗产旅游(heritage tourism)主要是指将“遗产”—值得珍视的、具有选择性的过去——作为消费品的旅游形式。世界旅游组织(UNWTO)对“遗产旅游”的界定是“深度接触其他国家或地区自然景观、人类遗产、艺术、哲学以及习俗等方面的旅游。”(转引自[英]戴伦·J.蒂莫西、斯蒂芬·W. 博伊德著《遗产旅游》,程尽能主译,旅游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1页)尽管研究者们对遗产的范畴以及遗产旅游的界定众说不一,但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是“遗产”包容广泛,可以包括不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古建筑、河流、自然景观等)、可移动物质遗产(例如博物馆中的展品、档案馆中的文件等)以及非物质遗产(比如价值观、习俗、礼仪、生活方式、节庆和文化艺术活动等)(同上,第3页)。与民俗学界熟悉的“民俗旅游”(folklore tourism)或者“民族风情旅游”(ethnic tourism)相比,遗产旅游包容的范畴显然更加广泛。

  遗产旅游的研究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既已开始,如今已成为诸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活跃在这一领域里的先行者主要包括了地理学者、经济学者、管理学者、社会学者以及人类学者等,民俗学者的身影稍晚才出现在这个舞台上——本学科长期形成的“向后看”、关注文化遗留物的传统无疑是阻碍民俗学者投身现代生活的关键。但是社会的迅猛发展不容忽视。当民俗学者日益发现曾经熟悉的村落里的民歌民谣、民族服饰甚至宗教舞蹈,越来越多地跨出村寨的边界,出现在繁华都市的艺术舞台、旅游景点和商业广告中的时候,民俗学界兴起了一场有关民俗本质以及民俗学学科范畴的大讨论。欧洲民俗学界有关“民俗主义”(folklorismus/folklorism)的探讨、美国民俗学界有关“伪民俗”(fakelore)的论争、中国民俗学界对包括民俗主义在内的一系列西方理论的译介和讨论等,都促使本学科的从业者逐渐拓宽视野、开放胸襟,以积极的态度关注身边急剧变迁的当代社会——民俗学出现了从“向后看”到“朝向当下”的转向。对于遗产旅游,民俗学者也很快参与到众多学科的讨论和研究中去,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例如Regina Bendix, Backstage Domains: Playing "William Tell" in Two Swiss Communities, Peter Lang AG, 1989; 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 Destination Culture: Tourism, Museums, and Heritag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 徐赣丽:《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民族出版社2006年),他们的成果不仅进一步推动了民俗学向当下的转向,而且也对其他相关学科做出了贡献。

  中国民俗学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逐渐出现了“朝向当下”的转向(拙文《语境、过程、表演者与朝向当下的民俗学——表演理论与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民俗研究》2011年第1期),文献考据和文本溯源式的研究逐渐为对当下的民间传统进行田野调查和研究的民族志所取代(刘晓春:《从“民俗”到“语境中的民俗”——中国民俗学研究的范式转换》,《民俗研究》,2009年第2期),但是,无疑,这一转向尚需要大量深入思考和实践来进一步切实向前推进。比如,在当下的村落中考察存留和变迁的民俗固然重要,被挪移出村落的边界、经由各种中介而进入其他商业性、政治性、文学艺术性以至于学术性的语境中的民俗也急需加以具体、深入的研究。再如,当民俗学专业的青年学子们满腔热情地预备探索遗产旅游、动漫电影、网络游戏和cosplay(真人角色扮演)时,民俗学的学科训练能够提供给他们哪些理论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助益,这些也需要民俗学者认真、自觉地加以反思和总结。

  美国民俗学家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认为民俗学的训练对于她研究旅游很有帮助,特别是表演的视角使她关注艺术家们,并通过他们扮演(enactment)的自反性(reflectivity)来探索新的理论(“Performing Live: An Interview with Barbara Kirshenblatt-Gimblett,” Adrian Franklin, Tourist Studies, 2001, vol.1 (3):211-232)李靖认为:“以民俗事象的特质为核心”的视角有效地引导了民俗学家在解读旅游语境中的节庆空间时,把旅游化看成节庆自身发展变迁过程中内在的一部分,从而避免了把旅游化简单化地理解为异化性的外来因素,或者把旅游化作为主导视角这样本末倒置的问题(见本期);德国民俗学家Wolfgang Kashuba认为:无论在过去还是在当下,移情投入和行动者导向都是民俗学家和民族学家的方法论优势(沃尔夫冈•卡舒巴:《民俗学在今天应该意味着什么?——欧洲经验与视角》,彭牧译,《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刘铁梁认为:民俗学的特殊之处在于民俗学家是经由模式化的民俗来感受生活(刘铁梁:《感受生活的民俗学》,《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在我看来,无论研究的具体对象是什么,民俗学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它将“民俗”——日常生活中那些具有传承性的生活文化,而并非全部的日常生活——在生活中的生存和变迁状态置于研究的中心位置;第二、具有移情地理解民俗主体(或者说“传承人”)的主位(emic)视角;第三、运用民族志方法,对民俗生存和变迁的语境及具体过程进行参与观察和深度描写,并对相关的社会关系和话语做出细致分析;第四、从本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视角出发进行研究,这些概念和视角包括文本、语境、传承、传统、集体、文类、表演等等(可参考Burt Feintuch, ed. Eight Words for the Study in Expressive Cultur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2003. 笔者有修改);第五、管窥见豹,由案例的考察引申至对民俗学的一些基本学科问题的关切和探索,例如,“民”是谁?什么构成了“俗”的内核?民俗以及相关的变体(民俗主义或者民俗化的表达文化)对于共同体或者个人的意义是什么?从民俗到民俗主义或者民俗化,哪些变了,哪些没变,为什么?大众旅游和媒介的变迁是腐蚀民俗的罪魁祸首呢,还是可以成为民俗保护的助力?个中转换的条件是什么?……从这里也可以(而且应该)进一步参与到更大话题——例如文化多元化、全球化与反全球化、遗产经济学等等——的讨论中去。上述特点构成了民俗学参与现实社会建设以及跨学科讨论的基础,也是其优势之所在。确立了这样的学科意识和自信心,并认真加以实践,那么无论我们研究的对象是村落里的秧歌小戏还是都市舞台上的校园民谣,是旅游景点的导游还是《魔兽世界》的玩家……不管作为对象的风筝飞到哪里,我们手中都会把握住民俗学这根线,而我们的研究也将成为连接昨天和明天的重要桥梁。

  本组专栏便是出于上述思考和追求而组织的。它力图以当下如火如荼的“遗产旅游”为窗口,进一步展示并探讨民俗学在研究这一新兴领域时的特点和潜力,切实推进中国民俗学朝向当下的学术转向。受邀参与本辑专栏的作者大都有民俗学的科班背景,正在从事与民俗学相关的科研、教学和实际保护工作,或者虽受训于其他学科,但是研究方法与问题意识有着鲜明的民俗学取向。其中前三篇论文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民俗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李靖的论文立足于云南景洪市傣历新年节旅游化的民族志个案,生动地描述了地方政府和地方宗教上层人士如何影响着节庆空间的表述,并使其呈现出多元复杂性。文章注重权力的流动性和对权力利用的创造性,细致考察角色的具体多元性、角色本身的行动话语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所上演的“戏剧”,由此对学界流行的、注重对节庆空间的单向权力结构进行分析的做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张巧运的个案描述了2008年汶川地震后羌族民俗传统经历的重建——震后由政府主导并迅速兴起的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让羌族浴“难”重生,羌族的传统民俗也随之绽放出新的活力。论文探讨了目前国际国内民俗学界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旅游与民俗保护如何双赢,并指出只有正确认识民俗活动和遗产旅游活动的特点和区别,在利用和表现民俗文化上进行相应的取舍,才可能探索出一条既能保护民俗、又能促进其旅游发展的道路。这一主张对于当前中国民俗的保护和利用,无疑有着积极的启示作用。安德明的论文主要探讨了边境旅游如何使“国家”的意识和认同得以具象化和强化。通过对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旅游类型的概括和分析,文章指出,当地旅游是以“边关风情”为主题而构建的一个系统,通过运用口头艺术及其他多种民俗资源,并以不同手段表演各种“边疆元素”,边境旅游客观上为来自中国内地的游客提供了一个感受自己国家的边界并强化国家意识的特殊场域。论文从边境旅游的独特视角,为深入考察国家在场以及国家意识形成的复杂多样性做出了贡献。笔者的论文则将国内民俗学很少注目的导游的叙事表演纳入观察的视野,通过对河北涉县娲皇宫景区的导游词底本以及导游个体的叙事表演的田野研究,展示了遗产旅游语境中神话主义的具体表现和特点,并倡议研究者将神话的整个生命过程综合起来进行整体研究。专栏的最后一篇文章来自美国公共民俗学家的旅游开发实践。威利·斯迈斯(Willie Smyth)博士是美国一位有成就的公共民俗学家,长期在华盛顿州帮助当地社区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他的文章细致地展示了美国民俗学家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帮助地方社区开发文化遗产旅游项目,并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面对的问题,对于中国民俗学者的公共实践,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专栏主持人: 杨利慧)

(本文刊于《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


《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专栏文章:
·[杨利慧]中国民俗学如何推进“朝向当下”的转向?(主持人按语)
·[李靖]印象“泼水节”:交织于国家、地方、民间仪式中的少数民族节庆旅游
·[张巧运]浴“难”重生:一个羌族村寨灾难旅游和遗产旅游的案例研究
·[安德明]体验国家的边界──以广西中越边境地区的旅游为个案
·[杨利慧]遗产旅游语境中的神话主义——以导游词底本与导游的叙事表演为中心[1]
·[威廉·斯迈斯]华盛顿州的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1]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民俗研究》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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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上课讲的基本全是这方面的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过会儿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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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的帖子

所以主持人语是杨老师写的啊
大王派我来巡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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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南池子 于 2014-1-17 21:03 发表
所以主持人语是杨老师写的啊
杨老师上课的时候说,人家要她主持语写短点,她洋洋洒洒就写了一千多字...
杨老师超级有爱,最后一节课的时候还给我们带的零食,让我们边吃边讲
开心了就笑,不开心了就过会儿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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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好厉害,一个人发了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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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一篇是“主持人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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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策划
好文章
好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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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

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2.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小凉山景区)的旅游业一比
现实中并不依传统,四川羌区并不紧邻彝区,相反,其中间隔着成都平原和龙门山脉,是两个地理与文化体系不存在紧邻关系的少数民族聚集区。

3.成都—汶川—理县—甘孜直至西藏的317国道边上
传统上,四川进藏国道为318,317很少有人走。317主要以进阿坝州为主。

随便看了下,很头痛,不反对在文中堆砌些新名词和带字母的新概念,但起码要首先把调查对象搞清楚吧。地名错误,不知所云,余下的那些田野考察內容真伪和准确度不得不让人起疑,这算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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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的帖子

焦老师提出的这些瑕疵值得我们思考。
就焦老师指出的用羌寨地震遗址旅游与所谓“藏区旅游业”、“彝区旅游业” “一比”,其实更大的问题在于,阿坝州的旅游业从来都是打“藏羌”的牌子,并没有有意识差异性割裂,九寨沟的“藏羌歌舞晚会”已经很出名,以笔者2007年到汶川-九黄一线旅游的经历看,当地很多羌族导游都会刻意介绍羌族文化,并以民族身份让游客信服。等等。所以事实远比作者调查的复杂。

杨老师所提倡的“旅游与民俗遗产”的双赢我非常赞同,当下问题是旅游赢了,民俗不见得赢了。独克宗古城被焚毁正是这种不对等发展的结果,让人痛心疾首。

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结论,况且是欧美学者讨论过的,至少不能说服我。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当然泼水节一文无疑有很多值得肯定之处。只是这样论述中不断堆积概念不好读,如最后一段,实在太绕,完全可以更晓畅一点(有母语被英语涵化之嫌)。况且这一段是作者最终“要强调”的东西,看不出这和泼水节的深刻关联。这个案例很有价值,但此文的实践有过度概念化之嫌。(如娲皇宫案例的调查写法就让人信服得多,阅读着也舒服。)

对事不对人,肯请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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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张老师。西方学术理论在体系和新锐度上都比我们先进,这是事实。但再新潮的理论,再时髦的概念,它也只是一种工具,不能将之偷换成为目的。为迎合某种理论,刻意去放大甚至扭曲某些事实,这不是严谨的学术态度。
我內蒙年会,西安年会,也一再在说这个,即田野考察的功利性与伦理,从这几文来看,有些文中所谓的田野考察,但事实上却是与学术相违的那些功利性太强了,充满了学术理论的傲慢与投机。说白了,带字母的新概念再多,也得踏踏实实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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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诚如张多所言,在对某些敏感问题未作历史的宏观考量之前,在论文中就过多强调什么割裂、什么真假,这种思考妥不妥当,也是一个问题。人类学者田野考察时,可以观察但尽量不以话语介入地域或族群纠纷(除非专门就此研究),这也应是起码的学术底线之一吧,这关乎学者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话语权。
谢谢张老师,也谢谢杨利慧老师和论文诸位老师,让我学习了不少新东西,我言中如有不当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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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焦虎三 于 2014-1-18 14:16 发表
1.阿巴寨坐落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勒母纪乡

汶川并无勒母纪乡,也无阿巴寨。作者文中谈的可能是龙溪乡,该乡出名的寨子有阿尔村,下分有阿尔寨和巴夺寨。

2.跟紧邻的藏区(九寨沟黄龙景区)和彝区(大 ...
同感啊!
干嘛要签名,又不是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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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刚刚买了几本书,主题就是遗产旅游,分享一下

1.《游客凝视》 [英] John Urry 著 杨慧 等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年4月(社会文化与旅游人类学 译丛)

2.《遗产旅游》[英]戴伦·J.蒂莫西、斯蒂芬·W. 博伊德著,程尽能主译,旅游教育出版社 2007年2月

3. 《旅游与遗产保护——基于案例的理论研究》 张朝枝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年11月

4.《旅游与遗产保护——政府治理视角的理论与保护》张朝枝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06年11月

5. 邹统钎的三本 《遗产旅游发展与管理》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年3月
                                《中国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模式创新与体制改革》 旅游教育出版社 2013年8月
                              《遗产旅游管理经典案例》 中国旅游出版社 2010年5月

还有一本之前买的 彭兆荣 《遗产:反思与阐释》 云南教育出版社 2008年12月

没有看完,不做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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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 的帖子

就《印象“泼水节”》一文而言,我不认同作者民族志写作的一些用词。凭观看或一定程度参与了2次泼水节,就得出这个结论,况且 是美国学者讨论过的。这些理论换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出来,比如火把节、摸你黑、三国哈尼节、藏历新年。那这个“泼水节”个案的价值在哪里?况且文中很多地方的表述都是不严谨的,带有想象的。想要得出作者的这些结论,至少要全程参加过节日的组织、要了解上座部佛教与 傣族民间信仰互动的历史、要采访活动组织者真实的想法、要知道上座部佛教在版纳的运作体系、僧阶制度、寺院组织,要了解宣传媒体对泼水节的认知以及宣传策 略,要了解在景洪所谓“各民族”的实际关系等等。民族旅游活动的组织远没有那么简单,对旅游的田野调查也远没有那么轻松。


这样的论断对作者而言,有失公平。
首先,作者在第17条注释中提到“2002年的田野资料是笔者在景洪作为一个个体参加节庆的现场经历。此时我在版纳的一个村寨已经做了近七个月的博士论文田野调查,但同时这又是我第一次参 加WSF,因此我在现场的观察经历既带着难以避免的研究者的视角又是一个文化外来者的感触。2010年夏天的课题注重历史和文化局内人的角度,集中搜集了 当地新年节的官方档案资料并就景洪傣族和汉族本地人的新年节的经历以及视角作了田野采访。”也许限于篇幅的关系,作者主要在文中呈现其参与的两个泼水节仪式活动,但不代表作者对泼水节的历史、节日的组织以及其他诸多问题没有深入的调查了解。
其次,作者的题目就是“印象“泼水节”:交织于国家、地方、民间仪式中的少数民族节庆旅游”,本身就是以泼水节为中心的学术探讨,作者无需考虑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也能得出相似结论。况且,通过其他个案是不是能得出相似结论,也不是“似乎”两个字就可以定论的,尚需借助细致的田野考察,轻率地认为“这些理论换任何一个类似‘个案’似乎都可以这样写写出来”有失严谨。
再一个,假设这“都是美国学者研究过的”,如果能指出哪些学者曾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以及他们的观点如何,我想作者也会很愿意对此进行一些学术对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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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自己阅读这篇文章的感受而言,我也不觉得作者是在有意堆积概念。学术的探讨讲究的是对话,如果作者对该问题的研究恰恰跟其他学者有交集或者能形成对话,抑或恰好跟某些概念相契合,引用其他人的观点或者现有概念,恰恰是治学严谨的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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