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变形与记忆
“在性的和大地—母亲的创世神话中,死亡无须解释——死亡已经构筑到这一过程当中了。但由智慧创造的世界原先本不能有任何的死亡或者邪恶,因此就需要有堕落的神话来完成它。”(诺思洛普·弗莱《世俗的经典:传奇故事结构研究》,孟向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一版,p122)
堕落,可以看作是“堕”和“落”的同意联用,含向下之意,如果作以延伸,也可理解为对既有秩序或现状的自我放逐或是被动逐出。对于堕落,不管是自我放逐还是被动逐出都要接受既有秩序的惩罚,变形就是众多惩罚的手段之一。变形作为一种惩罚形式,不仅包含着形体的变化,也是由一个高的层次向一个低的层次的变化,暗含着对其原在集团所赋予权利的剥夺,同时又因其远在层次的差异其剥夺程度而又存在差异。
在中外文学叙事中,存在着众多的变形故事,而堕落是其变形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此处的堕落的理解相对宽泛,更多是现有秩序对其破坏者的称呼,而惩罚更多也是既有秩序施加在破坏者身上的。由拥有言说自己能力的人的形态,到失去言说自己能力的动物形态是对堕落的一种惩罚。以变形的形式让其脱离正常秩序,成为异类而遭受耻辱。
在鲧禹治水神话中,鲧治水失败,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后羿的妻子嫦娥,窃王母不死药服下,飞升月宫却成了蟾蜍;猪八戒在天宫中调戏嫦娥,由天蓬元帅而在投胎中变成猪的形态;原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的沙僧,因在蟠桃宴上打碎了玉玻璃被玉帝贬到下界流沙河为妖;在志怪小说中,也常出现作恶之人化称虎的故事;蒲松龄小说《促织》成名的儿子变成蟋蟀的故事;再如西方文学叙事中的,达芙妮化成桂树,青蛙王子故事等。神仙的变形成人或妖,由仙境降到凡间显然也是一种惩罚方式。对人而言,由人而变形为动物,则又降了一层,也是一种惩罚。
在变形的前后,记忆成为联系前后身份的桥梁,此时记忆也成了一种惩罚,成了一种抹不掉的耻辱的存在和象征。在获得新的身份的,却无法摆脱的记忆的困扰,成为在过去和现在身份之间的摇摆状态。而一旦经过某种仪式,如在西游记中取经,又重新获得原来的身份。此时,记忆又成了恢复其原有身份的一种可能。在此,堕落成为一种成为罪恶的诱因,变形成为一种惩罚,记忆成了原罪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