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研究的三層次文本範疇
鍾宗憲
一
神話是一種通過語言符號來具體表現的思維結果,其完成的過程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神話起源的階段。神話的起源是:以「原始思維」的感知方式,試圖去詮釋或說明人所面臨的各種現象,包括自然的與人文的一切現象,也包括外在的與內在的一切現象。其產生的背景與敘述的內容,可能有記憶中的真實歷史成分,可能有崇拜性的宗教意識,也可能僅止於個人的某種特殊想像。
第二階段,神話思維的構思階段。神話思維幾乎等同於原始思維,其間的差異僅僅在於:神話思維是在原始思維的基礎上,以詮釋或說明之類的表現為前提。神話思維的動機,往往是要詮釋其「既有知識經驗」以外的事物,因此其思維方式與語言方式通常是重新拆解、組合既有知識、語言,或直接以「象徵」、「譬喻」、「聯想」的方式進行形象化的構思,達到超越「既有知識經驗」的目的。
第三階段,神話表現階段,即藝術表現的階段。具體以語言記號、形式結構與圖像作用形成作品,並藉以表達和傳播。其中的語言符號使用,包括:具表演性的語音符號,例如一個聲響、一段對話;即以口傳方式表達、傳播的神話;具閱讀性的文字符號,例如一個單字、一串詞組;即以書寫方式表達、傳播的神話;具意象性的圖像符號,例如一個徽記、一幅圖畫;即以繪畫方式表達、傳播的神話;具規範性的儀式符號,例如一個動作、一種行動;即以宗教或禮俗儀節方式表達、傳播的神話;具直觀性的影像符號,例如一件物象、一段畫面;即以工藝或佈展方式表達、傳播的神話。其整體符號組合構造而言,組合的層級可以分為:符號單元層級、語法組合單元層級、語境構成單元層級、文化釋義單元層級。各層級之間的關係如下:
符號單元(單字、詞彙,物象或動作)-→語法組合單元(若干符號單元組合而成的單元)-→語境構成單元(完成一個句式、段落,一個畫面,或連續的行動)-→文化釋義單元(完整意義的表現)
第四階段,接受神話的階段,也是神話真正完成的階段。「神話」之所以是神話,必定以當時人「信以為真」作為主要的基礎。由於神話的詮釋對象往往超越現實可感的事物,又因為語言能力的不足,致使思維的方向往神秘處傾斜,於是產生無法實證的「信以為真」。而此種傾斜也往往被認為是「非理性」的。於是,「信以為真」只存在於相信者本身或相信的群體之中,在此之外,就會有荒誕不經、無法理解的困惑,產生出「神話」的引申意涵:純粹的幻想與不切實際。
二
神話往往具備四個敘述方面的表象要件:
(一)特殊的人物,通常是「非人」、或「超人」,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神」,這個特殊人物具有與生俱來的特殊能力,超越人力所及。
(二)特殊的事蹟,這個事蹟可能發生在神與神之間,也可能發生在神與人之間,有時候甚至只是單純對於神的能力的一種敘述或說明而已。
(三)神或是前項所說的事蹟所存在的特殊空間(地點),也許就是「神的世界」,也許是一個不可深究的特定或不特定場域。
(四)神或是前項所說的事蹟所存在的特殊時間,或許這個時間經常被人認為是歷史的一部份,或許這個時間只存在某些信以為真的人的記憶裡。
所以神話文本經常在不同的定義範疇下,或研究者對於神話的理解差異下,與奇幻文學、神仙故事、志怪小說、民間文學等產生程度不一的混同,甚至因此而出現廣義、狹義的爭論。從人文研究的角度來檢討,這原本是理所當然的情況,特別是站在開放性閱讀、開放性詮釋的立場來思考。
可是當我們回歸「神話為何是神話」的命題上來,無論是從研究目的、方法運用、詮釋視角、設定文本等問題的哪一面向自我反思,都必須正視「原生態」、「再生態」、「新生態」這樣的流變問題。
單純以傳統文獻中的神話文本考察,傳統文獻中的神話基本上都屬於「神話書寫」後的結果。關於神話書寫大致可以有三種理解方式:
(一)神話書寫即「書寫神話」,所記錄的、創作的文本就是神話。
(二)視神話為一種思維活動、意識型態,神話書寫即在於表現原來某神話的思維活動、意識型態。(在某種程度上,文學創作都是神話書寫)
(三)神話只是一種創作書寫的依據,以神話為素材來進行演繹並賦予新意,甚至同時兼具前兩種理解。
神話書寫或者可能是「後民間文學」、「後口傳文學」的產物,但是這只是以文字的產生晚於口語的音響表達為前提的推測而已,因為真正的民間文學、口傳文學並不容易保存其原貌。
三
換一個角度思考神話文本的問題,神話的產生過程或許是:
集體原始思維的詮釋、信仰→→限定人物、限定場合的講述、書寫→→原始宗教與上古傳說的形成→→現實功能的需求與刺激→→進入不同時期的不同文獻
那麼影響神話文本的主因,應該就在於「現實功能的需求與刺激」的問題上。「限定人物、限定場合的講述、書寫」的「限定」問題,自然也可以被包含在「現實功能的需求與刺激」的問題上。誠如王孝廉〈神話與文學創作〉所說的:
神話對文學是提供了創作力的可能來源,文學作品中的神話,往往是經過作者個人的意圖而將原來神話的形式、內容加以改變,因此當一個神話經過藝術加工而成為文學作品的時候,作品中的神話已非原來神話的原義,而是作者本人的創作作品。
既然屬於作者本人的創作作品,也就不應該以「原始初民」、「上古」、「集體」等概念視之。事實上,今天的所謂「神話」文本是通過「經典化」過程的結果,周濤〈在「世俗」與「經典」之間──關於「重述神話」的思考〉提到:
神話的價值或許就在於它的不斷被「重述」以及因此而表現出的原型意義,假如我們把這裡的「神話」理解為一般意義上的文學經典,其經典化的過程也正是在不斷的「重述」中完成的,換言之,「重述神話」是文學文本經典化的有效途徑。
這當然也與「神話」的接受史有絕對的關係。可是被經典化的神話文本,如《山海經.大荒北經》中著名的戰爭神話「黃帝戰蚩尤」:
大荒之中,有係昆之山者,有共工之臺,射者不敢北鄉。有人衣青衣,名曰黃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縱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尤。魃不得復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後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為田祖。魃時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決通溝瀆。
整段記載所說的主要的人物是女魃,戰爭情節的主要目的在於說明旱神女魃滯留人間的前因。但是被重述的部分,也就是被經典化的部分,顯然將主要人物忽略。
更明顯例子是「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淮南子‧本經訓》:
逮至堯之時,十日竝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貐、鑿齒、九嬰、大風、封豨、脩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於凶水之上,繳大風於青邱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脩蛇於洞庭,禽封豨於桑林。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
《淮南子‧覽冥訓》:「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恆娥竊以奔月。悵然有喪,無以續之。」高誘注:「姮娥,羿妻。羿請不死之藥於西王母,未及服食之,姮娥盜食之,得仙,奔入月中為月精也。」這些都是後世重述的主要依據,而成為「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的經典化結果。但是翻閱《淮南子》之前的現存典籍,與后羿、嫦娥有關的記載都與此不盡相同,顯然也是片斷性的、選擇性的重述,而不是原貌。
四
神話研究的三層次文本,指的是「前神話」、「神話」、「後神話」。神話是被經典化,或為人所熟知,或成為核心母題、情節、形象的聖性詮釋話語,可以是複合型神話的「前神話」。沒有通過比較之前,「前神話」、「神話」不存在差異。
前神話是一種詮釋性思維(原始思維)或是一種神聖性話語,通常具有沉默現象,指「神話」出現前的話語。若「神話」為複合型神話,則指複合前的神話。後神話則是以「神話」為核心而加以演繹、附會、假借的話語,不具備詮釋性或神聖性。前神話、神話、後神話這三者的關係建立於「民間文學現象」的產生與創作意識的抬頭。(民間文學是:不具署名、不屬專有的一種以非文字傳播形式為主的開放性活態文學,不存在固定版本與樣式,而且無法追溯最初的創作者。其性質包括自發性、匿名性、集體性、開放性、變異性、口頭性、傳承性、模式性、表演性。)
例如:《莊子》渾沌開七竅的寓言是以「神話」作為「後神話」,《楚辭‧九歌》大多都是「後神話」,關於上古帝王的民間文學通常是後神話,后羿嫦娥故事群則分別有前神話、神話、後神話這三種層次。
中國神話研究歷來大致有四個研究上的困擾:
(一)原典的不完整性-即明確研究對象的缺乏,使得神話體系構築上的有所缺陷。
(二)傳說的不穩定性-時空不同所造成的差異,以及現階段口傳文學與傳統書寫文學間的距離推測。
(三)定義的不確定性-來自西方學術的神話概念,與本國現實上的神話研究對象,經常出現矛盾,而產生研究範疇過大與過小的困擾。
(四)內涵的不自主性-定義上的爭議,增加理論建立難度,同時又必須面對文獻與考古實物的如何互動的思考與反省。
將神話研究的文本範疇劃分為三個層次文本,或許可以同時反映神話流變問題,也使上述四個研究上的困擾獲得一些初步的解決。而由啟蒙而朝向多元研究視角,正是中國神話學發展百年的生命力。尤其是面對「後神話」在現代文學或電子媒體中的發展情況,神話研究的文本也必須與時俱進,與社會脈動呼應,才能煥發出文學研究,乃至於人文科學研究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