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资讯】吉林省37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发布日期: 2012-11-8 编辑:青风笺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是重中之重。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的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日趋规范和完善。目前,已公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293个,其中有37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在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东北二人转、满族说部、朝鲜族象帽舞、蒙古族乌力格尔、朝鲜族秋千跳板5个项目入围第一批国家名录;长白山森林号子、查干湖冬捕习俗、长白山满族剪纸、黄龙戏、满族珍珠球、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大泉源酒传统酿造技艺等22个项目进入第二批国家名录。
2011年5月23日,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省民间文学类的“陶克陶胡”,传统音乐类的“伽倻琴艺术”和“阿里郎”,曲艺类的“盘索里”,民俗类的“朝鲜族回婚礼”、“秋夕”、“查干萨日”和“北山庙会”,传统舞蹈类的“乌拉陈汉军旗单鼓舞”,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的“朝鲜族摔跤”,传统技艺类的“蒙古族马头琴制作技艺”11个项目成功入选。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应的,是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我省已经公布省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02人,其中朝鲜族农乐舞(象帽舞)代表性传承人金明春,乌力格尔传承人包朝格柱,东北二人转传承人王中堂,朝鲜族乐器制作传承人金季凤,黄龙戏传承人赵贵君5人被确定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成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片”。金明春还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命名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国家级项目东北二人转代表性传承人王中堂、国家级项目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传承人金季凤被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耿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