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念屈原:端午节人物纪念的演变与归一
在关于端午节纪念人物的说法中,牵涉到五个被纪念对象:屈原、勾践、伍子胥、曹娥、介子推。当我们考察有关这五个人物的传说故事时,可以发现两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
其一,他们都是悲剧性人物,都带有或强或弱的悲剧色彩,最典型而悲剧性最强烈的是屈原。
其二,由于人物的悲剧性品格中加注了新的社会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内涵在历史嬗变中演化为相对稳固的价值观念形态,而他们正是这些价值观念形态的现实载体,他承载了历史的文化积淀以具体代替抽象的存在。屈原爱国、忧民,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楷模、伍子胥的忠诚、勾践的奋斗精神、介子推的至死不渝、曹娥的孝顺,历来都是为人们所称颂的。在民众心中,人物成为某种价值观念的同位语,人物所固有的可感性和形象性有利于普通民众的理解和接受,这就使端午节文化意义的转换与选择显得非常顺利。
然而,当端午节的文化意义转换过程完成之后,它不可能容纳形形色色的传说故事,文化意义的归一化趋势必然出现。
伍子胥最突出的精神品格是“忠”,但是,我们看到这种“忠”是建立在对封建君主的愚忠之上的,他的“忠”指向的是一个统治着吴国的君王。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对“忠”的选择并非是盲目的,如果君王不仁或昏庸,那么,“忠”就失去了价值依附,他的“忠”便不能在民众中得到多大的响应。因而他所体现的文化意义在竞争中就显得苍白无力,所以,以端午节纪念伍五胥也只能是一时一地的做法而已。
勾践身上也有一种鲜明的精神品格,在兵败国亡之后,卧薪尝胆,忍辱复国。成为了历代人们所称赞的人物,但勾践是一个封建君主,他卧薪尝胆乃是受一种强烈的复仇意识所驱动,而不是把人民放在首位的。范蠡曾指出:“越王(勾践)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共乐。”他逼迫功臣文种自杀就自然暴露出他残暴的本性和狭隘的心灵。他的内心深处带着极强的自私怨恨情结,为消释其怨恨,人民成了他实现复仇目的而被利用的工具。
曹娥的“孝”代表的是一种对血缘亲情的注重,源于原始氏族社会血缘基础的人伦精神,在曹娥身上表现出壮烈而震撼人心的力量,虽然她的表现得到了特别重视伦理观念的我国大多数人的表彰和赞赏,但较之屈原,她的文化意义指向显得太单一化。
介子推所代表的“义”的精神品格,除了意义的单一性外,他死于火的事实,使他不可能与端午节的“水”性文化特征顺利融合,何况前人早已指出其为流俗所传,《荆楚岁时记》隋杜公瞻注即说:“云五月五日,与今有异,皆因流俗所传。”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五引《邺中记》云:“俗人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烧死,世人甚忌,故不举火食,非也。北方五月自作饮食祠神庙,及五色缕、五色花相问遗,不为介子推也。”因而,以端午节纪念介子推就显得牵强,迫使之自然最早地退出这场文化意义的竞争,转而在寒食节中获取他应有的位置。
在屈原与其它几个人物的比较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物精神品格的差异性决定了他所代表的文化意义的宽、狭或丰厚、单薄之分。无论伍子胥的“忠”、介子推的“义”、曹娥的“孝”,还是越王勾践的复仇意志,所含蕴的文化意义都缺乏民族整体文化价值取向的支撑,也就难以与屈原所代表的文化意义相媲美了。虽然如此,也并非意味着这几个人物在短时间内完全失去其影响作用,从唐代欧阳询撰《艺文类聚》,在其中“五月五日”条下同时收进纪念屈原、纪念介子推和纪念曹娥三说来看,屈原故事最终“独占鳌头”,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过程。
端午节纪念屈原已属于全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依托,代表着中华民族最完善的精神品格。概而言之,屈原精神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政治理性、道德精神和诗性智慧。
屈原首先是位政治家,对内同楚王商议国事,发布命令;对外接待宾客,应对诸侯。他极富有政治天才,又始终把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保持高尚节操正道直行,对“美政”理想执着追求,九死而不悔,批判邪恶势力,也敢于同他们作毫不妥协的斗争,甚至对楚怀王的昏庸与失信,也敢于指斥,而这一切表现,都只出于一个目的,这就是振兴楚国,使人民幸福,最终统一中国
屈原也是一名伟大诗人,他具有最典型的诗人品格。他融合提炼楚地的语言,创造了独特的艺术形式楚辞。《楚辞》的形式是符合人民大众审美倾向的艺术形式,其中《九歌》是对民间祭祀歌辞的艺术加工,而又回到了民间,成为民间长期流传的歌辞;《天问》也是采用民歌中惯用的对答形式,其中有的内容可能就是民歌歌词的记录,玄妙瑰丽的色彩,宽广深厚的思想,独特的艺术创作形式,使屈原的作品极富有思想意义和审美价值。屈原作为一个坚贞而忠诚的利他主义的楷模,一个睿智而憧憬美好政治理想的政治家,一个遗留下大量感人至深且极具影响力的诗歌作品并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伟大诗人,他成为了楚文化土壤孕育出来的,将政治理性、道德精神和诗性智慧高度结合的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