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建言:信息科技的发展促使图书出版业的“革命”
给中央建言:信息科技的发展促使图书出版业的“革命”
炎黄春秋网 松博伊
信息作品(包括书、图片、摄影、影视等)都是由这样几部分组成的:内容、载体、展示平台,以及传播、复制等手段。例如一部书的诞生首先是作者写出“内容”,再排版印刷(复制),最后装订成书(纸是载体也是展示平台)。现在是作者用电脑写出来(将文字内容转为数码形式),保存在电脑存储设备上,要看可以使用电脑显示屏,也可以是电子书显示屏,也可以印成传统的书去看。产生的巨大变化有这样几方面:首先不要笔写了,直接用电脑将文字转成“数码文件”。电脑中的这本“书”复制手段和保存的载体几乎没有成本了,也就是可以随意出“书”。再考虑互联网的威力,可以传播到任何角落。和过去相比,缺点是必须要有“展示平台”,但这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也是必备展示其他信息的工具。从理论上分析,传统的书(包括报刊杂志)将发生革命性变化,相当一部分面临被淘汰,这是大势所趋。
除了传统的书之外,现在有了电子书,是将书的内容变成一种特定格式,在电子书平台或电脑上通过软件把内容显示在屏幕上。显示十分灵活,字可大可小,甚至可以记录“批注”,一块小小芯片储存的“书”等于一个或几个书架上的书。但糟糕的是这些优点恰恰成了电子书的缺点,没有了好看的封面和实物感,没有了白纸黑字的“庄重感”。原本一书架漂亮的书籍可以显示主人的文化修养,现在都变成了小小的“芯片”,谁知道里面是深奥的知识还是乱七八糟的图片呢?解决这一问题,是否能发明出一种“芯片”,存储上信息后,只能“看”而不能“改”,而且和现在存储器一样便宜和好用,保存时间更长。正是由于电子书的这些缺点,短期内传统书还有一定市场,但长期堪忧,很可能今后不会有多少新书。
传统的书要出版必须要有资金投入,因为需要“制版”,印刷过程也是很复杂的,需要专业设备和纸张油墨。也就是书内容的“被复制”过程很复杂,需求数量少是不可能印刷成书,正因为如此,“出书”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产业,于是就有了出版社,出版公司。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这些环节都发生革命性变化,也就是信息的复制是很容易做到。市面上一个小小的“打印社”都可能实现“出书”,传统的出版社面临挑战。传统出版社垄断了书号问题,那是为了在书海中检索方便,今天检索、统计、记录都可以用计算机来做,这些太容易做到了。
写书是一种创造,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传统因为出书过程复杂(信息复制没有“机械化”)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容易。现今写出书被“抄袭”是极容易的事情,知识产权保护就比较突出了。同时写“书”者有些需要“版权”,而有些人不一定要版权,更有一些希望自己写的东西看到的人越多越好,网站论坛上大量的帖子就是这样一些人创造的。科技发展为自费出版书提供了可能,现在就有了自费出版的公司。这时的“书”就没有了传统出版社出版书的意义,没有书号,也没有被“登记”、“认可”,也没有推介广告和销售。这显然对作者是不公平的。
因为文章写作和传播变得比较容易,今后无论是“书”、“杂志”、“文章”都将是海量的,这就给读者带来选择的困难,这将催生优质的“编辑”队伍,这支队伍将及时归纳、编辑、发现值得出版的“书”(传统纸质和电子书),发现各种不同类型的优秀作者。为读者提供有偿图书推介。
正是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和书有关的文化产业和公益事业都将面临大的改变,传统的出版社、书店、图书馆之间的一些区别将会消失,而和网络组成现代意义上的文字传媒大平台(新型文化产业),这将是全新的为读者和作者服务的平台。这个“平台”甚至可能包括印刷、档案保管、党政宣传等方面的功能。作者可以在这里得到知识产权的确认和保护,同时作品将被推介和传播,出版成传统形式的书和电子书。读者可以在这里买到各种类型的“书”,甚至可以自己选编所需要的书。实际的这个“文字传媒平台”除去热销的新书外,主要是一台台电脑,这里几乎可找到所有所有关所需书的信息。业务接待是签订各种“信息服务”合同(如交费),有些业务你也可以在家里登陆网站进行。这里有强大的编辑队伍,也给网站提供收费的“网络杂志”。这是一个全新的信息服务平台,又是综合了古老的,包含所有有关“书”的行业的内容。有两点亟待明确下来,否则将影响图书出版业的发展。一是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如何保障文字作者的知识产权;二是如何重新定义“书”的含义和确定它的新标准(包括电子书)。这方面的工作有些已经在做,但它和政治、经济、法律以及信息科技都有紧密联系,需要政府有关方面协调,促使新的“文字传媒公司”的出现与发展。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已经没有技术障碍,缺少的是具体的协调。
最近中央要讨论文化发展问题,希望能把这个问题提到议事中去,只有制订了符合现代科学技术的产业政策,文化才可能有大的发展。传统出版业呼唤符合新科技的产业标准和政策![/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