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葛剑雄:中国人的信仰(上)
中国人的信仰(上)
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常有人问起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当他们得知大部分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时,都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中国的实际,并且至少已经存在了二三千年。不过他们大概并不了解,虽然中国人大多没有宗教信仰,却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没有信仰。
近来儒家学说得到主流肯定,于是有人声称中国人在历史上都信奉儒家学说,信仰孔孟之道。翻开历史,表面上似乎的确如此。特别是宋元以降,上至君相鸿儒,下至吏员生童,甚至贩夫走卒,无不崇奉孔孟,讲究三纲五常、仁义道德。实际上,真正的纯儒少而又少,绝大多数人只是打着孔孟的旗号,内心什么都信,佛道鬼神,打卦算命,因果报应,只要于自己有利,或者有一个能自欺欺人的解释,都可以接受,都不妨一试。
至于在民间,尤其是在汉族地区,一般人佛、道、儒都信,天、地、君、亲、师都拜,还有极其广泛的实用性、地方性崇拜。如各地有土地神(或称土地公公)、城隍,家门口有门神,灶头有灶神,理财有财神,科第有魁星,婚姻有月老,求子有送子观音,驱蝗求刘猛将,养蚕祝蚕花娘娘,治蛟找许真君,航海靠妈祖,还有风伯、雨师、雷公、电母、河神、海龙王、阎罗王、玉皇大帝等各司其职,简直无所不包,应有尽有。一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吉凶祸福,无不有相应的神或鬼督察照料,都可以通过虔诚的谟拜和丰盛的贡献得到相应的庇佑或化解。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具体内容各异,这些崇拜的核心就是对因果报应的信仰,即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说一时见不到效果,那是因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所以祈求者完全可以“今世不修修来世”,在下一辈子得到弥补。
中国早期的鬼神信仰、多神信仰没有能发展成宗教,本土产生的道教先天不足,外来的佛教越来越与中国本土文化和社会结合,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君主制度过于强大。皇帝作为“天子”体现了天命和天意,天则通过太阳黑子、日蚀、彗星、地震等各种天象和灾异显示自己的意图和警告。皇权与佛、道、儒、鬼神早已合为一体,即使偶有冲突,如官府对某些民间崇拜的禁止、对某些宗教活动的取缔,也没有影响这种广泛的结合。改朝换代或皇权的盛衰并没有改变这种格局,反而会产生新的方式,或者使之更加广泛。例如,满族入主中原后,不仅全盘承接了明朝的格局,还密切了与藏传佛教的关系,加封了班禅额尔德尼。对外来宗教,只要它能服从皇权,主动适应中国的状况,就能得到容许,并为进一步传播获得空间。如利玛窦等擅自修改教规,宣称天主教与儒家学说暗合,容许信徒保持对君主、祖宗、孔子等诸多偶像的崇拜,所以不仅能在明朝生存,还赢得包括大学士徐光启在内的一批高官和社会精英的皈依,使天主教在中国有了传播的基础。
一种信仰能够在如此广大的范围内得到长期延续,证明它适应了中国社会和民众的需要,无疑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传统的延续起着积极作用。尽管从秦始皇开始,中央集权制度建立起来并逐步巩固,越来越具体和深入,但直到民国年间,政治权力的作用一般仅延伸到县一级,在发达地区才能延伸到部分镇、乡。法律条文堪称严密,但也无法贯彻于基层。中国式的信仰恰当地填补了这些空白,与宗族、乡绅结合,在日常动作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那时的乡村、山区、边远地区根本没有任何行政或军事机构,有的连保甲、乡丁一类治安人员也没有,更没有无所不在的警察和探头,要杀人越货易如反掌,而且几乎不会得到追究,但由于多数人相信因果报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不敢轻举妄动。即使盗匪也不会过分,如谋财不害命,劫财时给苦主留下保命钱。又如孝道得以长期维持,表面看似乎是儒家学说和统治者倡导之功,实际上是信仰的震慑作用。不孝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更会招致天罚。我幼时还不止一次在雷雨时听到老人的警告,不孝父母会被“天打煞”(雷击而死)。有时听到绘声绘色的传闻:某村某人当场被雷击劈死,背上显出乌黑的“不孝”两字,接着就是该人具体的不孝行为。所以每次打雷时,都会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惧。连一些看来微不足道的不良习惯,也会受到天谴的警告,如不敬惜字纸,糟塌粮食,说话不老实等。
由于报应可以追溯到前世,延续到来世,这种信仰也淡化了社会不公,缓解了贫富对立,调和了官民冲突。个人和家庭的不幸和苦难可以解释为本人前世罪孽所致,或者是因此而形成的“命”中注定。他人之所以拥有财富、权力、地位、幸运是由于祖上积德或本人前世的孝行善行。要改变这种状态唯一的途径是从此听天由命,逆来顺受,为本人修来世,为子孙积德。否则,下一辈子依然做牛作马,不得翻身。而那些奸臣、贪官、为富不仁、怙恶不悛的人即使能逍遥法外,生前享受荣华富贵,到了阴曹地府也会受到应得的惩罚,并且比人间的刑罚更加严酷,人间只有打板子、上夹棍、砍头,最厉害的才是千刀万剐(凌迟),最终不过一死,而阴间会有十八层地狱,钉板、刀山、火海,只要想得出的刑具刑罚应有尽有,而且能一遍遍地用,死了再死。实在不够,让你转世为牛马,再来一个轮回。
(原载凤凰博报——葛剑雄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