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夹缬“申遗”中的学术和道义缺失
作者:宋兆麟
发布时间:2007-11-29 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蓝夹缬是一种以木版印制花布的工艺,是唐代复色夹缬的遗存,与蓝蜡染、蓝扎染、蓝印花布并称我国民间四大蓝染技艺。夹缬在历史上颇负盛名,唐玄宗把它作为赠送外国使节的国礼,目前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唐代夹缬就是见证。由于诸多原因,夹缬退出了历史舞台,在祖国大地上几乎“销声匿迹”。但是经过一些有识之士的努力,夹缬终于被重新发现。
现在,浙江省已把蓝夹缬公示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将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当然是好事,不过,阅读该省苍南县送上来的申报文本《苍南夹缬》,笔者却发现不少问题:
其一,由谁申报、申报什么大有文章。
该申报书在第一部分的“项目简介”里写道:“在位于浙闽交界的苍南县,能够完整保存着这种传统工艺的生产流程、技法与特点”,及“苍南夹缬工艺涵盖夹缬印染、靛青制作和花版雕刻等传统工艺技术”等。
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夹缬在历史上是复色的,而现在保存在浙南地区的只是单色中的一种——蓝夹缬,复色制作法已失传。其次据笔者了解,蓝夹缬的4道主要工艺——织布、制染料、刻花版和印花,在温州的分布情况是:坯布由每户人家自织;染坊挨村挨镇开设,各县都有;靛青以乐清市(温州市的县级市)最佳,目前也仅保存在该市;而蓝夹缬生产工艺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花版雕刻,历来仅在瑞安市(温州市的县级市)传承。
请问,由苍南县申报夹缬,它能够保护夹缬的复色制作技艺?能够保护瑞安市的蓝夹缬花版雕刻、乐清市的靛青炼制?能够保护温州其他县、区普遍存在的蓝夹缬印染技艺?
评审名录的目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是牺牲事实去“成全”某个地方的利益。如能改由温州市申报蓝夹缬,才能更有效地进行保护,使蓝夹缬的各项技艺都能传承下去。
其二,无论是申报名录,还是进行普查、研究,都应该牢记前人成果。正如前述,在蓝夹缬的调研上不少人是有功之士,影响也不小。
夹缬是怎么被重新发现的?
先是吴慎因,一位蓝染文化的传承人,1983年因怕工艺失传而写出《染经》,首次提到“夹板”花被还保存在温州地区。“夹板”即用板(版)夹布,正是夹缬独有的工艺。吴老先生的《染经》流传不广,但引起了业内人的注意。1997年,台湾《汉声》杂志费了不少曲折,才翔实地记述了蓝夹缬的印染工艺,编为专辑出版,影响较大。
其后青年学者张琴,以坚强的毅力,走遍浙南山山水水,访问了数以百计的蓝染艺人,甄别了数以千计的老蓝夹缬作品,以5年的田野调查结果写成《中国蓝夹缬》一书。此书正式提出了“蓝夹缬”概念及蓝夹缬民间生活圈,阐明了蓝夹缬的纹样特征,获2004至2006年度“中国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一等奖。
正是他们的辛劳和心血,使蓝夹缬得以重见天日,从一个“山野女郎”,历经10年变成了全国知名的传统工艺,从而才有蓝夹缬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故事。申报者对此却视而不见,一边使用他人的成果,一边摆出一副“发现者”的姿态,这在学术和道义上都是说不过去的。前人栽花后人赏,前人种桃后人摘,这是无争的事实,但是必须在充分承认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再开展自己的工作。
我们以蓝夹缬说事,并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它有普遍性。像蓝夹缬这样的例子,并不是绝无仅有的。它揭示了一个事实:凡是著名的民间文化背后,必有民众为它浇灌、耕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做了最基本的工作;必有有识之士为之倾注心血,自觉从事调查、保护工作。这些都是我们不该忘怀的。学术研究就像一场接力赛,是一棒接一棒跑下来的;保护工作也如此,是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才能实践下去的。所以,我们尊重前人,肯定前人,是道义使然,是历史使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尊重前人,就会更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放在科学的轨道上,从而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真正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