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董永新论》 刘锡诚
序《董永新论》
刘锡诚
三月初董大中兄携新作《董永故里考》稿来访见赠,嘱我为其写一篇序言。我和大中不仅同庚,而且同月出生,我大他十天,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保持着自上世纪80年代在新时期文学批评中建立起来的友谊,我的自传性文章《我与批评》就是经他的手在所主编的《批评家》杂志上发表的。《批评家》杂志停刊后,他先后转到赵树理、鲁迅研究和文化研究上,出版了多种著作,成绩卓著。而我也从文学批评转到了文化研究和民俗学研究上,虽然涉足民间文艺学领域多年,但具体到董永故事,则未曾作过深入研究,于是便把稿子留下来细读。读后给他写了一封信,一方面赞赏他在董永故里的考论中旁征博引、探幽触微的功夫和所述新说的价值,一方面也向他提供了20世纪以来一些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包括近年来一些年轻学者的论文和著作,建议他不妨把论题从董永故里考论扩展到董永故事的流传衍变,从而把这个多年来被学界冷落了的课题进行一番系统的梳理与研究,从而成就为一部大著。他听取了我的建议,又两次回到家乡万荣县小淮村去作与董永事迹有关的补充考察,并查阅过去没有涉猎的新材料,闭门谢客埋头于书斋三个多月,写出了现在这部《董永新论》的书稿。读着这部厚厚的学术书稿,我真替他高兴。且不说写作的艰苦,仅就阅读资料而言,这样强度的脑力劳动,对于一个年逾七旬的老学者来说,亦并非儿戏,不禁使我顿生敬意。
董永故事最早见于记载的,据大中的考证,是西汉刘向的《孝子传(图)》、三国曹植的《灵芝篇》和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而干宝的记载,因其主题的突出(行孝)、情节的完整(“鹿车载父”、“卖身葬父”与天女适嫁“助君偿债”)而成为两千多年来故事嬗变和文学移植的母本,对后世的影响巨大。20世纪以来的一百年间,董永故事虽不像牛郎织女、孟姜女、白蛇、梁祝故事那样始终得到学界研究的关注,却一直成为拥有广大读者和观众的俗文学(说唱、戏曲)以及后起的影视文学创作追逐的题材,使董永故事家喻户晓。进入21世纪以来,董永故事的历史嬗变和起源地问题,包括真实人物传说与虚构人物传说的衍变等问题,再次引起民俗学界的关注,显然与人们对现代社会发展中“孝悌”的作用的思考和知识界的“文化寻根”思潮的增长不无关系。
董永故事本身并不复杂,所以能够延续两千余年而今依然富于生命活力,不能不令人深思。说到底,它是一个涉及广泛的文化问题。董著在梳理、研究和破解董永故事的相关问题时,显然是继承了顾颉刚当年研究孟姜女故事“依据了各时代的时势来解释各时代的传说”的研究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引进和借用了20世纪后半叶在国际人文学术界兴盛起来的文化人类学、神话学的原型批评、传播学、接受美学、符号学、移民学等多学科的一些研究方法,提出了几个令人一新耳目的论点。
破解故事中“孝”的符号学意义,是董著的一个新视角。在剖析董永故事的行孝主题和“孝”的伦理社会价值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时,他不仅从“各时代的时势”的角度阐释了董永的以“鹿车载父”和“卖身葬父”为其内涵的“孝”,这种“孝”不仅不是应该被否定的“愚孝”,反而是体现了做人的基本义务和美德;重视孝道,发扬孝道,是我们中华民族区别于西方民族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一种具有特殊意义和价值的文化传统。更值得注意的是,他从对“孝”的价值观的论述中,匠心独运地导引出了一个名为“文化圈层论”的文化学说。他说,任何文化都有一个轴,而这个轴“只能是人,是人的地位和价值,是人的自我解放的历程。”文化是由在这个轴的周围渐次排列的五个文化圈构成的。属于第一圈的,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等。属于第二圈的,是文学艺术、宗教、教育、科学等。属于第三圈的,是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价值观念、文化心态等。……越是靠近轴心的文化,越容易发生变化、甚至突变;越是远离轴心的文化,其普遍性越是微弱,而其民族性却越是显著和突出。属于家庭伦理范畴的孝道,其位置介于第二、三圈之间,既具人类文化的普遍性、又具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是在我们这个民族的土地上生长起来、具有几千年的传统、与我们民族心理和风俗习惯融合在一起、构成我们民族特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窃以为,老董的这个“文化圈层论”说的提出,其在我国相对滞后和薄弱的文化学上的意义,远远大于对董永故事的文化学个案的剖析。
在董永故事的传播史和演变史问题上,作者梳理了自《搜神记》以降两千多年来敦煌变文、汉画像石、讲唱、话本小说、宝卷、弹词等俗文学和传说故事中有关董永的作品,从中得出了一些可贵的结论:如根据山东嘉祥武氏祠石刻上的董永故事,确认在此墓建成之前,即以东汉初期为下限,董永故事已在民间广泛传诵,其孝行也得到了人民所认可。故事主人公董永在历史上确有其人。而汉代所记董永故事,至少有两种形态史料,即:武氏祠石刻画;文字记载——作为曹植诗和干宝《搜神记》母本的刘向《孝子传(图)》。而这两种最早的记载中,便具备董永行孝和天女“助君偿债”这两个基本的情节了。唐代以后,董永故事发生了重要的转折,即在讲唱文学中,故事只以一种题材被用来进行艺术的创作,审美的意向完全取代了故事原有的文化背景、道德伦理准则和文献价值,变得与历史越来越远。这是一个可贵的发现。遗憾的是,作者在对故事的嬗变和传播的研究中,做到了顾颉刚当年所做的“历史的系统”的研究,却未能做到顾颉刚所做到的“地理的系统”的研究,其实,20世纪80年代以来20年间编纂出版的《中国民间文学集成》的故事卷和歌谣卷,已经多少为这种“地理的系统”的研究提供了比顾颉刚时代更为方便的条件。以大中的性格和干劲,我想有一天,他还会补上这一项研究的。
古史古事传说,大略不外两类:一是虚构的人物,一是历史的人物。这两类人物传说铺展了传说发展的两种途径。不论哪种人物传说或传说人物,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都会像滚雪球那样粘连上基于民众想象的情节和因素,从而失去本真的面貌。两类传说的传承和传播途径,都应进入传说学的研究视野。既然董永在历史上实有其人,对董永故里的考辨也就理所当然地具有了意义;而对人物传说中的历史人物故里的考察,也就对人物传说的研究具有了意义。关于董永的故里何在,山东博兴,湖北孝感,江苏东台,……一向众说纷纭,未有定论。作者根据亲历的和调查的材料,对董永故里所作的考辨及其结论,固然不能完全排除情感的因素和乡党的责任,但我们看到,更主要的,则是实证研究的科学态度。他通过史料搜寻和田野调查两条途径所得的材料,支持着他的假设和立论,确认山西万荣小淮村当是历史上的董永的故里。当然,他的研究是否就是终极结论,还有待于学界同仁的继续探讨。
像所有人文学科一样,传说的研究容许采用多种方法,也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同一事物,因不同的研究方法或不同的观察角度,而显示出不同的风采。近读农业机械史研究家刘仙洲先生在《文物》杂志1964年第6期上发表的《我国独轮车的创始时期应上推到西汉晚年》一文中关于山东嘉祥县武梁祠董永故事画像的考释,更感到多学科研究的必要性。故愿将刘先生此文中有关段落引在下面,作为大中兄研究的小小补充:
王重民等《敦煌变文集》卷八引句道兴《搜神记》:“昔刘向(公元前77—公元前6年)《孝子图》曰:有董永者,千乘人也。小失其母,独养老父。家贫困苦。至于农月,与(以)辘车推父于田头树荫下,与人客作,供养不阙。其父亡殁,无物葬送,遂从主人家典田,贷钱十万文。……葬父已了,欲向主人家去,在路逢一女,愿与永为妻。…………永遂共到主人家。……主人问曰:女有何技能?女曰:我解织。主人曰:与我织绢三百匹,放汝夫妻归家。女织经一旬,得绢三百匹。主人惊怪。遂放夫妻归还。行至本相见之处,女辞永曰:我是天女,见君行孝,天遣我借(助)君偿债。今既偿了,不得久住。语讫,遂飞上天。”
王重民《敦煌变文集》卷八引唐人写本《孝子传》及容庚《汉武梁祠画像录》引罗振玉《敦煌拾零》句道兴《嫂神记》,都有同样的记载。
在《汉武梁祠画像录》上表现董永故事的画像,如图一所示,容庚先生对于它的考释如下:“一人坐鹿车,左手扶鸠杖,右手直前者,董永父也。车后倚一树,有小儿攀援欲上。左一人向左立,回首顾其父,左有一器,以右手执其盖者,董永也。其上一人横空者为织女。”
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卷五,对于这一画像的解释,大体上与容庚的解释相同。他在按语中又说:“一轮车即《搜神记》所谓鹿车也。”和“鹿,当是鹿卢之谓,即辘辘也。乃今北方(其实不仅北方)乡人所用之一轮小车,以一人自后推之,或更一人在前挽之,俗呼为二把手者是也。”基本也是正确的。
又在前边所说的两个石阙上的浮雕,都是表现为一位老年人坐在一辆独轮车的后边,右边立着一位壮年人,一手扶着一件农具(似锄),另一手似乎是向老年人供应什么东西。与图一对照着看,除掉没有表现凌空的织女和与故事无关的小儿以外,几乎是完全相同。……
就以上几项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汉武梁祠画像和两个汉代石阙的浮雕等加以推断,可以证明,在《后汉书》及其它几种文献上所说的鹿车就是后来的独轮车。
刘仙洲先生文中所引诸文和对董永故事汉画的考释,包括对董永所驾载父于田头树荫下的独轮车的考释,不仅对董永故事的史料有所增益,而且对故事内容情节主题、故事流传时代及其特色的理解,以及传说类故事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物质文化视角)的开拓,都对董永故事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不知大中兄以为然否?
《董永新论》就要付梓了,谨以此小序表示祝贺,也借此机会向学界和读者郑重推荐。
2005年7月3日晨脱稿于北京东河沿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