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文学研究的精神性、文学性与当代性
陈平原
如果我们对当代中国学术思潮保有足够的敏感,就不难发现,“俗文学研究”早已不是什么“显学”,很难再吸引志向远大的年轻学者的目光。按理说,潮起潮落,阴晴圆缺,一切变化都很正常;可即便如此,我们也须追问:曾经显赫一时的俗文学研究,如今为何落得这般“门前冷落车马稀”?在我看来,有三个有形无形的陷阱,制约着这个学科的进一步发展。这点,对比学科初创期的生机勃勃,当不难明了。
五四那代人———包括蔡元培、李大钊、周作人、鲁迅、胡适、刘半农、沈尹默、顾颉刚、常惠、魏建功、董作宾等———之所以关注俗文学,是有精神性追求的。眼光向下,既是思想立场,也含文学趣味。提倡俗文学(比如征集歌谣),在五四新文化人看来,既可以达成对于“贵族文学”的反叛,又为新文学的崛起获取了必要的养分。八十年过去了,“平民文学”的口号早已进入历史。从歌谣中寻找新诗发展的方向,这一努力基本落空;朱自清关于歌谣可以欣赏、研究甚至模仿,但“与创作新诗是无关的”这一论述(《歌谣与诗》,《朱自清全集》第八卷272—276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基本上得到了证实。而“文学的新方式都是出于民间的”,由于劣等文人的模仿而变成“一套烂调子”,于是“文学的生命又须另向民间去寻找新方向发展了”(《〈词选〉自序》,《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胡适的这一“大胆假设”,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与质疑。时至今日,你还会相信《故事会》、《今古传奇》、《文学故事报》上的作品,或者哪个书场的成功表演,代表着中国文学的未来?失去了“民间崇拜”这一精神支柱,在很多人眼中,俗文学研究正逐渐失去其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学科,边界的不确定、理论预设的过于迂阔,以及研究方法的相对陈旧,也使得后来者望而却步,对其发展潜力将信将疑。
20世纪20年代俗文学的迅速崛起,得益于特定的思想潮流,这样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今人无法复制五四新文化人的成功,但在学术研究中坚持某种理想性的追求,这点并不过时。如果俗文学研究失去其精神面向,沦落成为纯粹的技术操作,那确实前程堪忧。如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重建“民间”想像,并将其作为达成文化多样性的努力之一,是值得俗文学研究者探究的“真问题”。与此相联系的是,我们该如何面对以下两个危机:俗文学研究中文学性以及当代性的失落。
现代中国,不仅“俗”(“民间”),而且“文学”,这可能吗?提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我注意到,当代中国的俗文学(民间文学)研究,其焦点正逐渐向外转移———研究者关注的,大都是民俗、宗教、语言等,与文学基本不搭边。这一转向,自有其合理性,但丢弃了“文学”,只将内地的“三套集成”或台湾的“俗文学丛刊”作为社会史料来看待,实在有点可惜。1936年4月9日北大《歌谣》周刊复刊,胡适撰《复刊词》,称:“我以为歌谣的收集与保存,最大的目的是要替中国文学扩大范围,增添范本。我当然不看轻歌谣在民俗学和方言研究上的重要,但我总觉得这个文学的用途是最大的,最根本的。”(《〈歌谣〉复刊词》,《胡适全集》第十二卷332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对于胡适“我们的韵文史上,一切新的花样都是从民间来的”这一假设,我是不无保留的;但我承认,胡适的提醒值得注意,俗文学确实可以“替中国文学扩大范围,增添范本”。
过去我们曾将俗文学说成是一切文人文学之母,如此过度褒扬,基于以下假设:文人文学与民间文学之间截然对立,前者如果想保持恒久的生命力,就必须不断地从后者汲取养分。不只胡适、郑振铎这么想,鲁迅也是这么说的。所谓“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门外文谈》,《鲁迅全集》第六卷95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士大夫是常要夺取民间的东西的,将竹枝词改成文言,将‘小家碧玉’作为姨太太,但一沾着他们的手,这东西也就跟着他们灭亡”(《略论梅兰芳及其他(上)》,《鲁迅全集》第五卷579页)———这样绝对化的思考与表述,现在看来是颇有问题的,尤其是将其引入文学史建构。
或者“刚健清新”的民间,或者“陈腐浅陋”的文人,如此二元对立,为文学革命的展开提供了原初动力,但无法贯彻到历史写作中。胡适提倡白话文,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撰写《白话文学史》,则留下了很多的遗憾。关键在于,反抗者的“悲情”,没能顺利地转化为史家的“通识”。其中最要不得的,便是为了渲染白话文学的“正统”地位,刻意贬低乃至抹煞二千年的文人文学。记得20世纪20年代初,胡适曾特别强调:“‘正统文学’之害,真烈于焚书之秦始皇!文学有正统,故人不识文学:人只认得正统文学,而不认得时代文学。”(《读王国维先生的〈曲录〉》,《胡适全集》第二卷856—857页)可他忘记了,这一反“正统”的理论武器,是一把双刃剑:既指向“文言正统”,也指向“白话正统”。
在我看来,恢复对于俗文学的信心,不是靠唱高调,也不是靠争正统,而是洞悉并认同文学的多样性———俗文学自有其价值,不必要、也不能够靠贬低李白杜甫,或打击文人文学来给自己鼓气。无论古今中外,文坛上都需要雅俗对话,二者既互相竞争,也互相补充。尽管这里的“雅”,不等于文人文学,“俗”也不就是民间文学。文学一如自然,必须保持生态平衡,没必要弄得有我没你,非此即彼。读者需要多种养分,需要多种体验,也需要多种文学作品。永远的“高雅”———比如拒斥一切“不登大雅之堂”的流行歌曲、武侠小说以及警匪片等———并不怎么值得吹嘘,有时反而是缺乏自信胃口太弱的缘故。保守自家立场,而又能以通达的眼光来看待另一种文学趣味,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当初提出俗文学命题时,直接针对的是高雅文学/文言文学/贵族文学———这里涉及文体、风格、体裁等不同层面的考虑。那么,今天该如何分拆,哪些思考明显过时,哪些则仍然有效?有一点我深信不疑:谈论俗文学,必须考虑文类特征,不只注重其“说什么”,还得关心其“怎么说”。表现形式的重要性,对于雅文学、俗文学来说,没有任何差异。
随便举个例子,陈寅恪论《再生缘》,便是从思想、结构、文词三点入手。今人注重女性意识与民间立场,此书的思想意义不言自明。至于结构和文词,陈先生同样非常重视:“若是长篇巨制,文字逾数十百万言,如弹词之体者,求一叙述有重点中心,结构无夹杂骈枝等病之作,以寅恪所知,要以《再生缘》为弹词中第一部书也。”“《再生缘》之文,质言之,乃一叙事言情七言排律之长篇巨制也。”“(元)微之所谓‘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属对律切’,实足当之无愧”。论及此,陈先生悬的甚高:前者对比章回小说,相形之下,《水浒传》、《红楼梦》、《儒林外史》等“其结构皆甚可议”;后者则称:“世人往往震矜天竺希腊及西洋史诗之名,而不知吾国亦有此体。”我们都明白,陈先生如此不遗余力地表彰《再生缘》,其实别有幽怀。除“论诗我亦弹词体,怅望千秋泪湿巾”外,更强调:“《再生缘》一书,在弹词体中,所以独胜者,实由于端生之自由活泼思想,能运用其对偶韵律之词语,有以致之也。故无自由之思想,则无优美之文学,举此一例,可概其余。”(陈寅恪《论再生缘》,《寒柳堂集》1—9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你可以不同意陈先生的具体结论,但如此眼光,如此襟怀,还是很让人感动的。
不是靠争“正统”,而是从文学形式、风格、趣味的多样性,来理解并诠释“俗文学”的独特价值,这样的研究,方才不至于将俗文学彻底“史料化”。
俗文学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稽古或资料普查的阶段,还得尽可能介入当代中国的日常生活。这一点,几年前我曾提到:“二十一世纪的俗文学研究,很可能是在学有根基的前提下,主动出击,以开阔的视野与灵活的姿态,介入当代中国的学术文化思潮。”(《我看俗文学研究》,刊2000年3月15日《中华读书报》)至于何谓“介入”,因系大会发言,当时语焉不详,这里不妨略作补充。
我所理解的“介入”,包含以下三个层面。第一,借助俗文学的资料或眼光,来从事其他领域的专门研究,一如顾颉刚以故事的眼光来理解古史的构成,胡适借母题(motif)的生长与扩张,来诠释中国章回小说的演进,或者像俞平伯、朱自清那样,以歌谣的趣味来解读《诗经》。这一类学科“溢出”的努力,还在继续,还可能会有丰硕的成果出现。第二,直面当代中国俗文学的发展,承认新民谣、二人转、网络笑话等同样值得关注,愿意对此进行严肃的学术批评,而不是将目光局限在传统中国。第三,吸取俗文学的养分,从事各种文学体裁的创作,好似电影电视剧的挪用民俗与民歌,重编梁祝故事、白蛇传传说等。这三者,或学术,或批评,或创作,共同点是介入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在我看来,刻意经营学科的“当代性”,是保持其生命力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俗文学”的范围到底多大,一直是见仁见智。从1930年代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到1990年代吴同瑞、王文宝、段宝林的《中国俗文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学科边界仍在滑动中。俗文学、民间文学、通俗文学三者的互相纠葛,让不少研究者感觉头痛。但我以为,这不是最可怕的。真正的隐忧在于,像“俗文学”这样崛起于危难之中,曾深刻影响一个时代思想进程的学科,一旦失去“精神”、丢了“文学”、远离“当代”,可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来源:陈平原新浪博客 (2009-05-01 13: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