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的“湖南独立”
汪荣祖
东方早报 2010-1-10 4:12:02
王夫之、曾国藩、郭嵩焘、谭嗣同、毛泽东等历史名人,读史者都知道他们是湖南人。而本书作者要把这些人从中国历史中区隔出来,将王夫之视为湖南民族主义的祖师爷,将“湖南民族主义”建筑在王夫之、郭嵩焘、谭嗣同之上,甚至认为湖南人不是中国人,岂是稍读中国史者所能认可?
汪荣祖
《湖南省的爱国者》
[美]Stephen R. Platt著
哈佛大学出版社 2007年
读完《湖南省的爱国者》(Provincial Patriots: The Hunanese and Modern China),不禁感到惊异,因为这位作者,美国麻省大学历史系的一位助理教授波拉特(Stephen R. Platt),想要把湖南写成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从书名看,作者标出湖南省的爱国者,以及湖南人与现代中国,好像是将湖南作为地方史来研究,其实不然。地方史研究虽重地方色彩,毕竟是一国之地方,然而此书作者断言:“湖南不是中国的缩影,就像中国不是亚洲的缩影一样” (页4);认为湖南人的忠诚不出湖南,也就是湖南第一,即使会考虑到中国,最多是第二位而已。作者更清楚地说,他不是要以湖南来增饰中国,而是要以湖南来“质疑”(question)中国,提出“对中国前途的另类看法” (visions of another Chinese future, 页5),不言而喻,那是一个分裂中国的未来。于是,他提出所谓“湖南民族主义”(Hunanese Nationalism),也就自认为理所当然了。这种论调在晚近西方世界,也许并不觉得陌生,因为自苏联解体以后,总觉得威胁来自过于庞大的中国,且不论政治上的大量“中国威胁论”,即使在学界也时常出现回响,所谓“中国有南北两个不同的民族主义”,或“中国的历史一直被国家所绑架”等论述。现在出现不认同中国的“湖南国”,也就不足为异了。
此书作者要建立湖南的民族主义及其独特的文化认同,势必要有所本。于是他提到屈原、贾谊等等,他认为更重要的是在晚清“发现”了湖南学者王夫之(号船山),成为现代湖南民族主义的“祖师爷”(ancestor),也是此书第一章的主题。他提到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告诉我们那是一本分析司马光《资治通鉴》之作(页17),证明他只是望书名生义,并没有翻过这本书,因而不知王夫之读通鉴是在议论书中所载的史事,而不是在分析司马光的这部名著。接着作者极力叙述推重王夫之的郭嵩焘,以及一大群湖南人,如曾国藩、左宗棠等等;不过,他竟把刘蓉认作“湘军的一个将军”(页24),容我介绍他看看陆宝千写的《刘蓉年谱》,以便熟悉一下这位理学家的生平。至于他把湘军视同湖南的“国军”,相信湖南人是一“坚强而独立的民族”(页29),都是言过其实之谈。
这位作者说,被湖南人“重新发现”的王夫之是“湖南人的,有别于中国的”﹙页33﹚;换言之,王夫之仅被湖南人所认同,与中国无关。然而我们知道,当郭嵩焘拟在妙高峰兴建船山祠堂时,有许多湖南人反对,因郭氏坚持而得以完工,所以也说不上是湖南人的共识。郭嵩焘固然仰慕王夫之,但原因是“船山能道盛衰之由,国家治乱之故,非元明以后诸儒所能及”,又题写联语,赞美船山先生说:“继濂、洛、关、闽而起,元明两代一先生”,都是将王夫之置于中华学统之内来褒扬,并未将其外于中国。郭嵩焘所说的“盛衰”与“国家”也都是在指中国而非湖南。
作者于王夫之之外,在第二章以相当多的篇幅来叙述郭嵩焘,因他认为郭在王的基础上奠定了湖南的独立运动。他很明白地说“郭的目标不是要改善儒教中国,而是湖南”(页38)。但湖南人却不领情,痛骂郭嵩焘“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作者竟将“拔乎其萃”译作“离开他的亲戚”(apart from his kin),将“不容于尧舜之世”译作“他不能容忍尧舜那种人” (Yao and Shun's kind he won't tolerate) (页39),显然连尧舜是何人亦不知。这不是小问题,而且又非孤例,如郭氏的诗句“海外人归秋色尽”,诗人从英国归来时秋天已过,但作者却译作“秋色注满一切” (the colors of autumn infuse everything),意思正好相反;“贾生祠宇疏泉石”,诗人所见的贾谊的祠堂只有稀疏的泉石之胜,但作者却译作“这里的贾谊庙被石头溪床疏忽了”(here lies Jia Yi's Temple, neglected by the stone creek-bed)。如果读文言文要用猜的,又如何能正确地解释中国历史?
作者将郭嵩焘在湖南建庙宇,视之为建立自屈原、周敦颐、王夫之以来的“湖南崇拜”(a cult of Hunan-Chu identity)(页50),建学校只是要振兴湖南,走湖南人自己的路。然而,我们知道郭嵩焘创办思贤学舍,明明是要“汉宋并重,行己有耻”以及法“国初诸老气象”来改革其他书院的恶习,并不是什么“湖南的特殊命运”(Hunan's unique destiny) (页51)。国初诸老如顾炎武或黄梨洲,都不是湘人。我们实在看不出郭嵩焘会视湖南人为有别于中国的特殊族群,“明显不同于其他的中国人”(the Hunanese were unique and distinct from the other Chinese)(页62)。
第三章讲戊戌变法前的湖南改革运动,并引进谭嗣同,说谭曾尽读船山遗书,并从船山书中发现了民主(页87);谭氏对郭嵩焘之欲改良湖南,也极表同情,以便建立他们之间一脉相承的关系。湖南的改革,也就成为郭嵩焘改革之梦的实施。作者认为,谭嗣同视湖南是“国”而不是“省”,是要提醒湖南人是自主的人民,不受清帝国的节制(页80-81)。我们的认知是,当时中国有被列强瓜分的危机,有亡国的忧虑;在此情景下,有些湖南人呼吁独立,其心志是要救中国于既亡,而不是乘中国之危搞分裂,实甚显然。但此书作者却刻意将改革视为湖南的建国运动,自王夫之、郭嵩焘以来,终于水到渠成,好像是万事俱备,只欠一支军队(页86)。作者将戊戌变法前的湖南改革,说成分裂或排满,都是言过其实;既然说谭嗣同早在1896年就已有反满的种族主义(页88),何以不到两年就去为满洲皇帝服务,并为之而死?作者将谭嗣同与康有为、梁启超当作“军机处的秘书”(页91)是错误的,如果“秘书”是“章京”的翻译,则四章京之中,并无康梁!可想而知,作者对于谭嗣同成为中国民族主义烈士的说法,甚不以为然,还因而质疑当时的中国到底有没有民族主义,因当时中国的政治实体是帝国,而谭只为帝国服务了十九天(页91)。如此辩解并无效用,因当时的大英帝国、大日本帝国好像都有民族主义的。
作者说,谭嗣同死后两年,唐才常终于建立了湖南的军队(页93);他把唐才常的“自立会”译作“独立会”,“自立军”译作“独立军”(页95),以便强调湖南的“独立”。然而,唐才常在华中的起义,明明是康有为授意下的勤皇行动,但作者一定要说主要是“湖南人的叛乱”,而其使命是要为湖南人“谭嗣同复仇”(页96)。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唐才常成功了,难道康有为会去当“湖南国”的公民不成。
庚子事变后,清廷派遣学生出国留学,其中有不少是由省选拔出国,到日本的最多。此书第四章就是在强调:当中国留日学生在日本“发明”中国民族主义的想象时,留日湘人则出现以湖南为主要的“想象”。当“非湖南人”章炳麟倡导以王夫之为所有中国人的共同“资产”时,在日本的湖南学生开始更强烈地表示王夫之是他们湖南人的,认为是他们的“精神之父”(their spiritual father)(页107)或“湖南民族主义之父”(the father of Hunanese nationalism)(页108)。章炳麟这位国学大师兼中国民族主义者绝不会想到,竟有人说湖南人在跟他争夺王夫之。而此书作者对章炳麟的理解也大有问题,他只知道太炎以种姓排满,却不知太炎对中国是一“历史民族”的论述。他先自以为是地说,太炎认为曾国藩是不自觉的革命党,而后批评太炎的说法不合乎历史(页105)。我们知道太炎骂过曾国藩是汉奸,但现在作者说曾国藩被章指为革命党,却不给我们提供章氏此话的出处。
在此书作者的笔下,蔡锷也成了湖南的民族主义者,说蔡氏认为湖南不是像日本的长州藩或萨摩藩,而是像全日本;又说蔡认为将来的湖南会等同英国或法国,而清帝国其他疆域则将会像罗马帝国一样地崩溃,而与湖南无关(页108),处处要强调湖南是一个国家。中国固然有很强的地域或省籍观念,但不能等同分裂主义。湖南的爱国者在当时中国危亡无日的情况下,提倡独立以自救并为中国先,相信湖南为中国前途之所寄,以及湖南人可以给中国以新生命,其实都是湖南人中国民族主义的表现。
作者认为,杨度也是湖南民族主义者,并引杨氏豪语:“中国不会亡,除非湖南人死光”为说(页111)。其实,这句话意谓湖南人会为中国战到最后一人,更表现了这个湖南人的中国民族主义。然而作者经过对“中国”一词在地理和文化上强作解人之后说,“中国不是一个不可分隔的实体,湖南人首先要解救湖南,其次再救中国”;换言之,“湖南的爱国者以建立湖南主权为首要”(the Hunanese patriots would first establish the sovereignty of their own province)(页112)。辛亥革命后,不仅是湖南,其他各省也纷纷宣布独立;史实证明,“独立”是为了自保,或一时间反抗中央政府,并不是要永久分裂,各省并未各自为国,足见在当时历史场域内的“独立”概念,与我们这位作者的理解有相当的落差。
在叙述《湖南与满清覆亡》的第五章里,在作者笔下,湖南籍的革命党人,包括黄兴、宋教仁在内,也都是为了湖南而革命;然而若按照作者的逻辑,湖南人所组成的革命团体应叫“湘兴会”才对,何以称“华兴会”,要振兴中华呢?华兴会又于1905年加入了同盟会,从具有地域性的革命团体华兴会、兴中会、光复会﹙作者似乎忘了光复会﹚发展成全国性的运动。作者也注意到此一发展与其思维相左,然却辩称,那是黄兴的“妥协”、“权宜之计”(a partnership of convenience),只是表面上与孙中山合作(页132)。于是,作者又回到原来论点:湖南人就是为了他们的独立自主而奋斗。
作者认知到同盟会成立后,陈天华呼吁超越地域的“泛中国革命运动”(pan-Chinese revolution);然后说陈天华跳海自杀后,留下两封遗书,一封是基于国家的泛中国爱国主义,另一封则要湖南维持自己的组织与认同。作者认为这两者是不相符的,不似出自一人之口(页136);其实,爱乡、爱国何矛盾之有?先爱乡,再爱国也在情理之中。但此书作者刻意将之区分,所以力言湖南人只是利用同盟会“来推动自己的精神和目标”(页138)。接着引用湖南人办的期刊《洞庭波》,宣扬湖南民族主义,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湖南人所受到的致命威胁,不仅来自满洲人、外国帝国主义者,还有其他的中国人(页142),甚至说“满洲人、其他各省的中国人、其他国家的外国人从心底仇恨湖南人,想要尽数歼灭南楚民族”。于是湖南成为被压迫的民族,虽参加泛中国的同盟会,但并未停止强烈的湖南“分离主义”(separatism),湖南不宜视为省,而应以“种族”(race)视之(页143)。我们必须说,以中国省籍观念之强,欺侮外省人并不稀奇,但是说各省的人一起来欺侮湖南人,岂非有点奇怪?总之,作者认为受迫害的湖南人“会起来驱逐所有的外人”(would rise up to drive away all but their own)(页150)。湖南人欲建国以自救的作者言外之意,不言可喻。
作者认为,辛亥革命以后,满清覆亡,仇满失去意义,王夫之又成为湖南人的资产。新湖南的认同,于是在第六章里聚焦于湖南在民初追求长久以来梦寐以求的自治。当宋教仁被刺身亡后,湖南的谭延闿宣布“独立”(页158),虽被袁世凯派遣汤芗铭去镇压,但由于船山学社与船山思想在湖南的复苏,引发“湖南省籍主义”(Hunanese provincialism)的全面勃兴(页162) ,惟不知所勃兴的与前述“湖南民族主义”是否同一回事?事实上,作者引述一些不知名的湖南人的说法,湖南从船山“获致独立的特殊能耐”(Hunan's unique capability for independence derived from Wang Fuzhi's scholarship)(页163),于是终于宣布湖南独立(页169)。但是,我们知道当时反对袁世凯的地方势力莫不宣称独立,独立于袁政府之外,那是反袁而非反华。所以袁世凯败亡后,包括湖南在内的各省,并未继续独立。作者将湖南推向独立之路似乎又中断了。
毛泽东领导的新民学会组织了湖南驱除军阀张敬尧的运动
作者在第六章里以相当多的篇幅详谈杨昌济,显然是为他的女婿毛泽东铺路。杨昌济在湖南专注教育改革,以“教育湖南的新公民,为新国家奠基”(to educate new citizens who would provide the foundation for a new state)(页173)。作者更进而提到杨氏重新阐释王夫之,以强调湖南省的民族主义,认为船山的“种族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因满清覆亡而失去其重要性,所以杨氏要使王氏“狭隘”的民族主义成为“省的民族主义” (provincial nationalism)。作者认为这是根据在郭嵩焘所奠定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湖南的反抗与自主传统,以建立“新型的省籍公民”(a new provincial citizen)(页177-178、182)。
在杨昌济教育下的下一代湖南青年中,在作者眼里非毛泽东莫属,虽然有点依赖后见之明。作者为了强调毛泽东之湖南主体性,说毛泽东热烈地仰慕王夫之,说毛泽东认为辛亥革命是黄兴而不是孙中山的运动,说毛泽东接受杨昌济的教诲以个人主义为尚,以曾国藩为榜样等等。作者认为毛泽东是湖南地方传统的继承者,并以唤醒湖南自任。五四运动无疑是一全国性的反帝运动,以解放中国为目的,但作者认为毛泽东所领导的湖南反帝活动,不是关切中国之从外国解放,而是湖南从“其他”中国人(如张敬尧)的压迫中解放。作者因而断言:“五四运动的主流涉及中国历史议题,反抗外国列强的干预,而湖南的活动家则涉及湖南历史议题,反抗中国之干预。”(页195)作者显然把湖南人反抗张敬尧的统治,等同反对中国人的统治;事实上,作者也不得不指出,毛及其伙伴强调湖南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湖南的改革是全中国改革的一部分。然则将湖南人与中国人强作区隔,又为何来?
但是作者并未放弃这方面的努力,写到1920年的夏天湖南人赵恒惕赶走张敬尧,谭延闿回主省政,毛泽东于6月23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呼吁乘此机会建立湖南成为在政治上与文化上完全独立的实体,毛泽东等更要建立湖南共和国,强调“中国应分裂成许多小国家”(页203)。然则以“毛泽东与湖南自治运动”为题的第七章,主要内容不是自治运动而是独立运动。事实上,自辛亥革命以来,地方对抗中央莫不宣称独立,诚如作者所谓旨在“铲除专制主义”(页202),并非如作者所想的要永久分裂于中国之外。孙中山不但宣称独立于北洋政府之外,而且在南方成立独立政府,难道孙中山也是分离主义者?至于当时年轻一辈如毛泽东等人在特定时空内的过激言论,若谓湖南人不是中国人,甚至不是汉人云云,既不符事实,也无影响,即无意义。毛泽东最后变成一个共产主义者,他显然不是一个狭隘的湖南民族主义者。作者刻意描述湖南是像瑞士一样的独立国家之余,结果所产生的湖南宪法却是省宪而非国宪,联省自治亦非分裂运动,似与作者所设想的逻辑不合。作者力言,“大清帝国不是民国,民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页220),但历史发展的结果,今日之中国,除了蒙古之外,基本上承继了大清帝国的疆域,而且像美国一样,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湖南只是一个省而已。
作者写作动机原是觉得在现代中国的论述中,湖南人被忽略了,其实不然。王夫之、曾国藩、郭嵩焘、谭嗣同、谭延闿、毛泽东等历史名人,读史者都知道他们是湖南人。然而作者要把这些人从中国历史中区隔出来,将王夫之视为湖南民族主义的祖师爷,将湖南民族主义建筑在王夫之、郭嵩焘、谭嗣同之上,甚至于认为湖南人不是中国人,岂是稍读中国史者所能认可?
内容之外,不得不指出此书若干编辑上的缺失:内容时有重复之处、没有引用书目可稽、脚注并不周全,汉语拼音全无汉字对照,使有些名不见经传的姓名无法查考。作者又误以为上海公共租界在苏报案无前例地干预司法,似不知租界内有审判权。著名的哈佛大学出版社未能免于此等缺失,尤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