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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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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民俗学论坛:跨年讨论



话题与问题:

1、非遗保护就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原样吗?不能参与产业开发?
2、非遗保护中允许艺术创意的存在吗?
3、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目前出现了民俗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纠葛。比如有论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是重于实践,是形而下的,它应该受到来自民俗学的理论指导,民俗学是形而上的;比如目前看上去热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吸引了大量的人开始转向对非物质文化和民俗学的研究,在一些论者看来,这对民俗学学科发展带不来任何益处,反而损伤了学科的纯粹性等等。你如何理解?

召集人:马知遥 笛威辛亢

民俗学论坛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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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态度的问题,就是将传统看成是“资源”还是“遗产”?
资源的话,那么得开发利用;
遗产的话,得继承保护。
不同的出发点,眼光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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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还希望更细致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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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是什么?许多可能只是我们自己一厢情愿的理想情景吧。一般来说,生产技艺之类的东西很多都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但不能大批量生产。任何跟不上时代,不能发展、不能创新的东西都将被社会所淘汰,非物质文化遗产岂能例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和民俗学有关,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性工作,民俗学作为一个学科已根深叶茂,要真正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岂能不了解民俗学、学习民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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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这一对概念自身并不构成冲突的,因为这不是像黑与白、男与女那么泾渭分明的冲突,当然,男女这个例子当下不合适了,也有走到超女终点的纯爷们滴。
好了,说回来,所以说,这二者本身完全是可以找到和谐共存的交叉点的。具体到知遥老师的问题,偶窃以为:
1.所谓原样是精髓的原样还是表皮的原样?精髓和表皮,哪个对非遗来说更重要?在不损毁精髓的本真的基础上可以适度参与市场的吧?
2.自古文化艺术就是在不断的创意中获得新生的,非遗应该也是这样的路子吧?就像一个灰头土脸的农妇,她走亲戚的时候也要允许人家略施粉黛,穿几件新袄的。
3.所谓这些纠葛不排除想从学理上澄清误会引导大众的良善愿望,但是,我觉得多少有点抢饭碗的意思。其实,从非遗保护的实践来说,纠缠于这些概念固然有些重要,但是,有那些精力琢磨研讨出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传承方法不是来得更加有意思么?想辨析概念的就去辨析,辨析不清的就看看热闹,想想法子。各干一块。没必要什么热闹就都哄上去。

大清早,满屏荒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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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大势所趋也好,是洪水猛兽也罢,毕竟已成主流。关键是如何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如何找到二者的归宿。尘归尘,土归土,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二者有一定的结合可能,如在市场经济的魔棒下,诸多传统文化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这也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尤其政府官员乐见其成,毕竟有益于政绩的广大发扬。但当下之忧是相关宣传话语过于放大、神话化这种政绩,反而埋下了诸多隐患,甚至会引发诸多乱象。毕竟传统文化与文化产业二者在性质、特点、价值观、方向等方面不可混为一谈,二者也存在着矛盾的一面,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最后的结果是共输,共败。
我所在的小城丽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教材。
丽江古城、三江并流、东巴古籍相继申报成功世界文化、自然、记忆遗产后,成为多快好省地、急功近利地发展旅游、塑造地方品牌、发展地方经济、追求政绩的工具。国内外游客蜂涌而至,外商纷至踏来,GDP直线上升,“形势在片大好”,另一面,原来洋溢着浓郁的人间烟火的古城沦落为一座旅游商品超市,原住的纳西居民纷纷外迁,商客反客为主,主体的置换带来了古城的文化置换,古城出现了空壳化、商品化、庸俗化的诸多弊病。
以前有“东巴不进古城”之说,东巴文化的根据地仅局限偏僻的山村,现在“东巴”已经入住古城,假东巴、假东巴画、假东巴字大行其道;纳西族的另一支系摩梭人的走婚习俗也是局限于远在古城100多公里的泸沽湖畔,现在也渗透到丽江古城来,酒吧里的“去走婚吧”已经成为招徕游客的广告词,知遥兄提到的遭遇就是一个现实版。
这样就宣传了、弘扬了民族文化?更多的是对一个民族文化的误解、亵渎,继而是文化的扭曲、异化、脱落、断层……
大家都熟视无睹,司空见惯。也有不少学者大声呼吁、严厉批评、据理力争,但往往被政府、资本强大的力量淹没、消解,只赢得“保守”、“学究”、“泥古”、“清谈”的几顶帽子。
当然,除了与众所周知的当下体制的原因外,也与国际一体化的大气候,游客整体素质及诉求,学术影响力,民间力量偏弱等诸多因素也有内的关系。
说来话长呵,但也是个不得不说,说了也白说的话题呵。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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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英古阿格 于 2009-12-30 10:16 发表
市场经济是大势所趋也好,是洪水猛兽也罢,毕竟已成主流。关键是如何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如何找到二者的归宿。尘归尘,土归土,相辅相成,并行不悖。二者有一定的结合可能,如在市场经济的魔棒下,诸多传统文化可以“化 ...
尽管知道是说了白说,学术仍旧要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和呼,并为真理而探究。
兄弟分析的极是。如何掌握一个度,在产业化和保护中得到平衡发展,对遗产的保护和地方经济的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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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09-12-30 07:30 发表
我倒觉得这一对概念自身并不构成冲突的,因为这不是像黑与白、男与女那么泾渭分明的冲突,当然,男女这个例子当下不合适了,也有走到超女终点的纯爷们滴。
好了,说回来,所以说,这二者本身完全是可以找到和谐共存 ...
在不损毁精髓的本真的基础上可以适度参与市场的吧?
自古文化艺术就是在不断的创意中获得新生的,非遗应该也是这样的路子吧?就像一个灰头土脸的农妇,她走亲戚的时候也要允许人家略施粉黛,穿几件新袄的。
3.所谓这些纠葛不排除想从学理上澄清误会引导大众的良善愿望,但是,我觉得多少有点抢饭碗的意思。其实,从非遗保护的实践来说,纠缠于这些概念固然有些重要,但是,有那些精力琢磨研讨出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传承方法不是来得更加有意思么?想辨析概念的就去辨析,辨析不清的就看看热闹,想想法子。各干一块。没必要什么热闹就都哄上去。

大清早,满屏荒唐言。。。。


老弟的发言一点也不荒唐,值得深入进行下去。

在非遗保护中真的要分清哪些是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的,那些是可以进行艺术创意的,那些是可以在走高精尖的路数上,小规模产业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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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白露为霜 于 2009-12-29 23:03 发表
首先是态度的问题,就是将传统看成是“资源”还是“遗产”?
资源的话,那么得开发利用;
遗产的话,得继承保护。
不同的出发点,眼光是不一样的。
对角度不同得到的结论不同,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让这个问题搁置或者含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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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axense 于 2009-12-30 00:21 发表
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是什么?许多可能只是我们自己一厢情愿的理想情景吧。一般来说,生产技艺之类的东西很多都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但不能大批量生产。任何跟不上时代,不能发展、不能 ...
老弟的主张可以进一步讨论?我想肯定有很多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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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浅见,所为非遗-文化,首先要尊重其主体——民众
对文化主义者,不敢苟同。
民众真实生存是残酷的,生存第一,
有时候需要脱下文化的外衣,看肉身的美丽。
不允许当地人利用可怜的文化资源,其实也是强者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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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刘清春 于 2009-12-30 22:42 发表
学生浅见,所为非遗-文化,首先要尊重其主体——民众
对文化主义者,不敢苟同。
民众真实生存是残酷的,生存第一,
有时候需要脱下文化的外衣,看肉身的美丽。
不允许当地人利用可怜的文化资源,其实也是强者的逻 ...
“民众真实生存是残酷的,生存第一,
有时候需要脱下文化的外衣,看肉身的美丽。
不允许当地人利用可怜的文化资源,其实也是强者的逻辑”

清春虽然简短的发言却很有力度。是的,在生存无法保障情况下,利用一下本地可怜的文化资源应该成为一种正当的诉求。以保护为民,拒绝产业化或者对非遗的利用,的确是另一种霸权显示。但如何调和这之间的矛盾呢。因为我们又不能因为发展经济以损害非遗为代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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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化论坛》曾经发过西村真志叶的几篇关于“民俗学主义”的论文,可以参考。
后来王霄冰又写了一篇《民俗主义论与德国民俗学》,进一步介绍了民俗主义在德国的起源和发展。
再后来,杨利慧主持了一系列有关民俗主义的讨论。
我觉得,当我们谈论非遗保护与产业开发问题的时候,可以先参考一下起源于德国的“民俗主义”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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