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通知
各教学系、指导教师、研究生:
学位论文是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成果,是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最重要标志之一,直接关系我院的学术声誉和广大师生的科研信誉。针对近年来学术不端事件严重侵蚀学术诚信现象的漫延,国内有关方面已研发出“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的比对甄别功能及其客观性极强,经试用,已得到众多高校的普遍认可。为促进我院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培养良好学风校风,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研究生培养水平,根据2009年4月20日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十四次会议决议,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各教学系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
要通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培养研究生扎实严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术品质;要督导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对自己和所带研究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指导、仔细阅读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教学系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状况,严格督查学术失范行为。
二、指导教师要进一步强化指导和审查所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责任意识
指导教师要以自己的师德风范,熏陶和培养所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要全面了解所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切实履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严把质量关,坚决摈弃一切粗制滥造。
三、研究生必须做到严谨治学、诚信规范
广大研究生要大力弘扬“笃学、慎思、明辨、尚行”的校训精神,追随导师求真务实、淡泊名利、开拓创新的学术风范;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与写作,坚决反对任何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不端行为;要诚实守信,自律自爱,避免发生对个人、导师和研究生院均不利的任何不良后果。
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要始终承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要始终坚持做到学术观点的原创性、分析阐述的严谨性,文责自负。如果研究生所撰写并正式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除对指导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外,全部责任与后果均由学位论文作者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