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视野下的美国博雅学院模式(上)
张东辉
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这些美国顶尖的研究型大学,早已为国人所熟悉。不过,美国高等教育界还有“三小”的说法,指的是与上述“三大”相比肩的三所博雅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威廉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韦尔斯利学院(Wellesley College)。国内学界对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研究颇多,而对于博雅学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
博雅学院,是一种以文理学科教育为基础,授予学士学位的普通四年制独立本科高等学校。目前美国约有3500所学院和大学,其中有800所声称具有“博雅”特点,但是最新的卡内基分类却只把125所学院划入博雅学院这一类。这125所博雅学院都是历史悠久的名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的今天,依然走教学型大学的办学模式,秉承博雅教育的教学理念,以“小而精而独立”闻名。
独立博雅学院董事委员会之名誉主席尤金·朗(Eugene Lang)称博雅学院为“独特的美国产物”,因为博雅学院在其发源地欧洲已经不复存在了,今天欧洲的老牌大学已经受德国柏林大学模式的影响而演化为研究型大学,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而新兴的技术学院从创立之日起就旨在为社会培养实用的技术人才。然而,在美国这块新大陆上,以精英教育闻名于世的博雅学院不仅开启了美国最初的高等教育篇章,而且在今天仍然显示出勃勃生机;其英才教育模式不仅没有消亡,反而将四年制本科院校发展成为与研究型大学并行的一股力量,为美国乃至世界高等教育体制的多元化增色不少。
为探究美国博雅学院顽强生存的原因,不得不把目光转向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考察是怎样的土壤孕育了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特殊性,使得博雅学院能够在300年的发展历史中虽经历大学理念及组织形式的变换而屹立不倒。
地方自治与大学自治提供了发展空间
美国宪法并未赋予联邦政府特定的教育责任。根据宪法第十修正案,未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利即属于州的管辖范围,因而每个州对所有级别的教育都有基本的职责,这是美国教育事务地方自治传统的缘起。由于宪法没有特别提到联邦政府在教育方面的职责,所以尽管自华盛顿之后的历任总统都曾极力主张建立一个由联邦政府筹办的全国教育系统以及一所国家大学,但这些提案都没有获准通过。大多数美国人赞成以州、地方,或以教会、团体、个人的方式,建立高等教育机构,满足地方教育需要。
早期的美国大学都是“宗教改革时代的学府”。美洲英属殖民地最先成立的三所大学——哈佛大学、威廉玛丽学院和耶鲁大学——就是由三个教会分别兴建的。虽然大学与教会的密切联系在18世纪由于世俗力量大增而受到侵蚀,但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初还不存在真正的公立大学,反而各地的教派纷纷成立教会大学。
美国内战以后,随着莫里尔赠地法案的实施,出现了州政府兴办的大学与教会大学共存的局面。州政府对大学的直接拨款使大学走上了“功利性”道路——以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目的。但是教会依然持续不断地兴建大学,随着美国边疆的开拓西移,教会大学也亦步亦趋紧跟其后。创办教会大学主要源自不同基督教派的福音传播。同时,这一时期出现了更多的私人办学,尤其是慈善团体兴办的大学,史无前例的捐赠使美国高等教育得到了大发展。到19世纪末,美国不仅有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古典学院,而且在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密歇根等州出现了以“农工学科”著名的州立大学,以及私人捐赠建立的霍普金斯大学、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等。
从美国大学的发展史可以看出,地方的推动者在兴建大学过程中扮演了主要角色。州政府、教会、慈善团体或者民众,这些有着不同利益的团体和组织都认为通过兴建大学可以有效地实现其目的,也使得美国大学呈现出显著的多元化特征。例如,东部的常青藤盟校倾向于挑选成绩优异的中上层白人男性学生,旨在提供博雅教育,使学生通晓古典语文及哲学;教会大学的学生、教师、校董及捐资者全部都是该教会教徒,灌输虔诚的信仰及渊博的知识;而州立大学则热心地为劳工阶层子弟提供农科教育或传授工科技艺,培养地方经济所需的技能人才。
更重要的是,美国的大学被授予了宪法地位,享有更多的自主权。独立战争后,对于大学所有权的纷争曾一度弥漫在校园内外,最终,大学自治的原则于1819年因著名的达特茅斯学院案的裁决而载入史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令:新罕布什尔州政府不可无端更动一所如达特茅斯学院之立院特许状,该校属于“慈善法人”性质。从此,立校特许状成为一种盾牌屏障,使私立教会大学免于民主立法机构的介入或干预,解决了悬在大学院校头上的所有权问题。
今天被称为“博雅学院”的大学就是在早期的古典学院和教会大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然这些学院最初都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但随着美国社会的政教分离、新移民涌入以及熔炉文化改造,已经越来越世俗化了,从学生到教师到校董都与教会无涉。但是它们的基本架构,即学府的核心部分以及创办时的自我期许,都维持不变。在300年的发展历史中,博雅学院经历了德国研究型大学模式的冲击,顶住了以社会服务为导向的美国本土后起之秀——州立大学和社区学院的压力,更经受住了在大众化教育阶段通过扩招手段补充经费的诱惑,坚守传统的博雅课程体系和极高的学术标准,没有随着潮流的变动而改变自己的精英特色。应该说,正是美国地方自治的政治传统和大学自治的学术传统,避免了大学发展模式的整齐划一,从而为博雅学院的持续发展提供了空间,使得它们能够维系长久以来在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树立的威望,也给美国高等教育体系留下了经久不衰的遗产。
在自由竞争中获得中上层家庭青睐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移民国家,不存在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和根深蒂固的传统,自脱离英国控制以后,美国社会就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美国人按照职业、社会阶层、宗教、性别、地区、民族、种族等自发形成不同的利益团体。新大陆上传统和标准的缺失以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极大丰富,使得19世纪的美国社会为各种不同的利益团体提供了争夺权利和合法性的空间。这些团体基本上都觉得有必要建立他们自己的学府,一方面维系本团体的利益和亚文化,另一方面寻求广大社会的关注和合法性。那些对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或威廉玛丽学院不满意的群体或个人,则试图建立符合他们自己利益需要的新的学院,和已有的院校竞争,而不必像在欧洲大陆那样,异己者只能试图改革已有的体制,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到1900年,美国出现了卫理公会大学和天主教大学、男校和女校、白人大学和黑人大学、有钱人的大学和非有钱人的大学、南方大学和北方大学、大城市的大学和小镇的大学、为青年人开办的大学和成人大学、培养工程师的专门大学和培养教师的专门大学等。美国教育史学家詹克斯(Christopher Jencks)和里斯曼(David Riesman)称这些机构为“特殊利益”大学。
“特殊利益”大学的成立依赖于特定的团体或个人,由特定的团体或个人给予经费支持。例如,教会大学经费来源于特定的教派,地方大学经费由地方工商业主投资或地方纳税人资助,而女校和黑人学校多由关注该弱势群体的慈善机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大学是内向型的,即主要对支持它们的利益团体负责,而不受制于社会外部力量。但是,得不到广泛社会认可的学府多因生源匮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创立者的去世而关门。美国内战前,大概建立起800所学院,然而到20世纪时还幸存的仅有180所。在自由进出的高等教育市场体系中,只有那些符合美国社会更广泛、更长久的理想和愿望的大学被保留了下来。
美国高等教育源于私立大学,而私立大学必需具备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吸引来学生和师资。在19世纪莫里尔赠地法案出台以前,私立大学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一直居于主要地位,即使在今天也仍然是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支柱,全美私立高等学校大约有2000余所,占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四年制大学和学院中,私立学校所占比例更高,约为72%。私立大学的主导地位使得美国高等教育体系呈现出了近似自由竞争的机制,虽然自19世纪后期政府越来越多地介入高等教育事务,公立大学蓬勃发展起来,然而它们也并非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是从生源到学校声誉都要靠大学自身的发展来赢得。联邦政府对大学的经费支持更促进了高等教育的这种自由市场机制,因为其资助不是按计划直接下拨给大学,而是通过学生竞争奖学金/助学金/贷款或教授竞争科研经费的形式,随着学生或教师对大学的选择而进入学校的财政。因而,大学不管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都必须靠争取优秀生源和优质师资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独立”的博雅学院正是受益于这样的自由竞争体制,才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与其他类型大学相比,博雅学院历史悠久、规模小、学术标准高,以博雅学科见长,重视教学和师生关系,具有浓厚的学院文化传统。虽然今天美国的学生和家长在多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中有了更多的选择,但是博雅学院以其不同于巨型/研究型大学的独特魅力颇受富裕、持有精英教育理念的中上层家庭青睐。尽管博雅学院的学费与名气远在其上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不相上下,但因其致力于优质的本科教育而成为很多高中毕业生上大学的第一选择。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研究所)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0-6-24 12: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