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端公信俗能算得上是民俗文化遗产吗???
南方多信端公,端公也就是民间巫师的别称,很多民间的端公大师“技艺非凡”,但是都八九十岁了,于是我们实施了“抢救行为”,但是其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关于端公信俗和端公传承人的界定问题,他们能成为民俗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吗?
如果作为一项民俗学人类学的调查课题,倒不会遇到这个界定困难,但是我们“使用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手册”,是完完全全按照 民间文艺学 意义上的传承人的调查方式进行的。也大家知道,集成时代,作为民间艺术或民间文学的传承人,我们很好去记录去做访谈,但是今天等环境宽松的时候,涉及到民间巫术保存与“保护”的时候,我们并不能轻易的把传承人定义为“民间艺术大师”,并不能很简单的按照民间艺术家的访谈方式去记载,更不像采访民间故事家那样简单,把文本弄回来再去研究就完了。
民间巫术的调查既涉及到特殊行业的行业习俗和禁忌,又涉及到民众内心的很隐藏的心理活动,一定区域内的民众的端公信仰我们如何去记录,如何去挖掘,如何留住民间巫术大师的特殊绝技和充满神秘的仪式活动?
且不说端公信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能不能首先把它看做民俗文化遗产?我想作为文化学的角度思考,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背景下以表演艺术,以民间文艺为主流的“潜规则”的情况下,我们如何以更好的身份进入田野?而田野过后又怎样去撰写这个调查报告?
民间信仰当然以客观的民俗学书写是前提,但是有的时候有很纳闷,既然我们是出于一种:“抢救”这种民间神秘大师的目的出发,我们所记录和保存的田野材料能不能作为一种“遗产”式的记录来传世?也就是我们能不能带有某种“感情色彩”和“评价意识”来书写这样一种民俗文化遗存?从而才能更好的凸显某些要素,让阅读调查报告的人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如果过于用理论分析来解决民间信仰具有“争议性的话题”,我们感觉我们的“抢救和保护”行为没有起到我们想达到的结果。
[ 本帖最后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8-18 23: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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