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反歧视法规和确立人类学一级学科地位
——中国社会发展政策的当务之急
张海洋(中央民族大学)
各位代表:
感谢人民大学组织这个论坛并给我发言机会。社会发展政策论坛不仅是学界和政界,理论和实践、不同单位和学科的对话平台,而且能增广我们的见闻,丰富我们的生活。人类发展出政府、社会、学术机构等文化设置,无非是为了让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能少有所学,壮有所为和老有所乐。如果我们能正心诚意地运用这个机制,我们甚至还能象孔子讲的那样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我从中央民族大学来,当然要讨论跟民族和文化有关的社会发展政策。我的目的是唤起社会主流的同仁和朋友对少数民族在我们这个国家的主体地位和民族文化在我们小康社会建设中的本体地位的承认和关注,进而增加我们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和维护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权益意识。我想讲五个小题目:
第一:时代定位和社会政策
第二:人性、文化和社会资本
第三:文化建设与人类学学科地位
第四:小康社会与反歧视法规
第五:弱势群体的主体性与现代社会的互主性
我发言中的观点,特别是关于人类学学科地位的观点,曾经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罗红光、北京大学蔡华和国家民委“第十六届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部分筹备委员的帮助。我在此先向他们表示感谢。
1 时代定位与社会政策
时代就是社会发展阶段。定位就是人对发展阶段的认识。社会政策就是特定阶段上的主导发展战略。
近代中国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这些目标和战略体现在文化上,就是不同时期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政策。
1949年以前,中国社会的发展目标是强国保种和救亡图存。其发展政策是用武装手段在世界民族之林中争取中华民族的平等地位,进而选择自主的发展道路。这一目标于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基本实现。
1950-1978年的中国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高度理想的大同社会。其发展政策是运用现代国家机器改造传统社会,消除社会上的财产、阶级、民族、宗教差别。这一目标脱离实际,违拗人性,全面树敌,自毁长城,因而不能达成而只能改革。
1978-2002年的中国社会发展目标是建设经济强国。其发展政策是用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手段追求四个现代化。这一目标简单明确,所以能在短短20年内达成。但这一目标具有针对文化革命后期的形势拨乱反正和应付危机的短期性质,也有经济决定论和技术决定论的先天弊端。它的最大缺陷是对社会发展的协调性认识不足,对文化在发展中的作用强调不够,对发展的主体即人和人性的需求缺乏全面认识。所以,中国迄今追求经济发展的成效虽然显著,但也积累下诸多社会问题:
国内问题是贫富不均、就业不足、人心浮躁,生态失衡、社会保障系统薄弱,国民道德诚信滑坡、社会交易成本提高(包括银行坏帐率高),社会管理难度和风险增加,民族间发展不平衡,台湾对大陆离心倾向不减。这些问题都有其根源。但深究之下,都有一个根本,那就是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主导社会价值与传统民族文化处处作对,导致国家的社会文化资本严重耗损,国民缺乏悲天悯人的道德关怀和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有关。
国外问题是外贸竞争激烈,中国威胁论猖獗,列强对中国仍然试图扼制,邻国对中国边疆仍有觊觎之心,国民在国外的形象欠佳。这些也都与中国文化建设长期滞后,对各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重视不足,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缺少人文关怀而片面强调经济和科技成就,没能充分表述中国生态、民族、宗教和文化的高度多样性有关。
国家的社会发展政策要根据客观形势而做调整。目前中国的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1000美元,进入世界公认的经济起飞敏感点和社会转型关键期。中国能否在今后解决好包括民族和宗教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将决定国家从此进入东亚高速发展轨道,还是陷入拉美和非洲徘徊动荡的泥沼。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加强中国本位文化建设。
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完成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后,立即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建设的纲领。这个纲领明确了中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中国在开放条件下维护统一,维系国民认同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资本,而不再是社会改造的对象。它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已经从领导国家改造社会变成领导国家建设小康社会。同时,这个纲领明确了民族文化中国小康社会建设中的地位。
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重视政治文明建设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包括签署国际人权公约,承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和第十六届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昆明),把收容制度改成救助制度,给艾滋病人提供医疗帮助,甚至由总理替农民工讨工钱。2月3号的《参考消息》第8版还有《南华早报》的一则消息:说“中国邀美国律师帮助农民维权”。
农民工的工钱要由国家总理催讨。中国农民的权益要请外国律师维护。这说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在中国确实已经成了气候。它的正面效应自不待言。它的弊端也已经大到需要我们调动包括政府、学界、非政府组织、本国传统文化和国际社会等所有人文手段才能节制的地步。以前,我们曾经防范传统文化对经济的阻碍作用。今后,我们则要用文化来抑制和消除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内在弊端。如果不采取这些措施而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实行社会达尔文主义,我们的社会就会出现霍布斯现象:人对人就是狼,所有人反对所有人。反之,如果我们加强文化建设和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我们就能致社会于太平祥和长治久安。
2 人性、文化和社会资本
人性是研究和决策的共同基础。但由于近代中国遭受列强欺凌,志在富国强兵,把人性和人的全面需求当成奢侈品。1949年以后,人性被归结成阶级性,成为学界和政界的共同禁区。改革开放后,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战略选择下,人性又被归结成简单的“温饱”需求。这种定义和定位把人与机器或动物等量齐观。依此制订的社会政策,必然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现在随着经济起飞,国家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人性和人的全面需求开始得到正视。但总体而言,人性研究在中国仍是薄弱环节。由于基础研究不能立竿见影,所以我们暂时借鉴人类学研究成果,从体质和文化两个角度提出人和人性的定义:
体质人类学上:“人是双足直立行走,具有发达大脑和能够自由运用象征符号的动物。”
文化人类学上:“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
我个人在讲课中对人性的定义是:“人类区别于动物且跨文化和跨时代地表现出来的普同需求和行为倾向”。
上述定义都强调人的存在具有体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内容。我们目前找到了满足人类物质需求的办法,那就是发展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但人的精神需求显然不能靠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来充分满足。这首先是因为人的精神追求会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水涨船高。“衣食足然后礼义兴”或“衣食足然后知荣辱”,讲的就是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越好,他对尊严、尊重和承认的追求就越高,越不容易满足。其次,人是道德动物而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作为致富工具,没有道德含意,所以不能为人的安身立命提供意义。人对意义和价值的追求,最终只能通过政治文明,通过包括宗教和艺术在内的民族传统文化来加以应对。那种认为民族文化会随经济科技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消亡的假设实在是导致社会的海市蜃楼。
因为追求尊严、尊重和承认乃是植根于人性深处的内在需求,所以民族文化不会消失而只会与时俱进地变化。我们注定是社会动物。各民族必须共同发展。各民族文化文化只能共同繁荣。
谈到文化,我们知道前现代的人类社会都是文化主导的社会。但正因为文化在当时是天经地义,所以人们反而对它视而不见或语焉不详。150年前,由于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在西方异军突起,对传统生活方式(即文化核心)构成冲击,文化研究才显得必要。世界上也才有了专门研究文化的民族学和人类学。1871年,学科奠基人泰勒(E.B.Tylor)在《原始文化》中提出文化的权威定义:
“文化或文明,就其最广泛的民族志含义而言,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所习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整体。” 这个定义的精髓是什么?就是文化包括但不限于文物或文艺,而是社会的价值标准和人的行为规范。文化不是形下之器,而是形上之道。
文化是体现人类活动意义和支配人类生活方式的象征符号和制度规范。或者借用杜尔干(Emile, Durkheim)1895年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对“社会”的定义:文化一个社会的成员所共享和传承的思想、行动和感觉的方式及其产品。初看之下,这个定义与目前中国要进行的文化建设,也就是社会道德、政治文明加精神文明的内容不尽相同。但这种不同只在“体”与“用”之间。文化之“体”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思想、行动和感觉的方式及其产品”。文化之用就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社会道德、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价值规范和行为导向体系。
我们现在开始提倡“以人为本”的发展,也就是尊重人格、人性、人权和人的全面需求的发展,因而也就是尊重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文化不仅是人的谋生工具,还是人的生活意义和存在价值的体现。这也是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文化建设的用意所在。也是国外学者把文化当成社会资本和国家竞争力的原因所在。文化是作为国家或民族经济运行环境的社会资源或资本。这就是民族文化在小康社会中的地位。
3 文化建设与学科建设
任何现代国家的运行,都既需要经济资本,也需要社会资本。文化就是国家的社会资本。按照福山的说法,经济资本的生产和积累会消耗文化资本,例如我们改革开放的成绩就是以消耗建国17年的社会资本为代价。所以中国要维持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持续地进行文化建设。同理,欧美和日本等经济强国就都注重文化的建设和输出。
文化对于中国还有更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多民族统一国家国民认同根基,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也是经济运行的充分条件。它还是化解“中国威胁论”,抵消邻国对我国边疆领土觊觎,为国家发展营造有利国际环境的重要手段。它还是国家提高竞争力,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和社会风险的保障机制。中国高校是国民文化生产基地,因此应该强化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人类学。
人类学是用实地调查和比较研究方法认识文化和理解人性,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学科。人类学研究的文化与国家提倡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及西方学者讲的社会资本大体相当。这也说明中国文化建设的重任不能由不同学科零敲碎打,而必须由人类学担当其任。
人类学在启蒙运动时期孕育,目前已经在所有发达国家和国际学界享有崇高声誉和地位。世界著名大学都有人类学系或专业。发达国家也都把人类学作为保障社会稳定和拓展海外市场的手段。简言之,国民教育体系里有没有人类学,人类学的地位如何,是检验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人类学的尊崇地位来源于它的知识生产能力。美国人类学自20年代提倡多元文化,到1970年代致美国为文化强国。人类学还帮助美国制订了二战以后治理德国和日本的成功政策。英联邦国家的少数民族政策制订中也有人类学的功绩。当前世界流行的人权、环保、社会福利等新的发展理念,也都与人类学息息相关。
中国在戊戌变法中引进人类学作为强国工具。民国时期,中国人类学曾在非西方国家领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也做过蒙古族、回族和土地制度方面的人类学著作,形成后来土地改革和今天民族政策的科学基础。1950年代,费孝通、林耀华等参与中国民族识别、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社会形态研究。1960-70年代,中国人类学香火靠台湾和香港学界维系,学科优势输于印度。例如,现在印度和伊斯兰世界人类学家在国际上折冲樽俎贡献良多。但中国人类学仍然位在边缘。目前中国高校开设人类学专业者屈指可数。国家学术体制中没有人类学的独立学科地位而寄于社会学篱下。这种格局造成如下弊端:
(1)不利于国际交流。我们的学者在国际交流中没有对等地位。人类学民族学世界大会上,中国也还没有全国性的联合会与之对应。
(2)不利于知识生产和国民文化建设。中国的人类学不能主导文化研究,造成国民对文化见木不见林,政府不能全面指导文化建设。例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是当前中国的当务之急。但由于文化部只管文物、文学和文艺,所以此项重任竟归于中国艺术研究院。长此以往,势将延宕中国文化的总体构建。
(3)不利于国民认同和化解“中国威胁论”。中国各民族都对中国文化有贡献。但多数人把中国文化等同于汉族文化,使少数民族难以认同。此外,国际社会的“中国威胁论”,周边国家对我国边疆领土的觊觎,都与我们忽视少数民族文化在当地的主体地位有关,也与我们的经济科技发展与文化建设“一手硬,一手软” 有关。
基于上述认识,我借这个论坛吁请各地人民代表配合福建省代表团陈依安女士的行动,积极提出议案,敦请教育部、国家学位办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当机立断,加强人类学地位:
(1)教育部确认人类学在中国与社会学和民族并行的一级学科地位并在高校提倡其发展。
(2)国家学位办认可这一学科地位并配置相应资源。
(3)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国家社科基金中开辟人类学项目以扩大其影响。
此外,人大代表应该提案建立国家级的人类不博物馆,展示世界各地各民族的文化。日本战后经济起飞,也是在承办奥运会的同时建起了大阪民族学博物馆。现在中国要做文化建设,在北京建立国家级的人类学博物馆是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短期看,它能丰富国民文化知识。长远看,它能帮助中国走向世界。
4 小康社会与反社会歧视法规
现在中国正在建设小康社会。小康社会不仅要有丰足的经济,还要有文明政治,开放的社会和多元的文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保障社会公平,消除歧视现象。
中国有没有针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歧视?特别是针对生活习惯不同的少数民族在人口流动和就业方面的社会歧视?这对大家可能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从民族大学来,接触之方面情况较多。我的总体感觉是:尽管中国党史和政府自建国以来,竭尽全力采取各种措施消除民族歧视和提倡民族团结,但自从市场经济规则在中国确立以来,少数民族周边地区和城市针对少数民族的社会歧视现象确实有增加的趋势。这方面的情况需要系统研究,而系统研究这个题目目前还存在困难,但我本人可以举出下面的一些例子:
第一, 民族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遇到的困难比一般院校的毕业生大。
第二, 生活习惯和语言特点鲜明的少数民族在周边城市享受社会服务,包括旅店服务时,遇到的困难较多。
第三, 我本人曾经对几年前四川省攀枝花市武力驱赶少数民族自发流动农民的案例做过一些研究。当时的当地政府确实把凉山彝族自发流动农民当成了主要的驱赶对象,并且酿成了事端。
第四, 凉山周边地区的主流社会倾向于把贩毒、偷窃、抢劫等边缘违法现象与彝族流动人口挂钩。北京人对西北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有相似的类属性看法。
第五, 前年一本有关新疆稳定研究学术专著明显含有把汉族人口当成新疆稳定因素的政策性建议。
如果我们把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现象分为政治歧视、社会歧视和文化歧视三类,那么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中国确实没有对少数民族的政治歧视。但中国肯定存在对少数民族的文化歧视。而且文化是社会行动的导向机制,所以,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社会条件下,只要有文化歧视,就一定有社会歧视存在。
为什么中国存在针对少数民族的文化歧视?由于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我们把西方科技和市场经济当成效法目标,建国以来又把少数民族和主流社会的传统文化当成改造对象。结果我们在政治上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但在文化上又说一些民族的文化不如其他民族先进,结果就把政治上平等的兄弟关系变成了文化上不平等的师徒关系。我们在政治上承认中国是多民族统一国家,但在文化上却实行社会达尔文主义。歧视少数民族文化有什么表现?最普遍的表现就是通过社会发展史的研究范式,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发展障碍而活化石化、边缘化和妇女化。这样做的结果,就使歧视少数民族文化成为发展话语的组成部分。就使我们自己缺乏对少数民族社会歧视的敏感性。
现在我们进行文化建设,要建设小康社会,要在西部开发中提倡民族文化和居民权益保护,就是要纠正这种文化歧视,就要使主流社会认识到少数民族在中国的主体性,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国民认同根基,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且是经济正常运行的充分条件。
有鉴于此,我建议人民代表,特别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周边地区的人民代表发起关于制订反对包括民族歧视在内的各种社会歧视法规的议案。
5 弱势群体的主体性与现代社会的互主性
主体性也是我们社会发展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承认主体性就是承认任何地方的发展都要以当地人的发展和福祉为本位,就是相信任何地方的居民都有参与发展的要求,都有选择发展方式的能力和理性。他们的文化与我们不同,只是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的生活经历与我们不同。我们可以把西部开发与东北振兴作一个对比。振兴体现了东北人,至少是老工业基地的主体性,西部开发则缺少这个含义。因此,我们宁愿把西部开发理解成西部发展,包括西部人和西部所有少数民族的发展。
这种缺乏主体意识的现象在当代中国还很普遍。我再以中国各个民族高等院校译名问题为例。大家知道中央民族大学的译名有FOR与OF两种译法,但以FOR为多。这个FOR就把少数民族客体化了。这在1950年代可能没有问题。民族大学本来也是政府为少数民族办的。但今天就不能这样理解了。少数民族也是中国的主人了。1950年代建国之初,国家怕少数民族不认识这个新政权,所以建立起民族工作队伍,向少数民族宣传新民族政策,树立起国家在少数民族中的新形象。现在经过50多年工作和国家建设,少数民族认了我们这个国家。但我们却在经济建设中出现了主流社会不认识少数民族,忽视少数民族文化和权益,甚至嫌弃和歧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倾向。把OF翻译成FOR就说明我们还没有把少数民族当成国家主体,没有把少数民族文化当成这个国家的本位文化。相似的例子还有我们各级政府院子里立的为人民服务的牌子。人民政府本来是人民的政府,那个牌子却暗示那只是一个替人民做事的政府。这样长久暗示下去,会使院子里的人误解和忘记自己的权力基础从何而来。
中国历来是多生态、多民族和多宗教信仰的统一国家。民族文化既是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意义,也是中国进行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我们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任务就是做好两个保护,一个维护和一个阐释:保护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维护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阐述中国历史文化和整个人类社会多元一体和而不同的道理。在中国经济发展有了一些眉目的前提下,我们提倡的时代精神就是从自强不息到厚德载物。我们的研究范式就是要从社会发展史到文化生态学。我们要追求和目标就是整个中国和世界文化的多元一体和而不同。这样的中国才可大可久。可大可久就是我们的西部开发研究、民族学研究和民族工作的终极目标和最高境界。
寒假前,我针对学生考试作弊的情况,讲过一个“天堂和地狱离我们有多远”的题目。我说天堂和地狱不在别的地方,就在我们的一念之间。有了人文关怀,有了诚信和互助互爱,我们的社会就是天堂。没有人文关怀而只有社会达尔文主义,我们的社会就是人间地狱。我们今天开会讨论社会发展政策,就是要在天堂或地狱的门口做个抉择。谢谢各位。
(本文为2004年在人大社会发展论坛上的发言)
文章来源: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http://www.myzx.cun.edu.cn/index.php?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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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代启福 于 2009-3-27 08: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