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萨(斯)尔史诗传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9年12月17日下午,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小报告厅召开“格萨(斯)尔史诗传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通报会,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向全国新闻媒体通报了“格萨(斯)尔史诗传统”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经过。
《格萨(斯)尔》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篇幅最长的、内容浩瀚的活态史诗传统,由我国藏族和蒙古族等民族共同创造,藏族称为《格萨尔》,蒙古族称为《格斯尔》,统称《格萨(斯)尔》。史诗《格萨(斯)尔》以韵散文兼行的方式讲述了格萨(斯)尔王降伏妖魔、抑强扶弱、各民族和谐相处,建设美好家园的英雄故事。时至今日,“格萨(斯)尔史诗传统”在人们的生活中依然根深蒂固《中国民族报》,堪称民族文化的“百科全书”,堪称中国族群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文化创造力的生动见证;同时也代表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多样性和整体性。
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格萨(斯)尔》工作。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组织人力物力进行了大规模的抢救、整理工作。1983年,中宣部下达七号文件,对《格萨(斯)尔》的抢救、整理等工作做了重要的布置,并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五部委会同史诗流传的西藏、内蒙古、青海、四川、甘肃、云南、新疆等七省区成立了“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多年来,我国《格萨(斯)尔》事业从资料的抢救整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果的出版、对外学术交流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2000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大会,将我国的《格萨(斯)尔》列入“会员国2002-2003年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参与的周年纪念”名单。2006年《格萨(斯)尔》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8年7月负责我国申遗工作的文化部相关单位在北京召开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动员大会。2008年9月,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课题组,申报“格萨(斯)尔史诗传统”为联合国第四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月中旬,通过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和非遗中心共同召开的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审查。10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发来信函,提出尚需补充材料的要求。11底寄送上补充材料。2009年1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来函告知,“格萨(斯)尔史诗传统”申报报告及附件与2008年12月10日收悉,正在受理中。
2009年9月30日得悉,9月26日至28日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国的“格萨(斯)尔史诗传统”被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当日上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还召开了第六届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社会科学院等五部委领导及西藏、青海等七省区领导出席会议。全国《格萨(斯)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与会代表就保护和弘扬《格萨(斯)尔》文化传统方面达成很多共识,下一步将为切实落实我国申报项目是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履行我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必须履行的责任,进一步促进全国《格萨(斯)尔》工作,实施一系列保护计划,扩大《格萨(斯)尔》史诗乃至中国文化在世界的影响。
通报会上还展出了我国《格萨(斯)尔》搜集、整理、研究方面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