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文学院记者 黄娜 潘晓霜 陈凤娟 更新时间:(2011-3-26)
3月23日晚, 2011年“壮侗语族民族文化系列讲座”之“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漫谈”讲座在中文楼204教室举行。此次讲座由陈金文教授主讲。文学院蒙元耀教授、陈丽琴教授、陆晓芹副教授、王芳老师和文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我国积极保护文化遗产,于2011年6月1日,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针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陈金文教授分别从“非遗”的概念和“非遗”的价值两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陈金文教授从内涵到外延对“非遗”概念作了概述,他指出“非遗”大致包括五个方面,即口头传说和表达、包括作为“非遗”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还有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与宇宙的知识和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在“非遗”的价值方面,陈金文教授认为“非遗”的价值是给人以认同感和历史感,促进文化多样性,促进“人类创造力”。陈教授还对国际社会提出“非遗”保护的社会背景,我国政府积极签署“非遗”保护国际公约动机等问题作了阐释并对“非遗”保护与民俗研究、“非遗”与物质文化、“非遗”保护与社会发展等之间的关系做了说明。
最后,蒙元耀教授对讲座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此作了总结。他指出陈金文教授从根本上阐述了“非遗”保护的历史渊源、工作意义及历史发展的演变,并强调了我们对文化遗产应追根溯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研究生莫尘、陆遥等也述说了自己的感受。他们说,此次讲座让他们对“非遗”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他们明白,“非遗”的保护不应妨碍社会的发展,而应促进社会的发展。
信息来源: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网站
http://www.kam-tai.org.cn/wxy/news/wxywz_Show.asp?ArticleID=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