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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焓]“他者”视角下的“回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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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焓]“他者”视角下的“回回”形象

“他者”视角下的“回回”形象

作者:□钟焓   

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时间:2009-05-08





  人类学家将“自我”与“他者”相区分的认知倾向,带动民族史家对历史上的民族称谓从“他称”向“自称”转变这一规律性现象的反思,由此启发我们引入“他者”的视角来重新认知有关的文本材料。对“回回”个案的还原性剖析,可为这类研究提供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生动实例。

  随着21世纪的来临,民族史研究同历史学的其他专史一样,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即如何转换思考视角、更新研究范式,以便在全新的知识语境下实现传统实证史学与新兴社会科学的互动与互补,从而更为有效地回应后现代主义对传统史学的盘诘与挑战。具体而言,新输入的人类学理论方法和研究视角,对于更新或改变先前以“源流史”为主脉的民族史叙事模式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人类学家将“自我”与“他者”相区分的认知倾向,带动民族史家对历史上的民族称谓从“他称”向“自称”转变这一规律性现象的反思,由此启发我们引入“他者”的视角来重新认知有关的文本材料。对“回回”个案的还原性剖析,可为这类研究提供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生动实例。

  以往的研究通常把元、明两朝散见于汉文记载的“回回”等同于穆斯林,并且普遍认为“回回”民族共同体在元代业已形成。可是我们知道,“回回”一名虽然在11世纪即已出现,但根据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的记录,直到17世纪初期,中国内地的穆斯林尚不习惯以该名作为自称,而更愿以“教民”这类笼统的字眼彼此相呼。此名称被穆斯林普遍接受实际上晚至明末清初,这可以从那时的穆斯林知识人士倾心于对“回回”一词进行再诠释得到印证。而在此之前的很长一个时段中,文献与话语中的“回回”主要还是传统社会中的汉人对其以外的部分人群所持的一个客称性用语,其描述自然折射出明显的“他者”色彩。

  这一时期汉人眼中的“回回”并不仅仅局限在穆斯林人群。例如13—14世纪随蒙古西征而进入中国的南俄草原和高加索的一些非穆斯林族群,即被汉人称为“回回”;明初编修的《回回药方》,则将与穆斯林毫无关系的希腊—罗马人叫做“回回”;同时成书的《异域志》,还把信奉佛教的真腊(柬埔寨)目为“ 南回回”。官修的《明实录》,也曾以“回回僧”指代活动于今新疆东部的回鹘佛教徒;《大明律》有关律条正文下面的纂注中,还有“色目即回回”的释文。由此可见,“回回”一词在当时适用范围之广泛,它甚至被视为色目人的同义语。而在反映民间话语的元明戏曲中,“回回”一词的所指更显广泛,那些无名的作者常常将从东北到西南的许多处于华夏边缘的族群或地区(如女真﹑辽东﹑漠北﹑河西和云南等),都贴上“回回”的标识。这更加凸显出当时汉人眼中的“回回”,实际上只是一个含义宽泛的“他者”符号,并非像后来那样严格地与穆斯林相对应。所以对于这些出身、习俗迥异的人群来说,尚难断定他们在短短的有元一代就完全消弭了各自在语言和宗教文化上的隔阂,而建立起一种认同感。实际上从元代和林城的兴建清真寺碑文的穆斯林署名看,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穆斯林并未使用一个统称的族名,而是自称某某地方的人。“回回”含义渐渐缩小为穆斯林的时代更晚,这大致与早先的各种非穆斯林的“回回”后裔陆续与汉族或在华穆斯林实现融合而失去原有的文化特征有关。明末以降,随着穆斯林对“回回”一名的全面接受,该名称才在汉、回双方的话语中真正成为伊斯兰教徒的同义词。

  前近代汉族社会在对其他族群进行“他者”叙事时,惯于采用历史记忆的手法,从渊源谱系上将现实中的某个族群与历史上的某个古老族群联系起来。“ 回回”个案可谓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由于“回回”一词在诞生之初是被汉人用于指涉定居在今新疆东部的信仰佛教的回鹘人,所以“回鹘—回回同源论”通过群体记忆的方式在传统汉族社会中长期流传,尽管“回回”的范围后来已经缩小为穆斯林。从元到清,我们都能在文献中发现这种同源论流行的例证。例如,官私文献中存在大量“回回”与回鹘(或回纥)混用不分的情况,却很少有人指斥其非,甚至不少博学之士如元代的王恽和明清之际的顾炎武,也都明确将回鹘视为“回回”的祖先。明代后期刊行的以普通大众为行销对象的类书《三才图会》的插图,还把唐代的草原民族回鹘人也刻画成布帛裹头、布幅缠腰的形象,俨然近似于书中对大食 ﹑“回回”等的描绘,完全不见通常表现北方游牧人群的外显性标志,如身骑骏马﹑外披裘袄及头戴毡帽等。

  这种建立在历史记忆基础上的同源论,使得汉族社会中重构出的“回回”形象长期以来呈现出双重的面貌:一方面带有现实中接触到的中亚﹑西亚人群的特征,另一方面又将一些本用于描绘北方游牧民族的程式性话语也施加其上。如元明戏剧中的“回回”,就曾被刻画为像蒙古人那样“身披锦袄貂裘,口食香酥美味 ”且衣帽上插着鸟兽羽毛的北方游牧者。这种根植于历史记忆基础上的谱系观,最终又转化为明末以降以“回回”作为自称的族群用以建构自身认同的重要资源。当时的在华穆斯林将其吸收变通,创造出关于自身起源的全新族源传说:“回回”的父系祖先出自唐皇为平叛或对付外敌入侵,而从西域搬来的回兵。这里的借兵“回回”之说显然衍生于唐朝借兵回鹘平息安史之乱的史实。该传说的定型与传播使得原本居住分散、来源多元的穆斯林,得以在共享族源话语的基础上建立起强烈的族属认同感,所以晚至清末,全国各地的“回回”都还不同程度地保持着对这一族源传说的记忆,由此也为近代民族意义上回族的最终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心理基础。

  传统汉族社会以“他者”视角定位“回回”的另一突出表现,则是将“回回”塑造成外来朝贡人的形象。这种诠释的形成显然受到中原王朝秉持的华夷秩序观的深刻影响。在上述大传统的影响下,所谓“回回献宝”主题也长期见于体现民间小传统的年画作品与舞乐表演等文化载体中。尤其是直到最近仍留存于安徽贵池县乡村的“舞回回”傩戏表演,更为我们追寻这方面的陈迹提供了重要的田野实例。该乐舞中的“回回”形象实际上是传统汉族社会将历史上来自西域和南海的外来人的特征整合到一起的混合产物。而对“舞回回”题材的历史渊源的分析则表明,此间的“回回”主题完全承袭了过去汉人描述胡人的程式性话语,因而从本质上说仍然源于华夷秩序向民间社会的延伸与扩张,只是原本在该秩序中占据朝贡者位置的外来人,在此以“回回”的身份下移到基层社会,并演变为民间小传统中体现欢乐吉祥寓意的“他者”符号,最终融入祭祀与娱神特征十分突出的傩戏文化里。在此过程中,“回回”作为外来朝贡者的身份借助献宝﹑舞狮等表演形式沉淀在民间话语中,并从演出内容上紧密地与村民的现实生活相接轨。由此可见,贵池的事例充分彰显了“回回”在传统汉族社会所扮演的形象。宽泛的“他者”角色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相反还在个别民间话语中以融入地方小传统的方式顽强地保存下来,从而为今天的学者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重新清理传统与现实之间的联系提供了一例不可多得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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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回回的研究,杜磊教授是个很好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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