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利]保护非遗,需要科学态度
保护非遗,需要科学态度
2010-06-18 18:40 来源: 中新网
要想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要有一个科学的态度。在这个问题上,既不能急功近利,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摇钱树”,也不能好大喜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成政绩工程。这是因为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经济价值,但这并不是它的唯一价值,甚至不是最主要的价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摇钱树”,最后很容易因我们的贪欲而使其过早消亡。同样,如果我们一心追求政绩,过分强调政府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很容易因政府的过分眷顾,而失去其原有的生命力。毕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更多的情况下,只是一朵生长在自然环境中的花朵,让它离开其原有生态,或是将其培育成温室里的花朵,其原有的抗旱抗寒基因,抗御病虫害的基因都会因环境的改变而彻底消失,我们的保护就会变成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纲领、有行动的破坏。古人云:“治大国犹如烹小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恐怕也是同样的道理,过度干预,同样会将“真民俗”变成“假民俗”,“真遗产”变成“伪遗产”。从这个角度来说,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得越来越重要。
那么,我们如何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呢?
科学保护的第一要义就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固有规律来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任何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的手段、做法,都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保护性破坏。我们只能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规律,而不能在高谈阔论中创造规律。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发掘各地老艺人、老匠人、老歌手、老把式,恢复各种著名的老作坊、老字号、老商铺等来发现、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不是另起炉灶,用各种官方创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园、展示馆、传习所、非遗公园、传承基地等来取代传统传承方式。
科学保护的另一重要含义就是要保护好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在于传承,而传承的载体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传承人。那些置传承人生老病死于不顾,而要一心一意保护好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想法与做法,至多只能算是缘木求鱼。从某种角度来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政府更应该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切实地为传承人的传承提供服务。当然,由于所传技艺不同,有些传承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的,有些是以团体形式出现的,有些则是以群体形式出现的。对于这样一种错综复杂的状态,我们在责任认定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利益分配上同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万不能不加调查,不加思考地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我们就会因制度上的错误安排而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埋下许多隐患。
科学保护的第三层含义是正确处理保护与经营、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依照近年来我们总结出的经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化经营这个问题上,历史上走市场的可以继续走市场,历史上不曾走市场的不要走市场,而介乎于两者之间的要谨慎走市场。按此传统行事,通常都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这个问题上,我们历来主张保护与开发可以同时并举,但务必分别实施。不能将传承人的传承与开发商的开发放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否则不但开发受到制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因开发商的介入而蒙受灭顶之灾。
科学保护的第四层含义是既要历史地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要以当代的眼光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价值。作为当代人,我们不能不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时代的眼光发掘其中的优秀成分并服务于当代社会。否则,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遗产的价值固然为其本身所具有,但并非所有价值都被发掘了出来。遗产保护的过程,本身就应该成为一个遗产价值再发现的过程。不去发掘,再好的遗产也是一钱不值的古董。
(作者: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