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和社区组织民俗
因为今天课程内容临时变换,所以部分内容没有在课堂内讨论完,所以剩下部分在此给同学们讲完!
今天课上我们讲了,宗族是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它的存在具有普遍性,而且在中国文化的体系内,宗族其组织原则和伦常为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了一个内在的“范式”。或者可以说,社会组织民俗的民俗事象,或多或少有宗族的影子。因为同学们手头没有课本。所以,我这里所说的内容,主要以钟敬文先生《民俗学概论》作为主要教本依据。
那么,在我们民俗学研究视野里的社团和社区组织,主要考察的范围有哪些呢?在此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按个人意愿结成社团,一类是按地域形成社区组织,如庙会。
首先,我们看行会。中国古代城市发展比较早。可以这么说,古代城市最早是具有交易地点的“市”作为其“商业中心”的。从隋朝到唐前期,商品经济繁荣,工商业者为了争取更大的本阶级内的利益,所以结成组织。这种行业的组织,到宋代具有了其性质,就是以行头为首,并为官府尽义务。
行会的头叫行老或行头。行老或行头有点黑社会老大的性质,他主持或引导着本行业的人们的商业活动,并在重大活动中有领导的权力。各行也均有固定的交易地点(行的所在地或其他固定场所),凡有交易或雇佣,供需双方皆于一定时间会集于行的交易地点进行,谓之“上行”。
清代的行会主要是办理公益善举的同业组织,通过征收开店、开作、收徒、入行等的例钱为成员提供生活保险、医疗保险、丧葬保险,举行同业祭祀等。
那么中国古代的行会是怎样的一个情况?中国古代的行会的研究现状如何?同学们可以参考《行会史》曲彦斌著. 行会史. 上海市: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9《唐宋行会研究》(魏天安,戴庞海主编,郑州市: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中国行会制度史》(全汉升著,中国行会制度史,天津市:百花文艺出版社,2007),围绕行会本体的论说,再结合民俗学的理论框架,并结合某一时期、某一朝代的某地域中的行会组织,从民俗学角度对行会进行关注,是比较好的一个切入点。
第二,我们来看看关于民间秘密宗教组织。传统中国社会的民间组织除了农村的家庭和市镇的行会外,还有第三种势力,即民间秘密组织。一种采用宗教形式收徒传教,即“秘密宗教”;一种是秘密结社。依据忠义信条和生死弟兄关系把人员团结起来。如东汉张道陵创立天师道,又称五斗米道。这是典型的民间宗教组织,五斗米是会员的入会费;还有一个例子是白莲教。白莲教兴于宋、盛于元、在明清层出不穷,源于南宋佛教的一个支系,崇奉弥勒佛。传说宋高宗绍兴三年由茅子元创立佛教分支白莲宗,因教徒谨葱乳,不杀不饮酒,故又名白莲菜,后逐渐演化为民间社群组织白莲教。假借“弥勒下生”的民间秘密宗教团体,同时,也常被用为农民起义的组织工具,如元末红巾起义,清嘉庆白莲教大起义等。白莲教的经卷繁多,主要有《金锁洪阳大策》、《玄娘圣母经》、《镇国定世三阳历》、《弥勒颂》和《应劫经》等。白莲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社会下层。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成为很多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这也可见宗族组织的深刻影响)。在元末以滦县为中心,冀东及长城沿边一直是白莲教活动的地区,并从这里向全国蔓延,爆发了韩山童、刘福通领导的反元大起义。明初永乐年间有唐赛儿领导的起义,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后被巡抚赵彦、袁可立等镇压下去。此外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如明代嘉靖年间的江南太湖流域马祖师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山西、内蒙一带的农民起义等。到清朝乾隆年间在山东一带爆发了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等。规模最大的一次当属嘉庆年间,即清代中叶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白莲教的集会,是教徒集体的宗教活动,其收徒仪式和道场要求都参加,也算是集会。此外,各支派每月定期在晚上举行一至二次集会,由教首主持,或宣讲经文,或演练仪式。集会时,男女教徒混杂一处,不加分隔。
第三,民间秘密结社。
兴起于清代和民国时期。你要问这是什么?或许可以回答这就是江湖吧,像我们在武侠小说中接触到的天地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秘密结社。当然,天地会有文献可考,清代雍正对于结社是非常反感的,并将之写入法律,严禁结社:“顺治十八年定凡歃血盟誓焚表结拜弟兄者,著即正法”(《大清会典·型部·奸徒结盟》),同时,作为民间秘密结社,根据其社团的组织原则和目标,都有一定的帮规帮俗。民间秘密结社也有专门的学术专著,以下几本,供同学们参考,社会历史学文集(李世瑜著,天津市: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中国民俗史 明清卷》(钟敬文主编,北京市:人民出版社, 2008.03)中也有对民间秘密结社的关注。
第四、社区组织。传统社会的人口密度通常并不很低,特别是黄河和长江流域,为了通婚、进行物资交易、祭祀保佑一方水土的神灵,人们走出宗族,超越行会,建立更广泛的互助关系,开展公益活动。这些关系的确立形成了地缘性的社区组织,并相应地存在着一定的习俗惯制。在此我们以庙会作为例子,庙会通常是民间杂艺大展示的舞台。光绪年间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记录了庙会的盛况。同时,庙会也是庙市,周围地区的人们在这期间进行物资交流。商人和手艺人也要“赶庙”,庙会的边沿区,摆满了各种摊位。在很多文学作品里,也对此有很多的记载。如西湖香市,也可以作为此种组织的代表,明清杭州城市中以进香为名、游玩为实的城市市民和文士不在少数,这让城市里的小商小贩发现了无限的商机。佛寺或西湖景点,逐渐出现了小货摊,直至后来百货聚集。如昭庆寺香市的商品有:“三代八朝之骨董,蛮夷闽貊之珍异,皆集焉。至香市,则殿中边甬道上下,池左右,山门内外,有屋则摊,无屋则厂,厂外又棚,棚外又摊,节节寸寸。凡胭脂簪珥,牙尺剪刀,以至经典木鱼,孩儿嬉具之类,无不集。”([明]张岱.西湖香市.陶庵梦忆,卷七.张松颐校注.杭州:西湖书社.1982.第86页.)香市百货聚集,自然吸引大量香客前来购物。进香归来的夫妇,“偶向岳王坟里过,嘱郎须买耍孩儿。”([明]王思任.西湖竹枝词.顾希佳选,西湖竹枝词.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83.第114页.)在西湖香市里,还出现了完全与进香拜佛无关的日常用品,从胭脂簪珥到牙尺剪刀,甚至还出现了小孩玩具。可见西湖香市已经具有商业的性质了。
以上作为今天课堂教学的补充,请同学们参考阅读。另外,下次课还是以物质生活民俗为说课内容。请相关学术小组作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