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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讨论】“动物使用”:传统习俗还是现代文明?

平和的狗肉节更耐人寻味

2015年06月24日06:19 法制网-法制日报
                                                 □杜晓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之所以能一扫去年的暴戾之气,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完全回归法治轨道。卖狗肉者、吃狗肉者、爱狗者以及当地职能部门都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

  

  没有张灯结彩,没有敲锣打鼓,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今天,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平静地开幕了(6月23日《法制晚报》)。

  如果说去年的狗肉节是一部紧张刺激的动作片,时不时就冒出令人血脉偾张的画面,今年的狗肉节只能算是一部波澜不惊的剧情片,没有太多刺激人们眼球之处,一切都在平静中进行。出现这样的局面,缘自于吃狗肉者与爱狗者各自退让一步。对于吃狗肉者而言,不再在路边耀武扬威般大啖狗肉,而是在店内低调享用,街头也没有了血腥的屠宰场面,当地人甚至给爱狗者送来冰棍;对于爱狗者而言,感受到并充分肯定玉林的变化,有些人不再试图用过于激进的方式阻止当地人吃狗肉,并坦言“吃狗肉是他们的习俗,我不想去改变什么……”

  尽管吃狗肉这一颇受争议的行为仍将会长时间存在,但大大缓和的狗肉节氛围让原本对立的双方感受到了更多不一样的东西,在相互理解和尊重逐渐建立的过程中,吃狗肉者和爱狗者关于狗肉节的共识也正在形成:这是当地一项重要民俗,很难改变需要保留,但不宜以过于血腥的方式开展。

  玉林狗肉节为人们观察当前很多问题推开了一扇窗:最开始由互联网引爆,接着舆论场争议升级,最后在现实中引发冲突。类似的问题是否都能像玉林狗肉节一样归于平和,人们不得而知。互联网信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高速传播,在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有些时候也让一些潜在的或者短时期内无法消弭的分歧,以一种过分夸张的方式凸显出来。就拿玉林狗肉节来说,本来只是生活在一个西南小城的人们夏天的一种饮食习惯,在被互联网曝光之后立刻引发无数爱狗人士的不满,随即蜂拥而至,怀有各种各样利益者对此也纷纷发表意见,最后几近酿成大规模冲突。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对于社会经济快速前行、信息传播迅猛发展带给人们的突兀感和生硬感,需要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努力寻找共识,不要从一开始就陷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思维定式,过于指摘对立一方,将其贬斥得一无是处,那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让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在今年玉林狗肉节期间,有一段插曲耐人寻味:在距离玉林市中心4公里的谷山村,举办了一年一度的素食节,同样有好几百人捧场。人们一方面应该尽最大可能调和不同之处、争议焦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独特方式表达自身诉求,求同存异尽可能多的影响共识形成。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之所以能一扫去年的暴戾之气,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完全回归法治轨道。卖狗肉者、吃狗肉者、爱狗者以及当地职能部门都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维护法律尊严,不逾雷池一步。当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占据主导,人们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平等沟通,人与人之间关爱、包容、理解、尊重等诸多正能量能不断得到彰显,最终换来的是社会大踏步前进。就像爱狗志愿者评价玉林的那样,“这座城市比以前进步了很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人们在面对所有争议分歧、矛盾纠纷时最需要寻找的共识就是法治,不管认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必须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在法治共识下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最终迎来共赢的局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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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情感”与“诉诸传统”是双方论证的主要方式,但都是不完全论证。
这种讨论难以形成共识
大王派我来巡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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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吃狗”到“人斗人”:玉林狗肉节为何受关注

甄善美
2015-06-26 16:25 来自 思想市场
      今年夏至的玉林狗肉节没有了去年的激烈对峙,不管是买狗肉者,还是爱狗者都做出了一些退让。在玉林,狗肉商铺的招牌把“狗”字都隐去了,一些商铺也被政府换了位置,街头宰狗的血腥场面也消失了,食狗肉者也从街边被统统移到了室内。爱狗人士的行为也不再那么激烈,以买狗救狗的方式为主。但两者的对立依然是鲜明的,整个事件也依然被广泛关注着。玉林市以发展旅游为目的来主推荔枝狗肉节的行为也被挖掘出来,媒体人甚至发现尼采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他曾抱着一匹被鞭打的马痛哭,爱狗人士正是这种悲力量的继承者。对尼采的解读也许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也不知爱狗人士对自身所具有的悲悯力量是否自觉。但如果套用《孟子》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狗吾狗以及人之狗”来解释爱狗人士的行为更说得通一些,对人贩子恨之入骨和对吃狗肉者坚决抵抗可能在本质上是同一种情感。
       首先,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心情和思维方式都是能够理解的,他们也有自由表达自己的价值观;而食狗肉也是广西一带固有的习俗,不违反法律,不违背道德,也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但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这两种观念交锋的时候渐渐失去理智,从“人吃狗”演变成了“人吃人”?
       事实上,早在2011年的时候,就是因为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对,浙江金华的“湖头狗肉节”被政府紧急叫停了。而近年来的玉林狗肉节,动物保护人士也试图用相同的方式来取消这个节日。这期间,明星发微博谴责狗肉节、甚至举行公益演出;爱狗人士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爱狗誓言;媒体争相报道出现在玉林的各种爱狗护狗行为。这些暂且都在理性的范围内,因为我们处在民主自由的时代,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最后发展至不断电话骚扰狗肉餐馆老板,甚至发出生命安全的威胁;爱狗人士踢坏商户大门;食客不敢堂吃,怕被媒体跟拍。当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威胁到另一部分人的人身基本权利之时,为什么玉林市政府先要马上撇清同自己的干系?为什么资深媒体人不愿就此事件发声?因为对于前者,这是一个公关事件,处理不好,仕途中断。对于后者,这是一个舆论的漩涡,稍不注意就会深陷泥潭。
       据媒体报道,玉林市政府之前曾下发内部文件,禁止公务员及其家属近期内于公共场所食狗肉,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保护自己人的明智之举;而在商户财产受到损失的时候,玉林公安也只能是劝和为主,尽快息事宁人,并没有依法处置当事人,也不失明哲保身之举,在舆论面前,法律也没了底气,先保住官帽再说。舆论就像一把尚方宝剑,它可以揭露不法行为,可以检举贪官,但使用不当的时候它也会割破正义,撕毁人权。
       再看看媒体人对此事件的反应。据白岩松所言,他们在做《新闻1+1》的选题之时,也不得不考虑“狗肉节”这个选题很容易得罪公众,要么是爱狗人士,要么是嗜狗肉者。而作为最早关注狗肉节的资深记者梁伯钧,曾拒绝大部分国内外媒体的采访,因为不想卷入到这场争论的漩涡,他曾对凤凰财经的记者说,你根本想不到网络舆论的压力。而事实上梁伯钧在2012年的时候就深入调查过玉林狗肉节的实际状况,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上具有一定的发言权,而又是什么让他失声的呢?因为他害怕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爱狗与吃狗的争论根本不算什么大事件,那么为什么玉林狗肉节关注度如此之高?因为它本质是一次典型的网络舆论事件。这种事件一般有两个领导者,一群参与者,并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大肆传播。先说领导者,主要是媒体人和明星。前者是无冕之王,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媒体资源和一张无所能阻挡的通行证;后者则拥有巨大的影响力,通过微博发表个人观点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一群参与者是广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而互联网巨大的传播效应使得片面的事实得以迅速传播,比如狗被屠宰的血腥场面,其实没有什么屠宰的场面是风花雪月的;也提供了一个“人肉”搜索的平台,真不知那些媒体人将狗肉食客拍下来的居心到底何在,如果这些视频一旦传播开来,食客将会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肉搜索,那么很快就会从人吃狗变成为人吃人。所以网络舆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很容易从观念之争转变为人身攻击,人们会在瞬间集体失去理性。
       北京大学的张颐武教授曾对媒体说,动物保护主义可以宣传他们的价值,但是将吃狗肉作为传统文化,就要低调一些。细细琢磨,这句话可谓意味深远。事实上,动物保护主义和其他主义一样,它们的根基都建立在最早由西方提倡的民主与自由之上,它们不自觉得带有一种普世的价值,一种强势的推广力量,它们都有自己坚强不可推倒的逻辑。比如说爱狗人士可称狗是人类的忠诚伴侣,可以质疑狗肉来源的合法性,总之可以列出种种理由来反对狗肉节。而对于吃狗肉的习俗来说,其中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他们就是喜欢吃狗肉,这就是当地流传的习俗,但他们也没企图把这个习俗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于是他们成了舆论的弱势方。
       事实上类似于动物保护主义的各种主义,都带有一种全球化的特质,都带有基督教的普世价值,他们试图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实现统一的价值观。人类总体在从野蛮慢慢发展为文明,从强调人权开始到强调动物的权利,从不能忍受对人的残暴行为到不能忍受对动物的残暴行为。这只是历史的发展趋势,不置可否。但这种表达一定要在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之内,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要警惕他们打着文明的旗号却实施着野蛮的行为。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4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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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钱永祥:中国大陆亟需为动物立法

澎湃新闻记者 李丹
2015-06-19 11:26 来自 思想市场

作为台湾著名政治哲学学者和《思想》杂志的主编,钱永祥先生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研究领域:动物伦理和动物福利。在打狗事件频出、玉林狗肉消费狂欢又将开始之际,他给出了有切肤之痛的哲学思考。
       澎湃新闻:您早年关注台湾的民主思想启蒙,后来治的是西方思想史、西方政治哲学,一直研究民主转型与社会公平这些人类社会的大话题,兴趣点又是如何转向动物伦理和保护的呢?
        钱永祥:我会关注动物伦理学以及动物保护运动,自然有一些个人的原因,例如我喜欢看到动物,也想要为动物做一点事;我又喜欢乱读书,彼得·辛格原本即是不错的哲学家,他的《动物解放》在1975年出版以后在西方声名远播,让我多少会注意到已经有哲学家在开辟“动物伦理学”这个新的领域。
       但是这些个人的因素毕竟属于次要。我猜想,社会或者时代的氛围,对于一个人的想法与感性所产生的塑造作用更大、更实质。关心或者喜欢动物或许仅是个人的事,属于偶然。但是动物议题要成为学院里的研究主题,乃至于在社会上构成“运动”,就不可能靠偶然的因素,一定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
       让我们举两个西方的例子。动物保护在近代西方第一次进入人心,成为“运动”,是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法国大革命点燃了“人权”的呼声,英国人开始正视工业化以及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于是在一种人道主义情怀的推动之下,黑奴解放、保护少女(妓女)、保护童工、救助游民,乃至于要求妇女投票权,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等追求“人道”的改革要求蔚为风潮。在这种氛围之中,动物保护运动也告出现,并且开始发展动保的论述。英国第一个动保团体,便是在1824年成立的。
       到了二十世纪后半叶,动保运动又一次复兴,则是在七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也适逢二战后的旧秩序遭到强烈的挑战,黑人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反越战、生态保护,以及年轻人的“反文化”(counter-culture)运动如火如荼。在这片追求“解放”的氛围之中,彼得·辛格的《动物解放》适时问世,造成很大的冲击。也是在那几个运动交会的历史时刻,辛格可以直率地将人类对于其他物种的歧视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相提并论,从而把动物议题的地位提升到与人类问题几乎同样重要的正当地位。到了今天,保护动物已经是社会上、学院之内、以及各国政府都必需关心、正视的议题,其起源必需追溯到1960、70年代的各个社会运动。
       到了台湾的八十到九十年代,旧的秩序受到挑战,民主化以及各种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社会上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在昔日大家可以冷漠地承受,如今却遭到质疑与挑战。劳工、环境生态、妇女、消费者保护、原住民、学生等各方要求竞相爆发。1993年,在反对“挫鱼”(一种用大钓钩直接刺穿鱼体”钓鱼”的民间变态娱乐)声浪的刺激之下,“关怀生命协会”成立,这是台湾第一个将动物保护变成社会“运动”的团体。当时我自己找上门去,接下了翻译《动物解放》的工作,让这本西方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变成中文,我自己也开始积极地阅读西方的相关理论著作。回顾这些历史,可以看出,动物议题其实是时代的产物,也是社会求变的一个环节。我们个人会走上这个方向,很大程度上是历史条件的成熟,逼迫我们觉醒、面对问题。
       至于我同时对政治哲学与动物伦理学感兴趣,倒不是问题。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当然很大,可是也有相通甚至于互相发明之处。政治哲学追问:如何从道德原则判断政治制度、政治关系的是非对错好坏;动物伦理学追问:如何判断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是不易能够满足道德原则的要求。两者的出发点都是道德,而道德观点所关心的最根本的问题,当然就是生灵所承受的各种苦难、压迫、剥削是不是符合“正义”。在这一方面,从古到今,人类与动物经常有着共同的遭遇与命运。所以,我研究政治哲学,同时也研究动物的伦理议题,可以相辅相成。说来并非偶然,当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并不包括动物,但是他必需说明他的理由何在;另一位诺奇克则数次讨论到动物伦理学的问题。
       澎湃新闻:您能否简单介绍下西方动物伦理学的脉络?
        钱永祥:西方动物保护意识的兴起的历史脉络,我们已经在上面作了简单描述。至于动物伦理学的理论脉络,由于整个领域扩张很快,引入的理论资源很多样,从效益主义、权利论、德性论、女性主义的关怀伦理,到欧陆思想以及后现代的解构,各家理论杂陈,并不容易归类综合。
       但是我有点排斥很花俏的理论;我深信,动物伦理学背后有一个基本的动力,那就是一种道德上的迫切感:动物分明是在活的生灵,却在人类手中以极大的规模遭受残酷血腥的对待,如果所谓“道德思考”竟然不能腾出一点位置给动物,找不到严肃的理由谴责、阻止对动物的残害,那足以显示整个道德哲学的体质有严重的扭曲,它的视野遭到严重的遮蔽,进一步反映出人性人心的嗜血与自私。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各家各派可以各逞其能发展精妙的理论,但都必须面对这个严肃、棘手的考验。
       在这里,我们无法进入技术性的哲学讨论,不过动物伦理学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层层追索,一个逐渐明朗浮现的想法是: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固然涉及动物身上的特色,但同时也反映了人对于自己的认知与想象;如何对待动物,所涉及的并不祇是动物本身的利害,更彰显了人类本身如何要求与界定自己。
       动物伦理学的主流一向比较关注动物自身的某些“能力”(例如感知痛苦,例如作为生活的主体,例如有待活出生命潜能的主体),以及这类特色所涵蕴的“利益”,进而强调动物的这种利益与人类的同类利益具有同样的道德意义,因此人类必须尊重、考虑动物的利益,不能只从人类利益的角度决定如何对待动物。这是一种强调“受者”即动物的思路。
       但是当代动物伦理学同时也在开发另一个思路,那就是指出,人类能不能看出并且承认动物具有这些能力与利益,并且严肃地思考自己该如何对待动物的能力与利益,其实并不只靠外来的诫命,要求你遵循。一个人怎么想象与看待动物,其实反映了他怎么想象自己,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他可能希望自己更仁慈与怜悯,也可能希望自己理性而节制,或者多几分感情的投注,或者减少外界的感情牵挂。这些都会影响到人如何面对动物、对待动物。关键的问题是,人对自己的期望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需要援引时代的评价资源,但这种资源必然有其历史可言。
       试想,在过去,蓄奴、娶妾、酷刑、围观各种凌迟死刑都是正常的事,但是到了某个阶段,人们开始无法承受这类暴行,情绪上生出反感,对受害者生出同情,在价值上则谴责这类作法。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原因当然极为复杂,不过一个简单的总结就是:人类的道德意识、对于他人苦难的感觉方式,在历史中一直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关键一步就是:我所想象的自我,对自己的期待,已经不容许我再重复前人那些伤天害理的暴行。在今天这个时代,评价的资源是一种平等主义、人道主义的资源,一旦借用这种资源来界定与想象自己,我们不会容许那些事重演。
       同样的情况,在动物议题上也出现。在今天,人们可以继续吃肉,不过不同于以前,如今要把养殖场与屠宰场都隐蔽起来,甚至于要求豢养与屠宰方式要够“人道”。犬儒之士会说这是伪善,但我认为这确实是人类道德进步的一步;踏出这一步,人类就意识到杀害动物生命是需要掩耳盗铃的,并不光彩。比起昔日猎捕、屠宰动物而大家围观抢购不以为意,今天的人所援用的评价资源,强调的是减少暴力,减少痛苦,减少口腹之欲,减少对于自然与生命的戕害毁灭。根据这套评价资源,人类正在调整自己与动物的关系。如果这样一种评价资源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取得主导地位,你会不会认为构成了一种道德进步?当代动物伦理学,既是趁着这套评价资源的出现而生,也对这套评价资源提供了许多理论助力。
        澎湃新闻:那么如何把西方动物伦理学与中国语境结合?
        钱永祥:西方动物伦理学的主要著作多数已经译成中文出版,中文学界也有学者在这个领域耕耘。不过参照上面的观点,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意识如何发展,能逐渐酝酿、经营出什么样的评价资源,供当代中国人界定自我的道德形象,形成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乃是在中国思考动物伦理议题的大脉络。(其实其他许多涉及平等、正义的公共议题,例如教育、医疗、性别、族群等等,也都要在这个大脉络里面成形、讨论。)我想要强调的是,人间并没有一个抽离的“道德”领域;道德必然寄身于生活中特定具体的切身议题上,所以道德意识也是在众多具体议题的讨论与实践之中逐渐成形。我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正在摸索一种适应国情与时代价值的道德意识。在这个意义上,积极关注动物议题,进行相关的道德思考,有助于当前中国社会的道德意识发展。动物伦理学有这个作用,其他如女性议题、资源分配议题等所牵涉到的道德思考,也都会大有贡献的。
        澎湃新闻:很多人对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一个批评是,他们关注动物权利甚于人类权利,您怎么看?对动物的保护会不会导致对身边人类的缺乏关注?
        钱永祥:这个批评我觉得并不是真诚的讨论,应该说只是为了在辩论比赛中得分。第一,它完全悖离事实。十九世纪英美第一代的动保运动人士,同时也是废奴、保护童工、争取妇女投票权等等运动的先驱。在今天,也有很多人,同时探讨人类议题与动物议题,动物伦理学者辛格、里根、纳斯鲍姆皆是如此。谁规定了一个人只能选一样事情关注?其次,这种措辞假定了社会议题也有“差序格局”,关心者得分出亲疏、划清远近,不能逾越。这种差序格局也许是人情之常,却并不具有道德上的决定性意义。许多人愿意投身帮助远方的异邦人,难道是道德上的错误?不是有不少外国人放下本国的事情,却跑到中国来做出贡献的?第三,这个说法预设了一种社会问题的阶段论,即必须先解决某某问题,才能去关注其他问题。但是即使在人类的范围之内,无数议题都很迫切,除了技术考虑之外,你要根据什么标准去说某问题应该优先,某问题必须压后?何况,人的问题解决得完吗?俟河之清,然后再关心动物?
       说到最后,这种批评只是暴露了一个成见:动物没有人类重要,动物的地位次于人类,所以动保人士是轻重倒置。其实这也没有关系。假定动物没有人类重要好了,为什么我只能关注“重要”的对象?道德的重点并不在于我们关心的对象多“重要”,是不是与我同类,而在于我是不是认真、无私地关心其他生命的遭遇与命运。发挥这种同情心与正义感,国境、种族、阶级、物种,都不会构成藩篱的。
       澎湃新闻:情感在动物保护主义者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当看到虐待动物的行为时,个人义愤会不会压倒理性的学术观点?
       钱永祥:许多人认为情感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冲动反应,那是严重的误解。人类要从事任何有意义的事情,都必然要藉助情感。情感帮我们聚焦于特定的对象,并且认定这个对象对我具有突出的重大意义。不用情感聚焦,我所面对的只是没有脸孔的赵钱孙李,我如何辨识对象?没有灌注情感,对方的遭遇如何引得起我关心?在这个意义上,情感其实是一种认知性的判断:我需要思考与斟酌,才能专注于一个对象,也需要谨慎评价,才能判断该对象对我是有特别意义的。在这两方面,我都可能犯错;但是犯错不正是做判断时的常事吗?
       关心动物议题的人,特别需要情感的指引与支持。由于人们对于动物充满偏见与成见,加上物种界线隔阂,要意识到动物的存在,认知他们是互异、特定的个体生命,想象他们各自的特定生活与感觉,是非常困难的考验。很多人,是因为跟小动物的近身相处互动,对他们滋生深挚感情,才开始注意到动物议题,并且产生关心。关心之余,你会意识到动物在这个社会里的遭遇影响到了你自己:周遭动物的苦难令你愤怒悲伤而不忍坐视,同时你也不甘心生活在这样一个残酷血腥的社会中。这种情感激发许多人以各种方式开始保护动物。最后,当关心动物的人相聚,这种情感产生交流与共鸣,将会为他们提供更大的力量。
       至于“义愤会不会压倒理性的学术观点”?我觉得相反:动物伦理学并不是抽象的概念游戏,而是要面对人性的短缺与生灵的苦难。所以它不能温吞随和,而是要挑战与批判。义愤让我们的理性更有棱角、更具生气、更能战斗,同时也有助于检验我们的学术观点是不是早已脱离了动物生命状况的现实。
        澎湃新闻:近年来在中国,动保者支持者众多,也是备受争议的,多是因为以正义之名实行的匿名攻击和语言暴力,您怎么看这一矛盾?
        钱永祥:匿名攻击与语言暴力在这个网络时代已经成为普世的病态,对于公共讨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很不认同。动保支持者在社会上本来居于弱势,亟需争取中道力量的认同,更需要进行大量的说理工作,唤醒大家的动保意识。这时候,逞口舌之快,以暴力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岂不是徒然激发反感,对改善动物的处境并没有帮助。
       但是我也了解,动保运动走在时代的前端,对抗主流民意,感受周遭的压力(甚至是敌意),一定备感辛苦与孤立。但这本来便是历史前进的规律,社会的学习是很缓慢的,进步是要付代价的。密尔(旧译小穆勒)说过:“任何伟大的运动,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嘲笑,讨论,接纳。”他可能忽视了还有一个“敌视”的阶段。但是无论如何,动保运动者身处一个并不友善的环境,更需要动心忍性,为了动物而多所承担,避免以敌意还诸他人。
        澎湃新闻:每过一段时间,大陆都会爆发涉及动物的新闻,例如去年四川警察打死流浪汉的狗,或者近年的广西玉林狗肉节。对这些事件,您的思考是怎样的?
        钱永祥:这些事件都让我很哀伤:一个文明大国,为什么容许这类残酷的事情堂而皇之地发生?两位威武矫健的制服警察,有什么必要用铁叉铁铲在马路上活活打死流浪人用链子牵着的小狗?他们不忌讳血迹溅上他们雪亮的皮靴吗?这些事件让我想了很久。我的结论是,中国大陆亟需为动物立法!立法不只是为了保护动物,也是为了公务员在管理动物的时候,可以遵循符合人道的规则。推广而言,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肉用动物养殖与消费国家,又有众多的动物园、马戏团,还需要大量的动物供科学实验与教学之用,每年所“处理”的动物一定是天文数字,可是这个国家居然还没有一部《动物保护法》,跟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相比都显得落后,确实令人惊愕与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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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教授调研玉林狗肉节:只是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角

澎湃新闻记者 李丹
2015-06-26 08:47 来自 思想市场

玉林狗肉节只是整个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隅,近些年中外媒体“起哄”效应显著,却鲜少深入了解事情发展的脉络,背后的深层原因。
       在广西玉林郊区,因盗狗、抢狗已经引发了太多的暴力流血事件,也许受害的贫困阶层才代表了真正的玉林人,而他们的声音却几乎未被听见。
       如果从最初的东北开始算,中国盗贩杀狗黑色产业链已有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东北是起点也是消费终端,蔓延到广东,最终这个市场又被开发到广西,货源则来自河北、山东与河南等受害地。
       不为人知的是,盗狗抢狗已成为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社会问题,因为它直接威胁到了乡村的安全。如果不能看到大的画面,而仅仅集中在玉林这个小的点,可以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以上观点来自多年针对狗肉消费及相关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社会调查的郭鹏。她现任山东大学哲学与伦理学副教授。2011年,当“4•15”京哈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将狗肉问题暴露于公众视野之时,她只想做一两个月的短暂社会调查,没想到这一触目惊心的问题让她深深卷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拼凑起了全国范围畸形网络的整个图景。
       近两年,出于对舆论暴力的忧虑,郭鹏回避再在媒体对玉林狗肉节加以评论,但在澎湃新闻记者的坚持下,她同意说出一些和主流不同的声音。        
        澎湃新闻:今年对玉林狗肉节有怎样的观感?
        郭鹏:去年和今年4月份的时候,我都在网络上呼吁,对玉林狗肉节要冷处理。因为今年有了一个动物保护五人律师团,他们运用法律手段和政府的接触,已经有很大的推进。在我看来,玉林狗肉节只是整个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角。
        这些年中外媒体“起哄”效应比较显著,却很少有人能去深入了解这个事情发展的脉络、探寻背后的深层原因,而是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是不是应该吃狗肉的问题上,无形中激化了社会矛盾。与此相对照,那些直接揭露这个黑色产业的大量的视频和文字报导却未能引起大众应有的关注。
       根据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与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一份不完全统计,仅在2014年关于偷狗案件被报导就有224起,其中因为盗抢狗造成人身伤亡的有21起。
       在我看来,在玉林问题上,媒体的“起哄”效应到了现在已经对玉林人民整体形成了一种精神伤害,用术语来讲,已经变成了一个“舆论暴力”。
       这非常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它一方面,会挫伤地方人的自尊心,另外,会误导公众的意见。根据我们所做的调查,“玉林狗肉节”的攒动、发起似乎与玉林本地人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当地知情人讲,发起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广东狗贩子要扩大市场。        
        澎湃新闻:那么玉林狗肉节为什么却会成为全国、全世界关注的热点?
        郭鹏:这与玉林市政府的工作盲点有关,在当时,政府没有经过严肃与慎重的考虑,就把狗肉节作为拉动经济的项目来推广。当外地人来到玉林时,这里的出租车司机、小商小贩都会把狗肉节当作地方特色向外地人推荐,一来到玉林就会被这样的氛围包围,正是这一点引人注目。
       我们调查显示,那些刻意讲一些关于狗肉的传统故事的,反而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些四十岁、五十岁以上的人反而不把吃狗肉当作传统,他们只是偶尔会吃,而且以前吃的也很少。年轻人有的会说的有鼻子有眼,并且会把这一“传统”归源于乡村——显然他们经常上网,已经意识到网络上的压力。
       但是,当我们真正到了玉林农村去,反而根本没有夏至吃狗肉的习俗。“传统”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商家“挖掘”出来的,其中最有根据的说法是一个清代退休的官员,回到家乡后有一群小混混把狗弄来做给他吃。且不说清代末年离我们还相当近,这种说法在玉林附近的乡村中根本得不到印证。
       在玉林,这个问题也根本不像某些人猜测的那样是少数民族的习俗问题。根据玉林市统计局2010年公布的统计数据,在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占99.23%,少数民族人口只有0.77%。
       究竟谁代表玉林人?大众媒体也没有充分挖掘。我们去做调查时,录制了大量的视频和录音,许多是受害的农民的谈话,他们的声音在媒体上是听不到的,他们也是玉林人。当条件成熟时,我希望把这些资料公布出来。        
        澎湃新闻:为什么当时没有公布?        
        郭鹏:因为给我们反映情况的人都很恐惧,他们害怕偷狗人报复。
       据他们讲,去村里抢狗的人大都携带着土枪,有的村民因为长期不能容忍十几年的盗狗人骚扰(还伴随着其他财物的丢失),抓到盗狗贼后对他们进行毒打,这些村民因此被判刑了。
       在玉林周边由盗狗引发的暴力冲突很多。这些乡村人也是玉林人,而且他们的利益与安全与玉林市区的狗肉消费息息相关。由于社会整体不够开放,媒体关注的不够深入,我们听到的好像是:玉林人都在维护吃狗肉,反对吃狗肉的只是外地人,甚至是外国人。
       近两年,许多动保人呼吁对玉林事件要进行冷处理,因为当地政府已经开始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有所表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让消费者了解真相,拒绝盲目消费,并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所有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仅仅在夏至这一天进行。同样,媒体对冰山一角的放大不仅会遮盖整个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给玉林地方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从而产生更强的抗拒心理。
       另外,我不建议把玉林的事件夸大为“狗肉节狂欢”,比起广东,比起以长春为中心的东三省的狗肉消费,玉林的情况都不是最严重的。它只是整个大的黑色链条的一个销售终端。        
        澎湃新闻:整个黑色链条大致是怎样的脉络?
        郭鹏:这个产业链基本可以分为南、北两大线路,其中有交集,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网络。
       北线的销售主要在以长春为中心的东北地区,产业链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早期的货源(盗窃犬只)主要来自内蒙及东北乡村,2000年左右向河北扩展,至2006年左右扩展到山东一带,现在主要的受害区是河北、山东与河南。
       南线的销售区是广东与广西,主要的货源(盗窃犬只)来自安徽、浙江、两湖及四川等地,现在也有从山东及河南专门向两广输送的。
       这个黑色产业链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销售规模最大的是吉林省。由于当地政府欠缺考虑,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和合法的议程就把狗肉列入在正常的食用动物里,这无形当中给这个黑色产业打开了合法销售的渠道,一发不可收拾,这个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由此而刺激起来的黑色产业链条。
       由于在起点上没有任何饲养成本,巨大利润与市场优势使这一产业吸引了大量的人,它已经不是任何个人和企业能够有力量将它扼制的。现在已经有律师对吉林省政府进行问责,我希望这能引起政府的足够关注。
       今年,《中国青年报》记者宿希强对山东的肉狗养殖场做了调查,以《狗肉来源调查》在中国青年网上连载,他发现所谓肉狗养殖其实就是个骗局,不仅狗的来源不明,并且以20多元的价格收小狗崽,被当作“狗苗”以100多元卖出去。
       山东的志愿者去年夏天曾经拦截过以快递形式发货的近百只“狗苗”,在运输中有的已经得狗瘟死掉了,被救下来的小狗,由于狗瘟传染,活下来的不到三分之一,并且都是混种小土狗,这些狗现在都已经长大了,不过是很普通的狗,一般体重在三四十斤左右,不可能像他们宣称的那样长到几百斤。        
        澎湃新闻:为什么山东等地成为盗狗的中心地?
        郭鹏:因为这些地方现在依然没有形成吃狗的风气,在乡村狗都是散养的,盗狗者非常容易得手。我在长春去一个大的屠宰场了解情况时得知,河北这一带已经被偷过一遍了,土狗已经偷得差不多了,现在许多人养的是藏獒,村民以为大狗难偷,但是“打狗人”的手段已经升级了,用弩射狗,因此河北偷来的狗很多是藏獒。现在从山东这边运来的狗还是以土狗为主,我看到一车一车拉的都是黄色的小土狗,四五十斤左右。        
        澎湃新闻:吉林的狗肉消费是打着少数民族传统的旗号吗?
        郭鹏:确实如此,在整个东北都有这个倾向,但是无论从业者还是消费者,在延边以外,其中少数民族依然是少数,甚至许多根本与少数民族无关。在东北三省之中,吉林的情况是最为严重,这里面牵涉到政府工作的不当,使狗肉销售屠宰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得以合法化。
       现在,每天都有四五辆大型运狗车开往长春,一旦被跟踪或拦截,就会转道去延吉。
       以前,延边自治区针对朝鲜族民众出台过相应的法规,即少数民族自养的犬只如果决定食用,可以带到一个指定的屠宰点去。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并且限于朝鲜族聚居区,不宜扩大到非朝鲜族聚居区之外。否则,目前的情况就不可避免。由于狗在汉族地区是作为家庭卫士,处于家庭生活的最外围,是保护人的,得不到人的相应的保护,非常容易被盗。
       我希望媒体能够督促吉林省政府,针对延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特殊的区域政策,防止一些不法人员以少数民族风俗的名义经营黑色产业,因为这不只是将少数民族污名化,同时还危及到全国其他省份的乡村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我们去了长春一家大型屠宰场,场主讲每天在那里实地进行分流的只有一大车来自山东或河北的狗(每车500-700只不等),那里每天自行屠宰的只有一百到两百只。但是还有几车“不落地”的几大车狗经他的手中转,每天要好几车。这个钱对他来说赚的太容易了,可以说欲罢不能。他说自己良心上有时也过不去,因为明知道狗都是偷盗得来的,而且屠宰手段很残忍,但是因为钱来得太快,太容易,他欲罢不能。        
        澎湃新闻:有一个问题似乎很值得深思:吃狗肉是因为狗肉便宜。
        郭鹏:是啊,细想一下,狗不能靠吃草料,它的养殖成本要高于猪、羊,但是为什么狗的收购价要比猪和羊要便宜得多?为什么会有大量死狗肉冒充羊肉进入烧烤摊?更讽刺的是,在全国这么大的狗肉消费量,竟然找不到所谓的肉狗养殖厂?
       只要我们冷静想一下这个怪问题,答案就离我们不远了——因为这些狗系盗抢而来,根本没有养殖成本。我发现,在吉林市有一个大型的狗肉加工厂,也是到在到处收购狗,这些都没有监管。
       这个产业链,只要各个环节都公开了,即使不懂经济的人,也能明白它是一个什么样的产业。这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畸形的全国性的黑色产业链。
       如果不能看到大的画面,仅仅集中在玉林这个小的点,可以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首先,玉林的狗肉消费者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狗肉消费者一样,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真相,也不是每个人都支持将消费变成销赃。我们需要做的是告诉民众事实真相,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其次,不要仅仅在夏至这天关注狗肉黑色产业问题,平时更要关注;不只是在玉林做工作,在其他地方也要做。        
        澎湃新闻:那么您觉得应当怎样呼吁公众认识这个问题?
        郭鹏:目前,盗抢狗的最大受害地区是山东、河南和河北等省份,而最大的消费地是在东三省和两广。我希望公众督促有关政府正视这个问题,被盗省份要把保护乡村人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狗肉的主要消费省份的政府更需要把错误的政策改正过来,要特别禁大批量跨省运输活狗,因为跨省运输未经检疫的动物本身已经违背了动物传染病防疫法。
       吉林省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大省,我去调查的通榆县本来是一个无动物传染疾病的地方。但是现在大批从山东、河南运来的活狗在这里被消费。我从长春到内蒙的路上,六个小时长途汽车,沿途就看到13家狗肉店,每个停车休息的地方至少有一个大的狗肉店,都属于低档消费。玉林也是,主要的消费还是大排档的消费。
       这个黑色产业链已经有将近三十年的历史,是一点点蔓延开来的。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还在其次,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乡村治安的威胁。
       一直关注狗肉黑色产业问题的“亚洲动物基金”在今年发布的对狗肉黑色产业的调查中也没有专门提玉林,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来做的。
       我赞成这样一种立场。对国内与对国际上关心动物问题的人,都不要把问题的一部分当成全部,或者过分放大。山东、河南是供源大省,是受害的重灾区,这些地方政府也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
       现在并不存在不吃狗肉狗就会繁殖过量的问题,因为中国乡村狗的医疗并没有提高多少,成活率也很低,现在疯狂的盗抢狗风潮只是迫使乡村人选择养小狗,并且加重了母狗的生育负担,以前狗可以养活到自然死亡,现在养一两年后就不见了。
       对狗肉的盲目消费,是关键,市场规律就是“水往地处流”,哪里的利润空间大,就会吸引从业人员,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就这样壮大起来,当我们发现时已经不相信它竟然已经存在了这么久,规模大到超出人们的想象。
       要呼吁盲目消费的人去了解狗肉消费背后的社会危害,我们自己节制一点,就是给乡村人的安全一点关怀。这是在我们监督政府工作到位之前,对普通的公民进行的呼吁。
       你甚至不需要去爱动物,但是作为社会公民,面对这样巨大的社会问题,我们有这样一种拒绝不当消费的责任。
       要呼吁民众了解真相,不要在盲目消费当中被变成集体暴力的一部分。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4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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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那句话,我是食狗肉长大的一辈人。制定法律势在必行,但法律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不能因为一部分而损害另一部分人!就像美国刚刚通过的“同性恋”法案一样!这少部分的人的权利不也得到了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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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里面有很多是胡扯八道,我们沛县有很多肉狗养殖场,并且成立了“肉狗养殖协会”!说什么狗全是盗来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我并不反对部分狗肉的来源问题,在网上有一篇名为《狗肉加工大户道破秘密来源》的报道(http://jiangsu.sina.com.cn/news/ ... afs0072863-p2.shtml),然而针锋相对的是文中所提到的肉狗协会会长樊宪涛接受《徐州日报》记者采访的文章的《沛县肉狗养殖协会会长:调查内容不实》(徐州日报,2015年6月12日,A04版:直播彭城·调查)。
我作为沛县人也曾做过类似的调查,我发现,我们沛县的狗肉除了“樊哙狗肉”这个品牌外,大部分都是小本经营,而并非所有沛县人(徐州人)天天都在吃狗肉,因为狗肉是不能常吃的,只是作为其他肉类的补充。那些做得比较大的,如上面那个报道所说的“张吉亮活鲜狗肉店”,也并不是每天都是客满,他只是一个小吃店而已,与肯德基、麦当劳的店面差不多大!而他们的狗肉来源也并非报道中的张进所说的那样,而是他们通过农户散养的模式进行收购,也就是说在沛县农村,一家养七八只甚至十来只的农户不在少数,我大伯家现在就在做这个事(主要是土狗,俗成四眼狗;也有宠物犬——这是绝对不售往狗肉店的),我们沛县城关有很大的狗市,并且有开市时间的规定,基本每月五六次,在这里有土狗售卖处、宠物狗售卖处,还有一处斗狗场。
我希望大家在关注这些事件的过程中,擦亮自己的双眼,用事实说话!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佛教徒,虽说佛不提倡食肉,但也不反对他者食肉,同时对在家居士的五戒中,也没有专门的食肉禁文,所以我还是个杂食者!我数不清我吃过哪些动物的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鱼油、虾肉、鹅肉、兔肉……但我并不觉得我是罪恶的!济公活佛曾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而做善事与不杀生是两码事!在台湾霹雳布袋木偶戏中有一位角色:佛剑分说,他的慈悲之心与梵天一页书等高僧一样无以言表,但他的诗号却是“杀生为护生”!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自己将猫狗作为自己的“血亲成员”时,你不能保证更不能强迫他人与你一样!而法律的制定不是对部分的保护,而是对全体的公平对待!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6-27 14: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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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虽然可以视为家畜,但从生产、蓄养到喂养,它们都不是收益最高的肉类。AAF特意做了一个详细的狗肉来源的调查,可以多看看再下结论。你看到的可能是合法,不代表全部合法,不代表没有非法的偷盗行为存在。在地方民众不接受放弃狗肉习俗的情况下,尽量不血腥宰杀、虐杀,做好肉狗的饲养管理,应该先考虑的措施。

我挺赞成印度教在处理神牛与其他民众的牛肉饮食的态度。毕竟,道德伦理是指向和规范个人的,宗教信仰也是如此。
大王派我来巡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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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没有看到你所谓的AAF的调查报告,但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调查应该没什么大的区别,无外乎大谈特谈猫狗肉来源不明,虐杀现象严重等,其实这些东西我不必去看,对于一个生活在狗肉环境下的人来说,这很显然!可以这么说,在我初中毕业之前,我家里养的狗狗的确不断有被偷被药的情况,而且不是少数!因而我也曾伤心流泪!但随着我高中毕业,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后,便跟随易小松老师学习民俗学,自此我就不自觉的对家乡的风俗习惯产生了兴趣。我在大二的时候以我奶奶、大姑、大伯母、我妈和小姑为对象,做了有关“蒸菜”和“烙馍”的调查(但没成文),读研以后我做了有关“伏羊节”和“胡辣汤”的调查(这个已经写了调查报告),而自2012年开始,有关猫狗肉的事件引起了我对家乡狗肉文化的兴趣,虽然现在依然在调查中,但已初步掌握了狗肉的发展脉络、狗肉交易形式和分布地区,而对于狗肉来源问题,我也初步做了一些访谈,就包括上面说的那几位从事狗肉生意的人,他们与我这个老乡的谈论是和报告写作者有出入的。正如我上面所说,在我们沛县曾经有几处大型的养殖基地,但由于县城拓展,老城区以北的大屯镇有三分之二被纳入新城区的范畴,就包括樊宪涛所在郝寨行政村(那里也是我奶奶的娘家),迫使很多自然村拆迁,所以一些分布在北部的养狗基地被迫关停,甚至至今也未找到地方!而南部的张庄镇、张寨镇、胡寨镇比北部的杨屯镇、龙固镇、安国镇吃狗肉更甚,但同样由于乡镇发展,位于镇中心的养狗基地被撤销的很多,除了樊哙狗肉等少数几家依然有不算大的养殖基地,即便每年的产量虽不能完全满足自我需要,但从外地进狗也是采取就近原则,基本没有出过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地方,并且数量有限。而那些小餐馆大多通过城关狗市买卖“肉狗”。如果你走在沛县街头,虽然能够看到不少狗肉馆,但你是不可能看到当街屠狗这种事情的,我活了27年了,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倒是杀猪、杀羊、杀牛的比较常见。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说被调查者告诉我们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而调查者所写的调查报告难道就是真实的么?“百闻不如一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道听途说”……这些都在告诉我们,面对一些材料,我们还是要审慎对待!人文社会的研究虽是科学,但它更注重情感,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和物!
        我还是那句话,我虽信佛,但不唯佛!我虽吃肉但不干扰不吃肉的人!立法要公平、立法要公正、立法要公开!为什么2010年由数十位法律专家制定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至今未得人大批准,因为它仅保障了部分人的利益,而剥夺了其他的权益!在目前“法无禁则可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讨更好的解决办法,但这并非几个法律专家或学者就能说的算的,而应该采取更大范畴的普通人的参与!不要忘了,金华湖头狗肉节虽取消,但湖头村的百姓依然在吃狗肉!这就是事实!总之,我们不能 罔顾事实存在,而将文本视作自己的真理!古人早就告诉我们“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和德里克·弗里曼的“萨摩亚”的不同,正是这个道理(即便他们的观察角度、理论倾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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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带着情绪可就容易跑偏了。
一只从小对虾过敏的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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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狗肉节,还是及早停办吧
2015年07月01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广西玉林的狗肉节又到了。在食客们的觥筹交错中,舆论照例又是观点对立双方一番激烈的争吵。食客们抛出诸如“中国有吃狗肉的传统,樊哙就是杀狗的”“你不吃狗肉,但不能反对我吃狗肉,这是民主社会的准则”等论点,反对方则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不杀戮狗是世界主流”。

  说实话,中国在历史上的确有人吃狗,但一直没有像韩国一样形成民族传统。直至今日,且不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即使在大多数中小城市也很难找到一个狗肉馆。正因为如此,今天玉林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才能凭借“吃狗”这个噱头在铺天盖地的新闻中“脱颖而出”。如果单纯从出名的角度,玉林的确做到了。

  吃狗之所以不能在中国这个一直以敢吃著名的国度里成为传统,主要是因为狗体型小、肉少,再加上勇猛、敏捷、忠诚,用狗去打猎和看家显然比单纯提供肉食更划算,所以狗从人类身边一出现就发挥着和猪、羊等迥异的作用。当然,也不排除在某些时候狗被某些人吃掉果腹,“易子而食”都发生过,何况是狗?

  现代人吃狗不是果腹,主要是猎奇和尝鲜。客观地讲,即使是猎奇,爱狗的人也不能阻止吃狗的人大快朵颐,他虽然伤害到爱狗者内心的情感,但并没有对社会造成现实的危害。你可以温和地劝阻,广泛地宣传,甚至像天津杨晓云阿姨那样自费解救狗狗,但你无权夺下食客的筷子扔在地上,或者打开摊贩的笼子放狗狗逃跑。如果那样做,无论出于多么强的道德正义感,无论博得旁观者多少热烈的掌声,你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需要注意的是:吃狗肉和过狗肉节是两回事。你是饕餮之徒,你关上门,拎着棍子,对着哀嚎的狗狗,你有着充分的权利:打死它,蒸熟它,吃掉它,吃完再心满意足地吧唧吧唧嘴——没人干涉你。但毕竟你是少数人,你要顾及到他人的情感,顾及到自己和国家的形象,你不能在公共场合高调表演这个杀戮和咀嚼的过程,更不能过什么——狗肉节。

  甭拿传统挡箭:玉林这个狗肉节2009年才由一帮狗肉商人吵吵着弄起来;少用民意说事儿:在玉林,在广西,在中国,谁对这事做过科学分析缜密统计?“狗肉搭台,经济唱戏”?笑话!你只看到卖了几条狗赚了几个钱,你看到整个地方形象尽毁造成的长远损失了吗?

  不但要吃狗肉,还要成千上万人凑在一起轰轰烈烈地吃,以“传统”的名义将其进行道德的无害化过滤,以“群体”的数量获得对抗他人的力量,以“节日”的方式将其固定化、推广化,使其成为一张城市名片,从这个角度看玉林狗肉节,对个体而言是填饱肚子享受美味,对群体而言是对持不同意见者的挑衅:我就吃了,你能怎么着?你敢阻拦我?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在强大的国际国内压力下,政府表现低调,一直努力在撇清自己与这个节日的关系,也尝试做一些管理上的措施:规定不允许在大街上杀狗、不许各种字号公开招徕狗肉生意、不许公务员近期吃狗肉等等,这些临时规定有的徒劳,有的违法,有的敷衍,显然不是正确的路子,能够最终定分止争的只有法律。对中国而言,显然仅仅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尽早制定我们的动物保护法,对猫狗之类的宠物能不能吃,如果能吃怎么吃,不能吃如何管控,能否举办类似节日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范。大家以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吵架,道理才会越吵越明。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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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的帖子

为什么要停办?说说你自己的理由!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转帖别人的,那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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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 的帖子

刚看到虾歌的一句话:讨论一带着情绪可就容易跑偏了。
楼上的情绪失常表现在:你自己可以转帖,别人一转帖就叫嚷没有思想,这是什么歪理?别拿鸡毛当将令!
转帖是因为同意其中的观点,正如研究须基于前人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观点就是没有思想,不见得没有半点转引,都是自己的真知灼见。
所转帖子已经说得很明白,我以为不需要自己饶舌了,竟然也“思想”来压人,把我的“思想”转引如下:
甭拿传统挡箭:玉林这个狗肉节2009年才由一帮狗肉商人吵吵着弄起来;少用民意说事儿:在玉林,在广西,在中国,谁对这事做过科学分析缜密统计?“狗肉搭台,经济唱戏”?笑话!你只看到卖了几条狗赚了几个钱,你看到整个地方形象尽毁造成的长远损失了吗?
我的观点:狗肉节是传统的民俗节日吗?制造这样一个节日的目的意图何在?反对打着传统节日招牌反传统的低劣做法,反对狗肉节并不意味着反对吃狗肉。焦点在此。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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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想到:当下的民俗学论坛日益沦为鸡肋的症结所在,别看虚长的点击率,作为论坛的灵魂所在——建设性的探讨与交流功能日益丧失,原来一直提倡的具有声气往来,生动活泼,批判与自我批判之精神的学术共同体并未能建设性发展。
别太拿自己的一孔之见当“思想”,持不同之见不见得就了不得的“思想”,思想基于和而不同,前提是和,继承发展,尊重、平等。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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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 的帖子

这个现象很多地方也有,屠宰照片也都看得见,沛县怎么样不能说明人家玉林、越南吧,您说这概念偷换的是不是有点大啊?其次,个人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也只说明了某个地区某个人的问题,并不代表其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您都没看他人的报告就想当然的认为别人想必如何如何,这恐怕不是一个适合的讨论方式吧?不然,您又有何理据批驳其他人只相信文本,而且还是一个有调查有数据的文本,比相信您个人的经验想像来的更不靠谱呢?最后,既然您认为人家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不严谨甚至不准确,而又坚称自己有过一系列调查和访谈,那您就从数据上像人家报告那样定量说明之,如何?说不定您还能改变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功莫大焉~

还是那句话嘛,讨论是往共识上走,通过逻辑、通过实证,不是我认为、我觉得,您说呢?
大王派我来巡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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