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局长因抓病人充犯人被免
河南局长因抓病人充犯人被免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2010年5月17日 19:29]
中新社郑州5月17日电 (记者 李贵刚)17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针对“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当事人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和民警均受到处分。
2009年4月16日,河南省尉氏县贾鲁河惊现一具喉咙被割断的男尸,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自幼精神失常的河南尉氏县十八里乡村民刘卫中“被认定”为“杀人犯”。
今年4月底,此事被媒体曝光,纷纷指责河南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提高“破案率”的行为。事后立即引起河南省公安厅、开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河南省尉氏县公安局在“2009"4"16”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命案。
为此,河南省公安厅作出以下处理: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尉氏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参与办案的5名尉氏县公安局民警,分别给予免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据悉,从2004年起,河南公安机关坚持“命案必破、挂牌全破”的工作要求,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不作为、乱作为,侵害民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报命案、骗取成绩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吸取教训,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纠正执法过错、遏制执法事件”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整治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和执法有过错的案件,以切实筑牢广大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广大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