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历史意义和文化意义,这由谁来判定呢,正如街区保护的价值,首先在于保护一种生活样态,而不是保护一个标本,按照您的标准,那么对于文化的保护是一件生存其中的人没有决定权的事情,这种保护不是一种武断和虚妄吗,如果所谓的文化觉醒本身是与活人的日常生活无关的一件事情,那觉醒了做什么呢?知识精英眼中要当做珍宝的东西,对于它们实际拥有者的意义是什么,或许是一件需要思考的事情。
回答:也许我们看待文化保护如此复杂的保护对象时应该有一个事实就是的态度,而不是一刀切的思路。对待文物保护我们应该有一套方法,对文物边缘的遗产应该有一套方法。这就如同你不可能让老百姓住在国家文物保护的院子里一样。我没熟读中国文物保护法,但也许当一个古建筑被定义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时候,以拆迁钉子户的方式要求长期居住的行为估计不是在为个人争取生存,而是在和文物争夺价值。
所谓的觉醒是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长久的历史文化价值,这个鉴定当然不是普通人可以决定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将得到凸现。他们还有一个工作是帮助普通人理解和认识文物的价值。如果一味考虑小我而不从大局出发的话,那样的民众只能说还没有作到文化自觉和文化觉悟。他们大可以居住下去。
只所以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是因为对待那些需要整个生态保护的街区,比如乌镇比如西塘。整体性的保护就很有必要。生态环境,生存其中的人的生活方式等等,都需要继续维持,否则就成了你说的鬼气森森!!!
当然如果你要让故宫和天坛地坛也住上百姓,那也可以。因为按照你的逻辑,这些地方都应为先为民生计!但文化遗产保护和解决民生是两个不同方向的工程。各有自己解决的路向,不能混为一谈。这如同文物保护部门和农业部一样。一个保护民族精神的遗留物,一个是要扶持和保护农民的生计。他们不能合成一件事情。
你说的一个问题:专家眼中的珍宝和百姓的日常生活问题的确是一个问题。百姓只认自己的生活,专家眼中的珍宝与否和他无关?但真的无关吗?未来的历史需要历史的实物作为佐证,未来的文化需要实物进行比照。这和一个民族的精神流传关系大着呢。
之所以现在还有对文化之事淡然处之的百姓,说明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任重道远,唤醒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而已。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2-2-1 12: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