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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批评:滥觞于文学之思

生态批评:滥觞于文学之思

第21期 2008年12月18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生态批评:滥觞于文学之思   
  □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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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以“生态”为着眼点的生态批评文本,往往停留在对显在的“生态题材文本”进行“主题批评”的层面,难以体现一种文学批评特定的批评视角和广阔解读空间。

    生态批评(ecocriticism)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美国。几乎与此同时,国内学者也自发性地开始了“文艺生态学”、“生态文艺学”、“生态美学”、“中国文艺生态思想”等研究。近几年,生态批评在国际范围已具一定影响,国内绿色文学研究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生态批评这个西式术语已被国内的绿色研究者普遍使用。虽然中外学者的研究都是出于对自然生态危机和人类文化生态危机的忧虑,试图通过文学研究对改善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态发挥作用。然而从研究模式来看,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绿色之思”与重视文本研究的西方生态批评尚未完全“合轨”。
     在生态批评的发源地美国,经过十多年的批评实践探索,生态批评的概念已经有了基本的定论,解读文本的方法也有了基本的框架。相比之下,目前国内生态批评研究模式还不够明确,尤其在两个方面有待加强。其一是对生态批评本身的文学研究特征挖掘不够。西方生态批评的主流方式一直是立足文学的,其代表性论著都是围绕文学文本进行研究,而我们的一些生态批评著述更像是一种泛学科化的“生态文化批判”,过于弱化文学研究的本色。其二是对于生态批评的具体实践方法语焉不详,对作为文学研究的生态批评之文本对象、基本批评模式、解读方法等还缺乏准确的定位。正因如此,虽然近年来的文学批评中也有不少以“生态”为着眼点的文本解读,但往往停留在对显在的“生态题材文本”进行“主题批评”的层面,概括文本中体现的“生态思想”,泛化地总结出其“生态主题”,难以体现一种文学批评特定的批评视角和广阔的解读空间。
    成熟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形式丰富的文本解读,是文学批评生命力的保证。根据已获普遍认可的美英生态批评研究成果,笔者以为,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文学研究相比,西方的生态批评主要体现了三个特色。
    生态批评具有特定的当代社会文化背景
    生态批评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那时环境运动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公众文化基础,环境主义思想在大批学术研究者中获得了认同。生态批评不仅是“对文学与自然环境之关系的研究”(格罗特菲尔蒂语),也不仅是“在一个环境危机的时代进行的文学研究”,更重要的,是一种“以投入环境主义实践的精神进行的关于文学与环境关系的研究”(布伊尔语)。因此,与传统的自然文学研究相比,生态批评有着社会政治性任务:作为一种以“拯救地球”为己任的文学研究,它要探索“文学文本和理论话语中关于环境的建构”(布兰奇语),要对文化和文学文本中关于环境的积极或消极的观念进行历史的挖掘和揭示,要向人类对环境的霸权提出质疑,并试图进行修正。生态批评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文学批评转变读者的世界观,代之以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观——看到自然、人类以及包含了自然和人相互作用的整体。
    生态批评的主流是以“环境问题”为焦点的文化批评
    这里所说的文化批评指的是文化学视角的文学批评,其研究对象是文本,尤其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文本”。在生态批评发展最为成熟的美国,当前“职业的”(而非“客串的”)生态批评家,仍然以大学英语系教师为主体,他们延续着坚守文学文本的批评传统。影响最大的生态批评家,如布伊尔、贝特、斯洛维克等,都是把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作为文本分析的对象,同时将揭示作品中的文化内涵(如何看待和再现环境、环境中的人类经验、人与环境的互动)作为其批评的根本任务。进行这种文本分析的批评家是紧扣文学语言的,经常采用“细读”方式,虽然其进入文本的“醉翁之意”出乎语言之外。美国和英国的生态批评实践始于对散文体裁的“自然写作”和浪漫主义诗歌的文本批评,这两种文本的研究一直是生态批评中最具特色、成果最为突出的。在此基础上,目前已发展出多种批评视角和形式,文本范围不断扩大,对文化文本的研究也颇有“市场”。比如,不少学者研究“环境话语”模式中的修辞,“环境话语”已经从文学写作扩大到跨学科的学术领域,甚至进入公共领域,特别是媒体、政府机构、社团组织和环境宣传组织的写作。环境写作与生活和教育实践的关系也受到关注。此外,还有一类理论性研究严格地说不属于“批评”(criticism),而应归属范围更大的“文学研究”(literary studies)。那就是理论性地研究文学在对“环境解构”的抵制中所起的作用,比如探讨如何把其他学科的某些形式看做文学反映的模式。也有研究者对模仿和指涉理论进行新的探索,研究文学文本中用来再现环境时的模仿和指涉方式等。
    与传统研究方式相比,生态批评还有着显著的跨学科特点
    生态批评家将普通生态学理论、生态哲学思想、环境主义文化观念以及地理学、地质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不同学科的相关理论注入文学研究,体现了不同学科和方法论的交叉融合,开阔了文本解读的视野。相比之下,我们国内的生态批评学者跨学科知识储备大多不够,尤其对自然科学是门外汉,西方的这种研究特点值得我们关注和学习。
    虽然中西方生态批评的研究特色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国内外文学界对于“绿色研究”的重视还是不谋而合的。国内学者具有独创性的生态文学研究,有利于改变国内研究界“追赶”西方文学理论步伐和生硬套用西方方法的状况,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研究新范式、发展中国文艺理论,提供了新的思路。如何在挖掘中国传统生态文化资源、进行文学研究的过程中,吸收西方学术资源,突破传统的理论框架、更新研究模式、改善文本框架、丰富批评方法,是今后生态批评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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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式平衡:生态批评理论建构   
  □刘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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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将人类与其他物种毫无区别地置于同一层面来看待显然过于理想化。然而,生态批评又确实需要转变人类长期以来在自然面前自大的观念。如何化解这些潜在的矛盾,需要我们尝试采取一种悖论式平衡的策略。
    相对于其他生物或非生物来说,智慧的人类毕竟是生态系统非同寻常的一个部分,要将人类与其他物种毫无区别地置于同一层面来看待显然过于理想化。然而,生态批评又确实需要从根本上转变人类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在自然面前自大的观念。如何才能更为合理地化解这些潜在的矛盾呢?在一些敏感而棘手的实质性理论问题的探讨上,生态批评尝试采取一种悖论式平衡的策略。
    “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悖论式平衡
    从放弃“人类中心主义”到高扬“生态中心主义”,这往往被看做是生态(环境)伦理学的“救世”法宝,也是生态批评既感兴奋又觉困惑的命题。
    关于宇宙的“中心”,自古至今曾历经多次“定位”。远古时代,人们尊崇神秘的大自然,认为自然是宇宙的中心;中世纪,人们开始尊崇上帝,认为上帝是主宰宇宙一切的中心;而到了现代社会,人们转而把作为主体的人,看做是支配万事万物的中心。自然(或曰整个世界)也就在这种现代性的不断膨胀的征服欲望中被作为主体的人类主宰得支离破碎、体无完肤。严重的生态危机和人类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迫使人们转变现代性关于“中心”的观念。后现代主义认为,消解主体、“去中心”是超越现代性的关键。在后现代主义的视野之下,人不再是自然的征服者,而只是自然的看护者。
    在“去中心”的主张上,生态批评与后现代主义表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生态批评诞生的现实基础是生态危机,而生态危机形成的根源则是“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正是这种狭隘的中心主义,让人类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于是,觉醒过来的人们开始质疑和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转而提出了“生物中心”、“地球中心”、“生态中心”之类的命题。法国人道主义者史怀泽1923年在《敬畏生命》中最先提出了“生物中心”论的观点,1986年保尔·泰勒的《尊重大自然》则在最具哲学深度的层面上捍卫了“生物中心”论,以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学”为代表的“生态中心论”则强调用整体性和运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主张人类应放弃一切干涉生态系统的技术、社会体制和价值观念,与其他生物、非生物互不干涉、平等相处。虽然,这种相对激进的“生态中心主义”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还存在着一些困境,但是,从“以人类为中心”到“以地球(生态)为中心”,人们的生态意识显然已经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这种“人类中心”的消解以及“自然”的重新“回归”,也正是生态批评的巨大魅力和活力。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生态批评在“反主体”的过程中实际上又面临着新的“合法性危机”。在消解了“人类中心主义”之后,生态批评又将“生物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等新的中心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石,这样也就有可能形成新的话语霸权。这种从一种中心转而到另一种中心的情况,也正说明了生态批评“反中心”、“反主体”并不彻底,也不可能彻底。生态批评的“反主体”,只能是在一种“去中心”化与“再中心”化的悖论中寻求平衡。为了避免这种悖论最终演变为内在的逻辑病症,生态批评试图从后现代主义的多元化立场中寻求支撑点。通过对生态多样性的强调来防止绝对中心观念的复辟,这也是生态批评消解自身合法性危机的基本方法。
    “以人为本”与“生态为本”的悖论式平衡
    为了构建生态文明的和谐社会,我们现在大力提倡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然而,一些学界同仁对此心存疑惑:科学发展观被认为是一种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反对“人类中心主义”,而科学发展观又坚持“以人为本”,这会不会是一种矛盾呢?这一疑惑也正好道出了生态批评的又一个困惑:生态批评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究竟是要主张“以人为本”还是“生态为本”呢?
    受“生态中心主义”的影响,在当前的生态环保实践和生态批评理论建构的一些著述中,很多人认为要坚持“生态为本”而不赞成“以人为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往往将“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等同于一。其实,“以人为本”在强调人的主体性意义和目的性意义的同时,并不反对其他物种、其他自然元素的独立价值,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它既强调人类的利益,同时又强烈要求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置在一起提出,这也就意味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主张生态环境保护要“以人为本”,主要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而要真正切实地实现生态保护的“以人为本”,则又需要从“生态为本”的命题中汲取智慧和养分。“生态为本”强调的是自然的至上性,把人观察的立足点放在自然的生态平衡之上。这种定位,能够使人类更加客观地认知和遵循自然规律。“以人为本”常常不可避免会产生功利主义的局限,而“生态为本”的观念恰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或抑制这种功利主义的局限。美国在修建一个水坝时,为了一种小鱼的“幸福”,竟然会花上几亿美元改址。这看起来似乎是以“生态为本”,但实际上,美国花了那么多的钱去治理环境,是为了物种平衡,是不希望破坏环境,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人类发展,是“以人为本”。我们不妨将这种悖论式平衡现象理解为“‘以人为本’为旨归、‘生态为本’为内核”。
    实践也证明,以“生态为本”为内核的“人本”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缺乏对自然平等的尊重、不顾及自然与生态承载力的“以人为本”,其本质还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只有把整个生存系统的相互联系作为我们认识自然的出发点,才能更好地认识我们所处的环境。将“生态为本”落实到环保行动中,正是“以人为本”实现的保障。


2008年12月18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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