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视频】国图首次公布古籍力证钓鱼岛属于中国

【视频】国图首次公布古籍力证钓鱼岛属于中国

|  央视新闻频道  2012-09-15 |



【简介】14号,中国国家图书馆首次公布了一批馆藏古籍文献,这些文献中关于钓鱼岛的种种记载表明,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是不容置疑的。9月15日CCTV新闻频道播出以上视频内容。
中国民俗学网志愿者工作团队诚邀您的加盟:CFNgroup@qq.com;欢迎关注“中国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可通过查找“中国民俗学论坛”或“folklore-forum”添加
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folklore_forum@126.com

TOP

捍卫海疆有图可循

新京报 2012年09月16日02:43


 


前日,国家图书馆首次公布了一批馆藏古籍文献,文献中的记载表明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据央视视频截图



  《筹海图编》一书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纳入福建海域的海防范围内。
书里记载的钓鱼屿,就在福建省的第七图。据央视视频截图


  ■ 解读

  国家海洋局15日公布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地理坐标,以及国家海洋局海岛监视监测系统中的部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置图、示意图、三维效果图等。为什么要公布地理坐标?地理坐标与领海基点的坐标有什么关系和区别?各种图的公布有什么作用?记者专访了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贾宇。

  公布坐标是行使行政管辖权的方式

  记者:这次公布地理坐标有怎样的背景?

  贾宇:国家海洋局自2009年开始了全国海域海岛的地名普查工作,沿海各省都进行了这项工作,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经过普查,确认、核准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标准地名,也就是今年3月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受权公布的标准名称,也包括每一个岛、每一个礁的准确地理位置。通过经纬度来描述的地理位置即地理坐标。

  记者:公布地理坐标有什么意义?

  贾宇: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它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那主权怎样行使呢?方式之一就是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进行行政管辖,而行政管辖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标准地名和地理坐标,所以这是中国维护和行使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行使行政管辖权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之一。只有主权国家及其政府才能做这件事,除此之外的任何国家、任何组织、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是无权做这件事的,即使做了,也是无效的。

  公布地理坐标也是政府的一次政务公开。现在国人关心海洋,关心我们的主权问题,这可以让有兴趣的人都了解和掌握,让大家知道更多的相关信息。


  两种坐标都为维护中国领土主权

  记者:前不久,中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领海基点的坐标与地理坐标有什么区别?

  贾宇: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具体坐落的方位就是它们的地理坐标。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一共有17个,其根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作为一个沿海国,中国也签署和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享有公约赋予沿海国的相应权利,其中之一就是可以向海一侧划定12海里的领海,还可以建立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管辖海域。这些区域要从哪里开始算呢?从领海基线算。而领海基线如何确定呢?中国实行的是直线基线法,就是将相邻的两个基点两两相连,所形成的折线就是基线。至于领海基点的选择,如果是大陆的话,就选在陆地最外缘的点,如果是岛屿的话,就选在最外缘岛的最外缘点。不可能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每个岛都作为基点,只能选择最外缘岛的最外缘点,这就是这17个领海基点的由来。

  中国已经将17个领海基点的坐标都报给联合国备案了,这是我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所要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地理坐标则是中国对内行使行政管辖权的主要方式,主要区别就在于此。虽然两种坐标不一样,但它们共同的作用都是维护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和中国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海洋权益。

  记者:国家海洋局此次公布部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置图、示意图、三维效果图有什么作用?

  贾宇:通过这些图,大家可以了解到这些岛到底长什么样,有一个更直观和形象的了解。另一方面,通过这些图件,国家能够更好地对这些海岛进行动态监视监测,更好地进行保护和将来的开发利用,为人民造福。

  记者:这些图会应用到实际教育、宣传中去吗?

  贾宇:普通民众要想近距离地看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什么样,目前实现起来还有一定困难,但大家可以通过这些图件看看这块领土长什么样,很形象化。这些图件也可以有很多实际应用,比如说,能够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海洋观教育,在教科书里附上图,帮助他们认识这些岛屿。

  据新华社电


  ■“公约”解读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六条第2款、第四十七条第9款、第七十五条第2款以及第八十四条第2款,沿海国应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标明直线基线、群岛基线以及领海外部界限、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图;或者可以用详细说明测量数据的地理坐标表代替。沿海国还应公布所有这些海图和地理坐标表。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9款,沿海国应将永久标明其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海图和有关情报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将这些情报妥为公布。在提交海图和/或地理坐标表时,各缔约国应提供关于原始测量数据的适当情报。

中国民俗学网志愿者工作团队诚邀您的加盟:CFNgroup@qq.com;欢迎关注“中国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可通过查找“中国民俗学论坛”或“folklore-forum”添加
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folklore_forum@126.com

TOP

视频:日本史料记载钓鱼岛不属于日本

新浪视频 2012年09月15日16:33  来源:CCTV新闻频道

TOP

回复 3# 的帖子

已故日本历史学家曾撰文论证:钓鱼列岛属于中国

作者:乐梦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年09月12日16:39


  近日,日本右翼势力罔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历史事实,企图混淆视听,不断为窃占钓鱼岛寻找所谓的依据。由中央文史研究馆和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共同主办的《世纪》杂志9月号刊出由潜心研究东亚史多年的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谢俊美撰写的《井上清:钓鱼列岛属于中国》一文,讲述已故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40年前即撰文论证钓鱼列岛属于中国而不属于日本这一事实。

  上世纪70年代初,谢俊美教授从事日本侵华史研究时,就非常想了解日本学术界资深日本史专家井上清教授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看法。1992年夏天,作者在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与井上清教授有了一面之缘。两年之后,作者受聘为日本神户学院大学访问教授时在该校图书馆查到井上清教授1971年撰写的由日本现代评论社出版的《钓鱼列岛历史与主权问题的剖析》一书,得以完成埋藏心底二十多年的愿望,如获至宝。

  这本书之所以珍贵,在于其不平凡的写作背景和作者严谨求实的学者风范。当时,执教于京都大学的井上清教授秉承尊重历史事实的学术操守,直面因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署“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后日本党政及舆论盲目鼓吹的政治浊流。井上清教授亲自前往琉球实地调查并查阅中、日、琉三国历史文献资料,写成《钓鱼列岛历史与主权问题的剖析》。全书7万余字,共分15章。井上清在书中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一,钓鱼岛明代以来即为中国的领土;清代记录中也确认是中国领土;日本先觉者也明记为中国的领土。二,根据中国册封使述录和《筹海图编》之类具有官方文书性质的著作所记录,钓鱼台诸岛并非是“无主地”,除中国外,无其他国家领有。三,钓鱼列岛在日本未吞并琉球前,就不属于琉球王国,那么在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当然也不属于日本。四,日本政府觊觎侵夺钓鱼列岛有九年之久,甲午战争时日本偷盗钓鱼列岛并公然夺取台湾,日本领有尖阁列岛在国际法上也属于无效。五,反对侵夺钓鱼列岛是当前反军国主义的焦点。当时,日本社会正陷入虚伪的“爱国主义、军国主义”狂热中,井上清甘冒“国家利益的叛国者”的骂名,将钓鱼列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事实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日本民众,痛斥日本统治阶层等窃夺钓鱼列岛的错误与疯狂,以引起日本国民的警觉,阻止(政府)错误行为的继续发展。井上清教授严肃的学术态度和仗义执言的勇气直至今天仍让中国人民肃然起敬。(记者 乐梦融)
中国民俗学网志愿者工作团队诚邀您的加盟:CFNgroup@qq.com;欢迎关注“中国民俗学论坛”微信公众号,可通过查找“中国民俗学论坛”或“folklore-forum”添加
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folklore_forum@126.com

TOP

日本历史地图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环球网 2012-09-18 14:42 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针对日本上演的“购岛闹剧”,越来越多的珍贵历史资料不断浮出水面,有力地证明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来不属于日本,它始终是中国领土。

郑海麟是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研究员,历史学和国际法学专家,他研究钓鱼岛问题已有20多年,上世纪90年代初还曾用了4年时间在日本从事专门的调查研究,期间搜集了大量的珍贵历史文献,力证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从来不是日本的。这张日本陆军参谋局1876年绘制的《大日本全图》,是郑教授1993年在日本的一家旧书摊上意外发现的。在这张绘制精密的日本官方地图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标识。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研究员 郑海麟:那么重要、那么精密、官方色彩很浓的地图里面,按照你(日本)的理论,肯定要有钓鱼岛列屿或者“尖阁列岛”这样的岛,但它里面是空白,证明在1876年的时候日本根本没有把它视为日本的领土。

-
郑海麟教授还告诉我们,早在200多年前,日本的地理学家就知道钓鱼岛是中国的。他向我们展示了1785年日本著名地理学家、历史学家林子平在《三国通览图说》中绘制的一张地图,《三国通览图说》当时是为官方作为军事防务参考之用,历史价值得到世界公认,其中的三国分别指的是中国、琉球和日本。这幅地图的显著特点是用不同颜色来标明几个国家的版图,中国版图用红色进行标注,琉球用青色标注,而日本是褐色。其中,钓鱼台也就是现在的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几座岛屿,都跟福建、广东等省一样,用红色明确标注为中国领土。

这是1403年明朝永乐元年中国人编写的航海指南《顺风相送》影印本,这本书的誊抄本现存于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郑海麟教授2005年曾专程到英国把书拷贝了下来,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把钓鱼岛、赤尾屿作为航标的记载。

1562年,由浙江总督胡宗宪主持出版的《筹海图编》中,钓鱼岛列屿被列入福建省版图,作为中国的海防前沿。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研究员 郑海麟:中国人600年来,一直长期的使用、自由登上钓鱼岛。中国人祖祖辈辈几百年来享有的那种权力,从人类公理的角度来看,我们固有的权力你凭什么剥夺。

而这两张郑教授搜集的地图,分别是1859和1897年由美国和英国出版的中国地图,早已清晰地标出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地理位置,所用名称都是根据中国的福建方言翻译的,有力证明中国人才是钓鱼岛列屿的主人。

TOP

德学者称日“购买”钓鱼岛系企图篡改领土历史

环球网 2012-09-18 13:30 新华网

原标题:德国学者说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是企图篡改领土历史

新华网柏林9月18日电(记者刘向 班玮) 德国汉学家、民族学家南因果18日在德国《青年世界报》上发表评论文章,通过分析历史事实,指出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行为是企图篡改领土历史。

南因果说,日本在甲午战争中抢占了中国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通过强加的《马关条约》将这些岛屿与台湾及澎湖列岛一道纳入其殖民统治。按1943年盟国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兹坦公告》规定,日本投降后应将非法侵占的所有中国领土归还中国。

-
南因果说,台湾和澎湖列岛确实归还给了中国,但钓鱼岛连同冲绳当时仍由美国占领,其所谓的依据是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不过,由于中方根本没有参加和谈谈判,《旧金山和约》当时就遭到中国的抗议。因此,美国继续控制钓鱼岛在国际法的意义上已是无效。当美国后来将冲绳连同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还”日本时,中国立即对这一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提出了抗议。

南因果指出,过去一年多来,所谓“岛问题”成了日本内部政治斗争的玩物。今年9月11日,日本政府从所谓私人拥有者手中“购岛”。这一举动迫使中方采取捍卫主权的措施。

南因果说,很显然,“购岛”是日本企图修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领土结果。目前,东亚和东南亚人民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仍记忆犹新。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日本许多政界人士,包括领导人,至今仍然很少表现出对自身历史的深入认识,甚至公然否认战争罪行。

南因果强调,如今人们看到日本咄咄逼人的傲慢自大又一次死灰复燃,这会在日本所有邻国唤醒可怕的记忆。

TOP

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属中国 "无主岛"说实为谎言

中新网 2012年09月18日 14:5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记者张庶卓 李赢 实习记者陈泰龙)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本有关方面对我国钓鱼岛提出主权,一些右翼分子甚至还搬出所谓的史料进行论证,甚至还编造出了1884年日本发现“无主钓鱼岛”的谎言。  

  为了有力反驳日本方面,国家图书馆昨天从馆藏中,精选了数十种有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古籍资料,用文献“说话”,“以史为证,以史为鉴”,充分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以及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历史事实。

  国家图书馆这次展出的文献资料显示,我国明清两朝一直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行使主权。早在明太祖朱元璋时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就已列入中国版图。明清时期出使琉球王国的册封使陈侃在1543年所著《使琉球录》中明确指出这一点。

  黄润华:那个原书在展柜里头,这里面直接提到钓鱼岛的有三个地方,这三个地方很明确的反映了,钓鱼岛自陈侃去的时候,或者大明确立的时候,就是中国的领土。

  公元1372年,朱元璋就派杨载出使琉球。当时的琉球王都是由中国皇帝册封,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的大量文字证明钓鱼岛是册封使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也就是说,早在明朝时期,钓鱼岛就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作为海上防区,绝不是“无主地”。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部主任黄润华介绍说,这次展览也展出500多年前陈侃所编著的《使琉球录》。

  黄润华:这件的东西完全是一件官方的文件,那么这样的文献在明清两代当中很多,根据历史记载,大概明清两代,因为清代它延续了和琉球这样的宗藩这么一种关系,所以它向琉球国派出使团,册封它的国王,这样的关系持续了500多年,一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日本吞并琉球为止。所以这样的记录呢,现在能够找到的大概有十多份。

  而中国在历史上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铁证也有证可寻。这次展出的《筹海图编》最早记载了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这本书是1562年,由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1863年邹世诒等在《皇朝中外一统舆图》中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1945年3月,由国民政府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也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而不仅只在中国史籍中,在日本的历史文献中也能搜寻到钓鱼岛隶属中国的记录。国家古籍专家保护委员会主任李致忠说,国家图书馆展出的日本著名学者井上清著的《钓鱼岛:历史与主权》、《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的著作,以及一幅甲午海战以前日本的地图,都证明了这一点。

  李致忠:这儿挂了一幅日本国全图,日本国全图是一八七几年的,也就是甲午海战以前他们画的图,这里头没有钓鱼岛,它没有。无论从历史的还是法理的角度,这个钓鱼岛,都是中国,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就是有根据的,我们这个历史记载太多了,关于钓鱼岛,钓鱼屿,或者叫钓鱼山,总而言之就是这一个地方,那在古代的时候,见着了记载在我的书里,就是我的领土,那日本也得承认这一点。

  看来,这次展出的历史文献已经足以证明,中国早在600多年前就已经将钓鱼岛纳入了版图,日本则是在100多年前才发现钓鱼岛,也有力的反驳了日本“无主岛”的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TOP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中新网  2012年09月18日 08:1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①

  ②

  ③

    今天(17日),国家图书馆举行“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向媒体展示了数十种从馆藏中精选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并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

  展出资料中,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使琉球录》引人注目。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的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其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在中国的版图之内。

  同时展出的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汪楫《使琉球杂录》(1683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1719年)所绘“琉球三十六岛图”及“琉球地图”、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1764)、李鼎元《使琉球记》(1802年)等史料,都记录了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2年,图①)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这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写道“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小东”即当时台湾别称,说明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的记载,表明明朝对钓鱼岛连续无间断地管辖。

  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的记载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记载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内。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将钓鱼岛等岛屿列为台湾宜兰县的海防要冲。邹世诒等《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民国34年(1945年)3月由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

  日本出版的地图不包含中国钓鱼岛

  介绍会还展出了香港中文大学郑海麟博士友情提供的日本本国出版的日本地图,如:《大日本全图》(1876年出版,图②)、《日本地图》(1967年出版,图③),都不包含中国的领土钓鱼岛。郑博士还提供展示了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19世纪出版的《中国地图》,都含有中国领土钓鱼岛。

  除了相关历史文献外,国家图书馆还向与会人员展出了馆藏向达先生校注的《两种海道针经》,日本著名学者井上清著的《钓鱼岛:历史与主权》、《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等著作,以及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钓鱼岛我国外交部声明等资料。

  展出的历史文献证明,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列入海上防区,绝非“无主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通过冲绳县当局调查后,发现其是无人岛,于是在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日方偷换概念,用“无人岛”的说法取代“无主岛”,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说法纯属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记者潘衍习)

TOP

中国国家图书馆展示馆藏文件显示钓鱼岛属中国

2012年09月17日 20: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为反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的文献——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在中国的版图之内。中新社发 张浩 摄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应妮)作为国家总书库,中国国家图书馆17日从馆藏中精选数十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进行介绍展示,其中成书于明朝1534年的《使琉球录》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  

  中国国家图书馆善本研究专家黄润华介绍,从公元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开始,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大量文字,证明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1534年陈侃的《使琉球录》,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这个古米山就是我们现在地图上看到的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就是到了古米山以后才是琉球领土,这个记录就明明白白记录了在此前经过的彭佳山、钓鱼屿、黄毛屿、赤屿都是中国的领土。”

  同时,中国国家图书馆还展出了反映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文献。据中国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李致忠介绍,1562年,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筹海图编》里就把涉及到钓鱼屿、黄毛屿、彭佳屿这一路放在了福建图中的第七图,意思就是海防中的福建区域属防御区域,据此当然可以证明它(钓鱼屿)就应该是中国的。”

  与此同时,16世纪以来,随着陈侃《使琉球录》的问世,明朝的册封使每次回国都要提交中山国的国情相关报告以及个人诗文,迄今为止,曾被外派琉球一带的正副册封使的45人中,共留下了10部个人文集,这些诗文和政府报告彼此辉映,共同为钓鱼岛属中国固有领土作证。中国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王菡介绍说:“其中有一个齐鲲的《航海八咏》,诗写的是‘赤尾连黄尾,参差岛屿分’,过了赤尾屿就到了黑沟洋,‘大海无中外,浑然划一沟’,也就是说海水可能分不出国界,但是这里头恰巧有一条很深的沟,从此海水变得非常深,之后就进入琉球有古米山,古米山这里有一个小注:‘此山入琉球界’。无论是从册封使的官方报告还是个人文集,已经把他们的路线是中国国界还是外洋的琉球国界写得非常清楚。”

  所有展出的历史文献证明,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作为海上防区,绝非“无主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通过冲绳县当局调查后,发现其是无人岛,于是在1895年趁其行将取得甲午战争胜利之机,在清政府毫不知情的前提下,秘密将钓鱼列岛划归冲绳管辖,而在事后也未向世界宣布。日方偷换概念,用“无人岛”的说法取代“无主岛”,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说法纯属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完)

TOP

学者:中国的钓鱼岛主权有充分法律依据

中新网 2012年09月18日 02:54 来源:经济参考报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下简称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议的领土主权,这一点有充分的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日本对钓鱼岛的主张是无理的。然而,由于历史原因,钓鱼岛长期处于日本的非法控制之下。日本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各种事端。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对钓鱼岛的正义主张,坚决反对日本对钓鱼岛的无理要求及各种非法行为。  

  我国古代的渔民是为我国获得钓鱼岛主权的功臣,并一直是我国开发利用钓鱼岛及维护有关权益的先锋。早在明朝初期的1373年前后,我国渔民发现了钓鱼岛并对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从那时起,钓鱼岛就属于中国版图。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此后的许多中国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正如日本学者村田忠禧所说,明代以来各种各样的中国地图和文献都把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标注在中国的版图内。我国历代东行者都把赤尾屿与古米山(即琉球久米岛)之间称为“中外之界”。

  日本方面的历史记载也印证了钓鱼岛属于中国,而不属于琉球。1768年,日本学者林子平在其《三国通览图说》中,把琉球与日本、中国及台湾地区分别着色表示,钓鱼岛与福建、浙江是同一种颜色。此后,1783年和1785年在日本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属于中国。因此可以说,钓鱼岛属于中国,是当时中国、琉球、日本三方的共识。直至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从未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

  然而,自1885年,日本为了谋取台湾,开始有了控制钓鱼岛的想法。日本内务省调研在钓鱼岛上建立国标的可行性,但日本明治政府担心会引发与中国政府的纠纷而搁置了这一想法,因为日本很清楚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直至1895年1月14日,在甲午战争中日本乘胜由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在钓鱼岛建立航标,并将该岛编入日本领土。然而,此后日本实际上并未在其上建立任何国标。即使是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占领台湾和澎湖列岛之后也没有在钓鱼岛上建立国标。后来得知该岛周围海底富含石油,日本石垣市才于1969年5月10日在钓鱼岛上建立了标柱,并于次年9月10日由冲绳政府发布了对钓鱼岛的领有宣言。

  日本主张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另一个理由是,该岛为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而非台湾属岛。然而,历史上琉球曾经是中国的藩属。12世纪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形成了南山、中山和北山三国。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和南山三王遂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从此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1416年至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和南山,建立统一的琉球王国。琉球王国的尚姓是中国皇帝御赐的。此后其历代国王都需要由中国中央政府册封任命。如果按照日本的逻辑,现在琉球诸岛的主权归属就存在争议了。

  在钓鱼岛问题上,一些著名的日本学者也认为,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例如,早在1972年,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京都大学教授井上清先生就在其论文《钓鱼诸岛的历史与所有权》中阐明钓鱼岛在历史上是属于中国的。1995年,井上清先生又一次说,钓鱼岛的确是中国的,1895年被日本窃取。日本学者村田忠禧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钓鱼岛属于中国,“所谓的‘无主地论’是不成立的。”他说:“作为历史事实,被日本称为尖阁列岛的岛屿本来是属于中国的,并不是属于琉球的岛屿。日本在1895年占有了这些地方,是借甲午战争胜利之际进行的趁火打劫,决不是堂堂正正的领有行为。这一历史事实是不可捏造的,必须有实事求是的认识和客观科学的分析态度。但是有的人打着研究的旗号,实际上是有意地隐瞒事实。”

  韩国著名法学家、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朴椿浩教授认为,钓鱼岛归属问题的关键一点是,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发现该岛之前,该岛是否是“无主地”。是“无主地”,那日本人说的发现是有效的;不是“无主地”,那日本人的理由是无效的。因此,1884年以前该岛的归属就成了关键点。他指出,钓鱼岛被中国人发现并成为中国的领土,比日本声称的琉球渔民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该岛要早几百年。与此有关的是,慈禧太后1893年曾将钓鱼岛等3个岛屿赏赐给她的臣民盛宣怀的诏书。这是中国的官方行为,它有力地证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947年4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岛交给美国“托管”。1970年美日背着中国签订《美日旧金山和约》,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岛的“施政权”转交给日本。中国政府从未承认所谓的《美日旧金山和约》。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不容篡改,钓鱼岛属于中国的法律地位从未改变。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 王翰灵)

TOP

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历史法理依据

人民网(北京) 2012-07-23 10:33:00 来源: 《瞭望》



文/刘江永

连日来,石原慎太郎在日本上演的购买钓鱼岛闹剧,着实给中日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日本政府也企图借机通过购岛实现“国有化”。如果任由事态持续发酵,中日关系将前景堪忧。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和充分的历史法理依据。问题在于,长期以来,日本除了真正有研究、有良知的少数学者以外,日本政府、朝野各党、主流媒体的主张基本一致,都坚持“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公众并不了解中方的正确看法,因而也不会理解中方所做的反应。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右翼势力很容易利用领土争议煽动民族情绪,捞取政治资本,从而进一步损害中日关系。因此,详细、全面、客观、不懈地说明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使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了解钓鱼岛问题的真相,无疑是扶正压邪、改善中日关系的当务之急。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铁证如山

“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册封船到达即将涉水前往琉球的中国边界海岛——名为赤屿(即赤尾屿)。日本人按日语语法习惯简单地理解古汉语,或刻意无视这句话中的“涉”字,就会把它曲解为“琉球境界地名赤屿”,结果必然自我误导,大谬不然

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的。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利用、拥有并列入海上防区的固有领土。日本说这些岛屿属于冲绳县。然而,冲绳县本身并非日本的固有领土。在19世纪70年代冲绳的前身琉球国被日本武力侵吞之前,曾与中国有约500年友好交往的历史和十分明确的海上边界。

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此后,琉球国不断派人到中国朝贡。据中国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据清康熙册封使张学礼记载,“赐三十六姓教化三十六岛。”当时,中琉双方已确认琉球国为36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列岛。中琉海上边界在中国钓鱼岛最东端的赤尾屿和琉球国最西端的古米岛(今称久米岛)之间。据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记载,八重山是“琉球极西南属界”。作为册封国与朝贡国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确认海上边界是基本前提。

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此后,明清两代册封使撰写的官方述职报告《使琉球录》,都确认了从福建到琉球的海上航路。明朝册封使陈侃1534年撰写的《使琉球录》便明确记载了海上航路和中琉海上边界:“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见古籍影印件一)这证明,古代琉球人过了赤尾屿,看到古米山(久米岛)才认为到达自己的国家。

1561年赴琉球的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琉球奉使录》中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己山。土纳己山,琉球之案山。”文中的“案山”在古代汉语中即“界山”之意。土纳己山,即琉球的“渡名喜岛”。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而“渡名喜岛”与久米岛一样被视为琉球界上岛屿之一。

1708年琉球大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也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对此加以引述和肯定(见古籍影印件二)。

这里必须指出,既然中琉双方早在明清就已确认钓鱼岛的附属岛屿赤尾屿是与琉球划界的中方岛屿,无论从历史或法理上看,钓鱼岛列岛虽然是无人岛,但早已不是日本所谓的“无主地”。因为“无主地”不可能作为一国海上边界的标志。

今年7月17日,日本《产经新闻》如获至宝地刊载了日本学者发现明代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一段上奏文(见古籍影印件三),宣称这是第一次发现了中国明朝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证据。该学者就这份文献加以曲解称:“赤屿是琉球人命名的边境,明朝皇帝的使团对此正式承认。”

然而,如前所述,琉球国认定的36岛中从未包括赤尾屿,而古米山(久米岛)、土纳己山(渡名喜岛)才是琉球人命名的琉球边界,赤尾屿是与琉球分界的中方岛屿。对此,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已有明确记载。

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记载的内容是,他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初二奉命册封琉球,因福建连年遭到倭寇侵扰,故被迫滞留到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才出航。书中“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这句话,与郭汝霖的《琉球奉使录》中记载的史实完全吻合。

古代汉语没有标点,其原意是“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赤屿,……”文中的“涉”字,是将要涉水前往之意。“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册封船到达即将涉水前往琉球的中国边界海岛——名为赤屿(即赤尾屿)。日本人按日语语法习惯简单地理解古汉语,或刻意无视这句话中的“涉”字,就会把它曲解为“琉球境界地名赤屿”,结果必然自我误导,大谬不然。

关于中国与琉球的交界究竟在哪里,清册封使汪楫1683年所著《使琉球杂录》中专门做了记载,即册封船过赤尾屿后“过郊”时所渡过的“黑水沟”(琉球海沟)就是中琉海上边界。文中称所谓“郊”,指“中外之界”,即中国与琉球王国的海上边界(见古籍影印件四)。

另外,中国明清两代的地图在中国的版图和海防图中明确标出了钓鱼岛列岛。例如,1863年《皇朝中外壹统舆图》中“大清壹统舆图”便标出钓鱼岛列岛(见古籍影印件五)。

早在明代,为抵御倭寇,钓鱼岛列岛便被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抗倭名将胡宗宪与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郑开阳杂著》中郑若曾所绘《万里海防图》等,都将“钓鱼屿”、“黄尾山(黄尾屿)”和“赤屿(赤尾屿)”纳入其中,视为抵御倭寇骚扰浙闽的海上前沿(见古籍影印件六)。

中国明清两代水师(海军)就在钓鱼岛海域巡航、泊船,实行有效管辖。据清朝监察御史黄叔巡视台湾后于1722年撰写的《台海使槎录》卷二“武备”记载:“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文中“崇爻”是形容高耸交错,“薛坡兰”指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这证明,清朝政府巡视大员在1722年之前就实地考察过钓鱼岛列岛,并曾建港泊船。

不仅如此,该书还详细地记载了中国清朝水师营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情况(见古籍影印件七),是中国有效统治的有力证据。例如,其中称,巡哨船因岛屿“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水平时才能进港,否则会搁浅或遇到风暴而无处泊船。改乘几艘轻盈平底的舢板随波漂浮也比较容易巡防,还可随处停泊。当时从事商旅贸易的这种平底船曾在海上来往如织。康熙壬寅五月,清政府水师营曾雇用这种船出海巡逻,遭遇暴风,桅杆折断而飘至浙江黄巌,人船都保住了。

日本利用甲午战争窃占钓鱼岛完全是非法的

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第二十三卷详细记载了日本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而属中国,却利用甲午战争之机秘密占领。是地地道道的日本以武力和贪欲窃取中国领土的侵略行为

钓鱼岛问题的产生,实质上是日本明治政府利用甲午战争的非法窃占,是日本吞并琉球王国后向中国扩张的延续。丰臣秀吉1590年统一日本后,于1592年、1597年两次派兵入侵朝鲜,企图定都于北京。在中朝联军的抵抗下,日本侵朝失败。

1609年3月,参与侵朝战争的日本萨摩藩(鹿儿岛)军队首次入侵琉球,但琉球王国仍心向中国。当时,明朝为防止倭寇袭扰而采取海禁政策,羽翼未丰的日本只好舍名求实,允许琉球国王继续受中国册封,保留了琉球王统治的形式,利用中琉交往牟取贸易利益。

中日两国历史的大转折发生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的衰落和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崛起。明治维新的思想启蒙者吉田松阴(1830~1859年),是丰臣秀吉对外侵略扩张思想的继承者和传播者。他主张日本要“趁机开拓虾夷,收复琉球,夺取朝鲜,占领manz**,压制中国,君临印度,以这种扩张进取之势,打下坚实退守之基。这样,即可实现神宫皇后未偿之夙愿,完成丰臣秀吉未竟之遗业”。

1871年中国遇到俄罗斯进犯新疆伊犁地区的外患。1872年10月,日本明治政府便把琉球国改为琉球藩。这是日本吞并琉球之第一步,也是首次出兵台湾的前奏。1871年琉球八重山岛民在台湾登陆后发生械斗而遇难;1873年3月又发生日本小田县(今冈山县)县民漂至台湾遇害事件。于是,1874年2月,西乡从道率日军出兵台湾,美国人李仙德充当向导。清政府被迫于1874年10月签署了《中日北京专约》。其中称,“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称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

结果,日方宣布清政府已承认琉球人是日本属民,等于承认琉球是日本领有。清政府则称,琉球乃中国属国,北京专约所指之“保民义举”中的“民”,是指1873年漂流到台湾被生番杀害的小田县(今冈山县)县民,而不包括1871年被杀害的琉球漂民。而日方则毫不理会。1875年7月,日本命令琉球停止对清朝贡,不接受清政府册封,撤销福州的琉球馆,迫琉球与中国断绝关系。1879年1月,日本勒令琉球藩王尚泰宣誓遵奉日本国法;同年3月,日本派军警占领琉球藩王尚泰住所,4月将琉球藩改名为冲绳县。

日本吞并琉球后开始以其立足点向外扩张,寻找新的岛屿占有,并秘密准备对朝鲜半岛和中国开战。于是,钓鱼岛首当其冲。日方称,1884年日本人古贺辰四郎发现久场岛,于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日本政府反复调查证明该岛是“无主地”,没有清国统治痕迹才按“先占”原则占有的,而不包括在马关条约之中。

然而,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见影印件八)、第二十三卷详细记载了日本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而属中国,却利用甲午战争之机秘密占领。是地地道道的日本以武力和贪欲窃取中国领土的侵略行为。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捨三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所做第一次秘密调查后报称:“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

1885年10月21日第二次秘密调查后,日本外务卿井上馨致内务卿山县有朋的信中称:“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公然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重要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1885年11月24日,冲绳县令西村捨三禀向内务卿报告第三次调查结果并请示:“如前呈文所报,在管下无人岛建设国标一事,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好,请速予指示。”1885年12月5日,山县有朋内务卿批示:“冲绳县令申请建立国标事,涉及与清国间岛屿归属之交涉,宜趁双方合适之时机。以目下之形势,似非合宜。”实际上,日本从1885年起制定为期5年的对清作战计划,大力扩军,并于1894年7月发动甲午战争。

1984年11月,日军占领旅顺口,确信必胜无疑。于是,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不等战争结束便通过“内阁决议”,秘密决定将钓鱼岛列岛划归冲绳所辖。同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中国被迫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从而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实行了50年殖民统治。

钓鱼岛的命运决不允许任凭日美两国摆布

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也把琉球的36岛逐个划在圈内,而把中国台湾省的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与花瓶山、彭佳山并列画出,并特意在其上端各画上一个小圆圈,以示与琉球36岛有别

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战败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须执行1943年的开罗宣言,把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务必将日本驱逐出境。

然而,由于中国内战导致海峡两岸分裂,美国利用占领日本之机,通过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宣布对琉球(冲绳)进行托管,在台湾和琉球驻军,并把钓鱼岛附属岛屿黄尾屿、赤尾屿作为美军靶场。对此,中国政府一贯强烈反对。1972年3月,日本外务省发表有关基本见解称:“中国对根据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三条处于美国施政地区内包括上述各岛从未提出任何异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早在1950年12月,时任中国外长周恩来便发表声明表示:台湾和澎湖列岛已依照开罗宣言决定归还中国,关于琉球群岛“不论开罗宣言或波茨坦公告,均未有托管的决定,当然更说不上要指定‘美国为管理当局’的事情了”。1951年8月,周恩来外长就旧金山对日和约发表声明强调,没有中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如何,中国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

1960年修订后的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称:“在日本国施政下的领土(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在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才是美国对日提供安全保障的对象,从而排除了日本与俄、韩有争议的岛屿部分,因为这些岛屿不在日本行政管辖之下。截至1972年,琉球主权在美国控制之下,即便美国把钓鱼岛管辖权划入琉球,也不是“日本行政管辖下的领土”,因而也不适用于日美安全条约第五条。

1971年6月美日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中公布的日本领土范围,与1953年国民政府第27号令完全相同。这样就将钓鱼岛用划经纬线方式划归日本。这遭到中国海峡两岸的强烈反对。

于是,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美国国务院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中国一开始就坚决反对美国把钓鱼岛的施政权非法交给日本。况且,即便就美国立场而言,施政权并不等于主权,而主权和领土不容分割,既然美国从未承认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就等于从未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因而就根本不具备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的基本要件。

由此可见,日本硬说根据日美归还冲绳协议,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美国硬说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这些都是毫无道理和法律依据的欺人之谈。尽管如此,日本右翼还一直在宣传他们有中国“承认尖阁列岛属于日本”的所谓“铁证”:

其一是,“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冯冕1920年5月20日对救援中国渔民给冲绳县石垣村的“感谢状”。其实,这份“感谢状”根本不足为据。因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中国的台湾省,而钓鱼岛又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因此,在这期间的“感谢状”中所述内容,充其量只反映出当时一些人对日本占据钓鱼岛并将其纳入冲绳县的一种认识,而根本不能用它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其二是,日本有人指出,中国1958年出版的《世界地图集》日本版图中按日语写有“尖阁诸岛”,并作为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对待,而在中国地图中的台湾省部分则没有出现钓鱼岛。经查,此类地图集均注明系根据抗战时期《申报》地图绘制。这一时期《申报》出版的地图,充其量只能反映日本统治台湾时期把钓鱼岛划归琉球管辖的历史侧面,不足以证明历史的全貌,更不能作为在正常情况下辨明领土主权归属的依据。而在1953年、1956年中国出版的世界地图中,日本版图中则均无所谓“尖阁诸岛”。

其三是,日本有人例举《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发表《琉球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一文中曾把“尖阁列岛”包括在琉球群岛之中,指责中国是发现石油后才主张钓鱼岛是中国的。经查,该文的确有误,但没有署名,只是一篇编译的资料。因为文中把日本的嘉手纳写成“卡台那(译音)”,所以显然不能代表中国政府或报社的立场。

其实,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明智而认真做学问的日本人大都会得出与中方相同的观点。例如,早在1785年,日本人林子平在《三国通览图说》中便附有琉球三十六岛图,并用不同颜色标出了钓鱼台、黄尾山(黄尾屿)、赤尾山(赤尾屿)。1805年日本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见影印件九)也把琉球的36岛逐个划在圈内,而把中国台湾省的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与花瓶山、彭佳山并列画出,并特意在其上端各画上一个小圆圈,以示与琉球36岛有别。

日本历史学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高桥庄五郎也曾指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无疑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而日本则没有用“屿”的岛名。日本横滨市立大学名誉教授村田忠禧研究的结果也证明钓鱼岛是属于中国的。他指出,日本对钓鱼岛的窃取是在甲午战争中的趁火打劫。最近,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前局长孙崎享撰文指出,钓鱼岛不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方面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权主张,是以1895年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编入冲绳县的内阁决定为根据的。中国方面则已从历史角度,阐释了早在14世纪其军事影响力就波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一带的史实。如果日本因为钓鱼岛与中国发生军事冲突,结局必将是日本完败,日本也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孤立。

□(作者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