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
2011年08月11日08:35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日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鹰岩村,一面清道光年间的雕花朝门引起了纠纷,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民间文物保护的思考。
一面雕花朝门,13户村民争抢
朝门本是解放前鹰岩村里一户大地主所建宅院的大门。根据门框上雕刻的文字,立起这座朝门的时间是“清道光癸巳孟夏二十六日”,距今已有178年历史。
如今,宅院里住了13户村民,朝门之上建起了一栋房屋,房屋现在的主人是周必学。去年开始,一些文物贩子找到周必学,希望能将朝门收购下来。一名贩子开出4万元的价格,周必学动了心。
日前,周必学拆卸朝门时,院子里的13户村民却死活都不答应。村民柳家勇说,朝门对着一面鹞子岩,按照当地说法,“朝门拆掉了会死人”。另一名村民表示,这房子原来是地主的,后来收归集体所有,因此朝门如何处理要大伙同意才行。
村支书周春来表示,“朝门应该是周必学家的。”
关于村民意见,周必学说,“其实他们就是想分钱,其他全是借口。”一名村民似乎也佐证了这一点,“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值钱的文物,要是知道的话也许早就卖掉了。”
政府财力不足,谁使用谁保护
冲突后,合川区文物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村里,表示朝门是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拆卸。
据合川文管所李小勇介绍,在两年前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时候,朝门就已被核定登记为文物。但是周必学表示毫不知情,“真的文物都要值几十万元,朝门根本就算不上。”
“文物保护的原则是‘谁使用谁保护’,现在不可移动文物多少都有些损毁,如果都让地方政府对其进行维护,没有那个财力。”合川文管所一位工作人员说,只能按照文物的重要性和级别来重点保护,朝门确实属于具有一定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但价值有待进一步研究。
根据《文物保护法》,“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李小勇表示,不管文物是国有还是私有,都必须对文物负起保护责任,“如果确实需要搬迁,要先做出方案,再报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周春来说,目前村里指定了院子里13户人家共同监管,“既然他们讲不能拆,那就让他们先监管着吧。”他也坦陈,这并非长久之计。